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发展问题的思考

2016-02-15 05:58胡新岗段琼辉
职教通讯 2016年29期
关键词:双师院校职业

李 永,胡新岗,段琼辉

高等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发展问题的思考

李 永,胡新岗,段琼辉

“双师型”教师是高等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的目标。实现高职院校的独特“大学功能”应成为高职院校教师专业发展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江苏省的高等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发展仍然在教育人事政策、教师管理制度、教师培养培训组织及教师自主发展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应尽快探索制订高等职业教育教师专业标准及“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条例,修订完善高等职业教育教师任职资格条件并实施评聘分离制度,形成利于高等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的政策导向及通过制订职业生涯规划引导教师自主发展。

高等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发展;内涵;困难;江苏省

随着《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的颁布,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架构中,上承本科职业教育,下启中等职业教育,其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双重属性更加凸显。此文件的颁布将专科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明确为“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关键因素是“双师型”教师。但由于长期以来“双师型”教师没有统一的政策定义,“双师素质”的认定标准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在此背景下,教师专业发展问题作为国内外教育研究的热点,逐渐引起职教界所关注并付诸研究与实践。[1]所谓教师专业发展也指教师职业生涯的发展,我国学术界把教师专业发展这一概念更多地理解为教师专业素质及专业化程度的提高,即由专业新手到专家型教师的过程。[2]笔者从事职业教育师资管理与培养工作十多年,不仅见证了江苏省高职师资队伍的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对省高职教师专业发展问题也作了一些思考,希望能对江苏省高职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师资建设工作有所裨益。

一、教师专业发展的内涵

“双师型”教师是根据职业教育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对职教教师提出的素质要求,是职教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基本目标,其本质是职业教育教师的职业素质特征。[3]课题组成员认为,“双师型”教师仅仅是对高职院校专业教师的一个表象称谓,“双师型”作为一个概念提出,旨在表述职教教师的职业属性。高等职业教育教师的特殊职业素质主要是教师对高职教育理念的把握及对相关行业(职业)知识的了解和相关行业(职业)能力的掌握,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决定这种素质的高低。[4]职业教育所指的“双师型”教师专业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从单一型、叠加型教师到复合型高素质教师,不断实现专业水准的提升与发展的过程。[5]

二、当前高职院教师专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一)高职院教师个人专业发展意识普遍不强

目前,高职院校普遍存在教师个人职业生涯无规划,专业发展自主意识不强,部分教师甚至觉得困惑无助、无从发展。原因是多方面的,如部分高职院校办学定位不准、目标不清,重科研轻教学,重管理轻服务,重外延扩张轻内涵建设,导致教师不知如何发展。又如,高职教育属于就业教育,其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随着

市场变动,高职教师的研究方向、发展定位很难自行确立。当前,高职教师追踪行业产业发展的观念落后,意识淡薄,关注企业能力普遍不足,知识相对落后和技术进步不适应行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同时,科研服务和社会服务能力欠缺,为企业提供的研发和服务十分有限,很难满足企业行业和产业发展的需要以及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需求,影响了教师自身专业的良性发展。

(二)高职院校尚未完全建立教师专业发展制度

高职院校尚未完全建立教师专业发展制度,主要表现为两点:(1)教师专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依据不完善。2013年,教育部出台了《中职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成为引领中职院校教师专业发展的指路明灯,但对高职教育的教师专业标准制订尚无明确的指导性文件出台,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高职教师的专业发展未能引起重视;(2)缺乏教师专业发展的组织管理机构。苏教高〔2014〕14号文明确指出,教师发展中心属于学术性机构,明确了它是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组织系列专题培训、评估教师教学水平、研究教师发展问题等机构,但据课题组调研了解,许多高职院校虽然成立了教师发展中心或者教师发展工作指导委员会,然而,它当前主要是依托学院内设各职能部门,开展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科研能力提升、教学评价等工作,工作人员多数由学院教务或人事部门员工兼任,教师发展中心的本职工作或者中心任务仍然未能得到重视,无法满足广大教师专业发展的迫切需求。这些教师专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和组织机构的缺失影响了高职教师专业发展。

三、对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的建议

(一)探索制订高等职业教育教师专业标准及“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条例

江苏省作为高等职业教育的发达省份,拥有高职院校(不含高专)70余所,在高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及教师专业发展研究等方面成果颇多,可以探索由教育厅师资管理部门牵头,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省高职教育教师培训中心、职教领域教师教育研究专家及高职院校师资管理工作者参与形成工作团队,通过深入分析不同国家开发教师专业标准所依据的认识论与方法论,研究国外教师专业标准研制开发的策略和机制,借鉴我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联合开发与实施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在此基础上,鼓励各院校试点制订分专业的教师专业标准,以期对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教师专业标准的开发与实施的设计流程和研发体系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促进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教师专业标准的尽快诞生。教育行政部门应尽快出台“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条例,明确“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及认定程序,使高职院校对“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有据可依。

