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投标工作廉政风险防控研究

2016-02-28 00:11李沛新
学术论坛 2016年11期
关键词:廉政招标防控

李沛新

高校招投标工作廉政风险防控研究

李沛新

招投标工作是高校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关口之一。文章对高校招投标廉政风险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了廉政风险产生的原因,对加强高校招投标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高校;招投标;廉政风险防控

随着国家对高等教育投入的不断加大,高等教育事业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加速发展,高等学校的经济活动更加活跃、频繁。为了规范高校的经济活动,我国教育部于2003年8月颁布了《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对教育部直属高校的招投标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全国各级各类高校也纷纷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参考教育部做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特点,制定了符合本校实际的招投标管理办法,对本校的招投标工作进行规范。然而,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现行的招投标操作也存在诸多不理想之处,个别情况下甚至暴露出“阳光下的腐败”现象[1]。本文专门就高校招投标工作廉政风险防控进行研究,目的就是为了规范我国高校的经济运行秩序,加强对全国高校招投标工作廉政风险的防控,促使高校经济活动的运行更加透明,不断地提高教育经费使用的效益,防范高校招投标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腐败行为,促进高等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

一、有关概念的阐述

(一)高校招投标的相关概念

1.高校招投标的基本内涵

高校招投标是与高校经济活动相关联的一种交易行为,对高校而言主要完成的是招标工作。这种交易行为一般以高校为招标人,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明确公布投标人的必备条件,吸引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进行公平竞争,然后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以校内为主、校外为辅的经济、技术、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采取合法方式从中择优选定项目的中标人。

2.高校招投标的分类

高校的招投标一般按内容分类,主要有货物、服务、工程三类项目。在实际工作中,高校招投标项目的属性不同,配套使用的法律也不尽相同。货物、服务这两类项目的招投标主要适用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电子招标法》和《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工程项目则主要适用于《招投标法》《电子招标法》和《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3.高校招投标的模式

在长期的招投标工作实践中,各高校都在努力探索适合自身实际的运行模式。目前,我国高校的招投标运行模式主要分为集权模式和分权模式两种。集权模式是大多数高校普遍采用的一种模式,其特点是设立统一的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全校的招投标工作。这种模式因高度的集成化、专门化促进了招投标工作效率的提升,但也因权力过于集中,导致腐败易于滋生。采用分权模式的高校不设专门的招投标部门,而是根据项目的不同将权力分散到相关的职能部门。例如,清华大学分别在基建规划处、房地产管理处、实验室设备处和后勤管理处设立基建、房屋装修及修缮、仪器设备、综合管理四个办公室,统称招标管理办公室。这四个办公室除了负责管理所在部门组织实施的招标活动外,还分别归口管理全校各单位提出的基建、房屋装修及修缮、仪器设备采购、其它货物和服务采购的招标活动。分权模式能够降低腐败发生的风险概率和程度,但也因权力的分散加大了整体调控的难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效率。

(二)廉政风险防控的相关概念

1.廉政风险防控的内涵

廉政风险防控是创新和实践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一种管理方法,是指围绕权力运行,通过廉政风险的查找,确定廉政风险点,并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强化监督,有效防范和控制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将这种现代管理学中的风险管理理论与质量管理方法应用于高校反腐倡廉的工作实际,就能较好地解决因管理者个人素质、规则约束、工作环境等缺失而产生廉政风险的问题。

2.廉政风险防控的类型

廉政风险防控主要有五种类型:理想信念动摇、制度设置漏洞、失职追责乏力、工作规程失范、社会环境不良。

(1)理想信念动摇。参与招投标的人员在政治上不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等,缺乏远大的抱负,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政治素质低下;在工作上独断专行、阳奉阴违、我行我素、软弱涣散、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漠视群众、脱离实际,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盛行;在生活上追求高消费、铺张浪费、贪图享受,骄奢淫逸,从而背离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理想信念动摇,以权谋私等。

