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四娘
鹅毛大雪下了一整夜,目之所及皆是寡淡的素白,衬得跪在院中央的那红衣少女格外地显眼。
叶重清冷的视线扫过少女身旁那瘦得已然脱相的男子,最后定格在她的双眼间,道:“一目两瞳,是为神鸟重明,怪不得我这解忧山庄的机关暗器拦不住你。”
少女双肩瑟瑟发抖,樱唇冻得发紫,似是没听见叶重的话一般,只一遍一遍重复着:“你救救他,求你救救方怀。”
叶重长眉一挑:“你既然来了,该知道我这解忧山庄的规矩。”
上解忧山庄求医者,须得满足庄主叶重的要求。
少女神色迷茫地看过去。
“我这庄子里缺个为我打下手的,你若是愿意留下,我自会救他。”
少女痴痴地看着身旁昏睡不醒的男子,强撑着站起来,踉跄着走到叶重的身边,神情倔强:“只要先生愿意救他,我什么都愿意。”
叶重自怀中摸出一个紫金小瓶,一枚血红色的丹药落在掌心:“你对他执念太深,难保以后会忍不住偷跑,那我可就得不偿失了。吃了它忘掉过去,我保他这条性命。”
少女垂下眉眼,掩住眼底的汹涌,接过药一吞而下……
我端坐于枇杷树下,咬着双唇,心里紧张得像在打鼓一般。
叶重闭关研制一味药一月有余终于成功,今日就该出来了。对于再见叶重,我心里是欢喜的,可是……垂眸看着手中被我抄写得乱七八糟的药典,那些欢喜便被忧心冲淡了。
“璃睛。”男声低沉悦耳,轻轻叫着我的名字。
我脊背一僵,把手背到身后去,起身,脸上扯出一抹微笑道:“恭喜先生出关。”
叶重负手而立,黑眸紧紧地盯着我,明明毫无情绪,却让我莫名心虚。他强行扳过我的手臂一看,脸色登时阴沉下来。
“我留你在解忧山庄不是容你逍遥自在的,你若是不想留在这儿就离开,我自会再找其他人来照料庄子。”
我这下是真的慌了,忙伸手拉住他的袖子,道:“先生,我知道错了,我不该偷溜出去玩儿的。你不要赶我走,我以后一定会乖乖地听话,不再惹你不高兴了,我现在就去重新抄写。”
见叶重不作声,我“噔噔噔”地跑进书房,把厚厚的药典,以及文房四宝尽数搬出来,然后规规矩矩地坐在枇杷树下的石桌前认真地抄写着。身旁玄色身影翩然落座,我暗自松了一口气,心想:先生总算是消气了。
不过一念闪过,我的手背一暖,恰逢枇杷树叶缝儿之间一缕金色的阳光洒下来,让我清楚地看见他微微动着的指骨熠熠生辉。
我的手掌湿润,心也变得纷乱。
“你写字的法子不对,这个字该这么写……”叶重执着我的手一笔一画地写着,我忍不住侧过头看他,哪里还记得写字这档子事儿。
幸好在叶重发觉我分心之前,庄外来了一行人。
叶重是有名的神医,黎城中有这样一句话:昔有扁鹊,今有叶郎,足见叶重医术之高明。解忧山庄有自己的规矩,求医者只有满足了叶重的要求,叶重才会出手救人。
据叶重说,我当初因重伤奄奄一息之际答应留在解忧山庄,他才救我的,但我伤得太重,虽然痊愈了,却不再记得过去的事情。
我的原形是重明鸟,一目双瞳,未免吓到其他人,我出门时会用白绫缚住双眼。这白绫是叶重专门为我做的,轻薄柔软,即使遮住眼睛也不妨碍我视物。
我随着叶重出庄,缀着紫色流苏的马车上一双手先行探出来。我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一双手,皓腕一露,春葱玉指似玉如雪。
想来有这么一双手的人该是何等风采,却不想下来的人虽用面纱遮脸,却难掩肌肤上狰狞交错的红痕。
“求先生医治我的脸,不管付出什么代价我都愿意。”
不知为何,我总觉得这句话像在哪里听过一般。
叶重瞧了那女子片刻,错开眼转而看我:“璃睛,你说救是不救?”
