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伟伟 黄红友 李敬华
我国互联网医疗中患者权益保护分析及建议
袁伟伟 黄红友 李敬华
互联网医疗具有节约医患成本、提高医疗效率及促进技术交流等优势,但同时也存在诊疗过程不完善、虚假健康信息、个人隐私泄露及医疗定位不明确等问题。建议建立公信力强的医疗保健信息发布平台,细化互联网医疗的诊治类型及范围,合理规划社区医院及网络医院的布局,在促进互联网医疗活动稳定发展的同时,有效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互联网; 医疗; 权益; 保护
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也为医疗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近几年,很多医疗机构在“互联网+”下进行了大量医疗模式尝试,有效节约了医患成本,提高了服务效率,成为传统医疗模式外的一种有效补充,但同时对患者的合法权益保护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何针对互联网医疗中出现的各种形式,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在发挥互联网应用优势的同时,有效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已经成为当今必须面对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随着互联网医疗的快速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通过问诊及图像资料来实现医务人员与医务人员、医务人员与病人之间的异地、非面对面的远距离咨询、会诊等医疗活动[1],逐步进入公众的医疗视野。互联网医疗主要的医学模式为远程医疗服务、网上信息发布、网上医疗咨询、网络医院等,因此与实体医疗相比,互联网医疗行为具有一定的虚拟性和不确定性,对患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根据消费者权益法的相关条目推论,患者享有医疗权、疾病认知权、知情同意权、服务选择权、名誉权、医疗文件查阅权[2],这些权益在互联网医疗中均存在一定程度的涉及影响。
2.1 远程医疗对患者权益的挑战
卫生部《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将远程医疗服务分为一般远程医疗服务和特殊远程医疗服务。目前主要开展的是一般远程医疗服务,即医疗机构之间利用通讯技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开展异地交互式的指导检查、协助诊断、指导治疗等医疗会诊活动。
实行远程会诊无疑对疑难杂症的诊治具有诸多积极意义,特别是缺医少药的偏远地区,通过远程医疗,发达地区对偏远地区的医疗帮扶开辟了新的途径。但由于各级医院医疗水平存在差异,病理及影像资料的准确性难以保证,加上网络传输技术的不完善,使图像传输失真,由此可能造成误诊、误治。另外,由于远程医疗系统是开放的,病人含大量个人隐私内容的病历通过计算机传送后,任何不慎的操作均有可能泄露患者的隐私[3]。当患者有如性病、HIV感染以及妇科的某些涉及隐私的疾病,一旦泄露,患者的日常工作及生活均受到巨大的影响。
2.2 网上信息发布对患者权益的挑战
网络信息就如一个信息的海洋,丰富多彩,在医学信息方面,几乎囊括了医学科研、临床、继续教育的各个方面,但并非所有的信息都有使用价值。因为任何人、任何单位都可能在网上发布信息,所以,这些信息中就有相当一部分是所谓“垃圾信息”[4]。虽然《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向上网用户提供医疗保健信息的服务活动的准入条件、信息内容要求、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但由于医疗行为的专业性、不确定性以及网络医疗的不稳定性,国家对医疗行业的监督重在准入,对过程的监管还未形成系统、完善的机制[5],导致网上信息发布产生了一系列严重的问题。
网上医疗将网络与健康卫生服务连接在一起,受到投资者的高度关注,近年来提供网上咨询和药物销售为服务内容的网上机构层出不穷。目前我国医疗类网站数量超过200家,其中部分网站按照相关规定通过了审批,部分网站有名无实或无名有实,一些只是登记了单位名称,没有内容,一些并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资格认证。网上医疗服务的信息每天成千上万,真假难辨,给患者在了解和选择医疗信息上造成了混乱和误导,患者误信虚假健康信息,不仅延误了病情的及时、有效救治,而且一旦接受了错误治疗将对其身心造成新的伤害,势必严重侵害患者的知情权、服务选择权等。
2.3 网上医疗咨询对患者权益的挑战
一些常见病、慢性病如感冒发烧、皮肤病等,通过网络平台就可以获得满意的诊疗建议,可以省去实体医院看病的时间,节省诊疗费用,因此已经逐步在众多医疗模式中占有一席之地。目前开展网上医疗咨询的网站很多,如春雨医生、好大夫在线、寻医问药、平安健康管家等。最初一些网站采取建立医疗信息库的做法,患者在网上输入咨询的相关信息后,网站根据信息库的资料予以自动回复。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部分网站已经建立了在线咨询,患者可以直接与医生通过网络平台即时沟通,甚至保持经常联系,进入更深层次的询问互动。网上咨询在给广大患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隐患,如患者一旦根据咨询信息出现误诊、误治,责任如何界定,如何追究网站或网上医生的责任,我国法律尚无明确规定。
为了维护患者的利益,我国现行管理法规已经规定,机构和个人通过网络只能做健康方面的咨询,不能开展医疗诊治。但由于诊后巨大的利益,部分网络平台打着咨询的旗号,提供疾病咨询服务的同时,也给出了疾病的诊断及治疗建议,这实际上已经触及网上诊治的范畴,现实中由于监管不到位也给部分患者造成损害。通过研究笔者发现,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医疗行为的内涵和外延作出界定[6],因此健康咨询与诊疗行为之间的界线不明,导致健康咨询打了医学诊疗的“擦边球”,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患者的医疗权。