(2)制度设置漏洞。我国的招投标工作是改革开放后才开展的,高校的招投标工作开展得就更晚了,规章制度总是落后于实践的,教育部也是2003年8月才颁布《教育部政府采购暂行办法》,对教育部直属高校的招投标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到现在,十多年又过去了,一些规章制度又落后于形势的发展,造成部分制度可操作性不强,部分制度不能相互支撑、相互制约,缺乏约束力,监督起来难度大,很难落实到位,难以形成有效的约束力。

(3)失职追责乏力。一些从事高校招投标工作的人员,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一些贪腐者钻政策的空子,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甚至索贿受贿;一些帮凶者虽然没有贪污受贿,但是,出于对贪腐者以往曾经关照过自己而心存感激或祈望贪腐者今后对自己有所关照而为虎作伥,主动配合以权谋私者作案;一些“老好人”虽然没有参与其中,但是,或害怕对方打击报复,或本来就没有责任心和正义感而做“老好人”,对于以权谋私的人和事历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履职不作为,失职渎职,任由违法乱纪行为大行其道。一旦出了事,“老好人”由于没有参与贪腐而免予追责,甚至还会因为贪腐者被处理后出现空缺而获得补缺升迁!帮凶者由于只帮忙不获利而免予处分,不得也不失,一旦有机会还可以升迁。事实上,由于“老好人”的冷漠和帮凶者的袒护,贪腐者被查处的几率很小,这又反过来助长了贪腐者的嚣张气焰。

(4)工作规程失范。因目前的招投标流程设计还比较粗糙,一些环节规定得还不够明确、细致,操作起来自由裁量度比较大,为从业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留下了空间,导致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不良行为的发生。

(5)社会环境不良。高校招投标领域腐败行为的发生,除了上述因素外,社会环境的不良也是一个重要的诱因。对于那些一开始并不想以权谋私,但最后也走上了贪污受贿的从业人员来说,除了自身修养不足外,社会环境的压力和诱惑也是其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因素。一些投标人得到招标信息后,第一反应不是如何做好标书参与投标,以优质的服务、质量和合理的价格去争取中标,而是把心思放在找门路托关系上,找当事人不行就找其亲属,找其亲属不行就找其上级领导,再不行就使用威胁恐吓的手段,总之就是要获得法外的利益甚至超额的利润。长时间、全方位的压力,也会使一些从事高校招投标人员中的意志薄弱者行为失范,导致失职渎职、权钱交易等行为的发生。

二、高校招投标工作的廉政风险防控现状分析

(一)高校招投标工作中常见的问题

1.招标采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滞后于高校实际需求

一是招投标项目集中而时间紧急。高校招标采购安排一般都集中在每年政府下达资金计划以后的4-8月间,时间紧、任务重,致使招投标管理部门难以对采购活动作出更科学合理的安排。高校招标采购的多是教学设备,而采购任务从做标书到审批再到实施采购这个过程由于环节多、周期长,一般至少需要1个半月至2个月(含20天招标公示期及7天中标结果公示期),加上实施采购也要一定的时间,因而往往出现招标采购计划及采购工作滞后于教学计划要求,顾此失彼的情况。尤其是一些教学专业设备的使用需求都比较急切,更新换代较之于一般的办公设备也较快,经常碰到招投标供货完毕后,部分设备已升级换代,设备还未使用即已过时的情况。为了完成采购任务,许多单位的采购只好采取分拆计划、多次招标、突击采购的办法进行采购,一方面导致许多类别相似的设备招标采购次数多,无法充分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既增加了采购的成本,也降低了招标的效率,更是给廉政风险防控增加工作量。高校的工程多为改造工程,为了避免影响学校教学工作的开展,项目多数安排在寒暑假施工,而招标前又走立项审批等繁琐程序,所以致使项目集中在寒暑假前招标。货物类招标因科学教研经费的下达进度而异,经费通常是集中下达,所以高校的招标工作通常比较集中,招标时间也比较紧急。二是性价比的问题明显。高校应在同等的条件下,遵循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采购性价比高的设备,切实提高高校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但是,高校招标项目往往受到预算经费的制约,过分地强调低价中标原则,从而导致了低价购进的一些设备档次并不高。

