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盯书记、县长的“小偷反腐”生态链
俗话说,老鼠拉木锨,大头在后面。谁也没有想到,一个盗窃团伙竟牵出几名贪污腐败的官员。而官员、小偷、警察,竟每个人都有“软肋”被对方拿住,这一生态链相互交织背后,藏着一张腐败、权力、利益的交织网。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平舆县原常务副县长龚红勇受贿的一审判决书。龚红勇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他落马的导火索,正是60万元贿金被该盗窃团伙偷走。
2011年9月30日夜里,“小偷”王胜利用千斤顶撬开了驻马店正阳县县委书记赵兴华住室的后窗。
在王胜利的带领下,5人偷窃团伙从赵兴华住室盗走财物达100多万元,“还有两箱茅台。”这是正阳县刑警大队长朱玉东抓获王胜利后突击审讯出的情节。
案子涉及时任县委书记,且涉案金额巨大,更让朱玉东感到烫手的是,王胜利团伙交代的案件源源不断,几乎所有案子背后,都牵涉本县或者邻县的县处级官员。
34岁的王胜利只上过小学三年级。材料显示,至少从2005年起,王胜利就将偷窃目标锁定政府机关办公楼。
起诉意见书显示,2011年9月30日,王胜利等潜入正阳县老武装部家属院内赵兴华处盗窃。同年10月29日,潜入平舆县委书记王兆军处盗窃。也是在这年11月5日,潜入西平县委书记张金泉处盗窃。2012年12月30日,潜入南阳市唐河县县委书记刘明杰处盗窃。
河南省纪检系统一名干部透露,王胜利团伙从这四处实际上盗得的财物分别为100多万元、80多万元、90多万元、30多万元。
此外,王胜利等人还“光顾”过时任遂平县县委书记付自成、时任平舆县常务副县长龚红勇、时任泌阳县委书记孙留平等官员的住所。驻马店市现辖9县3区,王胜利团伙至少盗窃过其中5个县的多名县处级官员。同伙中每个人都开丰田霸道。
据河南纪检系统一名干部透露,被盗后,官员多未报警。
2012年12月7日,正阳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武兰喜失窃1万余元,被盗次日报警,正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当年12月30日凌晨4时许,王胜利等4人在京珠高速遂平县出站口抓获,另一同伙两月后落网。
龚红勇
据媒体公开报道,案犯擒获,当参与审讯的警察得知正阳县委书记赵兴华也被盗巨款后,当地警方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和赵兴华本人取得联系。然而,赵兴华听完汇报后说,他是被盗了,但没那么多,就几千元钱而已。得到领导“暗示”后,办案警察迅速修改了笔录,由赵兴华直接签字,原本100多万的被盗数额,修改成了6040元。
9月8日,河南纪检系统一名干部说,办案警察并非是得到公安局领导“暗示”后修改笔录,是赵兴华至少给公安施加过3次压力。
该干部透露,赵兴华之所以能拿住负责此案的刑警队大队长朱玉东的软肋,据赵兴华被双规后交代,是因为早在2009年1月,在原正阳县公安局长姚华银的帮助下,时任正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的朱玉东被调整为真阳派出所所长。随后,姚华银收受了朱玉东为表示感谢所送的人民币100000元。朱玉东为了以后继续得到姚华银的提拔照顾,于2009年中秋节、2010年春节前分别送给姚华银人民币5000元、10000元,姚华银均予以收受。朱玉东得知赵兴华知道此事,只得去修改笔录。
一名知情人见到过修改后的笔录,“在这份新的笔录上,赵兴华的被盗金额变成了6040元,笔录上有王胜利的签字及手印。”
据公开报道,王胜利团伙被抓获的2012年12月30日凌晨,由于刚在南阳市唐河县实施过盗窃,车上有数十万元的现金,以及6块金条和40块玉石等大量赃物。
但王胜利被关押在看守所后曾对同监舍的狱友提到,最初他向警方供诉时提到过玉石,但修改后的笔录里,没有了玉石;且修改后的笔录所涉及的金条较小,而他们偷的较大。
一名知情人士也称,王胜利曾对他说起,新修改的笔录上,自己偷的较大的金条,被办案民警换成小的充当证物,“他怀疑警察把原本的金条卖掉,换成了小的充数,玉石也被办案人员瓜分。”
此外,“赵兴华被盗的100余万元财物没有归还他本人,可能被办案人员瓜分了。”
修改笔录的事情暴露后,有媒体报道,朱玉东和孙辉因徇私枉法罪和滥用职权两项罪名被刑事拘留,另外两名刑侦民警邓某和雷某接受调查时积极配合,认错态度良好,暂返回刑警队工作,等待进一步处理。“有消息说,暂返回刑警队工作的两人,是因为被分的赃款没拿走,存在原刑警队内勤,所以被放了。”知情人士透露。
2013年8月,正阳县公安局对王胜利团伙的盗窃事实尚在调查中,正阳县县委书记赵兴华突然因经济问题被上级纪委带走调查。知情人称,负责此案的警察朱玉东和孙辉随后被刑拘。
据媒体报道,南阳市唐河县、驻马店市平舆、西平等县委住所或办公室盗窃没过多久,邻近三个县委或亲自,或派代理人前往正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求情、修改笔录。被盗90万元的时任西平县委书记张某听闻盗贼被抓并供出盗窃数额后,两次来到正阳县,最终改为被盗现金3万元。
上述驻马店市纪委相关工作人员告诉媒体,平舆县县委书记王某也曾委托平舆县警方主要负责人来正阳说情,把被盗金额30多万元改成了300元;时任平舆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龚红勇对公安机关陈述,自己仅被盗了几条烟和1万多元。
实际上,2011年10月28日夜晚,龚红勇刚收的60万元贿赂款,被王胜利等人从龚的住室盗走。
2012年12月30日,王胜利等人被正阳县公安机关抓获。王胜利等人被抓后,龚红勇受贿的事,犹如一团被纸包住的火焰。
2013年春节后,得知盗窃团伙被抓,龚红勇感觉事情将败露,便对县领导称他住室被盗现金二三十万元。
2014年3月,法院在开庭审理王胜利等人盗窃案时,王胜利当庭提出其盗窃的钱物比办案机关认定的数额多。
两个月后,此事引起河南省委巡视组的关注,省委巡视组要求驻马店市纪委调查该盗窃团伙盗窃领导住室的真相。不久后,“小偷反腐”的相关报道在网上传播开来,王胜利等人“光顾”过的其他县领导也被曝光。看着事情一步步发展,2014年9月7日,龚红勇自筹60万元退给了行贿者。
退赃并未让事情结束。2014年10月9日,驻马店市纪委通知龚红勇谈话。次日,纪委对龚采取“两规”措施。除了龚红勇、赵兴华,张金泉也于2014年11月被查。
2015年5月27日,驻马店市驿城区检察院指控龚红勇涉嫌受贿罪,向驿城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认为,龚红勇在60万元被盗后,不如实向公安机关和组织交代被盗现金数额,在有关领导多次找其核实时,仍未如实陈述,时隔近三年迫于舆论压力,才筹集60万元退给行贿者,其主观上故意占有明显。
2016年11月11日,驿城区法院一审判决龚红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河南商报》、《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