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巍刘义臣
(河北地质大学,河北 石家庄 050000)
培育农村新型经营体系的对策研究
魏巍刘义臣
(河北地质大学,河北 石家庄 050000)
在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背景下,河北省农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因此,发展和培育河北省农业经营新型主体和服务主体,提升河北省农业的产销能力,制定农业经营配套政策体系,是当前京津冀协同发展下的唯一出路,也是促进河北省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农业;经营体系
京津冀协同发展给河北省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提出,主要为是为了解决北京城市负担较重的问题。在2015年国家提出的《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中,更是给予了京津冀明确的定位,要求除解决北京城市病以外,还必须扩大北京首都中心和天津副中心的扩散效应,从而带动河北省共同发展。而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河北省农业发展面临新的历史机遇。
2.1 加快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要加强新形势下的农业经营体系创新,在现有基础上要做好三类经营主体的培育工作。首先,加强农村各种农业合作社、区域农业行业协会等经营主体的发展,同时鼓励河北省一些比较困难的村依托其主要的农业产业构建专业的农业合作社。同时,鼓励农民以承包土地入股的方式构建合作社,并积极推广成功的示范村。二是壮大当地农业企业,并鼓励当地企业向农业产业链延伸。由此通过这种向产业链前后的延伸,从而更好地开展农业服务。大力扶持和兼并小型农业企业,从而形成规模化、集团化的生产方式,加快推动农户与企业之前的紧密联系,并允许农民以承包土地入股方式加入大型企业和集团,由此实现农业发展的现代化经营。三是大力培育和发展河北省农村家庭农场。一方面京津冀区域中人们的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使得环保、天然的农业受到北京市消费者的青睐;另一方面,北京市消费者的消费水平高,从而也给河北省周边家庭农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因此,大力探索农业种植和休闲观光相互结合的家庭农场模式,引入具有管理经验的农村加入到家庭农场的经营中,对加快和提高农场家庭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和价值。
2.2 大力培育服务型主体
结合河北省农村发展实际,大力发展服务农村农
2.3 提升河北省农村农业经营的产销能力
2.3.1 结合京津冀发展方向,大力调整河北省农村农产品结构。根据京津冀消费者的不同需求,调整农产品种植面积,从而促进河北省农村农产品的销售,如适当减少粮食作物,增加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同时也要加强对农村农业发展的规划,以此更好地符合区域发展特色,如以河北廊坊、张家口、承德为依托,大力发展服务首都的农业品种,增大农业种植面积,大力发展多元化农产品。
2.3.2 大力发展农产品放心基地建设。要提高河北农村农产品的质量,就必须架起对农产品的质量监督。所以,构建统一的河北省农产品监督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农产品追溯体系,对提高河北省农产品的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2.3.3 不断完善农村农产品的产销体系建设。借助现代化互联网手段,鼓励广大的农民和企业开展直供直销,同时指出超市下乡等措施,从而全面放开对农产品的产销体系的构建,实现企业、合作社和农民的无缝对接。鼓励在河北省各个市、县、镇上构建三级农产品直销区域,促进农民农产品的成交。
随着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的趋势,只有不断转变农业经营体系,才能抓住京津冀的发展机遇,促进河北省农业产业新的发展。
F320
A
1674-7909(2016)21-29-1
2016年河北省社科联民生调研立项课题《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河北省农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研究》(201601108)。业发展的服务型主体,如根据河北省现有的农业企业实际,有针对性地发展一些实力较强、信誉较好的农业种子种苗、饲料肥料等企业,同时大力发展和完善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提高对农产品市场的服务,以此建立和健全河北省农村农业经营体系。其次,大力发展对农村农产品的金融服务。通过开放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抵押登记的权利,重点加强农民合作社融资,稳妥推进对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力度。再次,加快河北省新型农民培训平台建设。在京津冀发展趋势下,人才培养是河北省农村农业发展的关键。通过搭建农民信息化培育中心,同时以村为单位,开展对于农民的包括农业技术、农业经营等在内的培训。另外,充分发挥河北省当地农业院校的作用,通过对口支援和构建实习基地等方式,促进农村与农业院校的双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