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侦
摘要:与现代西方价值哲学分立价值与事实不同,马克思思想境遇中的价值始终是作为人的现实社会生活的实然关系而存在的。依托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视域,马克思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抽象方法,批判性透视以往社会历史中的价值关系,揭示了价值关系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多重表现形态,阐明了作为现实社会生活中的实然关系的科学的价值概念。
关键词: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价值;价值关系;实然关系
中图分类号:B0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5)08-0062-07
在马克思的思想境遇中,价值作为现实的人在现实生活中的实然关系,始终是一个事实性的存在,而不是一个“价值性”的存在。也就是说,马克思没有把价值关系抽象地看作人的彼岸的、先验的应然状态,并以此来对人的现实状态指手划脚。相反,他所做的卓绝工作是展开了对本身就蕴含着价值关系的人类历史运动的批判性究察,从中导引出对人的价值的科学见解。
人类历史活动是以满足自身生存需要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的,价值关系的产生与发展也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因而,对价值关系的科学把握必然要以深入考察人的现实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基底。特别是进入到资本文明的时代之后,人的现实的物质生产活动在很大程度上直接体现为相应的经济活动,人的生产和交往关系也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呈现为经济交往和经济关系。马克思正是通过透析表征在经济交往和经济关系之中的价值关系来阐明他对价值概念的理解的。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仅仅从经济学的视角来探讨价值关系。实际而言,马克思片刻也没有栖息在经济学的园地之中,他只是在批判的基础上运用政治经济学的成果叩开价值理论的科学见解之门。然而,在以往关于价值的研究中,或多或少都存在这样几种现象:或者罔顾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语境中赋予价值关系作为社会的实然性关系存在的意义,片面强调哲学的思辨抽象,空疏地割裂事实与价值;或者撇开了价值的哲学意蕴的发掘而陷于实证的部门的经济学泥淖之中,用价值关系的枝叶遮挡它的全貌;或者隔着经济学的价值概念的靴子搔挠哲学的价值概念的痒痒,导致对价值概念貌合神离的两张皮式的理解。这些都不能完整准确地把握马克思对价值概念的理解,因而也就不能完整准确地把握价值关系。
一
哲学中的价值概念甫一出现便同事实概念分道扬镳了。所谓的现代价值哲学在其肇端处就把世界划分为事实、知识和价值三维,价值是不同于事实的另一种存在,从而挖断了价值关系作为事实性的实然关系而存在的可能性。“哲学有自己的领域,有自己关于永恒的、本身有效的那些价值问题,那些价值是一切文化职能和一切特殊生活价值的组织原则。但是哲学描述和阐述这些价值只是为了说明它们的有效性。哲学并不把这些价值当作事实而是当作规范来看待。”价值由此成为规范的一维而与事实的维度相对待。无论是先验主义还是经验主义,也无论是心灵主义还是(逻辑)实证主义,无论它们在价值概念的研究中表现出多么大的差异乃至对立,但是在价值处在规范的一维、“应该”的一侧的认识上则是比较一致的。
先验主义的价值哲学,强调价值规范作为根本原则,为人的现实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提供某种超越的范导。这就要求,价值本身首先是超拔于人的现实生活的,“价值完全不是从经验的、具体的事物、人、行动中抽象出来的概念,或者说,不是这些事物的抽象的‘不独立的的要素,而是独立的现象”。“价值决不是现实,既不是物理的现实,也不是心理的现实。价值的实质在于它的有效性,而不在于它的实际的事实性”。因为,如果价值源自人的尘世生活,那么它本身就会堕入到感性经验的深渊,受到感性经验的玷污,从而不能成为为人的生活立法的纯粹理性的根本法则。从这个意义上讲,先验主义的价值哲学稳稳当当地回到了近代哲学特别是以德国古典哲学为代表的理性哲学的怀抱。追求某种脱离实际生活的超验的理性意义,而忘却了实际生活本身就是有意义的,并且这种源于生活实际的意义正是超验的理性意义的根基。
