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王金洲等同志请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有关职务的决定
(2016年1月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王金洲同志请求辞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委;邓慧国、帅建军、苏辉、张春林、贺水山、郭润伟、常丽虹、戴东等同志请求辞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根据政协章程第二十八条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接受王金洲等同志的请辞。
并对省两会的召开作出具体的安排部署。希望大家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的要求上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确保把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开成一次高水平、高质量的会议。本届省政协常委会组成三年来,常委会组成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履职,较好地发挥了表率作用。在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召开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开好两会的要求,严守会议纪律,带头参政议政,积极提出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在审议和小组讨论中,要踊跃发言、坦陈己见,引导所在界别组的委员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确保圆满完成会议各项任务。(赵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