当然救了,这么美的姑娘若是脸被毁了当真可惜。我搓着手,犹疑着点了点头,不知道叶重为何会问我。
“既然璃睛点头,那姑娘便请吧!”
女子似是没有想到会这么容易就可达成心愿,激动得眼眶微红。别说是她了,我也觉得诧异。
见惯了叶重刁难病者,突然看到他这么有善心地并未提什么条件便答应救治,我确实觉得有些奇怪,不过这倒是件好事儿。
我淡淡笑开,道:“姑娘,随我来吧!”
姑娘名唤苏沁芳,是黎城红袖坊最有名的舞姬。一月前,她脸上突然起了红斑,先前以为是受风起了疹子,却不想越发严重,直至面目全非。她不甘心被其他姑娘比下去,最后没有立足之地,便前来解忧山庄求医问药。
我捧着白瓷碗往她脸上涂最后一点儿药膏之时,她刚好说完这一段故事。我安抚地拍拍她的手,道:“苏姑娘放心,先生既然愿意医治,你这脸便一定会好起来的。”
苏沁芳点点头,盈盈若水的眸子里终于有了几分笑意。
叶重正俯首在案前写字,我悄悄走近,捧着脸看着他。
“不去熬药,杵在这里做什么?”
我哑然:“你没抬头怎么就知道是我?”
叶重依旧没抬头,随口应了一句:“除了你之外,谁会如此顽劣?”
又被骂了,我吐了吐舌头便转身出去熬药了。
苏沁芳在解忧山庄住了五日,经叶重的妙手,她那张脸恢复往昔的娇艳。她眉间带俏,唇畔含情,确实是个难得一见的美人。
“多谢先生的大恩大德,沁芳无以为报。”
叶重眼角眉梢平静得像是死水一般,受过一礼之后便钻进药庐。解忧山庄里多是机关埋伏,怕苏沁芳被误伤,我便送她出门。她不住地道谢,脸上洋溢着笑意。我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像我这般长相普通,还生着那样一双眼的女子,到底还是体会不到她的欣喜。
几日之后我上街去,刚巧路过红袖坊。里面丝竹声绕梁,华服女子临窗一转身,舞姿翩然,引得喝彩声一片。我驻足片刻后,鬼使神差地岔开脚,进了旁边的一家脂粉店。
回到山庄,我蹑手蹑脚地跑回房间,看着倒在梳妆台上的瓶瓶罐罐,照着脂粉店老板教我的那样往脸上捣鼓着。
“你在做什么?”
我手中正拿着螺黛,闻言一着急,手下一偏,画到了脸颊上。
叶重蹙了蹙眉,疑惑道:“你这是在……上妆?”
我睨着铜镜中的自己,只见我脸被抹得煞白,眉毛粗黑,脸颊上还挂着一条丑陋的“疤痕”,突然觉得挫败。
我想学着苏沁芳的样子让自己变得好看一些,却不想终究是东施效颦。
眼中倏地映入一双玄色锦靴,我的脸被他抬起,他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了一条帕子,轻轻地擦着我的脸。
我撇撇嘴,忍不住问他:“你觉得苏姑娘好看吗?”
“为何要问我?”