相反,经验主义的价值哲学,则强调价值规范的属人性,立足于人的现实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来指导人的价值构建。在经验主义的价值哲学看来,价值根源于人的现实生活过程,“是最紧密地并以完全本质的方式与人的活动相联结的”。“价值事实领域是一个行为领域,因此必须用适合于行为题材的方法来处理价值事实”。然而,在如何处理价值事实的问题上。经验主义的价值哲学却又走上了另外一条偏颇的道路。因为它虽然承认价值的属人的事实性,但是却把人限定为个体的人,社会关系只是作为个人存在的一种背景支撑而不是其本质。这样,价值的事实性存在要么被个体的精神、意志、情感等心理活动所规限,要么与个体的喜好、偏向和兴趣等相勾连。而由于心理活动和兴趣爱好的不可捉摸,价值事实只能是以一种可经验不可定义的方式存在于个人的生活之中,对个人的生活发生这样那样朦胧模糊的潜在影响。
与上述不同,实证主义的价值哲学,更加注重对价值概念的元伦理学的分析,究察价值概念的哲学本性,包括对价值概念进行心理分析和语言分析。对价值概念进行心理分析的实证主义认为,价值是人的一种心理情绪和情感的表达,“当我们断言这个或那个具有‘价值时,我们是在表达我们自己的感情,而不是在表达一个即使我们个人的感情各不相同但却仍然是可靠的事实”,“价值的实践意义在于它为主观价值情感提供规范,并以某种方式决定主观感受”。价值因此而陷落于情感的臆动和不可认知的非科学的悲惨境地。而对价值概念进行语言分析的实证主义则意图“通过谈及适合的语言论述世界”,透过对关于价值的道德语言——价值词的意蕴的挖掘,展示价值概念的元哲学意味,在此基础上,说明道德原则如何建立起来,表明道德判断是“如何给人们按此方式而非彼方式行动”的理由,探寻“我应做什么”这一问题的答案。
由上面的论述可知,现代西方价值哲学的研究始终逡巡于纯粹哲学的辨析,割芟价值作为人的现实生活的实然关系的存在根基,采用价值与事实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想方设法地把价值作为规范拖拽到个体主义、心理主义和建构主义的歧途。
所谓个体主义的歧途,是指现代西方价值哲学的出发点是作为独立的个体的人,而不是作为“现实的个人”。作为独立的个体的人,生活在现实的社会之中,从事满足个体需要的各种活动,与其他的个体发生和保持各种各样的“为我的”关系,在进行活动和维系关系中展开对个体生存意义、生命价值的探寻。乍一看去,这个独立的个体倒是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实际而言,独立个体的本质却是纯粹抽象的,或者是理性主义的或者是感性主义的人性——特殊人格。并且,独立个体的生存意义和生命价值不体现在现实的活动和关系中,不是面向这些现实的活动和关系,而是在很大程度上表征为推理论证中的“应当”。比如,人“应当”自由地生活,至于什么是“应当”的自由,这是哲学抽象的任务,与普通人的现实生活并无直接现实的关联。“现实的个人”,“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这些本来是价值关系的核心的东西反而成了价值体系中无关紧要的、可有可无的东西。由“现实的个人”及其活动所构成的人类社会,则沦落为经验事实中的表象世界。从根本上讲,它丝毫不能影响独立个体的价值判断和价值追求所构成的本体世界。因为价值判断和价值追求,归根结底。体现为作为主体的独立个体的情感和意志的表达和实现。
所谓心理主义的歧途,是指现代西方价值哲学的着力点是独立个体的心理意向,而不是“现实的个人”的现实的生活需要。现代西方价值哲学研究的重要运思方向就是心理主义,在一定程度上讲,心理主义的价值哲学代表了近年来的西方价值哲学研究的最新成就。它的基本态度是价值的达成依赖于个体的心理活动,因为正是个体的心理活动向个体下达了追求某一价值的行动指令,然后个体才在这一行动指令的驱策之下“指向或关于或涉及世界上的对象和事态”,与外在于心的世界建立某种关系,进而实现自己的心中所愿。根据独立个体的心理活动的两种不同方式,心理主义的歧途分岔为两种基本的向度。一种向度是依据独立个体的心理欲求,把价值定义为欲求的满足关系,“价值就是一事物与一合法的人类欲求的关系”。另一种向度是依据独立个体的心理偏好,把价值定义为某种喜好、偏向和兴趣的达成。这两种向度,殊途同归之处在于它们都把本能、欲望、目的、意志、感受、情感和动机等心理因素看作人的本质,而人在社会中能否或怎样满足自己的吃、喝、穿、住等现实的生活需求以及满足这种需求所结成的社会性的价值关系则始终在它们的思域之外,仿佛心理需求的满足是价值构成的唯一或根本来源。
