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型城镇化的空间理论反思
——“马克思主义空间理论与中国新型城镇化”高层论坛综述

2016-02-27 21:27
学海 2016年4期
关键词:城市化城镇化马克思主义

赵 娟

作者简介:赵娟,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南京,210096



中国新型城镇化的空间理论反思
——“马克思主义空间理论与中国新型城镇化”高层论坛综述

赵娟

内容提要马克思主义空间理论对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论坛上,各位专家学者各抒己见、见仁见智,也达成了不少共识,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就马克思主义空间理论的历史意义而言,我们要批判地借鉴国外思想家的理论成果,扬弃资本逻辑,落实和谐理念,关注民生,构建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镇化的理论体系;就新型城镇化的本质指向而言,我们要立足于全球化背景,立足中国联系世界,立足现实、审视传统、面向未来,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以不断接近空间正义的目标;就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空间布局与路径选择而言,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城乡共生、空间共享、公平正义的目标,要结合中国国情,科学规划,形成合理的城市格局以及处理好产业化与城镇化的关系问题,形成合理的产业空间布局。

资本逻辑以人为本新型城镇化

2015年12月20日,由东南大学和《光明日报》社共同举办的“马克思主义空间理论与中国新型城镇化”学术研讨会暨东南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研究院”智库首届高层论坛在东南大学举行。来自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厦门大学等众多高校研究院所的知名专家学者围绕马克思主义空间理论、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及其战略、我国新型城镇化面临的难题和挑战的应对策略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本次论坛把马克思主义空间理论这一理论问题与中国新型城镇化这一重大现实问题紧密联系起来,以马克思主义空间理论来审视、反思、应对城镇化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并提出了许多新观点、新思路、新观察。以下从三个方面介绍综述其要,以飨读者。

新型城镇化亟需马克思主义空间理论智慧

近几年来,空间理论正在成为当今社会科学研究的新视角、新热点,马克思主义空间理论研究也产生了许多重要成果。与会专家一致认为,空间理论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马克思的资本主义社会批判理论的重要向度,我国新型城镇化研究与探索必须发挥马克思主义空间理论的指导作用。专家们指出,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从乡村向城市的变迁,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城市化是现代化过程中的重要方面。城乡关系本质上是生产关系的反映。传统的城乡关系是适应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的。而随着现代化尤其是工业化的推进,资本和生产过程都向城市集中和转移。城市主导了资本,主导了社会财富的生产和分配,城市化是新型生产关系下历史发展的新特征。然而我们必须要警惕的是,马克思也指出,西方现代化发展过程中的城镇化是资本的城镇化,是资本主义克服过度积累危机、维持社会经济再生产的一个重要机制。卢森堡、列斐伏尔、卡斯特尔、哈维等理论家,继马克思之后进一步深刻揭露了“空间生产”在当代资本逻辑的运作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而反观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促进与实现人与社会的自由全面发展是我们的最终目标和价值指向,因此,在社会主义的城镇化建设中,应当时刻对“资本逻辑”的作用保持警惕和审慎的态度,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这是中国与资本主义国家博弈的重要实践形式。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镇化历程大踏步前进,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城镇化步伐进一步加快,逐渐跻身世界平均水平。在这一过程中,我国的城乡建设所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人民生活水平快速提高,城乡面貌焕然一新。然而,由于市场的逐利性质,城市化的过程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诸多社会矛盾。交通问题、住房问题、医疗问题、教育问题、环境问题都存在着诸多矛盾,这些问题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中国的城镇化过程息息相关的。因此,必须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对这些问题加以系统而深入的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强乃社副研究员指出,当代世界特别是中国的快速城市化呼唤马克思主义的空间理论,而马克思主义空间理论的研究在当代也业已形成一股“都市马克思主义”思潮。他认为,“都市马克思主义”很可能会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大发展,因为我们的社会正在迈入一个新的状态——都市社会。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武廷海教授指出,依据马克思主义空间理论,推进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关键,是要建立新型生产关系,通过改革城乡关系发展空间生产力。他认为城镇化是一种空间实践,应该扬弃资本主义城市化逻辑,中国社会主义城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如何回归空间的使用价值,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的空间需求。

如何将马克思主义空间理论与中国新型城镇化实践相结合从而使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越走越宽?这是本次论坛的又一个焦点问题。南京大学哲学系胡大平教授指出,虽然马克思当年没有明言其分析是以城市为直接内容的,但其社会理论却是和城市高度相关的,马克思主义城市理论对我们今天的城镇化建设具有重大的启示与指导意义。他批判性地审视了西方马克思主义与城市、地理、空间研究相结合的历史,从它们的经验和教训的角度回应了马克思主义的空间理论与新型城镇化的实践怎样结合的问题。他指出,从马克思主义的角度看,我们不能把城镇化看作是已经完成的状态,所谓的范例城市、样板城市不一定具有普遍适用性,各个地区的自然资源禀赋、文化传统、政策倾向是不平衡的,因此不可能有一种单一的发展模式。在今后的城镇化建设中,应当摆脱教条主义、西方城市化模式的束缚与“绑架”,摒弃“一刀切”的规划方式,尊重亿万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走一条审慎的城镇化之路。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钟明华教授则认为,空间理论是当代中国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的重要方面,我们所探讨的空间理论,将会成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创新的一个重要领域。

