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永
摘要:通过分析鄱阳湖大桥水域的通航风险,在通航环境、助航设施以及船舶管理等方面提出安全监管对策,以确保该桥梁水域的通航安全。
关键词:鄱阳湖大桥通航风险安全监管
近年来,随着水上交通事业的发展,跨江、跨海大桥的建设在我国各地蓬勃兴起。随着通航水域内桥梁建设日渐增多,桥船相碰事故时有发生,桥梁安全与船舶通航安全问题突出。如何确保大桥水域的通航安全引起了普遍的关注和重视。
鄱阳湖大桥水域通航风险分析
鄱阳湖大桥是江西九景(九江至景德镇)线上的一座特大斜拉桥,横跨于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的鄱阳湖入长江口的湖面上,南侧是鄱阳湖,北侧是长江。为“江西公路第一桥”,全长3799米,桥面宽27.5米。由主桥主孔,主桥副孔,引桥三部分组成。引桥为55孔30米跨径简支T梁,桥面连续,6孔一联,共5联,主孔为(180+318+130)米子母塔双索面斜拉桥。
鄱阳湖大桥桥型特殊,船舶进入桥区时,必须改变原来的习惯航线,船舶只能由通航孔进出大桥断面水域。根据船舶领域理论,对于桥区或限制水域,当船舶以正常速度航行时,其满域尺寸的平均值在船首尾线方向上一般大型船舶取3-6倍船长,小型船舶取2-3倍船长,横向一般取1.6倍船长,见图1。进出大桥断面的船舶集中于通航孔,通航的船舶吨位受各通航孔的通航等级限制而相对稳定,通航孔的尺度及桥区水域的限速要求均影响船舶自由通行。当船舶进入交通量相对较大而又不能或禁止追越的桥区水域时,由于前后尾随两船的航速差别,后船被迫减速尾随;当先后有几艘船出现此情况时,将造成相对拥挤和延误,直至驶入开阔水域。因此,通航水域中船舶的大小、航速、航行中转向和追越都是通航的安全风险因素。
鄱阳湖大桥是过往船舶通往景德镇、上饶、九江等地的必经之路,水域通航密度大。据不完全统计,鄱阳湖断面船舶日均流量最高峰期达千余艘次。吨位大小不一的船舶航速快慢不等,东西航向和南北航向的船舶在桥区交汇。在不同时期,桥区及栈桥通航孔通航密度加大,会不均衡地出现多个船舶高峰期,形成局部交通压力,特别容易导致船舶航行拥挤。因此,该水域的船舶通航安全也是水上交通安全的管理重点。
由于鄱阳湖水域存在“枯水一线、洪水一片”的特点,地势险要,水流湍急,常年风力强劲且风向紊乱,通航环境复杂。因此,气象和地理环境等自然条件的风险因素,也影响着该桥区水域的通航安全。
受利益驱动,大量浙江、安徽采砂船涌入鄱阳湖,由于这些水上从业人员缺乏安全生产意识,乱采滥挖直接破坏了河势稳定,加剧岸线崩塌,危及提防、桥梁、水下通讯设施,并妨碍通航安全、水生态环境安全。大吨位、深吃水的砂石运输船舶进入桥区水域不断增多的势头,严重影响了鄱阳湖大桥的安全。此外,洪水冲击浮标以及船舶碰撞航标,船标移位、航标毁坏的情况时有发生,使航道航标维护成本进一步增大。
安全监管对策
1、建立桥区水域通航管理规则
大桥通航孔影响船舶自由航行,应对超高、超大船有限高、限宽的管理。主管机关应建立合理的通航秩序,有必要验证桥区限速值的合理性,限制桥区水域的船舶通行能力,验证通航孔船舶的通航能力,采取上、下水船舶分道航行,合理规划过桥等待锚地等措施,避免过桥拥堵现象的产生,以保证保障过桥高峰时期船舶通畅航行。船舶在桥区水域航行时,一般应采用安全航速、相互间保持足够安全距离。禁止在水域内锚泊、追越、调头、横越、挖砂及其它妨碍船舶正常航行安全的作业和活动。通过建立桥区通航管理规则,可保证船舶的航行安全。
2、完善助航标志,配备安全保障设施
根据国际航标协会发布的《可航行水域固定桥梁标识的建议》,在通航桥孔设置桥涵标,在桥柱上设置桥柱灯,在大桥上下游的两侧航路配布浮标,左侧浮标的连线与右侧浮标的连线标示出主航道的左右边界,分流上下行的船舶。在大桥主通航孔位置,设置足够数量的雷达应答器,便于船舶在雨雾天、能见度比较低的情况下找到主通航孔,防止过往船舶碰撞大桥,使事故发生率大为减少。为保障大桥自身的安全,可以在通航孔和桥墩应设置相应的防撞设施,但不得影响大桥的通航净宽。地方海事部门应加强助航标志及设施的完善和维护,确保标志及设施正常。此外,还应对鄱阳湖水情进行分析,及时调整桥下通航净空高度、使通过大桥水域的船员可根据船舶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通过桥孔。
3、突出现场,严控船舶的不法行为
