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海英 周明冬
(新疆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站,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9)
新疆农产品产地整体环境影响评价研究
苏海英周明冬
(新疆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站,新疆乌鲁木齐830049)
通过阐述新疆农产品产地整体环境影响评价材料与方法,借助例举法提出为了进一步改善新疆农产品产地环境,从源头解决农产品污染问题等对策建议。
农产品;产地;环境影响评价
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着人类健康,农业应为社会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这也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客观要求。提高农产品的安全性,关键在于严格控制其中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由于农业生产依赖于自然环境的开放性生产,农产品中污染物质来源于环境,农业环境的污染必然会影响到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因此,解决农产品污染就应将农产品的质量控制扩展至产地环境污染物控制和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开展农产品产地整体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就是从农产品产地整体环境状况出发,通过环境土壤、大气、水的监测,发现和预测人类活动对环境带来的影响,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污染问题。
1.1样品采集与制备
以各县市乡镇产地种植区划为依据,采用典型取样GPS定位的方法,根据新疆和硕、吐鲁番、昌吉和塔城四县市主要污染企业分布和行业特点,重点选取有色金属冶炼、黑色金属冶炼、采矿场周边地区、主要历史污灌区等有代表性的行业、区域进行布点监测,对所涉及的重点区域进行加密布点采样。4个县市共采集土壤样品397个,水样品26个,大气样品22个。其分别为和硕县57个土样、6个水样、5个大气样,吐鲁番市土样70个、水样7个、大气样6个,昌吉市144个土样、水样7个、大气样6个,塔城市土样126个、水样6个、大气样5个。
1.2监测点位布设
1.2.1产地土壤。采样标准按照《无公害食品产地环境评价准则》NY/T5295-2004要求。蔬菜栽培区域,产地面积在300 hm2以内,布设3~5个采样点;面积在300 hm2以上,面积每增加300 hm2,增加一两个采样点。其他作物产地,面积在1 000 hm2以内,布设五六个采样点;面积在1 000 hm2以上,每增加500 hm2,增加一两个采样点。
1.2.2产地灌溉水。参照标准《无公害食品产地环境评价准则》NY/T5295-2004要求,对于水资源丰富、水质相对稳定的统一水源(系),布设3个采样点。
1.2.3产地空气。参照标准《无公害食品产地环境评价准则》NY/T5295-2004要求。产地布局相对集中,面积较小,无工矿企业污染源的区域,布设1~3个采样点;产地布局较为分散,面积较大,无工矿企业污染源的区域,布设三四个采样点;对有工矿污染源的区域,可适当增加采样点。样点设置数量根据空气质量稳定性以及污染物的影响程度适当增减。
对套种了农作物的果园,按照林果业采样深度要求,采样深度为60 cm。
1.3检测分析
4个县市共分析土壤样品397个,测定项目为铜、锌、镍、铬、铅、镉、汞、砷、pH、氟化物和有机农药类等13项;分析灌溉水样26个,测定项目为铬、铅、镉、汞、砷、氰化物、氟化物、化学需氧量、六六六、DDT、硫酸根和pH 等12项;分析大气降尘样22个,测定项目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颗粒物。根据各县市的种植环境和工业源污染情况,对各县市适当增加当地特征污染物。
1.4评价标准
水评价标准以NY/T396-2006中的指定GB5084-2005中蔬菜类型作物的灌溉用水项目标准值为依据;大气评价标准以NY/T397-2000中指定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浓度限值为依据;土壤评价标准以NY/ T395-2000中的指定GB15618-1995中土壤pH>7.5二级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值中的旱地为依据。
1.5环境质量评价方法
参照无公害食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包括监测项目即监测元素评价和监测区域评价两方面。选择单项污染指数和综合污染指数为评价参数,评价采用单项污染指数与综合污染指数相结合的方法,分三类进行。
本次4个县市农产品产地整体环境影响评价,重点对其农产品产地基本环境情况、重点区域农产品产地环境现状、农产品产地主要重金属污染情况、无公害产地环境四方面的土、水、气中重金属污染、农药残留状况进行了监测和分析,通过单项污染指数和综合污染指数法对各项严格控制指标和一般控制指标进行了环境因子评价,结论如下。
2.1农产品产地基本环境情况
农产品产地水、土、气种植基本环境良好,达到生产安全食品基地要求,可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但也显现出一些问题,一方面自然生态环境脆弱,如土壤退化等现象不断突现;另一方面农业环境污染隐患还未根除,如农田残膜的污染、农药的不合理使用等都对产地环境安全存在潜在风险。
2.2重点区域农产品产地环境状况
根据对四县市产地环境现场实际调查,以三大污染源中大中城市郊区为判定依据,分别确定重点区域塔城市为二工镇、吐鲁番市为葡萄乡和亚尔乡、昌吉市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老龙河示范区和牛圈子湖示范区、和硕县为苏哈特乡。通过监测和评价,可知4个县市重点区域的土壤产地、灌溉水环境状况与四县市其他乡镇相比,没有太大变化,评价指数均在标准限值范围内(<1)。由此表明,四县市重点区域产地土壤环境条件良好,能够满足各类农产品的安全生产和种植。
2.3主要重金属污染情况
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情况,因其对预测农产品产地潜在生态风险,提高产地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特列为此次整体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的监测和评价任务,重点对4个县市产地土壤中铅、砷、汞、镉、铜、铬、锌和镍8类以及水中铅、砷、汞、镉、铬5类重金属含量进行了监测和评价。从监测和评价结果看,无论是土壤还是水中各类重金属单项污染指数评价结果均在标准范围内。由此表明,四县市农产品产地未受到主要重金属的污染,环境状况良好。
一是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应按无公害产地环境标准要求指导农民种植和生产,加强对水、土、气、的监测,防止有害废气、废水、废弃固体污染对生产基地的污染。下决心解决好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对农业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坚持每个季度巡回检查一次,对当地矿区及污水等污染源实行责任监管,保证产地环境符合要求,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二是指导基地农户按标准规范生产,科学、合理、安全使用农业投入品。推广先进技术和品种,减少化肥、农药的施用量,加强病虫的预测预报。积极引进试验高效低残毒农药,严格安全间隔期,禁止使用违禁农药,有效提高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
三是以整体环境影响评价的形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重金属污染定位监测工作。重点监测污染物的来源、途径、数量、分布、主要污染物种类和含量等。
F322
A
1674-7909-(2016)05-29-2
苏海英(1979-),女,硕士,农艺师,研究方向:生态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