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濒危 所以保护

2016-02-18 03:23曹幸穗
中华儿女 2016年1期
关键词:遗产地遗产文化遗产

曹幸穗

“农业文化遗产”特指“有遗产价值的农业系统”。这个系统具有“活态性、动态性、适应性、复合性、战略性、多功能性、可持续性和濒危性”等多种特征。其中,濒危性是遗产保护的必要前提。

为什么要特别强调农业文化遗产的濒危性?因为这个遗产是在大地上生长着的遗产,是遵循春种秋收规律的遗产。它发生濒危的概率远远高于其他类型的遗产,而且濒危的原因异常复杂。特别是一些隐性的、渐变的、非物质的濒危现象,往往因为不易被觉察而没有引起重视,由此引发农业文化遗产的毁损或质变。农业文化遗产的濒危,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自然环境变化的濒危

农业文化遗产地是不可移动的。它固着于特定的空间上,有着固定的地域范围,例如,村落居所和田园设施等。如果某个遗产地的生态环境发生恶化,它所具有的遗产价值也将减少,甚至不复存在。

遗产地自然环境的濒危,最为严重的是不可逆转的濒危。例如,地球气候变暖造成的大范围的系统性变化;天气逐渐干旱少雨;生物种群减少,自然界生物链断裂;海平面升高;高山雪线升高,雪水径流减少;地震和地面沉降;局地沙漠化扩展;地下水位降低;河流天然改道等等。

还有一类是人为造成的环境濒危,属于可控、可防、可治的濒危。例如,城乡发展和交通基建占用或毁损遗产地;工矿企业产生的固体、气体和液体的有害物质造成的酸雨、空气雾霾、灌溉水污染;城乡垃圾处置不当造成的土壤、水源和空气污染等等。

生产条件改变的濒危

农业文化遗产与其他类型遗产的最大区别在于,农业文化遗产在保护过程中需要不间断地进行生产运营,需要持续不断地满足种养产业所必须的生产条件和功能要素。如果其中某个生产要素发生了改变,该遗产就濒危了,难以为继了。这里所说的生产条件,包括遗产地的生产设施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和城乡变迁条件等等。例如,水利设施、田园道路设施、梯田系统的水源涵养等生产条件的改变或毁损。遗产地的水利灌溉工程本身就是重要的遗产要素,同时又是遗产地生产的重要条件,如果年久失修、废弃断流、水源涵养林被过量砍伐等等,失去了灌溉条件的遗产地就将发生濒危。另外,过度开采地下水,地下水位大幅下降,甚至出现遗产地的地面沉降等,都将因遗产的生产条件变化而造成濒危。

村庄空巢消失的濒危

我国正处于快速城市化的社会转型期。工业化改变了城乡的空间布局和城乡人口的地域分布,一些村庄在这个转型期被废弃了。学者冯骥才于2012年警告说,我国每天消失80至100个村落。自然村的消失,成为危及农业文化遗产持续传承的濒危性因素。当遗产地被划入了城市拓展的规划,村庄变成了街巷,附着于其上的农业文化遗产也将随之消失。这种境况已经超越“濒危”的边界,属于彻底消失的范畴了。

调查资料显示,我国各地出现了不少“空巢村”。遗产地的劳动力外出务工或者搬迁进城,他们的子女成为“农民工二代三代”。这些城居的孩子们,长大后不再返回他们的家乡故里。随着留守老人逐渐离世,村庄就成为历史陈迹,遑论农业文化遗产的传承光大了。

传统作物变异的濒危

农业文化遗产的活态性一部分是由其中的传统品种传承的。它们既是历史文化的传承载体,又是遵循生物遗传变异规律的农业物种。当这些历史良种发生了生物遗传的变异,这个品种所承载的遗产价值也就濒危了。

在自然状态下,农业生物的遗传繁衍是不会“原汁原味”的。它们的每个繁衍代际之间,都会发生遗传和变异。没有遗传,就不能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没有变异,就不会有更甜的瓜、更香的豆。生物的变异是随机的、不确定的。它可能变得更好,也可能变得很坏。

在大多数情况下,作物的自然变异是既对自己不利也对人类不利的。比如,作物变得更容易感病、穗子变得很小、谷粒容易脱落、抗逆能力变弱、群体遗传性状混杂等等。这些变异了的品种,已经不是原初提供评选遗产项目的优良品种了,可是在许多遗产地,它们仍然被当作“良种”继续种植。这就是不易被察觉的隐性濒危,而且是很严重的濒危。因为这时候已经发生“以假当真”的无效保护了。

