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思孝
写作是生活方式的一种
魏思孝
小说是去年写的。有天我在《今日说法》看到个案件,讲的是某地发生了一起命案,警察调查,发现一个男的有重大嫌疑。当警察满城寻找这个男的时候,传来消息某酒店有人跳楼自杀,而这个自杀的人正是警察要找的,他被雇佣杀人,杀完人又自杀了。佣金还没花完。我觉得这事挺黑色的,说明这个男的并不是专业的杀手,或者说一时糊涂。自杀起码说明几点,他心理素质不过硬,并不是穷凶极恶之人,性格偏内向和软弱。我把这事记心上了,觉得应该写一下。又过了几个月,找到许桧这个切入点,开始动笔。
许桧虽为虚构,但在生活中有原型。许桧这个角色的出现,让原本陌生的案件融入到我熟悉的生活中。小说中描绘许桧高中及刚踏入社会的事情,大多在现实中可考。这大概是一种普遍现象,曾经亲密的朋友,突然间就不再往来了,似乎人间没了这号人。我和“许桧”就属于这种情况,这么多年过来了,不仅他在我心中,我在他心中也和死掉一样。缅怀往事和祭奠友谊是文字散发的气味之一,并非作者本意。按照我原本的构想,是书写许桧人生的三个节点。一是,我(即文中王东)和许桧相处的阶段。二是,许桧在酒店跳楼自杀前一晚。三是,许桧杀人当天。可惜最终写成的,和设想的有些出入。这说明本人在写作的能力上还有待提高。当时给《大家》陈鹏主编,他看完后提出了不少切实的意见。我很受用。同时也感谢他能发表此文。
小说不长,二万字,写了不到一个月。自从女儿出生后,我的写作时间基本上是她晚上入睡后的两三个小时,最晚到凌晨一点多。少则几百字,多则一千多字。在以后许多年,这大概就是我的写作规律。受生活限制,不过写作本身是生活方式的一种。案件题材一直是我写作的主题之一,不在于案件有多么曲折离奇,我更看重细微处散发的黑色味道。文末,感谢《中篇小说选刊》的垂青。
张弛
新疆人,多年从事文学创作,至今已在《十月》《花城》《北京文学》《上海文学》《清明》《江南》《山花》《时代文学》《小说林》等杂志发表中短篇小说一百万字,作品曾多次被转载。著有长篇小说《群氓》。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新疆青年签约作家,全国公安文联首届签约作家,鲁迅文学院第二十三届中青年作家高级研讨班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