2.招投标采购规定不能完全适应高校的现实需要

一是政府采购中的协议及定点采购价格往往比较高,个别产品价格往往高于市场平均价格,电子类产品尤其明显。二是协议采购中产品库的产品型号更新比较慢,致使一些需求较急但数量较少,又按照规定必须通过协议采购的设备不能及时购置最新的更新换代产品,对高校的科研教学发展造成了阻力。三是在现行规定下,高校一些特殊的采购要求不能满足。例如某品牌的电脑是平面设计等特殊专业开展教学和实践活动的必需品,但因其不属于国家节能产品,或政府采购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产品,且计算机设备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内的产品,因此通过政府采购购置该电脑非常困难,导致一些高校采取非常规办法解决此类问题。

3.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不能完全符合高校的现实情况

按照规定,高校进行政府采购必须通过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统一上报采购计划表,经上级主管财政部门批复后方可进行。但该管理系统不能完全反映高校的现实情况。例如,高校一些大型项目的明细条目常有数百条,但在系统填报采购计划时一般超过200条后,系统即提示出错或不能读取,只能人为拆分。又如,录入数字必须为文本格式才能被系统识别,但文本格式又不能进行汇总计算,如遇条目较多、分标较多要计算各分标预算将倍增工作量,且提大风险率。

4.高校参与招投标的人员素质不能完全适应工作要求

高校招标项目的范围广,囊括了工程、货物、服务三大类,每一类均各有特点,对参与招投标的人员素质要求很高。调查中我们发现,高校参与招投标的人员素质不能完全适应工作要求的情况普遍存在,在体育、艺术等专业院校尤其凸显。一是招投标管理人员素质缺失。2003年以后,我国高校大多根据要求设立了招投标管理部门,但不论是从事招投标管理的领导还是工作人员多是从其他行政岗位转来从事专项工作,招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不高,学科背景、工作经验都不能满足业务需要。二是高校评标专家严重不足,缺乏招投标知识。评标专家是整个评标过程的主角,直接关系到整个招标的公平、公正,专家库的建立直接关系到整个评标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经调研发现,目前我国高校评标专家库建设主要是以本校的教职工为主,专家库样本量不够大,而且某些专业领域的专家缺乏。在专家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则容易出现专家的擅长专业与评标项目不对口的问题,会严重影响评标的质量。多数高校都没有对组织专家开展过评标知识的培训,评标专家对招投标的法律知识不熟悉,也影响了评标的质量。

5.招投标工作环节漏洞引发廉政风险

一是评标操作不够规范。随着我国高校招投标工作的增多,人们对高校的招标流程与形式越来越熟悉,一些不良的投标商与高校负责采购工作的负责人及项目、设备使用部门的人员频繁地接触,想尽一切办法打探高校招投标及采购的内部信息,使高校招标的预算及评委名单泄密等情况时有发生,这也是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人情标”的重要表现。二是存在串标围标现象。一些不良的投标商采用不正当的手段参与竞争,若干个投标人相互约定好投标报价,内定好中标人后再去参加投标,存在着串标的行为。一个投标人借多个单位的牌子来参加投标,从表面上看是几个单位同时投标,实际上是一个投标人在操纵、在围标,不管哪个单位中标,都会落在他的手中,这样就完全失去了招投标的意义[2]。三是存在招标文件技术陷阱。因参与评鉴工作的专家及具体经办人员素质原因,不能完全规避此类陷阱。一些部门或个人利用行政权力、学术身份意向性指定品牌内定中标者[3],此类案例不胜枚举。四是存在工程转包现象。在现实中屡有发现,有的投标人在中标后,利用高校监管漏洞,把工程违法转包、变相分包给别人,从中收取管理费渔利。

