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2016-03-01/ 第06版面/关注中国
“德国之声”网站2月29日文章,原题:前薄熙来心腹吴文康二审维持原判中国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周一(2月29日)披露一项二审裁决内容,维持对曾任薄熙来秘书的吴文康受贿案一审无期徒刑判决。
据中国官方媒体报道,相关案件已于去年审结。2014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裁定,吴文康利用担任各种职务之便,受贿2020多万元人民币,罪行严重,判处他无期徒刑。吴对此不服,提出上诉,理由之一是,他曾检举薄熙来滥权渎职行为,有立功表现,且主动交待了自己的受贿犯罪行为,属“自首情节”,应获“从宽”处理。但吉林高法二审认为,被告是在配合中央工作专办对王立军事件调查时检举、揭发了薄熙来滥用职权犯罪事实,而不是到案后检举揭发的,不符合法定的自首条件,因此,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均不成立,不予采纳,裁定维持中级法院的无期徒刑判决。
另据中国媒体报道,吉林省法院网今年1月8日发布的“吴文康受贿案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吴于2012年10月1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日被逮捕,羁押于吉林省新康监狱。▲(作者NingLian,Li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