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绿色治理能力建设研究——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为例

2016-02-26 17:18宋晓维
学习与探索 2016年8期
关键词:垃圾处理垃圾绿色

杨 艺,宋晓维

(1.吉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长春 130012 ;2.空军航空大学 社科系,长春 130022)



·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

绿色发展;生态环境;绿色治理;湿地资源;生态功能区;绿道

农村绿色治理能力建设研究
——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为例

杨艺1,宋晓维2

(1.吉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长春 130012 ;2.空军航空大学 社科系,长春 130022)

农村绿色治理是一种治理理念,更是一种发展战略,体现了党和国家执政理念的重大进步和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它的形成经历了一个过程。改革开放之后,为了改变贫穷落后状况,快速发展经济,中国实行了以经济增长为导向的发展战略,虽然经济获得快速增长,但是走的却是一条资金、人力、物力投入多,资源消耗大的粗放型发展道路。在农村,由于中国科技水平不高,农业生产靠农药和化肥投入增加产量,农村的生活垃圾,如生活污水、养殖业废弃物得不到有效处理,乡镇企业污染严重,这些累加导致中国农村生态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现阶段,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加强生态建设的政策措施。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走一条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道路。2005年,提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党的十七大报告正式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思想,党的十八大报告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把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一起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农村各地迅速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并且取得一定成效,但距离绿色治理的目标还存在很大差距。目前,中国农作物的农药残余依然严重,地下水受到污染,大多数地区的生活垃圾并没有得到有效处理,严重污染了农村的生态环境。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绿色发展的理念,贯彻这一理念,在农村推行绿色治理,在发展中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在治理中,实现社会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特别是人的思维观念的生态化转变,建成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绿色、生态、和谐的新农村[1]。

一、推动农村绿色治理的意义

1.有利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目前,中国许多地区在农业生产、乡镇企业发展、生活垃圾处理和畜禽养殖等方面不科学、不规范的运营,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危害。推动农村绿色治理的意义在于:第一,在农业生产中,必须按标准施肥,使用高产、低毒的农药,定期对田地的施肥状况进行监测,采用先进技术、绿色的生产方式,使用无污染的生产资料进行生产,逐步减少和消除农业生产污染;第二,农村绿色治理加强了对乡镇企业排污的监管和治理,禁止排污能力不达标的企业落户乡镇,提高了企业生产的科技含量,改变了乡镇企业的发展模式,可逐步杜绝乡镇企业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第三,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可以促进低碳环保技术对生活垃圾进行绿色处理和循环利用;第四,规范、集中、科学地从事畜禽养殖可以逐渐形成农村优美的生态环境和适宜的生活环境。

2.有利于突破农村发展瓶颈。农业生产一般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农产品品种单一,市场价格低廉,大部分乡镇企业规模小,产品质量不高,附加值低,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推行绿色治理的意义在于:第一,绿色农产品不仅能提高农产品的质量,为社会提供更安全的食品和更优良的绿色原材料,还能扩大销量,增强中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进而增加农民收入;第二,在乡镇企业生产中,加强科技创新,生产高附加值产品,倡导循环经济,把废物作为新的资源重新利用,可以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第三,减轻污染物对环境的污染,把畜禽排泄出的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把生活垃圾分类深度处理,使这些资源循环利用,既节约了资源,又减少了环境污染;第四,农村良好的生态环境可以加快发展生态旅游业,同时带动农家乐等各种业态的发展,从而促进中国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总之,农村绿色治理可以带动种植业、养殖业、乡镇企业和旅游业等各项产业突破瓶颈,获得发展。

3.有利于促进农村和谐发展。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保障。通过绿色治理建设好农村生态文明,才有条件更好地进行农村社会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有利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和谐发展,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4.有利于构建新型农村生活方式。农村绿色治理可以帮助农村构建一个优美舒适的生存环境。绿色管理要求清洁家园,保持房前、屋后、街道、村庄干净、整洁,提倡农民改变不注重环境卫生的不良习惯,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第一,不随便丢弃生活垃圾,不随地焚烧垃圾秸秆,生活垃圾使用绿色环保技术处理,在道路、街道、村庄的建设中,使用绿色建筑材料,培养绿色生活方式;第二,注重饮水安全,保护水源,加强监管,发动群众主动举报诸如养猪场直排、往江河随意排放污水、丢弃病死的牲畜等污染水体的事件;第三,清洁田园,使用低毒的农药、化肥,保证农产品安全。总之,通过农村绿色治理,不仅要造就自然、优美的生态环境,还要构建生态、清洁、环保的新型农村生活方式[2]。