因为我注意到叶重总是有意无意地盯着她看,还有……叶重这次居然破例,没有提严苛条件便为她治病。虽然我不想承认,但叶重也是男人,和红袖坊中那些为苏沁芳神魂颠倒的人,从本质上来说并没什么两样。
我心中如此想着,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美则美矣,但与我有何相关?”叶重收回手,解开缚着我双眼的白绫,他点着我的眼皮轻笑道,“照我看来,她长得还不如你。”
我压住心头狂跳,别开头去,虽知道这只是他的一句戏言,却还是忍不住咧嘴笑起来,瞥见铜镜中笑盈盈的自己,竟让我觉得真如他所言,我比苏沁芳还要美。
叶重有今日的名声并非靠运气,除了用餐、睡觉之外,他几乎是一门心思扑在研制药物上,从不与他人往来。所以,当恶疾已经痊愈的苏沁芳再次上解忧山庄,而叶重也并没有赶她走的意思时,我心头隐隐有不安的情绪在乱窜。
我悄悄地跟着他们到书房,躲在窗户下面偷听。
“叶公子,我已经和红袖坊的妈妈说好了,择日便可赎身而出,以后我便是自由身。”
苏沁芳声音软糯惹人怜,听得出来是鼓了极大的勇气的,却只换来叶重一句冷硬的“恭喜”。
“沁芳是真心仰慕公子的,只要能留在公子身边,让我做什么都好。”
她话音一落,书房内瞬间安静。听闻脚步声朝我这边过来,窗户应声而开,我再走已是来不及,就这么被叶重抓了个正着。
“解忧山庄只缺一个照料庄内事务的人,现在已经有璃睛了。”他说着伸手递到我的眼前,我愣了愣,然后把手搭在上面,任由他拉起我。
“璃睛,你可想离开山庄?”
我实话实说道:“不想。”
“苏姑娘可是清楚了?若是清楚,那在下便不送了。”
苏沁芳脸涨得通红,那含羞带怯的模样更加惹人怜爱。我善解人意地再次送她出去,她忽地一改之前的柔弱,眸色狠戾地瞪着我道:“叶重只是可怜你眼盲才留你在身边,你又丑又瞎,怎配得上叶重那天人之资?我劝你不要心存妄想,以免日后惹人笑话。”
我摸了摸缚住双眼的白绫,心里想着的都是刚才叶重握着我手的情形,哪里还会把她这些话放在心上。
我折回书房,发现叶重已在檀木桌案上摆好了一壶酒和两个白瓷酒杯,旁边空座静待来人。
“先生今日不去药庐了?”
叶重斟了一杯酒放在我眼前,道:“见了不想见的人,演了不该演的戏,当真累了。”他长指曲起,执起酒杯,仰头一饮而尽。
记忆中的这一日,叶重和往常完全不同。叶重是个复杂的人,他冷静而恣意,做事全凭喜好,冷漠却温柔,不与人往来,却忍不住对着我碎碎念。而现在,我感受到了他内心的孤寂。
我在想,如此,是不是就证明我离他更近一步了?
后来,一杯杯烈酒下去,周遭变得模糊起来。一切发生得突然,但当双唇相接的时候,我是清醒的。我并没推开他,我知道,我是舍不得的。
翌日,我自叶重的床榻上醒来,瞥见了他踉跄着走出去的身影。
我摸不清他的态度,披上衣裳跟了上去。
我在山庄住了这么久,竟不知道后院假山之中有一个山洞。
就是在那里,我见到了央戈,也终于清楚了为何叶重会对苏沁芳没有半分心思。
她就那么躺在透明的琉璃箱子中,双眼紧闭,安静得不发一点儿声音,肤若凝脂,吹弹可破,白皙得没有一丝瑕疵。
叶重跪在一旁,双手隔着琉璃箱子覆上她的面庞,眼神痴迷到疯狂。
我原以为叶重不重女子相貌,却不知他早已见过这世上最美的女子,过后的那些自然都无法再入他的眼。
午后的阳光轻轻柔柔地洒落,抚平那些百味情绪。我挺直腰身,听叶重说起他和央戈的过往。
十年前他被山贼劫去,差一点儿没活下来,是央戈偶然经过山下时救了他。故事虽与英雄救美反了过来,却没有影响两人之前相知相许,默许终生。叶重原以为能与央戈鹣鲽情深,白首与共,却不想央戈中了一种蛊——生死蛊。
中生死蛊者,先期会五脏六腑疼到生不如死,之后虽生,却犹如死人一般没有呼吸,没有心跳。中此蛊者,无药可医,只能待百年之后化为一抔黄土。
“这十年来,我从未放弃过研制生死蛊的解药,却毫无进展。我救得了天下人,却救不回来她,真是可笑极了。”
叶重大笑着,那笑声像是无数把银针,用力地戳着我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他笑够了,眸色沉了沉,随后忽地向我扑过来。
清风徐来,吹落几片枇杷树叶。我怔了怔,顺从地闭上眼。他贴着我的唇,口齿不清地唤着:“小央……”
此后的生活依旧和往常一样,唯一不同的是我搬到了叶重的房间。
我眼睁睁看着镜中自己眼中的笑意一日胜过一日,我学着凡间的女子为心上人洗手做羹汤,他的一句夸奖或者一个赞扬的眼神都会让我欣喜若狂。
昨晚叶重说我做的栗子鸡好吃,一大早我便到郊外农夫家去买新鲜的活鸡,也是在这个时候,我才听说苏沁芳死了的消息。
据仵作说,苏沁芳是先被人砍去了双手,再一刀插到了胸前,死相极其凄惨。虽然我对苏沁芳没什么好感,但她到底曾是活生生出现在自己眼前的人,这般突然去了让我心里有些堵,连吃饭的时候也频频走神。
“啊?怎么了?”