所谓建构主义的歧途,是指现代西方价值哲学的落脚点是建构一个关于独立的个体应当如何的价值观念体系,而不是对作为实然关系的价值的革新。现代西方价值哲学的一切努力基本上都是为了能够建构一个关于个体应当如何存在的彼岸乐园。建构主义声称这样的彼岸乐园是从人们的现实生活状态出发的、关于未来人类生活应该如此这般永恒开展的精巧设计,使得人们相信有意义的或有价值的生活就应该是那样的一种模式。但是,他们却不理解人们的现实生活状态是一个由“先有”实际地发展到“现有”并逐步实际地走向“将有”的过程。未来社会和人们的生活不是空中楼阁式的观念体系所建构的意识逻辑的理想乐园,而是由人们戮力改造现实社会的活动所实际造成的社会状态。这种社会状态和人们的生活中的价值只能是现实的实然价值关系的鼎新。而不能是任何纯粹思辨的构造。当然,这种鼎新是人们的意识可以理解的,是能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不是“想象的主体的想象活动”。所以,建构主义在思维中所建构的永恒的价值只能落入到海市蜃楼的虚幻飘渺之中。
由此可知,现代西方价值哲学对价值的考究放弃了价值作为现实个人的实然关系的事实性维度,依然固闭在单纯的抽象哲学的维度之内,意图构建规范独立个体的价值观念体系。与此相反,马克思则从现实的社会历史领域入手,揭示了价值关系的事实性存在,科学地阐发了作为实然关系的价值概念。
二
现实社会历史领域最大的实际就是“生产物质生活本身”。生产物质生活本身,即生产满足现实的个人维持生命活动的物质资料。除了史前时期的原始人类基本实现自给自足以外,其他世代的物质资料的生产都是由“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完成的,也就是说,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完成的。自然,价值关系也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建立起来并向前发展的,“价值规定本身要以社会生产方式的一定的历史阶段为前提,而它本身就是和这种历史阶段一起产生的关系,从而是历史的关系”。这表明了,价值关系是历史性的存在,只不过经历了一系列形式的转换和内容的更迭。
最初的价值关系,位于人类历史起点的价值关系,是主体为了满足自己的物质生活需要而主动寻求与那些能够满足这一需要的客体建立起来的关系。“‘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理解这一最初的价值关系需要注意三个要点:第一个要点是,作为主体的人与能够满足主体需要的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是通过主体的活动建立起来的。这就是说,主体对客体的价值关系是以人的实践活动为基础的,它本身就是人的实践活动的结果,而不是与人的实践活动分离开来的另一种关系。这就使得那种认为价值与事实、人与世界的价值关系与实践关系二元分离的观点不攻自破。同时,也使得那种认为价值从根本上来源于物或客体所具有的品质和特性的观点不攻自破。第二个要点是,它是人们在生产力水平还相当低下的历史时期的极其简单的价值关系。一个社会共同体中的大多数人还需要通过自己直接对客体做功的物质生产而不是通过与其他生产主体的交换活动来满足自己的物质生活需要,这样的社会生产力水平是十分低下的。生产力水平的低下导致人们物质生活需要的简陋,由此而产生的价值关系也就不可能复杂。但是,如果在今天还要把人类社会的价值关系还原为如此简单的价值关系,是根本找不到价值关系的“北”的,更遑论建构新型的价值关系体系。第三个要点是,最初的价值关系会贯穿到以后建立起来的新的更高级的价值关系之中,但是它不再是价值关系中起决定作用的一种形式了。人类社会再怎么发展,再怎么进步,通过物质客体来满足主体的现实物质生活需要是一定会延续下去的。这就保证了最初的价值关系以支援背景(subsidiary awareness)的形式在后来更加高级的社会形态的价值关系体系中传承下去,并发挥一定的作用。不能随意遮蔽和无视这种作用,也不应当片面夸大它的作用。
马克思重点考察的并不是这种作为“猴体”的价值关系,而是作为“人体”的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价值关系。因为,“价值概念的纯粹展开”“要以建立在资本上的生产方式为前提”,“在实践上也是这种情况”。那么,以建立在资本上的生产方式为前提的价值概念到底是如何展开的呢?