二、农村绿色治理中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生活垃圾的数量越来越多且成分日趋复杂。由于大多数垃圾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对水资源、空气、土壤和生活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危害,因此, 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迫在眉睫。

1.存在的问题。近几年,一些地区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取得了一定成效,如广州、北京等大城市的周边农村建立了比较系统的垃圾处理机制,其中以“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市)集中处理”的运作模式为代表,在自然村建生活垃圾收集点,在乡、镇建生活垃圾转运站,在县(市)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或焚烧厂。县市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垃圾填埋、焚烧,个别地方采用堆肥处理。远郊村或偏远农村一般把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起来进行填埋。但在垃圾处理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处理方式粗放,垃圾不分类,不进行无害化处理就混合进行填埋,许多有害物质渗入地下,造成地下水污染;二是垃圾收运效率不高,由于环卫设施落后,垃圾收运大多靠人力,导致垃圾处理效率低下,且垃圾处理中科技含量低,浪费了大量的资源;三是垃圾处理缺乏规划,村垃圾收集点、镇转运站的分布和选址不科学,运输距离长,且运送时缺乏防护设施,对环境造成了二次污染。

2.问题的成因。第一,环境意识淡薄,重视程度不够。为了追求GDP政绩,地方政府重视发展经济,忽视保护环境。尽管近年来,随着国家陆续颁布一系列关于防治农村环境污染的政策文件,地方政府开始逐渐意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但他们仍然更多地重视工业对环境带来的危害,而许多乡镇政府对生活垃圾的危害重视不够,处理不当[3]。第二,法规和制度不完善,政策执行不当。目前,中国缺乏完整、系统的预防和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尤其缺乏结合农村各地实际的、有针对性的和可操作的具体实施细则,使得地方政府在政策执行的过程中存在执行难、操作难等一系列问题,而且由于缺乏法规和制度的约束,激励、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 导致中国乡镇政府处理生活垃圾工作的积极性不高。第三,体制机制不健全,执法主体缺位。虽然多数镇设有环保部门,但大部分没有专职的环境保护工作人员,而且分工不明确,监管体系、基础环保机构配置不健全,许多村干部缺乏责任意识,个别村庄虽然有保洁员,但人员数量少,清扫不彻底且间隔时间较长,而且一般都是兼职,这些都不利于乡镇政府环境保护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第四,宣传力度不够,村民责任感弱。乡镇政府的宣传工作力度不够,没有充分运用广播、宣传栏、培训班、文艺活动等多种形式宣传生活垃圾污染造成的严重后果,也没有充分利用卫生评比等活动激发农民群众的环保热情;村民对危害认识不足,在日常生活中,缺乏减少、乱扔和防治生活垃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缺乏保护环境的责任感,不能有效地配合地方政府环境保护政策的执行。第五,资金投入不足,技术和配套设施不先进。近年来,虽然各级财政用于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的投入逐年增多,2009—2013 年,年均增长20%,但由于农村人口多、居住分散,而且生活垃圾污染范围较广,市场机制未启动起来,村集体和农民的缴费跟不上,资金缺口仍然很大。此外,一些地区对垃圾收运处理重处置、轻源头,增加了垃圾处理的成本,还有一些地区垃圾未分类,直接进行填埋和清运。垃圾处理的技术落后、方法简单,缺乏配套的垃圾处理设施,垃圾收运大多靠人力,导致处理效率低下。