(二)高校招投标工作存在廉政风险和防控不到位的原因分析

1.配套法规指导性不足

高校目前执行的关于招投标的法规针对性并不强。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适用范围主要限于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勘探、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4]。高校工程的建设有其相对特殊性,因此其对高校招标的操作指导性不强,造成了高校的招投标在实施过程中无章可循,缺乏监管。

2.思想认识上的误区

涉及招投标工作的部分高校干部职工对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重要意义、目的、方法不甚清楚,认为这主要还是党委、纪委的工作。一些招投标工作的实际参与者对具体业务研究多,风险防控学习少、思考少,总觉得高校是“清水衙门”,与腐败关系不大,没有必要去搞廉政风险防控,但又囿于上级的统一部署,所以搞形式、走过场,被动执行者不乏其人。

3.概念理解上的偏差

伴随着教育的大改革、大发展,高等教育领域内的腐败现象屡禁不止,所以大家往往把廉政风险防控与打击贪污受贿联系在一起。其实,不廉政不仅仅包括领导干部的腐败,还包括工作中的渎职、不称职、消极怠工、决策失误等失职渎职行为。

4.风险点查找上的困难

廉政风险防控是近几年才全面推行的重要举措,高校实际情况各有区别,招投标工作的具体风险点分布也呈现出差异化,加之没有经验可资借鉴,增加了风险点查找的成本和难度。另外,廉政风险点的内涵也在不断地发展、细化,有许多工作仍然需要我们去不断地摸索、细化。纵览全国高校,关于风险防控的总体制度建设、基本组织机构、局部防控体系都具备,但仍属零敲碎打、未成体系。

5.监督考评制度的不足

虽然很多高校制定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监督考评制度,如日常检查、年度考核等,但对招投标工作具体怎样监督、如何考评、量化考评标准、奖惩措施等均没有可操作性的规定,致使很多监督考评工作流于形式。其次,对于每次监督考评的结果是否公开、怎样公开、公开的程度与范围等也缺少刚性的规定,给人为因素干扰正常考评留下了制度上的“机会与空间”,成为制约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瓶颈”。

6.监督人员素质的缺失

招投标工作专业性强,高校招标工作中的工程项目、设备物资、图书教材等招标都是集经济与技术于一体的采购活动。目前,高校普遍缺乏既懂专业知识又熟悉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复合型人才,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人员素质往往还不能满足工作要求,制约了监督职能的有效实施。例如,通常编制的招标文件指定货物的品牌带有技术倾向性,而纪检监察的工作人员大多是非专业人士,很难辨别出这些标书中技术上的“陷阱”,难以寻找违规违纪的蛛丝马迹。

7.监督管理有效性不足

很多高校招投标活动中的有关文件呈送到监督部门时,招投标的工作往往已经启动并进入到某个程序,此时才开始介入监督,只是走程序而已,根本无法实施有效的监督。此外,高校招投标的风险防控常常是着力于事前的监督,而对中标后所签订的合同与招标的内容是否一致、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偏差、操作是否规范等问题往往缺乏及时有效的监督,难以及时发现腐败行为,甚至是时隔数年后一些重大问题才暴露出来,造成较大损失。

三、加强高校招投标工作廉政风险防控的对策和建议

(一)优化顶层设计,促进防控的科学发展

国家制定政策的思路是高校开展工作的指南针,顶层设计的科学度是执行者工作难度衡量的关键要素之一。结合高校招投标工作的廉政风险防控现状分析,笔者认为从国家层面来看,要提供以下两个方面的指导:

1.开展高校调研,修订相关法规

在十多年的运行过程中,高校招投标相关的法律规定充分发挥了关键引领作用,推动了高校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发展。但随着时代的进步、工作的深层推进,一些原本没有的问题出现了,一些原来忽略的问题暴露了。这不仅使高校陷入两难境地,也给不法者以可乘之机。国家有关部委应组织力量进行一次全国高校招投标工作的全面调研,征询专家、管理者、工作者、有关企业等多方意见,重新修订相关法规,特别是要对风险防控的运行和治理提出科学意见。

