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 布岩 薛璐 苏靖
近年来,随着童装行业的迅猛发展以及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有专家预计,未来10年,童装市场消费需求将呈现一个稳步上升的趋势。巨大的市场需求在催生童装市场品牌化、细分化的同时,也给童装的质量安全,尤其是童装的标准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15年5月26日,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这是我国发布的第二个有关纺织产品安全性的强制性标准,也是第一部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将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实施。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除要求满足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外,还结合婴幼儿及儿童的穿着使用特点以及国外相关法规的要求,增加了填充物要求、附件要求、部分化学安全指标等方面的要求。该标准的颁布实施将我国童装标准推进一大步,基本与美国、欧盟的标准一致。新颁布的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 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进行分类
规定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和使用的纺织产品为婴幼儿纺织产品。3岁以上、14岁及以下的儿童穿着和使用的纺织产品为儿童纺织产品。从身高上划分,婴幼儿纺织产品一般适用于100cm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和使用的纺织产品。适用于100cm 以上、155cm及以下女童或160cm及以下的男童穿着和使用的纺织产品可作为儿童纺织产品,其中130cm 及以下儿童穿着的可作为7岁以下的儿童服装。
2 增加了部分化学安全性要求
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对含有涂层和涂料印染的婴幼儿用品有毒有害物质要求,较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增加了重金属铅、镉和6种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限量的指标。重金属和增塑剂对婴幼儿的成长和发育会造成很大危害,已经被世界公认。世界各国对这些有害物不仅在婴幼儿服装中进行限制,对婴幼儿其他用品如玩具等,都进行了限制。应该说纺织品服装中对人体构成危害的化学物质,不仅仅限于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物质,例如我国童装标准FZ/T 73025—2006 《婴幼儿针织服饰》,对婴幼儿服装中10种重金属进行限制,FZ/T 81014—2008《婴幼儿服装》对5种重金属进行限制,而GB/T 18885—2010《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限定的有害物质种类多达20多种。但是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作为强制性标准,考虑的是基本的化学安全因素。该标准限定的有害物质,是结合了国外的相关法规,在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基础上,根据我国目前纺织品印染加工技术和现状制定的。既符合我国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生产国情,又满足对部分国家的出口要求。
3 增加了机械安全性和燃烧性能
由于婴幼儿及儿童的认知能力不足,使用时可能会有咬、拽衣物等行为,标准中加入了机械安全性和燃烧性能的要求。这是我国纺织品安全标准变化最大之处,它超出以往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中婴幼儿纺织品安全标准只考虑化学危害因素的范畴,更多关注使用的机械安全,应该是纺织品安全标准的一大进步。从某种意义上说,婴幼儿及儿童服装的机械安全隐患相比服装的化学安全危害更大,更直接。根据统计,由儿童服装上的拉绳、功能绳和装饰绳所引发的儿童安全事故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年龄在2~8岁,在游乐场玩滑梯时,被帽子或领子上的绳子勒伤;另一类是年龄在7~14岁,在移动交通工具上,儿童夹克衫和运动衫下摆处的拉绳被车门和自行车等挂住,导致严重受伤甚至死亡。另外,儿童服装上附件的抗拉强力、形状,在使用中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服装上的附件是指纽扣、拉链、绒球和流苏、面料类装饰物、橡胶或软塑料装饰、亮片、珠子等部件。经对儿童服装的风险评估表明,这些物件的缝纫强力不够或者其他原因可能脱落,易被儿童吞咽而导致窒息或其他安全隐患。如纽扣容易掉落可能会被吞咽、亮片容易划伤婴童肌肤、拉链可能造成夹住事故的发生等。 事实上我国从2008年就颁布了一系列儿童服装机械安全标准,如GB/T 22705—2008《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GB/T 22702—2008《儿童上衣拉带安全规格》、GB/T 22704—2008《提高机械安全性的儿童服装设计和生产实施规范》。但由于标准是推荐性的,加上企业对此不是特别重视,因此当前市场上的婴童装依然大量存在着诸多的安全隐患。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将服装绳带的长度和附件的强力要求作为强制性条款,正是基于以上因素的考虑。
