对行政法视野下的高校学生管理问题的几点探讨

2016-03-01 08:08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吉首416000
关键词:行政法高校学生管理

颜 涛(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吉首 416000)



对行政法视野下的高校学生管理问题的几点探讨

颜 涛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吉首 416000)

摘 要:由于各种主客观限制性因素的存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较多的问题。究其原因,这主要在于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各种行政行为不到位。在本论文中,笔者结合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对高校的角色定位、行政法依据等进行了探讨,而后提出了行政法视野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策略。这对于未来高校的管理工作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关键词:行政法 高校学生 管理

作为我国高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管理工作的合理与否对于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学校秩序的维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各种主客观限制性因素的存在,我们发现很多高校管理并不到位,甚至存在着较多的行政诉讼,对学生的健康发展造成了十分不良的影响。为了保障学生的基本权益,相关部门必须要将高校的行政管理工作纳入行政法视野之内,通过行政法手段来治理和解决当前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从而提高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水平。[1]

一、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行政法问题

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日益升入,高校办学主体日趋多元化,高教的对象也呈现普及化的发展态势。这对于我国大部分高校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必须要转变传统的思想观念,更新管理手段和管理模式等,进行管理体制的创新。高等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通过各种科学合理的教育手段,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等,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与提高。但是,当前高校管理工作中存在很多的问题。相关人员要不断完善和加强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研究,从而进一步明确行政法视野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要求,把握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合力关系,将各项工作都行之有效。

1.法律依据。高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必须按照一定的制度要求,遵循一定的原则。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必须遵循宪法,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因此,高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必须要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活动。同时,高校学生的管理工作还要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都是高校管理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各种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也对高校学生的管理工作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在校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等。除此之外,各种地方性法规以及高校制定的各自的规章制度都是 高校管理工作的行政法依据。[2]

2.角色定位。在行政法中,高校的角色主要有以下三种定位方式 第一,事业法人。第二,公务法人。第三,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事业单位只得是为了公益目的,有相关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主要从事教育、科技、文化与卫生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因此,高校属于事业单位发展。高校可以处理各种相关公务,类属公务法人中的一员。同时,高校能够以自己的名义来行使某些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等,并能够承担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高校又可以归类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3.高校的行政法职能性质。我国基本上所有高校的运行总之都是实现公共利益。作为行政职权组织,高校的很多决策等都是具有强制性的,执行力也相对较高。为了进一步保障高校的职能,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努力确立高校的公务法人定位。

二、行政法视野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策略

1.要明确高校的行政管理权。也就是说,高校要进一步明确自己的职权发文,包括哪些处理属于处分性质,哪些属于出发性质,同时还要做好对学生的相应救济。高校要充分遵守我国《教育法》中的明确规定来发挥自己的职权。例如,《教育法》中第42条明确规定,我们要在原有法律条文的基础上,明确如果学生对高校给予的处分不符,可以进行申诉的时间限制、部门等。同时,如果高校教师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学生可以进行上诉。总之,高校必须完善对学生管理的法律法规,保证管理工作有法可依,维护学生的根本利益。

2.要建立完善的制约监督机制。为了保证行政管理权力的正确行使,高校必须努力完善监督机制,让更多双眼睛“监视”高校的管理行为。学习的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广大学生的作用,设立多种形式的意见箱来征求学生及老师的建议,从而发现不合理的行为,保证高校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3.要加强对高校行政职权行使的法律约束。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合理与否对学生发展方面的影响是较大的。高校的任何行政行为要经过法定程序的相关要求,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维护学生的权益。在处理各种事务的过程中,要十分注意维护学生的隐私权,优化教育管理的方式方法等。 4.要树立学生与高校之间的平等地位的观念。高校与学生之间本没有高下之分。从法律关系上来说,高校和学生是行政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高校在国家的委托下对学生管理。从民事关系方面来说,两者是平等的。高校在行使自己行政职权的过程中,要尊重学生的基本权益,做到管理合法、合情、合理。在保证学生基本权益的同时,也要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性。[3]

总结

新形势下,我国高校的管理工作面临着更多的问题与挑战。各个高校必须明确当前学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学生的角度出发,遵循以人为本的基本工作理念,做好各方面的工作。这对于我国人才强国的建设意义重大。而高校学生也要积极参与到高校的行政管理活动中来,积极提出建议或者意见,保证高校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相信未来,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之下,高校的管理工作水平一定能沿着正确的轨道进行,得到更大的程度地提高。

参考文献

[1]孙元明.群体性事件概念阐疑、类型解读及其学科发展方向展望[J]. 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3(04)

[2] 李浩.网络环境下高校群体性事件的预防机制探论——基于华东师范大学的调研视角[J]. 浙江学刊. 2013(04)

[3]曹钟安.论法治视野下的高校学生权利救济程序[J].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13(01)

作者简介:

第一作者:颜涛,女,汉族,湖南省吉首市人,本科学历,经济师,研究方向: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地址: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邮编:416000

猜你喜欢
行政法高校学生管理
枣前期管理再好,后期管不好,前功尽弃
高校学生党支部建设及作用发挥探索
行政法上之不利类推禁止*——以一起登记收费案为例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柔性管理模式应用探索
高校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应对与处理
《行政法论丛》稿约
行政法上的双重尊重
《行政法论丛》稿约
“这下管理创新了!等7则
关于高校学生工作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