农耕技艺失传的濒危

农业文化遗产包含很多属于非物质文化的传统技艺。种地的老把式是千年积累的智慧结晶,只是近代科技昌明而掩盖了它的智慧光芒。比如,连康熙皇帝都知道的“一穗传”育种技术、有机肥的沤制和施用技术,传统食品的加工技术以及传统的作物栽培和动物饲养技术等等。与这些技术或知识相关的传承体系一旦缺失或断裂,没有了代际之间的传承人,就出现了文化传承的濒危。传统农业技术博大精深,需要很好地掌握和传承。

遗产认知缺失的濒危

农业文化遗产的价值认知,是提出遗产项目的前提和基础。拥有支配权的遗产主人以及利益相关方,包括遗产地的社区、政府和遗产地居民,必须具备两个方面的知识要素,才能发现和甄别某个传统农业系统所蕴含的遗产价值。一是纵向的历史价值判断,即这个传统农业系统与当今科技体系下的农业系统的区别;二是横向的比较价值判断,即这个系统与其他地区甚至其他国家的类似农业系统的区别。发现区别才能揭示出独特性和优异性,才能判断农业文化遗产的宝贵价值。

在认定某个农业文化遗产项目时,必须对该项目的起源与演变、农业特征、生态特征、景观特征、技术体系、知识体系、文化特征、创造性和独特性等等方面,作出详实的叙述。该项农业文化遗产还需具有广泛的价值,例如生态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科研价值、示范价值、教育价值及其可能存在的独特价值等等。如果不能全面地认知和甄别,一个有着重要遗产价值的传统农业系统很可能就会被淹没毁损而不被世人所知。这就是“认知缺失”的濒危。

开发保护失度的濒危

这是正反两个方面的濒危。开发过度了,保护过度了,都会对遗产造成侵害。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保护的主体是乡村社会和它的社区成员,特别是拥有传统农业技艺的乡村农民。他们既是农业文化的创造者和传承者,也应是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获利者。他们对农业文化遗产价值的“觉醒”,自觉地产生保护意识,才能使农业文化遗产在社会变革中得以传承发展。在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实践中,常常遇到如何处理保护与利用关系的问题。这里需要克服两个认识误区:一是过度强调保护,把开发利用与保护传承对立起来,不加区别地反对农业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二是过度强调开发,以经济指标来衡量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成绩,用文化资源消耗来换取遗产开发的成绩。这两种倾向都会对农业文化遗产产生负面的影响。

过度强调保护,不注意在保护中发展,会使被保护的遗产地处于与世隔绝的状态,既不为世人所知,也不被主人所爱。久而久之,这些历经沧桑的农业文化遗产要么在沉寂中消亡,要么被时代洪流所淘汰。

过度强调开发,不注意在开发中保护,结果就会造成遗产资源的枯竭,最终出现“有产业无遗产”的局面。如果只是打着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旗号来进行“产业开发”,那么这种产业已经与历经千百年演替进化的农业文化失去了内在的联系,也就不是农业文化遗产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证明,没有开发的保护是被动的外在的保护,这种保护不能使农业文化遗产伴随社会进步而生生不息;另一方面,没有保护的开发是竭泽而鱼的开发,是不可持续的。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协调关系,事关农业文化遗产的存亡和发展。这是在保护开发过程中需要认真对待、深入研究的大问题。

在长期的历史实践中,我们的祖先积累了经得起岁月检验的农业生产经验和丰富多彩的优良品种。“活态、动态、系统”地把这些宝贵经验和优良品种继承过来,传承下去,就是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目的。

传统农业不是落后农业,传统技术是漫长历史积淀下来的智慧精华。只有与社会经济环境协同进化,农业文化遗产才会有强大的生命力,才能在人类文明的长河中绵延不绝。

猜你喜欢
遗产地遗产文化遗产
World Heritage Day 世界遗产日
Task 3
遗产怎么分
中国世界遗产地保护与旅游需求关系
申遗重要俦;じ重要
Tough Nut to Crack
遗产的分配
科学发展 遗产强国
千万遗产
文化遗产与我们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