2.着眼工作实际,优化工作规程

高校与其他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相比,工作的开展具有特殊性,国家在招投标业务管理的工作中应该立足实际,充分考虑高校学期分布、采购诉求等方面的问题,优化工作规程,完善产品库,平抑采购价,避免高校频频发生高价买到市场低价产品、有钱买不到必需的市场最新产品等怪象。

(二)优化监督机制,提高防控的实际效果

1.以制度建设推动精细管理,强化专职机构主体监督功能

高校的招标采购工作与专业招标代理机构有不少相通之处,但又因高校工作的特殊性而有其自身的特点。高校的招投标工作发展不过十余年,配套的规章制度还在不断探索,工作机制还在不断完善。各高校的招投标工作都是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校正的,缺乏完全统一的、规范的、可操作性的标准,精细化程度不深。大多数高校虽然制定并不断完善招投标工作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但是招投标工作监督办法、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还未确立,不利于工作的规范化开展。不少高校对招投标专职机构的主体监督责任认识不清,往往认为监督工作只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教党[2014]21号)已经明确: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由此可见,高校的招投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在负责招投标工作的专职机构,监督工作也是职责所在。因此,专职机构要认真研究和牵头制定主体监督的工作办法,将监督工作融入招投标活动的全过程。

2.以重点切入推动全局防控,优化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功能

党风廉政建设分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纪检监察部门承担的是监督责任,不应直接参加项目、工程等具体业务。由于惯性思维使然,高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承担大量本该由党委、行政及其职能部门承担的事务,担任“救火队”“消防员”,反映到招投标工作领域最明显的表现就是被要求全程参与,在场监督。实践证明,纪检监察干部虽然全程在场,但“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行为并不能起到有效监督的作用,反而被琐碎的日常事务消耗了大量精力,疲于奔命中“耕了人家的田,荒了自家的地”。近年来,高校的纪检监察部门根据上级要求开始“三转”,聚焦主业,倾力在监督执纪问责的本职工作。针对工作方式的转变,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以重点切入的方式推动招投标廉政风险的全局防控。一是要研究建立再监督机制。转变监督方式,业务工作由招投标工作专职机构负责监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其业务监管情况,形成监督的再监督工作机制。对反映招投标工作的违纪违规问题,由组织调查核实,开展专项监督。二是要实行事前备案制度。高校专职机构负责将需要监督的招投标工作事项,提前若干天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备。常规监督事项,由纪检监察部门有针对性地选择重点环节开展监督;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的监督,可由纪检监察部门报纪委书记审查。三是要建立监督事项会审机制。对提前报备的招投标工作重点和重大监督事项,由纪委书记召集学校纪委委员会议集中进行分析研究,制定监督方案,提出监督建议,明确监督任务和监督措施。通过这些举措,可以使纪检监察部门集中精力,重点切入,充分发挥监督功能。

3.以整合资源推动联合监督,固化学校招投标大监督常态

高校招投标环节较多,仅仅依靠专职机构或者纪委监察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高校要整合校内各种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提高对招投标各环节的监督能力。一是要挖掘学校各部门和单位的监督潜质并加以明确。例如,明确财务处对资金的计划、落实情况、确定价格或标底、各种投标方案的财务分析的监督职责;规定审计处除了对项目的资金预算审计监督外,还应该在招投标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完成阶段进行审计,确保招投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防止和杜绝暗箱操作和腐败行为;要求学校使用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和参数要求、项目的验收和使用情况负有监督的职责;等等。二是合理利用信息公开这一“防腐剂”。网络反腐正在悄然成为新热潮,信息公开正是其基础条件。应该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推送平台等多种媒体将招投标信息向校内外公开,并公开监督举报方式,畅通举报渠道,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从而促进公平竞争,防范廉政风险。

