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管网独立渐行渐近
2016年8月1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从监管对象、定价方法、价格公布方式等方面进一步调整完善,明确提出经营管道运输业务的企业原则上应将管道运输业务与其他业务分离.目前生产、运输、销售一体化经营的企业暂不能实现业务分离的,应当实现管道运输业务财务核算独立.
在业内人士看来,公开、公平的管输定价和成本监审是管网独立的第一步,也是成功推进油气改革方案落地的基础.据了解,目前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已经过数轮修改,最终目标是"十三五"期间实现政府只监管自然垄断的管网输配气价格,气源和销售价格两头放开.
"天然气目前的价格改革重在完善机制,首先是中游实现管网独立.因为管网不独立,天然气市场化是永远做不到的."中国石油大学中国油气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董秀成表示.
据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的征求意见稿是在充分吸取了欧美等国此前改革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中国油气行业的实际情况,对原天然气管输价格管理方式做出的慎重修正.
具体而言,与现行管道运输价格管理方式相比,征求意见稿主要做了以下几点调整完善:一是调整了价格监管对象,不再对每条管道单独定价,改以管道运输企业为监管对象,区分不同企业定价;二是明确了新的定价方法,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确定年度准许总收入,进而核定管道运输价格;三是细化了价格成本核定的具体标准;四是调整了价格公布方式,由国家公布具体价格水平改为国家核定管道运价率,企业测算公布进气口到出气口的具体价格水平;五是推行成本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天工 摘编自天然气工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