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对面料的燃烧性能提出要求,要求暴露在外层的面料燃烧性能达到I级(正常可燃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需要经过阻燃整理,标准也注明婴幼儿纺织品不建议进行阻燃整理。从近几年青岛纤检院检测儿童服装面料阻燃性能结果统计,一般面料均能满足要求。标准增加燃烧性能的要求,更多的是考虑面料后整理过程不能产生助燃因素,从而影响到面料本身的燃烧性能。
4 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的包装规定要求
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标准不仅规定产品附件不允许存在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而且规定产品上和包装中不允许存在和使用金属针等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物。根据这一规定,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中如果存在缝纫断针,或者目前该类产品包装中常见的以金属别针悬挂标识的做法,都将作为不合格产品。
5 与发达国家相关的法规要求接轨
十几年前,美国及欧盟、日本等国家就制定了婴幼儿及儿童服装相关的安全标准和法规,如美国ASTM F1816—2004《儿童上衣的绳带安全规范》及《儿童上衣的抽紧带指南》,CPSIA《消费品安全改进法》及欧盟EN14682—2007《儿童服装安全规范——儿童服装绳索及束带》等标准。我国向欧美等国家出口的婴幼儿及儿童服装都要求符合这些标准和法规。国内许多代工的童装企业,出口产品按照国外的标准生产,而内销的童装产品因为没有强制性标准规定,生产的童装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国内销售的童装由于设计不合理造成伤害的事例时有报道。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参考了国外相关标准,统一了基本的安全技术规范,解决了童装安全技术要求国内外双重标准的矛盾,另一方面,也阻止了国外一些有安全隐患的童装进入中国市场。
综合以上特点我们可以看到,新标准的实施,为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基本安全要求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对我国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提出更高更全面的质量要求,将对该类产品市场产生很大影响。那么消费者怎样才能选购到放心安全的婴幼儿及儿童服装呢?业内人士提出以下几点选购注意事项:
(1)查看商品及其包装上中文标注,是否符合GB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即是否标明生产厂商的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号型、原材料的纤维含量、洗涤方法、产品标准编号、产品安全技术类别以及产品质量等级等。标识不规范的童装产品,其质量明示不明确,可能存在质量缺陷。
(2) 打开包装闻一下是否有刺激性气味或异味。如果有刺激性气味,可能含有有害的挥发性物质;如果有异味,对健康也有影响,选购时需慎重。检查是否有影响外观的表面疵点、污渍或破损,在接缝处可用手拉一下是否脱缝。
(3)婴幼儿服装应选择注明“婴幼儿用品”的产品,以式样简单、穿脱方便、轻软保暖和容易洗涤为原则。最好选用柔软和吸水性好的纯棉制品,颜色以柔和的浅色为宜。尽量选择染色产品,不要选择带有涂层和涂料印花的产品。
(4)尽量不要购买带有小部件的童装,如有小部件,检查衣服的金属附件有没有孩子可以摸到的毛刺、边缘是否尖锐、拉链的拉头是否不可脱卸;扣子和装饰性的小物件应缝制坚固;绣花或手工缝制装饰物不要有闪光片、易脱落颗粒状珠子等。
(5)婴幼儿及7岁以下的童装的领口、帽边不能使用任何绳带,衣服上的绳带外露长度不能超过7.5cm,并且不能抽出;7岁及以上的童装头部和颈部调整尺寸的绳带不应有自由端,其他绳带不应有长度超过7.5cm的自由端等。
(6)买回的童装最好先洗一下再穿,尤其是贴身穿的内衣,这样既卫生又可以洗掉浮色和一些有害物质。
少年儿童作为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自我保护能力的特殊群体,其消费特点具有特殊性。全社会不仅要关注儿童食品的安全,而且要从生活环境、儿童用品等方面全方位地关心儿童的身心健康。童装作为最大的儿童用品市场,其安全性理应受到重视。我国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颁布强制性质量安全标准,其目的也是为少年儿童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
(作者单位:国家生态纺织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