(三)优化队伍建设,加强防控的人才储备

1.加强对从业者的教育,增强廉政意识

高校招投标采购是一项集责任性、政策性、专业性、技术性于一体的工作,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人员、评标专家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高。高校想要防范商业贿赂、减少职业犯罪、提高工作质量,就要不断加强对从业者的教育,将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结合开展。不仅要通过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操作技能和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促使每一项招标任务优质高效完成,而且要注意在业务培训中融入警示教育案例,有针对性地增强相关人员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在潜移默化之中自觉防腐拒变。例如,可以经常开展主题讲座、展演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组织从事招投标工作的人员到廉政教育基地听取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商业贿赂的危害性,了解职业犯罪的界定,自觉讲纪律守规矩。同时,学校要加强保密知识教育,强化从业者保密意识,保持高度警惕,做好招投标保密工作。

2.加强对监管者的培训,提高应对能力

新常态下,党和国家对高校招投标这一廉政风险高发地带非常重视,设为防控的重要关口。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是防控的主力军,身上的担子更重,肩上的责任更大,素质的要求也更高。总体上来说,高校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比较过硬,但面对复杂的招投标工作还需要不断地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提高自身的监督能力。一是要不断地加强学习,尤其是加强对有关招投标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以便在监督中不断地提高洞察力,降低监督的风险。二是要不断地加强纪委监察部门的内部建设,强化其内部管理,完善其各项制度,确保招投标监督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要不断地强化秉公办事的意识,严格地按照招投标的有关程序、规定来开展招标工作。四是要不断地树立监督者同样也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监督。

3.加强对专家库的管理,防范评定风险

高校招投标的评标专家对实现科学定标、公正评标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既是“核心智库”,也是风险重点。因此,高校不仅要学深学透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而且要立足学校实际,不断加强和完善专家库的管理,防范评定风险,才能有效提高招投标工作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一是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专家选拔制度。各个高校不仅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人才优势,把那些思想觉悟高、专业水平高、法纪意识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汇集到评标专家库,还要根据需要从校外聘请各类专家充实队伍。这样才能克服校内专家的专业局限性,扩大选择余地,规避非专业专家评标定标产生的风险。二是要建立健全科学动态的考核制度。高校招投标工作的专家库不应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应该根据需要“铁打营盘流水兵”。高校应当根据现实需要的不断变化,充实和调整专家库的人员,根据专家表现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定期考核和动态管理来保持专家库的权威性。三是要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使用制度。高校要建立严谨规范的招投标专家使用制度,在需要时与之联系。力求招标前向专家咨询,评标(谈判)时请专家参加并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意见。邀请专家参与大型或重要物资采购结果的评估工作,帮助学校总结经验,逐步形成专家指导并参与物资采购决策,以减少采购工作上的失误[5]。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高校招投标工作在制度保障、规范流程、科学管理等方面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近年形成和发展的廉政风险防控理念进一步提高了高校招投标工作管理和监督的成效,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推进了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维护了高校发展建设的良好局面。

[1]宋能文,邹亚,严长生.高校招投标监督模式初探[J].中国监察,2008(6).

[2]皮汉萍.高校招投标活动中廉政风险防范实践探索[J].北京教育(高教),2011(5).

[3]陈增灿.高校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探讨[J].实验技术与管理,2007,24(1).

[4]袁俊,张松.高校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对策[J].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2).

[5]吴健辉.高校招投标管理对策研究[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高教版),2007,3(1).

[责任编辑:刘烜显]

李沛新,广西艺术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研究员,法学博士,广西南宁530022

D630.9

A

1004-4434(2016)11-0087-06

猜你喜欢
廉政招标防控
配合防控 人人有责
党的廉政思想“听得懂”
猪常见腹泻病症状及防控
守牢防控一线 静待春暖花开
传统家训里的廉政观
公立医院招标采购集中管理模式探索与实践
夏季羊中暑的防控
廉政之歌
种好“责任田” 不越廉政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