叶重松开手:“你说怎么了,你是想把脸埋到汤碗里?”
我咬咬唇,往后挪了挪,终是和叶重说了苏沁芳的事情。叶重倒没有多惊讶,夹了一块鸡肉到我的碗中,而后道:“红袖坊那种地方本就是鱼龙混杂,从上一次她被人下毒,差点儿毁容就可见一斑……你怎么不吃?”
我握着筷子的手一紧,那块鸡肉几乎算是吞下去的。我咬紧牙根,却还是没坚持住,冲到外面把那肉吐了出来。
“我忘了,你是重明鸟,吃不得这些凡间的肉。”
我心肺都快吐出来了,眼泪止不住地往外淌,却还记得和他说:“不怪你,是我心甘情愿吃的。”
别说是鸡肉,就算是毒药,你那般温柔地望着我,我都会毫不犹豫地吃下去。
庄外又来人了。
自苏沁芳之后,这是又一个来解忧山庄求医的人。来人手中罗扇一开,道:“我找叶神医讨要一味药——解忧丸。”
人活这一世,多被情所累,与其日夜备尝其中苦楚,还不如忘记一切,一了百了,服了解忧丸便可忘却关于某人或者某事的记忆,重新开始。
解忧丸是山庄的镇庄之宝,因叶重的脾性,还未有人从他手中取走过解忧丸,渐渐地,也就没人愿意上门碰壁了。看这公子哥儿胸有成竹的模样,他明显是有备而来。
我正打量着,那人忽地转头看着我,嘴角勾起一抹甚是诡异的笑容。我不悦地别开眼,他方道:“在下知道叶神医一直在找一样东西,刚好前些日子家奴在南海旁的鵼逅山寻到一株,不知道这份礼物可否换来一颗解忧丸?”
他身后的小厮小心端着一个巴掌大的锦盒,里面是一株浑身长满刺的草,样子很是古怪。叶重见到这株草时双眼霍地睁大,左右仔细瞧了许久,眼底的激动之色蔓延开,立刻让我回药庐去取解忧丸来。
我去而复返,把药送到那公子手中,他晃悠着瓶子对我笑了笑,道:“你若是被人伤得彻底,会愿意忘却所有吗?”
见他这副风流模样,我便知他是纵情风月场所的浪子,自是伤过无数女子的心,便木着一张脸道:“为何要忘?无论是悲还是喜,留着终归是回忆。”
那人把药揣起来,摆摆手走了。
我胸口有些闷,转身撞进了一个温暖的怀中,双手习惯性地环上他的腰身,耳畔能听见他极快的心跳声,亦能听见他丝毫不掩饰喜悦的话语:“璃睛,生死蛊有解决之法了!”
淡淡药香萦绕间,我如坠冰窖。
怪不得叶重这么轻易地就交出了解忧丸,原来那株生得奇怪的草,便是能解生死蛊其中的关键——风絮草。
每当叶重在药庐中忙碌时,我都会坐在树下等他出来。我本爱热闹,以前有机会就要出去逛一逛,可为了在他出来时第一眼便能见到他,我便学着变得安静。
这个过程就像是守着一株待开的花,熬过这一段的孤寂,便能得香花满树。
可我从来没有一刻像现在这么不想见到他走出来。
月上中梢,星子璀璨,药庐的门还是开了,叶重逆着月光一步步走过来,影子拉长到了我的脚下。
他说,药制出来了,但需要人来试药。
我仰着头看着他,问道:“你想让我来试吗?”