首先,价值关系在商品交换的过程中展露。
商品经济社会中的价值关系并不是直接暴露在人的面前的。“价值没有在额上写明它是什么。不仅如此,价值还把每个劳动产品转化为社会的象形文字。”因为“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关系,是商品的经济上的质”。在马克思看来,商品是价值关系的物质象征,只有剖开商品的内核才能找到破解价值关系秘密的钥匙。作为可以进行交换的劳动产品,在其自然属性上,它是一种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物品,也即能够满足人们一定的现实需要的物品,因而它也可以促成最初意义上的价值关系:在其社会属性上,它使其保有者与另一商品的保有者之间,在自愿的基础上相互交换,从而扩大了价值关系的范围,导致价值关系更加隐秘和复杂。交换活动的根基不在于商品的使用价值,因为仅从使用价值而言,商品与商品之间是异质性的,它保证不了商品交换的持续发生。而商品交换不能持续地发生,作为“商品的社会关系”的价值也就不会向人们敞开它的真面目。所以,只有社会属性意义上的商品交换价值的发生和拓展,才导致价值关系的现代转型。从这个意义上说,交换价值正是价值关系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第一重表现形式。
如此,问题接踵而至,人怎么就愿意拿自己的劳动产品去换取另一件与自己的产品完全异质性的商品而不觉得自己吃亏了呢?这仅从人的心理愿望和交换价值的表层来理解是远远不够的,需要深入到作为价值“内容的表现方式,‘表现形式”的交换价值的背后去一窥究竟。
其次,价值关系在社会劳动的基础上凝结。
人们之所以能够建立稳定连续的交换关系,是因为商品的交换价值背后站立着的社会劳动在默默支撑着。社会劳动保证了异质性的商品之间具有可以通约和比较的同量性。社会劳动这一范畴所规定的不是“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不是“活劳动”,不是制造满足人的某种现实需要的劳动活动。一句话,它不是活生生的劳动,而是抽象的人类劳动,它所规定的是人类凝结在商品中的“活劳动”耗费的可计量性、可比较性。这种抽象的人类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表现为商品的价值对象性。“商品只有作为同一的社会单位即人类劳动的表现才具有价值对象性。”价值关系就是建立在“人们互相把他们的劳动看作是相同的、一般的劳动,在这个形式上就是社会的劳动”的基础之上的。同时,凝结在商品中的抽象劳动的同量性及其象征符号——货币,在形式上确保了交换主体的平等和自由的关系,在内容上确保了他们愿意在彼此都可接受的社会劳动量的(形式的)基础上展开价值交换的具体活动。由此,马克思说明了价值关系的第二重表现形式:通过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抽象劳动而展现出来的价值关系。正是这样一种抽象的社会劳动使得价值关系更加丰富和复杂,也更加隐秘化。
虽然这是对比交换价值更加抽象的一种价值关系的说明,但是也并不足以清晰地展现资本主义经济形式下人与人之间的价值关系图式。因为抽象的社会劳动所揭示的交换关系中形式上平等和自由的价值关系,与在社会现实中表现出来的事实上不平等、不自由的独立化的情形之间存在着断裂,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再次,价值关系在资本形成的过程中独立。
从表面上看,在抽象的社会劳动中凝结的价值关系依然是一种交换关系中的价值关系。然而,实际上它已经逐步跃出交换关系的领域而独立化了。独立,意味着即使不处于“单纯的劳动同劳动的交换”活动之中,价值关系依然可以存在并得到表征。这是因为劳动的物化、“劳动的外化”和“劳动的异化”——资本在其中作祟。在交换关系的境遇中,货币作为衡量抽象劳动量的大小的一种象征符号,本身并不对流通领域的交换价值关系产生实质的影响。但是,一旦价值关系移居到作为流通领域的本质的生产领域、货币跃迁到资本的模态,情形就大相径庭了。现代价值关系最隐秘的质就在劳动的外化与劳动本身的交换和货币跃升为资本的过程中诞生了。“流通是在流通背后进行的一种过程的表面现象”、“纯粹的假象”,“流通的要素先于流通而存在,而不是由流通本身创造出来的”。流通背后进行的过程即是资本与劳动交换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劳动不是作为对象,而是作为活动存在;不是作为价值本身,而是作为价值的活的源泉存在”。因此同时,这一过程也就是作为关系的资本形成的过程,这就是价值关系的第三重表现形态——独立化的货币,即作为资本的货币。渴求价值增殖的货币。
