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安排下的亲情冷暖

2016-03-01 02:59郑连根
同舟共进 2016年3期
关键词:小型化刘邦儿子

郑连根

商鞅变法时曾颁布过一项法律,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意思是一个家庭如果有两个成年男子却还不分家的,就要交纳双倍的赋税;还有一项法律,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内息”,意思是你们父子兄弟不但要分家,还不能居住在同一屋檐下。这两项法律彻底摧毁了大家族,让成年父子必须分家和分散居住,以鼓励百姓之间互相监督、告发,便于国家对百姓的控制。这些做法对道德文化乃至朴素的家庭亲情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对后世的家庭关系,尤其是秦汉两朝的家庭关系影响甚巨。

汉代的贾谊在《新书·时变篇》说:“商君违礼义,弃伦理,并心于进取,行之二岁,秦俗日败。秦人有子,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假父耰锄杖帚,虑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谇语。”儿子长大了一定要分家,这也就罢了,老爸、老妈到儿子家借个锄头、扫帚之类的都不愿意借,婆媳之间,一言不合,立马反目成仇——人情冷漠竟到这种地步。秦朝直接脱胎于战国时的秦国,其意识形态、制度设计和法律规定都继承了商鞅的衣钵。不幸的是,汉朝建立之后,萧何制定的新法典也沿袭了秦法典,这套法律体系叫做“秦汉旧律”,一直延续了五百年,到三国的曹魏时代才正式废止。

一套刻薄寡恩的法律体系如此长时间地运用,势必造成负面影响。反映在家庭关系上,便是汉代初期的家庭关系依然像秦朝一样,充满了功利主义色彩,而绝非儒家所倡导的那样温情脉脉、父慈子孝。

举个简单的例子就能很好地说明问题。刘邦在争夺天下时,曾在彭城(今徐州)被项羽打得惨败。逃跑过程中,遇到了自己的儿子和女儿,就是后来的汉惠帝和鲁元公主,便把两个孩子拉到车上一块逃命。可项羽的骑兵追得很紧,“汉王急,推堕孝惠、鲁元车下”。幸好,车夫夏侯婴厚道,刘邦把孩子推到车下三次,夏侯婴下车捡了三次,还跟刘邦说:“虽急不可以驱,奈何弃之?”汉惠帝和鲁元公主总算保住性命。

如此看来,刘邦是个好父亲吗?显然不是。那刘邦是好儿子吗?也不是。项羽俘虏了刘邦的老爹,要挟说:“今不急下,吾烹尔公。”结果刘邦说,我和你项羽曾约为兄弟,所以,我爸就是你爸,必若烹而翁,则幸分我一杯羹”——为了夺天下当皇帝,亲人的生死统统可以置之脑后。刘邦是汉代的开国皇帝,他的家庭是汉代的“第一家庭”,第一家庭的亲情关系尚且如此,汉初的家庭关系能好到哪里去?

有人可能会说,你举的例子都是刘邦建立汉朝之前的,说不定汉朝建立后,情况就彻底好转了呢。情况还真没这么乐观。不妨再举一例。

陆贾是一位辩士,追随刘邦打天下,曾成功劝说南越王尉佗归顺汉朝,还跟刘邦讲过“马上得天下,不可以马上治天下”的道理。刘邦死后,吕雉掌权,陆贾看情势不妙,“乃病免家居”,辞官回家了。陆贾很得南越王的赏识,南越王赐他一千金,其他人送给他的财产还有一千金,他就用这两千金作为自己的“养老基金”,并进行分配。陆贾有五个儿子,他分给每位儿子两百金,要他们以此谋生,剩下的一千金留给自己。“常安车驷马,从歌舞鼓琴瑟者十人”,坐着高档车,经常出入娱乐场所,享受琴瑟相合、歌舞升平的生活。而且,他还购置了一把豪华宝剑,常带在身边,似乎是在暗示别人:别惹我,我曾跟高祖一块打过天下。最值得注意的,是他跟五个儿子的约定:他依次到每个儿子家去作客,轮到哪家,哪家都要好好招待。但他在每家也不多留,最多十天就走。陆贾嘱咐:我一旦死在哪一家,我的豪华宝剑和车马就归谁,算是丧葬补贴。即便如此,我一年之中去每个儿子家也不会超过三次,去的次数多了,你们对我就厌烦了,我也不想过多地麻烦你们。

陆贾的养老安排非常值得玩味。了解中国传统的人都知道,孝子是不能跟父母分家另过的,“举孝廉,父别居”向来被认为是一件荒唐可笑的事。到了唐朝以后,儿子离开父母单独居住并且还拥有自己的财产,铁定是“不孝”之举,甚至还会受到法律的惩处。可在汉朝初年,陆贾如果在儿子家住得过久,或者去得太频繁,儿子一家就会不高兴。这样的父子关系,虽说比秦时的“假父耰锄杖帚,虑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谇语”要好些,但离四世同堂的天伦之乐显然差距极大。