(二)修订完善高等职业教育教师任职资格条件并实施评聘分离制度

各级教育、人事行政管理部门应着力加强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制度顶层设计,明确教师专业发展不同阶段的任职资格条件,使广大高职教师明确专业发展的重点和方向,引导高职教师在教书育人、科研创新、社会服务、文化传承、技术技能积累等方面自觉地长期稳定发展,逐步提高高职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4]建议高职教师任职资格条件应兼具科学性、发展性和针对性,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中心地位,突出教师师德及教书育人能力、水平及绩效的考量,弱化科研项目与科研成果的硬性指标(科研只是教师专业发展的载体而非结果)要求,突出教师专业素养和职业岗位实践能力的考量,弱化对实践经历(时间)及成果(横向课题)的要求。此外,各级人社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必须清醒认识科学合理的职称制度对高职教师的专业发展具有标杆和导向作用。对省级管理部门而言,既要发挥职称制度对教师的价值观念、行为动机和行为方式具有的明显约束作用,更要发挥职称制度对高职教师履行本职工作和自身专业发展具有的导向功能、分级功能、评价功能及激励功能。简言之,就是既要发挥职称制度对岗位管理的促进作用,更要发挥职称制度对教育教学、教师管理与服务的正面作用。因此,建议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师的职称评审简政放权,符合相应任职资格条件的就要允许申报相应层次的职称,取得任职资格是对教师专业发展的一种肯定与激励,这与有无相应的岗位并不矛盾。很多老师坦言“该评你让我评,评上了可以等有岗位

时再聘”就是有效的解决办法。

(三)形成利于高等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的政策导向

教育人事政策对高等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目前,江苏省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如省“333”高等次人才培养工程、高校“青蓝工程”、六大人才高峰等遴选的高职教师基本上属于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研究的学术型人才,建议遴选一批专门从事专业课程建设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教育教改类人才予以培养。参照兄弟省份的做法,职教类教学名师或省级专业带头人的评选与培养应形成品牌化系统工程,每个专业特别是省级重点建设专业都要遴选一名省级专业带头人。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多媒体课件等的建设与评奖应具有连续性,原则上不应受国家政策的太大影响。加大高等教育教改课题的立项力度,平均每所院校在10项左右为宜。增加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的评奖力度,相较于政府科技进步奖每年一次,建议教学成果奖每2年评选一次。《江苏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苏政发〔2006〕26号)规定“加快‘双师型’教师培养,职业院校中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教师,可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申请评定第二个专业技术资格”,因而,相关行业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就应执行文件规定,为教师提供相应服务。

(四)优化高等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的外部环境条件

高职院校应把教师专业发展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建立健全教师发展中心机构和职能,全面培养教师教书育人、科技创新、社会服务、文化传承、技术技能积累的能力,促进教师培训与服务工作走向常态化、系统化和特色化;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高职院校,其自身办学特色与定位不同,应根据行业与区域特点,按照有利于教师专业发展的原则科学规划专业建设与发展目标;高职院校应根据承担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多项职能,将教师分成教学型、科研型、社会服务型或两类并重型等多种类型,允许教师根据职业生涯发展规划,自主选择专业发展方向,充分发挥教师的专长;在严格秉持人岗匹配的原则上,高职院校应充分考虑教师专业发展的个体化差异,科学合理安排岗位,保证高职教师能够在满意的岗位上实现自我发展;此外,高职管理层应重视评价对教师专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充分认识不同职称、教龄、学历、经历、能力、专业间教师的发展差距和差异,科学构建教师发展性评价体系,实现以评价体系为导向促进高职教师专业发展的目的。

(五)通过制订职业生涯规划引导教师自主发展

职业生涯规划是教师对自己职业发展各个方面的设想和总体规划。好的职业生涯规划应可以引导教师自主发展。在制订职业生涯规划时,教师应充分了解自身的个体特征、清醒分析自身优缺点、熟悉相关岗位的工作标准与要求、明确未来发展趋势及方向,全面清晰、客观深入地分析评价自我、明确自己未来的发展目标,设定科学合理的职业目标及实现途径。高职院校应根据江苏省教育人事政策及本校岗位设置、教师职称政策要求,帮助教师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和自身实际进行自我职业生涯规划设计与管理,确立切实可行的职业发展目标与发展路径,结合学校的教师培养、培训方案,实施自主全面发展。

[1]梁钦水.高职院校教师专业化发展问题探讨[J].教育与职业,2012(8):63-64.

[2]詹先明.“双师型”教师发展论标[M].合肥: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10.

[3]郑秀英.“双师型”教师:职教教师专业化的发展目标[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0(27):75-78.

[4]王继平.“双师型”教师与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化[J].职业技术教育,2009(2):3-7.

[5]吴全全.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基本问题研究——基于跨界视域的诠释[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

[责任编辑 李 漪]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三五”规划课题“创新创业视阈下高职院校教师专业发展策略研究”(项目编号:16YB070);第二期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高职院校教师专业化体系的构建与实践(项目编号:ZZZ24)

李永,男,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讲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高职教育管理、药学专业教学;胡新岗,男,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副教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动物传染病教学、动物疫病防控。

G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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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7747(2016)29-006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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