新型城镇化的本质指向与空间正义向度

城镇化对于现代化发展而言至关重要。那么什么是“城镇化”(urbanization,亦译城市化、都市化)?怎样理解城镇化的本质?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又呈现出哪些方面特征?与会专家从不同角度和不同层面去理解城市化的概念和考察城市化的本质,体现了城市化概念本身的复杂性、系统性和多学科交叉性等特征。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所陈忠教授则认为,目前并没有、今后也不会有统一的确定的关于“城市”的定义。他强调,现在就是要打破仅仅是从某一个学科比如经济学、政治学来思考城市的惯性思维,需要一种对“城市”总体性的理解,而这种总体性套路能够囊括所有学科,更具有普适性。

一般而言,城镇化,是指随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其社会由以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型社会向以工业(第二产业)和服务业(第三产业)等非农产业为主的现代城市型社会逐渐转变的、融产业结构升级、经济政治文化迈向现代化的空间转换的历史过程。这也是一个与时代、与具体国家相联系的概念。与会专家认为,当前中国的城镇化成了“全球性城市化过程的一个中心”(哈维语),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已然对世界经济产生了重要影响。然而总结一下这30年城镇化的经验,就会发现我们并没有理解城镇化的核心和实质:我们过去只在城市生产的扩大和城镇规模的扩张上推动城镇化的发展,事实上忽略了人口的城镇化,从而造成城市化的片面发展。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政绩借助于推进城市化的旗号进行大规模的圈地造城,形成很多“鬼城”、“空城”,这些都不是城镇化的正常现象。

与会专家认为,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与传统城镇化的区别就在于,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本质上是人的城镇化的发展过程。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叶裕民教授认为,传统城市化与新型城市化相比较,传统城市化是以城市为核心,以增长为导向的劳动力的非农化,而不是人的城市化;新型城市化是以人为本,以人的空间流动和社会流动为主线,以城乡一体化为目标,推动社会结构的转型升级。东南大学原党委书记、东南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研究院院长郭广银教授也指出,人是城镇化的核心,明确人民群众才是城镇化建设中的核心力量和最终归宿,坚持“以人为本”,这是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所必须坚持的根本价值遵循。

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一方面要推动实现“农民工的市民化”。让农民工融入城市,就是要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已进城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大幅度提高户籍城镇化水平。当前我国面临着城镇化率虚高、户籍城镇化低、流动人口规模大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与会专家也给出了一些解决的办法。东南大学建筑学院王兴平教授阐述了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化质量低,农业转移人口家庭离散化的现状。据此,他提出以家庭为单元的三维耦合式新型城镇化模式,强调全体家庭成员在就业-居住-公共服务三个维度同步整合地实现城镇化。

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的另一方面就是要尊重与保障人的“城市权利”。这正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也是社会主义空间正义的基本诉求。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袁久红教授指出,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本质是要促进和保护人的“城市权利”。一定的“城市权利”内容反映了一定的城镇化水平。具体地说,“城市权利”包括四大方面:公民自由进入城市的权利(居住权与落户权);共享城市空间与获取社会保障的权利;平等参与城市决策和治理的权利;城市居民的发展权利。袁久红教授认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最实质性的就是要围绕这几个方面加快推进城市权利保障的制度化实践。东南大学建筑学院王承慧副教授则以保障性住房建设为案例,具体论述了居住权保障问题。王教授分析了南京主城区以及绕城公路周边的保障性住房的规划情况,并且探索了如何从城乡规划角度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居住空间居住权利问题。这些具体的“城市权利”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予以制度化解决。

空间正义是当前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实际上,“城市权利”问题就是空间正义的重要方面,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进行的同时,除了城市权利保障之外,还涉及到更大范围的空间生产和空间分配等空间不正义问题。城市空间的不正义问题已经日益成为阻碍城市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此次论坛,城市空间正义问题也引起了许多专家学者的关注。武廷海教授认为,伴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中国的城市空间亦发生了剧烈变迁,开发区、工业园、新区、新城、大学城、生态城、低碳示范区等各种新型城市空间不断浮现,存在着时间上的并存性、差异性和矛盾性,并内在呼唤着公平正义的制度安排。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尹才祥认为,空间正义是衡量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的重要指标。他指出,在一定意义上,空间正义的缺失是我国传统城市化的问题所在,也是当前空间实践面临的重大课题,这涉及到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切身利益,空间资源合理、公平、公正的配置是全体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的枢纽所在,新型城镇化呼唤空间正义。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董慧教授则从城市治理的角度对我国空间正义问题的解决提出实现空间生产的正义性与公平性,规范资本运作与空间生产等对策。

