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水霞巴彦淖尔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心
巴彦淖尔市无公害农产品发展成效及推进措施
李水霞
巴彦淖尔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心
[摘要]文章概括了巴彦淖尔市无公害农产品发展取得的成效,并从认证、监管、体系建设和政策扶持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推进措施,以促进无公害农产品又好又快发展。
[关键词]无公害农产品成效推进措施
2002年巴彦淖尔市开始实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工作,2004年按照农业部“五统一”认证要求在全市展开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作为政府主导安全优质品牌,巴彦淖尔市无公害农产品事业在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共同努力下得到较快发展。文章在总结无公害农产品发展成效基础上,就进一步推进巴彦淖尔市无公害农产品事业发展提出具体措施。
1.认证规模逐步扩大
截止2015年底,巴彦淖尔市有效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企业44家,产品92个,实物年总产量140239万吨,认定种植业产地17.3万亩,畜牧业存(出)栏100.4万头(羽、只),蜂产品3万群只,渔业水面面积1.6万亩。认证产品包括粮油、蔬菜、瓜果、畜禽、蜂产品以及淡水渔、螃蟹等。
2.机构健全,职责明确
巴彦淖尔市无公害农产品工作体系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心,设独立的无公害标志管理科,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三个专业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管理,组织开展现场检查、产地环境调查、申报材料预审和推荐上报工作。全市七个旗(县、区)也均有专人负责本地区无公害农产品工作,开展宣传动员、组织申报、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等工作。形成自治区、地市、旗县三级机构“上下一条路,全区一盘棋”的格局,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3.标准体系逐步健全
依据农业部颁发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参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要求及肥料、农药等生产资料使用要求,组织本市农业专家,在调查研究、专题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并修订了30个无公害农产品栽培技术规程,并通过巴彦淖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发布,作为地方标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
4.社会影响不断增强
大多数申请主体通过认证后产品在市场中竞争力强、销路好、价格高,品牌影响力逐步突显,认证工作也由过去的组织动员到现在主动认证转变。近年来经国家、自治区例行监督抽检和本地农残快速检测,无公害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得到广大消费者普遍认可。
5.体系队伍不断壮大
建立完善检查员和企业内检员队伍,目前全市有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28名,每个旗县至少有一名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相关专业的检查员,确保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在当地及时顺利开展,提高审核、监督工作质量和效率。全市共有经培训考试合格的内检员91人,达到获证企业全覆盖,有力保障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各项管理制度有效实施。
在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农业转方式调结构新形式下,我们应按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稳步推进、稳中提质、加强监管”的新要求,调整思路,创新措施,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努力把无公害农产品打造成为巴彦淖尔市农业发展的主导品牌,开创无公害农业产业化发展新局面。
1.规范高效做好产品认证
首先从生产规模和主体资质两个方面严把准入关,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主体坚决不予受理,同时规范现场检查工作程序,严格现场检查实施细则,做到稍有不合,坚决不通过,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其次增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按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要求,结合实际持续开展培训再学习,不断更新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避免申请材料在县级受理和市级预审后出现明显或较多错误,降低上报材料退回机率;最后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管理系统应用,将系统向县级工作机构、申报企业延伸,加快实现认证信息网上申报和审查,全面推动标志管理、颁证、监管、统计等工作信息化、网络化、电子化进程,大幅提高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服务生产主体。
2.持续加大证后监管工作力度
一是加强日常巡查,尤其加强对问题多、易反复、风险隐患大的企业及产品的监管,建立违规企业处理机制;二是加大产品抽检力度,对有效期内无公害农产品,通过农业部、自治区例行抽检和地、县级检测机构监督抽检,每年每个产品至少抽检1次并登记在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建立科学的退出机制;三是强化标志使用指导、宣传和管理,提高生产者及消费者对无公害农产品安全优质农产品“身份证”的认知度和公信度。
3.加强体系建设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管理面广、点多、链长,生产主体分散,组织化和标准化程度较低,农民技术水平和文化素质不高,认证监管工作量多任务重,极需充实人员。各地要发挥主观能动作用,进一步加大与行政部门特别是机构编制部门协调力度,争取更大支持。地市级和县级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专职机构,强化专职人员配备;乡镇级机构也要真正发挥应有作用。同时,要切实加强人员及岗位培训,全力练好内功,为承接更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打好基础。
4.加强政策扶持和资金奖励
2015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发展现代农业必须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道路,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绿色生态”发展理念正好与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相吻合,因此推动无公害农产品事业是各级政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和联系,将无公害农产品工作与三园两场建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和标准化示范区创建等相结合,以终端产品是否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作为项目实施、验收和获得政策扶持的前置条件和重要指标。同时各级政府应采取以补代奖政策,对申请主体在环境检测和产品检测中产生的费用给予补贴,并配套奖励资金,对新认证企业给予资金奖励,鼓励申请认证企业的积极性,体现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公益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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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马爱国.新时期我国“三品一标”的发展形势和任务[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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