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栓保 谢占敏
内乡县一村干部毁田采砂被刑拘
◎ 杨栓保 谢占敏
11月15日,内乡县马山口镇打磨岗村村委会主任赵某因违法占用耕地采砂,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今年6月,内乡县国土资源局接到群众举报,称马山口镇打磨岗村村委会主任赵某违法占用耕地采砂,县国土资源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制止,并立案调查。经过现场测绘丈量,赵某违法采砂毁坏基本农田2.15公顷,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同时报告县政府和函告县直相关单位共同制止违法行为。
7月22日,内乡县国土资源局主管执法监察工作的领导组织相关股室组成会审组对赵某占地采砂案进行集中会审,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8月4日,对赵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申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对基本农田毁坏程度进行了鉴定。经过鉴定,赵某擅自非法占用土地挖砂,造成2.04公顷耕地(全部为基本农田)严重毁坏。11月15日,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规定,内乡县国土资源局将该案移交县公安局。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单位:内乡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