流通的过程和交换的领域,在马克思看来,依然只是人们的感性直观和哲学直观——简单的抽象直观所能体察到的社会的表层肌体,它们还不能表现现代资本主义的本质关系,因而也就无法表征现代价值关系的本质特征。现代资本主义的本质关系,进而现代价值关系的本质特征只能到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的生产关系中去寻求。
复次,价值关系在现代化大生产过程中异化。
现代价值关系的全面展现,即价值关系的全面异化,也即剩余价值的形成。在剩余价值形成的事实面前,交换价值关系平等和自由的假象无处躲藏地曝晒在不平等和强制性的生产过程之中。“同活劳动能力相交换的那一部分资本,第一,本身是没有支付等价物而被占有的他人的劳动,第二,它必须由劳动能力附加一个剩余额来偿还,也就是说,这一部分资本实际上并没有交出去,而只是从一种形式变为另一种形式。可见,交换的关系完全不存在了,或者说,成了纯粹的假象。”由此可知,资本要求的价值增殖,仅靠自己的努力是办不到的,只能靠剥削它所雇佣的劳动,迫使雇佣劳动不断地进行生产,强占雇佣劳动创造的多于劳动能力消耗的产品,并进而通过多占的劳动产品来继续盘剥雇佣劳动,形成螺旋环状的结扣模态。由此,在资本过程中独立的价值关系表象为价值的增殖过程,也即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由于剩余价值的生产是建立在现实的劳动异化,即“人的内在本质的这种充分发挥,表现为完全的空虚化”、“全面的异化”、“为了某种纯粹外在的目的而牺牲自己的目的本身”的异化劳动的基础之上,颠倒的价值关系的现实性也就不言自明了。
至此,马克思科学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价值关系的实然状况,把这种残酷悲惨的价值关系科学地呈现在了那些意图含情脉脉地为其辩护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家和决意打破这种颠倒关系的无产阶级大众面前了。
由上面的论述可知,马克思层层剥离了包裹本真价值关系的表层现象和混淆视听的假象,本原地再现了价值关系的事实性存在。这种再现,坚持把价值关系还原到它身处的历史现实之中,展现价值关系现实的历史进程和丰富多彩的复杂模态:同时,这种再现,也坚持对价值关系进行科学的抽象,剥茧抽丝,把握现实的价值关系的本质特征。
有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只是在政治经济学的意义上探讨价值概念、价值关系。诚然,马克思掌握了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洞悉了政治经济学的基本方法,借用了政治经济学的基本术语,并且把政治经济学的方法作为剖析资本主义社会价值关系的非常重要的路径,利用政治经济学的某些成果惠及自己的研究。同时,由于“人们的生活自古以来就建立在生产上面,建立在这种或那种社会生产上面,这种社会生产的关系,我们恰恰就称之为经济关系”,因此,任性地绕过政治经济学这门研究经济关系的学问根本就不可能真正理解社会现实。但是,正如本文开篇处所指出的那样,马克思一刻也没有成为政治经济学家,反而始终是政治经济学的坚定批判者。他批判了政治经济学对以价值关系为主要内容的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肤浅理解和颠倒把握。还有一种更加具有隐蔽性的观点,认为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语境中探论价值关系,而在哲学语境中批判这种价值关系并对未来的价值关系作出积极展望。这种观点具有很大的迷惑性,因为马克思的确使用了大量政治经济学的术语。但是,这种观点撕裂了马克思对价值关系的完整的、一贯的理解,仿佛马克思对价值关系的理解采取了两种不同的套路。实际而言,马克思是在同一个立场上、采取同一种方法来研讨现实生活中的价值关系的,那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和历史科学的方法。
三