三、妥善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的建议

1.健全保护农村环境和处理生活垃圾的制度和法规体系。政府应积极制定系统的、符合当地实际的、有针对性的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制度,明确具体的管理内容和标准,为政策执行提供明确的指导。地方政府工作人员一般都工作在农村一线,了解农村环境现状与农民群体的需求,可以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并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及时反馈遇到的问题与困难,使有关部门在政策制定时可以根据政策执行的实际效果及时修订,增加操作性强、符合实际的条款,使环境保护政策不仅能够真正落实下去,而且能够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发展和完善,使农村环境得到切实保护与改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2.制定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考核管理制度。发挥地方政府在垃圾处理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管理体制,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进行网络化管理,统一协调,明确分工。县环保部门设立处理农村生活垃圾的科室,乡镇政府设立专门办公室,行政村设立专职监督员,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指定专人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运送等各项工作。加强监管力度,建立考核制度,省、市组织巡视组对县、乡镇、村政府的工作进行随机或定期检查。将生活垃圾处理情况作为地方政府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绩效奖励,反之进行处罚,并且建立长效管理制度,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终身追究责任,通过不断完善管理体制,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步入规范化的轨道。

3.加大宣传,强化农民群众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激发农民群众保护环境的热情,鼓励他们广泛参与生活垃圾污染的防治,并充分表达处理意见,保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轻不当人为活动造成的环境污染。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广播、报纸等大众媒体宣传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给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带来的严重危害,宣传妥善的垃圾处理给生产、生活带来的益处。运用宣传栏、科普讲座、文艺活动等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使环境保护知识渗透到人们日常生活和行为中,引导农民改变旧的生活习惯,增强保护环境的责任感。镇政府可以举办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技术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人员回村指导各村的村民,使他们初步掌握各种垃圾分类、处理的基本技能。向幼儿园、小学生宣传环保知识,并开设相关课程,从小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村开展卫生评比活动,对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做得好的家庭、保洁员,工作成绩突出的村进行奖励,反之予以处罚。

4.鼓励多元参与,使资金、设施、技术和人员得到保障。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应调动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国家应根据各地的实际,逐年增加预防和处理农村生活垃圾的财政投入,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乡镇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支出一定的垃圾处理费,村民以“一事一议”方式决定缴费标准,各乡镇企业单位也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缴纳一定费用,充足的经费才能保障垃圾填埋场、运输车辆等各种基础设施和设备数量充足。同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培育农村的垃圾处理市场,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垃圾的处理,政府可适当从信贷、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四、结 语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不仅是优化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体现,也是推动农村绿色治理的关键。当前,大部分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未得到妥善处理,不仅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生态环境,对人们的身体健康也构成严重威胁,这已经成为制约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绿色新村建设的“顽疾”。因此,应该把妥善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作为推动农村绿色治理的重要突破口,作为各地政府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的中心工作。只有农村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取得成效,危害农村生态环境的最主要“顽疾”被“治愈”,人们树立了绿色的生态观,养成了绿色的生产、生活习惯,农村绿色治理才能全面展开。

[1]乔清举.“绿色”是人类文明的未来发展方向[J].湖南社会科学, 2016,(2):7-9.

[2]韩志倩,李维波.我国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问题探析[J].经济师,2016,(1): 54-55.

[3]倪羌莉, 于波. 论基层政府在农村环境保护中的主导作用[J].学术视点, 2011,(5): 68-69.

绿色发展理念:解读与践行(笔谈)

F062.2;X32

A

1002-462X(2016)08-0115-12

2016-06-27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二元经济结构转换中的政府与市场关系研究”(15BKS037)

杨艺(1962—),女,教授,博士,从事城乡关系、环境保护问题研究;宋晓维 (1962—),女,副教授,从事农业、农村问题研究。

编者按: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的引导下,“绿色”成为中国一切发展的底色要求。绿色发展理念的提出具有全局性、建设性,必须将其准确地贯彻落实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建设中,而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题中应有之义包括改进环境治理理念与治理方式,实现绿色化治理。今年3月“两会”期间,习总书记来到黑龙江代表团,5月又亲临龙江考察调研,进一步强调了绿色发展理念。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本期特刊发“绿色发展理念:解读与践行”专题,选取农村绿色治理、湿地资源保护、城市绿道建设等不同视角对此进行研究,希望引起学界的关注,并能促进当下中国绿色治理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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