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空间布局与路径选择

当代中国正经历着人类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城镇化进程,而如何顺利推进这一城镇化过程,走出一条既符合共同规律又具有中国特色的、以促进人的发展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城镇化发展具有其自身的一般规律性,我们可以从城市化的理论和经验,特别是不同国家走过的城市化道路中汲取经验和教训。但是由于中国具有特殊的国情,中国更需要走一条符合本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对于这条“中国道路”,与会专家从空间理论视角着重突出以下几个方面:以人为本、城乡共生、空间共享、公平正义。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应从城乡关系角度来理解城镇化,因为城市化与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因而必须实现城乡协调发展。中国工程院院士、东南大学建筑学院王建国教授就指出,我们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城市也不应再是规模性地外延扩张,而应该是慢慢通过精细化的建设来提升城市品质。

其次是要结合中国国情,科学规划,形成合理的城市格局。对于城镇化发展中的空间布局问题,江苏省政府参事室主任宋林飞教授指出,中国新型城镇化存在着“大中小”并重的问题,总是将大城市和小城镇对立起来看待,讲大城市就好像不要小城镇。实际上,“大中小”都要得到合理均衡发展,不同时期可能城市结构不一样,但是“大中小”都不能忽视。宋教授还以江苏为例,认为江苏目前不是“小马”拉动“大车”,而是“大马”拉“大车”,“大马”是要发展大城市。但小城镇(“小马”)依然是大问题,今后应该要更多发挥小城镇的作用。他认为需要降低设市标准为中小城市发展开辟优质空间资源,完善中国城市规模结构。叶裕民教授也认为,当前中国城市规模结构基本合理,但是特大城市需要在发展中控制,尤其是新的设市制度有利于控制特大城市规模。浙江大学区域与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陈建军教授则以浙江杭州发展为例,指出由于城市群空间发生了变化,所以大城市周边的中小城市也将成为新的创新空间。他以浙江乌镇成功举办乌镇互联网大会为例,指出大城市周边的中小城市和中小城镇,它要和大城市之间形成专业化的分工,就是城市功能的互补,这个是大城市群发展的很重要的方面。

第三是处理好产业化与城镇化的关系问题,形成合理的产业空间布局。中国的城镇化发展需要产业作为支撑,产业发展是城市发展的重要依托,而产业转型升级也需要城市化作为支持,两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叶裕民教授认为,有工业化乃国强、有城市化乃民富,她主张在尊重规律的基础上去推进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特别是要正确认识与处理城镇化与产业结构变化、工业化之间的关系。她认为,一方面,城镇化与产业结构的变化、人力资本的转向密切联系;另一方面,城镇化又与工业化特定的发展阶段相联系。城市化要以工业化、产业化为基础,同时,当前又是一个城市化决定工业化的时代,为此,城市要为人提供上升发展的通道,激发人们的创新活力,推进“人的城镇化”。没有人的城镇化中国工业化也难以升级,中国的城镇化也必然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陈建军教授也指出,城镇化过程中的产业空间布局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城镇化与产业结构变化,广义地讲,也就是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融合发展,也包括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融合发展和所谓二三产业协调发展。产业融合发展是产业现代化的主要特征,这一过程其实是伴随着工业化的进程而来的;第二方面,城市化与产业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必须和城市化融为一体,没有产业支撑的城市化是不可持续的,而新的产业转型升级战略的核心是产业融合和一体化发展。

最后,与会专家还就新型城镇化的“中国道路”的具体路径做了具体探讨。江苏省政府参事主任宋林飞教授认为城市化是社会变迁的产物。在他看来,新型城镇化是对传统城镇化的反思和优化(不是全面否定),是减少代价、化解困惑的必由之路,是我国城市现代化的历史任务。宋林飞教授认为新型城镇化实现的具体路径包括六大方面:“深化改革”以释放新型城镇化动力、“产城联动”以形成聚集效应、“绿色低碳”以建设美丽宜居城市、“民生优先”以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城乡一体、城市文化传承和创新。江苏省城市规划学会秘书长陈小卉教授则结合江苏省城镇化发展面临的压力和挑战对江苏新型城镇化道路的发展提出了切实有效的对策思考。具体包括:坚守区域差别模式、城乡发展一体化、品质优先以及生态优先四个方面。她认为,江苏是全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示范省区,是全国百强县市的省份,在新型城镇化中一定要坚持用整体的县域来带动城镇化的发展,在具体的实践中,可以考虑积极培育特色镇,优化村镇布局,推进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另外还应该注重的是品质优先,实施“三居递进,五美联动”(所谓“三居递进”,是指安居、适居、宜居,包括全民共享的安居体系、配套完善的适居服务和品质优良的宜居环境;“五美联动”是指塑造自然环境之美、景观特色之美、文化交融之美、城乡协调之美、和乐宜居之美)方略,以此来引导城市的紧凑发展,从而促进城市发展由增量变成存量。

作者简介:赵娟,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南京,210096

〔责任编辑: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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