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财务会计工作
2015年,农业财务会计工作紧紧围绕农业农村经济中心任务,积极适应形势变化和财税体制改革要求,拓展财务工作领域,创新财务服务方式,加快农业产业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三位一体”协同推进,加强政策项目落实和资金项目监管,为发展现代农业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保障作用。
(一)争取加大财政支农政策力度。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启动了粮改饲、草牧业发展、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马铃薯主粮化、探索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等一批试点,增加了湖南重金属土壤污染治理、河北地下水超采区治理试点资金,加大了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奖代补试点等投入力度。2015年农业部与财政部共同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规模达到2 502.8亿元。此外,还参与推动出台了制种大县奖励政策、牛羊大县奖励政策、种粮大户财政专项补贴政策,启动了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政策。
(二)提高部门预算资金保障能力。基本支出方面,重点提高了部属科研单位和黑龙江广东两大垦区医疗卫生机构在职人员的财政补助标准。项目支出方面,增加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动物疫病监测防控、物种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全国种质资源普查、中国农业科学院创新工程等重点工作的经费预算保障力度。2015年农业部部门预算财政拨款规模达到257.36亿元。同时,研究制定《〈农业部中期财政规划(2016 ~ 2018年)〉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分工,研究分析未来3年财政支出需求,将重点工作所需资金编入支出规划,为持续加大财政预算保障力度打下坚实基础。
(三)优化整合农业项目。与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将种粮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整合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普惠性补贴,以及支持适度规模经营的特惠性补贴,降低了行政成本,调动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规模经营的积极性。启动实施渔业成品油价格补贴改革,加大渔民转产转业和资源养护补贴力度,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补助政策,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培训机制,提高培训效率。推进动物防疫补助经费改革,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防控疫病种类,改革规模养殖场疫苗补助方式。同时,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部门预算项目优化整合的意见》,明确了项目优化整合的方向、范围和具体要求,着力盘活存量,保障农业重点领域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推动建设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农业部与财政部、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基本思路、目标原则、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并制定《推动落实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全力推动工作落实,着力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问题。截至2015年12月底,各省(区、市)已启动相关工作。北京、山东等8个省(市)建立了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并启动运营;16个省(区)开始筹建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其中,黑龙江、安徽、四川3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已在2015年底挂牌。
(二)推动改革完善农业保险管理与制度设计。保监会、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产品条款拟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在充分听取省级财政、农业、保监部门意见基础上,拟定保险条款,提升了农业部门的话语权和参与度。同时,积极推动农业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将旱灾全面纳入种植业保险范围,将动物疫病纳入养殖业保险范围,保险金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或饲养成本;种植业保险及能繁母猪、生猪、奶牛等按头(只)保险的大牲畜保险取消绝对免赔,降低了理赔门槛,最大限度保护了农民利益。
(三)构建财政促进金融支农协调机制。农业部与金融管理部门及主要涉农银行和保险机构共同发出《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同行动计划》,要求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创新金融保险服务。举办金融支农培训班,重点围绕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进行政策培训和业务交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财政促进金融支农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引导各地农业部门加快转变思路,增强统筹使用产业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的能力和水平。引导支持各地开展财政促进金融支农试点,包括无抵押无担保实行基准利率的金融产品、“走出去”农机补贴与信用保险保费补贴、互联网+农村金融、畜禽规模化养殖补助资金金融支农、现代农业示范区补助试点金融支农、农业综合开发农业“走出去”贷款贴息等。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完成了2014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估以及试点项目的绩效评价,对项目基础信息资料和各项目实施单位绩效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开展现场考察和综合评价,在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中再次评为一等奖。创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评价方式,组织对黑龙江和广东农垦集团公司2013年以前已完工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试点,全面评价有关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资金使用效益,研究起草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二)加大部门预算项目管理办法制定修订力度。扎实推进部门内部通用定额标准研究制定工作,制定出台了《农业政策研究经费预算综合定额标准》,并组织实施。制定印发《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开展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农产品促销、耕地质量保护、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及补助、渔业生产损失救助、渔业互助保险保费补助、渔业资源调查与探捕等多个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或修订工作,全面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使用。
(三)严格推进财经制度落实。农业部开展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督查,由财务、纪检、办公厅和机关党委组成检查组,对部属16家预算单位进行实地检查,以持续的监督检查,推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的全面贯彻落实。财务与纪检部门共同组织对农业部业务主管社团财务管理情况、薪酬发放情况、中介服务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指导社团加强财务管理。组织开展部属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情况清查工作,切实加强房屋出租出借管理。组织开展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财务验收抽查工作,并根据财务验收抽查结果,督促承担单位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到位。
(四)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规范化水平。全力配合国家审计,开展农业部2014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2015年稳增长等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预算执行分阶段审计。根据审计署有关审计报告要求,认真制订具体措施,严格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积极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农业财政项目专项审计等内部审计工作,以审促治、以审促改。健全完善内部规章制度,进一步推进内部审计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一)开展专题调研。开展农业补贴政策研究,形成了关于完善农业补贴政策的研究报告,为相关决策提供依据。依托有关专家力量,并在对北京、重庆等农业担保公司调研基础上,开展了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了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框架和政策措施。组织对完善我国农业保险制度、拓展农业保险广度和深度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了《关于完善我国农业保险政策的几点建议》研究报告。开展了国内外金融支持现代农业主要模式、“十三五”财政支农政策、生猪目标价格保险、部分国家和地区农业金融等专题研究,加强了政策创设的研究储备。
(二)加强财务培训。组织督促农业部所属单位相关财务人员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坚决落实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的规定。组织开展各类财务培训班,包括部门预算和决算培训班、内部审计培训班、财务处长培训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社团财务培训班等,累计培训860余人次。每个培训班制定了专门的考核方案,严格考核,及时总结,提高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部属单位相关财务人员参加财政部、国管局组织的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选拔考试,参加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以及管理会计征文等活动,提高了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农业部2015年度部门预算、2014年度部门决算均获得一等奖,2014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国有资产统计等工作得到财政部通报表扬。
(农业部财务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