“生死蛊非同小可,如果你不愿意,我不强求。”
我静默片刻,又问:“若是央戈痊愈了,你会赶我走吗?”
“当初是你自愿留下的,你不想走,没有人能逼你。”
这样就够了,我轻快地点点头应下来:“好,我来试药。”
叶重蹲下来环住我的身子,轻轻拍着我不知何时僵住的后背,道:“璃睛,你放心,我不会让你有事的。”
中生死蛊者,生不如死,虽生犹死。
叶重亲手喂我吃下了生死蛊,只是片刻,我的五脏六腑就像是被人生生掏出来一般疼,反复被拉扯着,仿佛永不会停止。
我死死攥着叶重的衣袖,不想让自己在他面前那么难看,可那疼痛愈演愈烈,我终是受不住,被逼回了原形。自叶重那双眼内,我见到一只火红的重明鸟,四瞳隐隐含着泪光,冲着他无助地哀鸣。
叶重黑眸深不见底,抬手摸了摸我的眼角,温柔道:“忍一忍就过去了。”
我身上每一处关节都被打碎再接上,每一寸血肉都被切开再缝合,日日夜夜,浑浑噩噩,我终是再也没有力气去挣扎,就这么沉沉地睡了过去。
我做了一个梦,一片雪白中,红衣少女双目四瞳蓄满泪水,望向站在解忧山庄门前的人,在那人低头之际,嘴角几不可察地微微上扬,笑得小心而满足。
一觉醒来,我正躺在叶重房间的床榻上。虽然是五月,可屋内冷得瘆人。窗前摆着的琉璃花樽中的山茶花已经枯萎,可想而知叶重已经最起码五日没有回来过了。
我不知道自己昏睡了多久,但我吃了生死蛊后依旧安然无恙,那就证明叶重的药研制成功了。
这个结果是叶重一直盼望的,如今他终于如愿以偿,可我的心头像是压上了一块大石头般喘不上气。尤其是我站在山洞前,看见刚刚苏醒的央戈被叶重小心翼翼地抱在怀里的那一刻,我这个局外人除了苦涩一笑外,再无力做其他。
我转身就要离开,央戈却忽地抬头看向我,面露了然之色:“原来我不在的这些年,你早就有他人在侧了。”她伸手推开叶重向我走来,朱唇轻启,娇笑着道,“姑娘的眼睛可真漂亮,想必就是这双眼睛才让叶重如此迷恋。”
不是的,不是这样的。
我心里在叫嚣着,嘴上却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央戈离开了解忧山庄,而叶重则在山洞中颓唐地坐了一日一夜。他坐了多久,我就站了多久。借着初升的晨曦微光,他憔悴的面庞让我的心狠狠地一抽。
“叶重……”
我轻声开口,打碎了这一片宁静。叶重怔怔地看过来,表情淡漠。
“你为何不同她说,说我们根本不是她想的那样……”
当叶重拒绝苏沁芳的时候,我曾幻想过他心里的人是我,可在知道有央戈存在的那一刻,我便知道,幻想终究是幻想,永远不会成真。
叶重对我好一点儿,我便飘飘然如坠云间,殊不知那些我以为的情深,不过是央戈未归来之前,叶重为填空白的一晌贪欢,仅此而已。
“说什么?说我们从未同处一室,从未肌肤相亲?”叶重讥笑道,一拳狠狠砸在琉璃箱子上,鲜血顺着骨节缝隙流出。
我坐在他的身边,大着胆子对上他的双眸,道:“我去帮你劝央戈回来,我什么都愿意为你做。我只求你别赶我走,解忧山庄是我的家,离开之后,我就没有地方可去了。”
其实还有一句话,我没敢说出口——
叶重,你爱不爱我都好,你身边是谁都好,只要我能留在你身边,可以不远不近地看着你,便是最好。
央戈身无分文,自解忧山庄离开之后,为了谋生计,竟去了红袖坊。
她的容貌、资质都是上佳,所以她迅速在黎城中声名鹊起,成为各家公子哥儿争相追捧的对象。
叶重听说这件事儿后,砸碎了书房目之所及的所有东西,连他最珍爱的药庐也在他一气之下被毁了个干净。
我清楚叶重此时的不满,这就如同我看见叶重抱着央戈时那如鲠在喉的滋味一样。
红袖坊为了防止有姑娘私自逃走,守卫甚严,我挑着天色昏暗的时候化成原形,驮着叶重飞进了后院。
央戈如今是花魁,自己独居在一处角楼里。我自窗边停落,正对着月牙抚琴的央戈美眸中露着讶异之色,赞道:“好漂亮的鸟儿!”