“居延汉简”也佐证了汉代家庭小型化的特征。居延城是历史上有名的西北要塞,故址在今天的内蒙古额济纳旗。唐代著名诗人王维曾于开元二十五年奉使途径居延城,写下名诗《使至塞上》:“单车欲问边,属国过居延。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肖关逢侯骑,都护在燕然。”居延最初为匈奴控制,后汉军出征,打败了匈奴,夺取了河西走廊。汉武帝就在此地设置都尉,移民屯垦戍边,筑城设防。从1926年起,人们在居延城附近陆续发现了大量汉代木简,被称为“居延汉简”,上面的文字提供了当时卫戍部队和周边百姓的生活情况。根据汉简中登记的汉代家庭档案可知,当时绝大多数家庭都是小型化家庭,即只有夫妻和他们的未婚子女,家庭人口多为三四口人。这说明,儿子结婚后,通常都会带着一份家产分出去,自立门户。

瞿同祖先生在《汉代社会结构》一书中称:“大家庭在东汉时期开始出现。有些兄弟们在婚后仍然住在一起,并维持着扩展家庭的规模,这些家庭包含着诸如叔伯、侄子和第一代堂兄弟之类的旁系亲属。”“不过,包含三代人的扩展家庭仍不多见。只有在《后汉书》里面才提到两个例子。樊重是个大地主,家庭富裕,‘三世共财。大儒蔡邕‘与叔父从弟同居,三世不分财,乡党高其义。不消说,如果叔伯、侄子和从兄弟同居一处是常态的话,这些家族也不会引起乡党的注意,他们也就不会在传记中被提及。乡党对他们的羡慕情绪正好说明这类风俗的罕见。”瞿同祖先生是著名历史学家、中国法律社会史权威,他对汉代家庭规模小型化的论断,让人们看到了历史惯性的重要影响。可以说,中国历史上的家庭小型化肇始于商鞅变法,随后成为秦国和秦朝的制度化设定。汉朝虽然是在推翻秦朝的基础上建立的,在制度层面却是“汉承秦制”。家庭小型化也算是秦朝留给汉朝的一份社会遗产,这份遗产终西汉一朝几乎都没能彻底消化,可见其社会影响之深远

有人可能会问:家庭是小型化还是扩展化,这事重要吗?应该说,此事对社会的影响绝对没有战争、饥荒、瘟疫那么大,可它对人们的亲情观念和伦理风俗还是有较大影响的。中国文化一直是以家庭伦理为本位的,家庭规模大,亲人之间就会更加注意代际和谐,注意孝悌伦理的实践和巩固;若家庭普遍小型化,那么人们的孝悌观念就会相对淡漠,即便政府极力提倡,人们也会因家庭规模小而疏于实际操练。小辈孝敬长辈及同辈之间的兄友弟恭,这些伦常礼数最好是通过家庭、家族的熏习来进行传承、维系,而非靠观念灌输和道德说教。家庭小型化本身就是功利主义、个人主义盛行的产物,它反过来也更容易导致人心不古、世道浇漓。举个例子大家就很容易明白这个道理。我国曾长期推行“独生子女”政策,这一政策对独生子女们没有心理方面的影响吗?“兄道友,弟道恭,兄弟睦,孝在中”,尽管你让他们背诵《三字经》里面的句子,可在现实生活中他们根本没有兄弟姐妹,怎么有真切的体会和实践?

《汉书》中说:“汉兴,扫除烦苛,与民休息。至于孝文,加之以恭俭,孝景遵业,五六十载之间,至于移风易俗,黎民醇厚。”汉代自刘邦建汉起,经过文景之治,用了五六十年的时间,才“移风易俗,黎民醇厚”。所谓“移风易俗”,其实就是逐步改变了自战国到秦朝以来功利主义盛行的社会风气,改变了过去只讲利害、不顾亲情的人伦观念。应该说,这是一个非常重大的转变,堪称汉代道德文化建设的一项巨大成果。

到了汉武帝时期,儒家思想被确立为国家主流价值观。儒家提倡孝道,重视家庭伦理。在物质生活有了相当保障及国家意识形态的影响之下,儒家的思想观念才开始逐步影响到普通民众的家庭生活。至东汉,自光武帝刘秀至汉和帝刘肇,连续四代皇帝均爱好儒术。经过长时间的教化,中国人的道德状态才走出了秦朝暴政的阴影,家庭形态才由小变大,实现了从小型化家庭向扩展化家庭的转变。扩展化的家庭随后又催生出更大的家族。日益强烈的家族观念和庞大的宗族组织,后来果然在中国历史上起到重要作用。在魏晋时期,家族观念和宗族组织滋生了门阀制度,可在西晋末年,当朝廷被外族侵略之际,中原人也正是凭着强烈的家族观念和宗族组织,以抱团取暖的方式才得以“衣冠南渡”,并在江南又建立了东晋王朝。当然,这是后话,暂且不表。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形态的优与劣,家庭伦常的和睦与乖张,实乃社会文化和道德水准的晴雨表。正常的家庭形态和家庭温情被毁坏很容易(尤其是在政府的强力介入下),但要恢复重建却很难,非经长时间的努力不能完成。商鞅变法时摧毁的家庭形态和家庭温情,在秦朝灭亡之后,经过整整西汉一朝的努力,都没能彻底恢复元气,直到东汉时才完成重建。这里面的历史教训着实让人唏嘘。

(作者系文史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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