不规范的船舶采砂、捕捞等行为,都会在桥区水域造成安全隐患。应严格做好船舶的安全管理,并落实环保措施,防止水域污染。严禁采砂船在桥区通航水域内进行作业,并做好相应记录,严禁偷抛、漏抛等违规抛泥行为。航道、海事部门应依据法律、法规,联合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对湖面及大桥周边乱捕捞、乱开采的不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从而使乱采滥挖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在日常巡航时,加强对大桥通航水域巡航力度,严禁无关船舶驶入禁航区和桥区水域锚泊,保障大桥及相关设施的安全。
4、利用信息设备加强动态监管
海事部门对鄱阳湖大桥实施动态监管,可以根据船舶交通流量,实行船舶动态报告制度。只有建立完善的船舶动态报告制度,才能及时搜集船舶信息,迅速、准确地掌握管辖水域内的船舶动态,不仅有助于大桥水域的船舶交通管理,还有助于水上搜寻救助、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等。通过使用VTS,AIS,CCTV,VHF(甚高频)等信息设备配合海事艇进行现场巡航,加强对大桥水域过往船舶的安全监管。一旦发现船舶有碰撞大桥危险,船舶驶离航道有搁浅危险,或者船舶驶向危险水域,可向该船发出警告并提供信息服务,实施有效的大桥水域交通管理。
5、做好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为了保证过往船舶航行安全,地方海事处应根据根据汛期、恶劣天气、水域突发事件等非常时期的情况,研究制定详细周密的应急预案,平时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在非常时期,地方海事部门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强实时数据监测,加强对鄱阳湖大桥、排水沟、大桥两侧山体的巡查,检查大桥水域航道、助航标志等有无异常情况,及时调整桥下通航净空高度、增设导航标。同时,根据水情和气象情况,增派海事艇进行时水上巡查,加大巡航频率,对过往船只发布通航安全数据,并加强现场监管,视情采取相应交通管制手段,防止事故发生。另外,可在水域附近设置应急救援点,以便一旦发生应急事件时救援力量可以及时赶到,进行快速处置。
6、加大宣传力度,培育安全意识
船员、渔民和水上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直接关系到鄱阳湖大桥通航水域事故的预防和控制。海事部门应针对该水域的航行安全,通过宣传、培训教育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水运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范,教育广大船主、渔民群众等水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并定期进行知识更新培训,培育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水平。利用日常巡航、签证窗口、船舶安全检查、政务信息、预警信息发布等时机,积极宣贯桥区水域的通航安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结语
想有效解决鄱阳湖大桥水域通航安全这一难题,仅靠海事部门加强现场监管远远不够,应建立海事、航道和地方政府多位一体的立体水上交通安全保障体系,各责任方各司其责,通力合作,形成监管合力,才能实现共建“平安水域”的宏伟目标。
当然,我们也要清晰认识到,各责任方因其监管责任不同,监管内容、监管方式和监管效率亦不同,要达到各方协作的合作无间,不仅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也需要各方积极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共同解决水域通航安全的监管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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