待再见到叶重,她面上笑意陡然一收,冷冷道:“你还来这里做什么?”
“央戈姑娘,你误会叶重了,他只是看我孤苦无依才留我在解忧山庄的,我们之间并不是你想的那样。”
“你……你是妖怪?”
我急着与她解释,便在她的面前化形,咬咬牙继续道:“我是鸟妖,人和妖之间本非同类,又怎么会有缘之一字?叶重是我的救命恩人,我不想因为自己误了他的大好良缘。”
央戈盯着我半晌,倏地笑了:“原来如此,是我误会了。”
叶重一直未说话,直到现在才有些小心地开口道:“央戈,你随我回去吧?”
央戈柳眉微扬,颊边露出浅浅的梨涡,道:“既然要回去,自然不能没名没分地回去,你若是想让我回去,便十里红妆迎我过门。”
心猛然一跳,我目光灼灼地看向叶重,只见他毫不掩饰眼中狂喜,像个愣头小子一样跳进窗子抱住央戈。
我双手一合,掩住那方天地,而后转身远望。月牙渐渐变得清亮,却照不到我以后的路。
有情人终成眷属,多么美的故事,却和我无关。
叶重与央戈的婚期定在了十日之后,一个诸事皆宜的黄道吉日。叶重对此非常上心,与婚事相关的事情,事无巨细,亲力亲为。虽然山庄要办大喜事儿了,我却比从前还要闲。
直到叶重面色犹疑地找上我,道:“璃睛,央戈说她的嫁衣想要以红翎为底……”
我愣住,问道:“她是想要我一身羽毛是吗?”
“羽毛没了可以再长。璃睛,你说过,无论什么事儿,你都愿意帮我的。”曾经那样不可一世、那样骄傲的一个人,却为了央戈甘愿如此对我相求。
我压下喉头涌上来的异样,笑着点头道:“也对,羽毛也不是什么稀罕物,就当我给你们的礼金了,这么算下来我还赚了。”
叶重舒了一口气,道:“多谢你璃睛,若是没了你,我真不知该如何是好了。”
央戈的嫁衣做好的那一日,她特意邀我到红袖坊去。那一身红翎羽毛毛色油亮,经绣娘巧手做出来的嫁衣十分精致,穿在她这等美人身上当真是光彩夺目。她转了转,不堪一握的纤腰轻轻一扭,问道:“好看吗?”
我仿佛还记得浑身羽毛被拔除时的疼,我身上千疮百孔,每一个细小的伤口都在轻颤着向我哭诉,而我只能撑着煞白的脸,对着央戈点头道:“好看。”
我自红袖坊出来,隔着白绫看明晃晃的日头,眼泪不知不觉往下掉。
进了山庄,我总觉得有些不太对劲。往日山庄虽也安静,但不像现在这样,空气都仿佛凝结了一般。
我担心叶重,便急匆匆去书房寻他,刚拐过曲折回廊,便见叶重站在台阶之上,而他的对面站着一高大男子,脖间挂着十枚铜钱串成的链子,是等级最高的捉妖师。
“妖孽往何处去?”