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运用历史科学的方法研究和说明现实的价值关系,是马克思一以贯之的理解人们之间的价值关系的科学态度。他对政治经济学中的价值概念的批判是奠基在历史唯物主义之上的,“是把历史唯物主义应用于价值、价格和利润这些‘神秘东西的产物”。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知道,作为社会关系的价值关系本身是一种历史性的现象。它由人与物的使用价值关系,发展到人与人的交换价值关系,再发展到以物与物的价值关系来颠倒人与物和人与人的价值关系;由体现为物的有用性,发展到凝结在抽象的社会劳动的商品中的价值,再到以独立的物——作为资本的货币现身。在每一个更加高级的表现形态中,价值关系都保留了原先的表现形态作为自己的支撑背景,并且是以“十分萎缩的或者完全歪曲的形式”被保留。这就造成越是处在后面的价值关系其表现形态越是复杂精致,其内部的子关系系统也越是犬牙纵横。相应地,要想对它进行科学准确的理解也就越是困难。如果不能够采取严整科学的方法,就会被价值关系各种表象形态的“乱花”迷了眼,就不能“戳穿这样产生出来的社会假象,使我们看到假象下面的本质”。
在马克思看来,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显然是不能胜任这一任务的,哪怕政治经济学的方法不无科学性。马克思认为,政治经济学的方法采取了两条道路。一条道路是由具体到抽象的方法,这种方法从混沌表象的具体整体出发,从中蒸发出经济范畴的抽象的规定。这条道路已经被政治经济学自身的发展所抛弃了。另外一条道路是从抽象的理论思维的规定出发去规限现实的“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并“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在这种“科学上正确的方法”中,“具体总体作为思想总体、作为思想具体,事实上是思维的、理解的产物;但是,决不是处于直观和表象之外或驾于其上而思维着的、自我产生的概念的产物,而是把直观和表象加工成概念这一过程的产物”。黑格尔的错误就在于,他把思维中所把握的具体的现实世界,当作现实世界的具体的产生过程,当作现实世界本身。直到这里,马克思依然是赞同政治经济学的由抽象到具体的科学的抽象方法的。在此之后,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便同政治经济学的方法分道扬镳了。这是因为:
第一,政治经济学的抽象是一种非历史主义的抽象,而历史唯物主义的抽象是一种历史主义的抽象。
政治经济学的抽象,是从“生产一般”和“一般人类”出发抽象出“生产的一般条件”,然后将之“融化在一般的人类规律之中”,把历史的结果与历史的起点相互颠倒。从这种一般条件中以政治经济学的方法抽象出来的价值关系只能是历史的表象、假象和幻象,而且还要将这种表象、假象和幻象凝固成永恒的天然的关系。也就是说,政治经济学的抽象是非历史主义的。
历史唯物主义的抽象,则是从“现实的个人”、“这些个人的一定社会性质的生产”出发去理解“现实的历史的生产阶段”,“在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上的生产——社会个人的生产”,进而理解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包括价值关系在内的各种社会关系。在现实的历史中,价值关系并不直接呈现出来,不直接体现为某种物质或事物,而是表征在是社会表象、假象和幻象之中的实然关系。只有对各种社会表象、假象和幻象进行条分缕析,厘清它们在人类历史发展中的具体状况,才能剥离出隐藏在其中的价值关系,揭示出价值关系现实的具体历史图景。由此,马克思对“人的依赖关系”的社会形式中的价值关系如何存在并发展到“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社会形式中的价值关系进行了具体的展示。这就表明,历史唯物主义的抽象是历史主义的。
第二,政治经济学的抽象是一种线性的抽象,而历史唯物主义的抽象是一种非线性的抽象。
政治经济学的抽象,要么是从具体到抽象,这是早期政治经济学的主要方法;要么是从抽象到具体,这是马克思认为科学上正确的一种方法,也是政治经济学主流的方法。除此而外,政治经济学不知道还有什么其他的抽象方法。