2.4 网络医院对患者权益的挑战
一些医疗机构已经在网络上试行诊疗服务。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由深圳华佗在线网络有限公司提供平台,在社区医疗中心、农村卫生室及大型连锁药店建立就诊点,患者只要去离家较近的就诊点,就可以通过视频向医生在线问诊,医生问诊后网上开出处方,患者就可以在就诊点打印,然后凭处方到就诊点或附近的药店买药。网络医院目前主要开展常见病、慢性病的诊疗。这一方面存在网络医院与社区医院竞争病人的情况,同时也与国家对三级医院的功能定位不符合。另外,传统的诊断过程由问诊、体检和辅助检查三个部分组成,现有的网络技术还不能让医生在网络上完成视、触、扣、听全部体检内容,辅助检查仍需要到实体医院进行。如果仅仅通过问诊就做出诊断,其误诊的几率将远高于传统诊疗模式,患者的医疗安全难以得到保证,势必也会侵害到患者的合法权益。
3.1 界定各方责任,加强网络安全监管
网上会诊对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解决偏远山区患者看病难的问题能起到巨大作用,给广大患者带来便利和实惠。但在会诊过程中因双方诊疗水平的差异、图像传输的问题等出现误诊误治,医疗行政部门应对会诊双方的责任做出界定,或由会诊双方事前进行约定,以妥善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会诊双方应做好患者隐私的保密工作。另外,网络的运行公司和有关部门也应加强网络信息的监管,制定医院各部门信息化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如数据库管理员制度、操作员制度、网络安全制度、权限管理制度等等。通过制度来规范医院信息网络安全管理[7],从而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保护患者的隐私。
3.2 建立具有公信力的医疗保健信息发布平台
患者对信息的准确接收和正确理解是实现知情同意的前提条件。针对目前大多数患者总体上文化水平低、医学知识缺乏的现状.政府和医院可以联台开展广泛的医学知识科普宣传括动,充分利用宣传栏、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载体,广泛采取全方位、多层次、重实效的卫生宣传活动[8],在严把网上信息发布准入和加强网上信息监管的同时,政府、行业协会及医疗机构的网站应成为网上医疗保健信息发布的主要平台,使患者能够从具有公信力的渠道获得相应信息;另外,通过社区、电视、报纸等手段加强宣传和引导,提高患者对网络医疗信息的识别能力,从而减少患者轻信虚假信息造成的危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护患者的服务选择权。
3.3 细化互联网医疗的诊治类型及范围,规范互联网医疗
政府有关部门应根据各种医疗活动的不同特点,对网上医疗的诊治范围予以细化及分类,对健康咨询和疾病诊治做出明确的界定。除互联网健康咨询外,对于一些病情简单的常见病、慢性病,允许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和个人在网上开展诊疗,这样既可开展“多点执业”,也可方便患者,部分解决常见病、慢性病“看病难”的问题。
3.4 合理规划社区医院及网络医院的布局
政府的医疗规划要求“小病在社区,大病去医院,康复回社区”,引导医院和患者进行分级诊疗,将常见病、慢性病的诊治引导到社区等基层医院完成,解决患者集中到大医院造成的看病难问题。目前网络医院和社区医院的功能定位均为常见病、慢性病,如在已设有社区医院的地区建立网络医院,将形成功能重叠、无序竞争,造成资源浪费。笔者建议,现阶段的网络医院应主要面向医疗力量薄弱的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山区,利用网络医院的优势解决当地群众的看病难问题。
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远程医疗服务、网上健康信息发布、网上医疗咨询、网络医院等新的医疗模式必将成为一种潮流和趋势。在充分发挥互联网医疗优势的同时,政府和社会各界应积极研究和应对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有效保障互联网医疗中患者的合法权益。
[1] 马 豪,陈荃,秦盼盼,等.国内外远程医疗技术发展状况及相关问题分析[J].医学信息学杂志,2014,35(12):35-39.
[2] 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
[3] 倪国颖,沈福海.对卫生监督体系的探讨和建议[J].现代预防医学,2007,34(14):2760-2761.
[4] 梁 瑜,邝国庭.互联网上的医药信息评估技巧[J].现代医院,2005,15(5):149-151.
[5] 卫生部医政司.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卫生部医政便函〔2011〕47号[S].
[6] 韩玉珍,赵金楼,齐 英.对医疗行为监管不到位的分析[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8,24(5):352-353.
[7] 龚 晖.医院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与维护[J].现代医院,2014,14(12):131-132.
[8] 卢小红.医疗实践中影响患者知情同意权实施的原因分析[J].现代医院,2004, 4(5):90-91.
R197; R19-0
A
10.3969/j.issn.1671-332X.2016.11.048
袁伟伟 黄红友 李敬华 : 广东省医院协会 51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