我下意识掉头就走,却还是晚了一步,被那捉妖师发现。他祭出法器,身后瞬间传来一声巨响,我便被金光困住。
重明鸟一族法力本就弱,我又失了一身羽毛,灵力大损,拼了力气也难以挣脱,只能冲着他求饶道:“我在凡间只吃些青菜,从来没伤害生灵,求大师饶我一命,不信你问他。”
我祈求地看向叶重,哀求道:“你都知道的,你告诉他,我从来没有害过人的……”
叶重远远站着,眉头蹙起,冷冷一笑道:“起先我也是这么想的,可是你杀了苏沁芳。璃睛,你太让我失望了!”
苏沁芳?我什么时候杀了她?我从来没有杀过任何人。
“有人见到苏沁芳死的当晚进过解忧山庄,如果她不是你杀的,还会是我不成?”
我如遭雷击,叶重这话的意思再清楚不过,有人可证苏沁芳死于解忧山庄中人之手,不是我,那便只有叶重。
可我是妖,就算我坦诚,也不会有人相信我。
眼前的白绫被大力掀开,自空中飘下。捉妖师双手一挥,我身上的法器越捆越紧。我看着叶重见我默认,眼中神色有所松动,看着他对着捉妖师躬身一礼道:“多谢大师前来,如若不然,我还不知道山庄竟然还藏着个作恶多端的妖怪……”
这一刻,好像所有的纷纷扰扰都在我眼前化成发黄的白纸,被风吹着打转儿,再也不见。
我忘了哭,也忘了疼。
我再见到叶重,大概是三日后。我被捉妖师打回原形,关在一个贴满符纸的铁笼子里。我浑身没了羽毛,丑陋无比。曾经我最怕别人说我丑,可如今,我命都快没了,还有什么值得在意的?
“璃睛,我不能死,我还有没做完的事情。”
是啊,你还没有娶你最爱的央戈过门,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舍弃我。
“璃睛,你说过,为了我,你什么事儿都愿意做,你也一直都是这般做的。我虽不能救你,可也要遵守我的诺言,让你永远留在解忧山庄。”他轻笑着,手边多了一把匕首,往我双眼而来,“就让你的眼睛代替你留下来吧……”
捉妖师把我交给官府换了一笔赏钱,官府以杀人之名烧死我为苏沁芳偿命。这一日的天气该是极好的,我没了双眼,看不到蓝天白云,只觉得照在身上的日光暖洋洋的。
只是,今天恰好是叶重和央戈的大喜之日,我没能喝上一杯喜酒,当真是有些遗憾。
我这一身的伤都是拜叶重所赐,我以为我该是怨恨他的,可是当熊熊火焰把我围住之时,我心里却没什么感觉。
在他抛弃我,他挖掉我双眼的一刹那,那些情情爱爱也都随之烟消云散。
我原以为我这一生会终结于此,可当我再次睁开眼时,我发现我并没有死,而是以央戈的身份活了下来。
黎城府衙的大堂之上,太守惊堂木一拍,厉声道:“叶重,如今证据确凿,你狡辩也是无济于事,本官劝你还是乖乖认罪比较好!”