显然,这种线性的思维方法无法阐明马克思的分析方法。因为“马克思的科学体系不是一条‘从现象到本质以及‘从本质到现象的简单直线。相反。它在现象和本质之间来回波动,并且具有一种从现象到本质。又从本质到现象的不断循环的模式,超出发生的或结构的(或结构一发生的)层次,进展到对对象全面的‘理性认识”。在对价值关系展开研究的具体层面上,马克思对价值关系的三重表现形态交错进行了抽象到具体、具体到抽象的多重剖解。他首先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价值关系的第一重表现形态:作为商品的交换价值的价值关系,说明了资本主义价值关系的最表层现象,但是这种现象本身又是从商品这一物质形态中抽象出来的。接着,他分析了价值关系的第二重表现形态,作为抽象劳动的凝结的价值关系,这又是建立在对劳动概念的深刻抽象的把握之上的。再次,他分析了价值关系的第三重表现形态:在资本形成过程中独立化的货币外观,而货币的资本化也需要得到说明。最后,价值关系的根基在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得到说明,而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及其内部各环节的关系又要具体谈及。可见,对价值关系的理解是一个多么曲折的过程,期间现象与本质、内容与形式、抽象与具体多重协作、往复循环,充分表明了历史唯物主义抽象的历史辩证法的性质。
第三,政治经济学的抽象是为了解释现存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历史唯物主义的抽象是为了改变不合理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政治经济学的目的是解释现存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妄图论证它的合理性和永恒性,因而,其中的价值关系的合理性和永恒性也必须得到解释。这是政治经济学的抽象的秘密。
相反,历史唯物主义的抽象,则是要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反对人、奴役人、压迫人、剥削人的本质,也即是要解蔽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价值关系的异化,并在此基础上,“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马克思在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价值关系的全面异化之后,对未来社会形态中的价值关系的现实可能性进行了初步的说明。马克思首先指出,要激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基础上的自由个性”的现实可能性,就必须在扭转价值关系异化的基础之上,发展“建立在交换价值基础上的生产”。虽然交换价值关系是一种全面异化的价值关系,但是它也促成了现实的个人能力的“发展和全面性”。因为个人在异化的交换价值关系中,获取了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能量,并且这种异化越是彻底,个人的独立性越强,也就越是促进人的全面能力。马克思认为,事实上,如果抛掉狭隘的资产阶级形式,那么,财富“就是在普遍交换中产生的个人的需要、才能、享用、生产力等等的普遍性”,“就是人对自然力——即通常所谓的‘自然力,又是人本身的自然力——的统治的充分发展”,“就是人的创造天赋的绝对发挥”。异化和消除异化本身走的就是同一条道路。
这样,马克思就科学地阐明了人的现实社会生活中的价值关系如何由最初的简单的价值关系发展到完善的成熟的价值关系,尽管价值关系本身是以一种抽象的形式显现在具体的社会现实之中的。只有完善的成熟的价值关系才是现实的个人内在的价值关系,人也只有在这样的价值关系中才真正成为绝对的价值关系的目的,实现自己人格的尊严和对自己的终极关怀。舍此,人不能在其他任何的载体中达到自己的终极目的和终极价值。因而那种持有“凡是从一个人的人格中心紧紧掌握住这个人的东西,凡是一个人情愿为其受苦甚至牺牲性命的东西,就是这个人的终极关怀”的个体主义、心理主义和建构主义的观点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