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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9部古籍入选第五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2016年3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五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第五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国发[2016]22号),批准公布第五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共899部古籍)和第五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共14个单位)。江西省有9部古籍入选第五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其中抚州市临川区图书馆1部、抚州市黎川县图书馆1部、乐平市图书馆2部,江西省图书馆5部),景德镇市图书馆入选第五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及“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申报评审,旨在以评审工作为契机,逐步建立完善的古籍分级保护制度,加强对古籍保护工作的管理,推动各古籍收藏单位改善古籍保护条件。近年来我省古籍保护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全省各级财政纷纷下拨古籍保护专项经费给各古籍公藏单位,部分古籍公藏单位据此改善古籍保存环境,建立基本符合文化部颁发的《图书馆古籍书库基本要求(GB/T 30227-2013)》的古籍书库,实现了对古籍的有效保护。
(罗志军,程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