叶重面容憔悴,只那双眼睛依旧明亮如黑曜石般殷切望着我,他道:“央戈,你和我置气也不能胡言乱语,你和大人说清楚,说此事和我无关。”
我侧过脸看着旁边的琉璃箱子,隐隐看出里面是一个女子,四肢皆在,五官俱全,独独差一副皮囊。视线定格在眼眶处,看着那熟悉的双眸四瞳,我笑了笑,道:“民女所说句句是真。”
“你……央戈……”叶重就要扑过来,反被捕快押住。他嘴里不住地喊着“央戈”,我知道他心下不甘,只因还差一步他就能实现他的夙愿。
我走出府衙,见门口正站着一人。那人罗扇轻摇,得意一笑道:“我赢了。”
“是啊璃睛……是你赢了。”
我叫央戈,是鵼逅山上修行的散仙,璃睛是我曾救过的一只落单的重明鸟,亦是我的坐骑。我们一人一鸟在鵼逅山活得自在,直到有一日我爱上了叶重。
我想嫁给叶重,像凡间的女子那样相夫教子,与他白头偕老。
“你真的甘愿为他放弃你的大好仙途?”璃睛气鼓鼓地质问我。
我坚定地点头道:“甘愿。”
“可你了解他多少,又岂知他对你是不是真心相待?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倘若他真的那么爱你,我便不再阻拦。”
当局者迷,跳脱出来才能看清真相。我想证明给璃睛看叶重对我的心意,也想证明我的选择并没有错。
我听从璃睛的话,先服了生死蛊,在药效发作之前,魂魄离体,与她交换肉身,以她的身份明着到解忧山庄求医,实则留在叶重的身边。生死蛊对凡人有效,可对我这等仙身没有半分作用。恰逢鵼逅山上死了一个刚化成人形的竹妖,璃睛便把自己的魂魄附在上面,便是之后上山庄求解忧丸的那个风流公子。
中生死蛊之人最后都会昏迷不醒,琉璃箱子中的央戈即使是没有魂魄的一副肉身,也不会被叶重察觉到有什么不对的。
可璃睛没想到叶重会让我服下解忧丸,让我忘记我来他身边的目的,并再一次沦陷于他的温柔。她没了办法,便以求解忧丸为名送给他能解生死蛊的风絮草,并再次回到央戈的身体里,假装生死蛊被解,随之苏醒过来。
她以央戈的身份做了那么多,是想让我看清真相,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肉身,用羽毛做嫁衣。他若是真的爱我,岂会认不出我,又怎会舍得伤我如斯?
后来,叶重成婚的那一日,大批官兵蜂拥而至,在璃睛的指引下找到了非常隐秘的地下室,叶重的秘密才浮出水面。
原来,他爱的不是我,更不是后来我假扮的璃睛,而是一个叫小央的极其普通的女子。小央病死后,叶重用上古秘术留其心脏。因小央最希望的就是来世变成一个完美的女子,叶重便搜集世上女子最美的部位给小央做一副身子:苏沁芳的双手、璃睛的双眼,还有……央戈的皮肤。身子一旦被做好,小央便可重新活过来。
切割必须要在对方清醒的时刻进行,割下来的部位才能保持鲜活,是以,叶重这么多年才一直找各种办法救央戈,只因只有等央戈醒过来,他才能用她的皮肤。
我被大火焚烧的最后时刻,璃睛赶过来把我救了出去,让我魂归原身,做回了央戈,那些曾经也一一被记起。
经此一遭,我也终于明白了,叶重从来没有爱过我,不论我是央戈还是璃睛。
他只是爱央戈的那一身无瑕皮囊。
他留下璃睛,只为那一双独一无二的眼。
鵼逅山青翠连绵,望不见尽头,山巅之上摆着一个棋盘,我望着对面的那人道:“看惯了你之前的样子,现在你改了个模样,倒让我不适应。”
璃睛为了拉我出深渊,甘愿毁了重明鸟身。我在凡间见惯了人心凉薄,她如此这般,让我心下既感动又愧疚。可她毕竟是女子,总占着个男妖的身子也不是办法,我便把她的魂魄附到山间没有灵识的鸟雀身上,渡了半身修为过去,让其化成一个甚是可爱的女子。
璃睛长长一叹道:“我为你毁了原身,又阻止了叶重割你的皮,你还看我不顺眼,这可真让人伤心。”
听到那人的名字,我眸子一垂,璃睛默了默,远眺黎城所在的方向,道:“今日是处斩叶重的日子,你不去看看?”
“轰隆隆——”天边雷声轰鸣,眼看着便是一场倾盆大雨,雨过之后,什么痕迹都不会留下。
“作恶之人天必收之,他有这个结果也是咎由自取,我就不跟着凑这个热闹了。”
璃睛努努嘴,掏出那装着解忧丸的瓶子放到我手边,道:“若是你被人伤得彻底,会愿意忘却所有吗?”
这话在解忧山庄前她曾以风流公子的身份问过我一遍,当时我答:“为何要忘?无论是悲还是喜,留着终归是回忆。”
可是如今……
我倒出药丸吞下。
山风中,我的声音飘远:“不想记住的……还是忘了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