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传统家训创造性转化的原则与策略
——基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视角

2016-02-12 11:06
探索 2016年1期
关键词:家训创造性价值观

周 斌

(山西大学哲学社会学学院,山西太原030006)

传统家训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代际化的教育与传承,在家族发展史上起着绵延不断的教化作用,成为当代中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源泉。以传统家训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键是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传统家训的创造性转化。

1 为什么要实现家训的创造性转化

家训也称为家规、家戒,内容主要涉及修身、伦纪、风教纲纪等方面。家训之“训”,意为说教、教化。《说文解字》解释为:“训,说教也。”[1]91家训在《辞源》中的定义是“言居家之道,以垂训子孙者”[2]1151。通俗地讲,家训主要是指父母对子孙、家长对家人、族长对族人的直接训示、亲自教诲,也包括兄长对弟妹的劝勉,夫妻之间的嘱托,后辈贤达者对长辈、弟对兄的建议与要求[3]1。可以说,家训教化的目的是治家和涵养家风,但其整体效应延续了中国古代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道德逻辑。社会的道德风尚、和谐的伦理关系是由每一名家庭成员的行为来实现的。风清气正的家风在家庭成员中代际延续,体现了家庭在社会中的声誉。根据现有文献记载,我国家训始于先秦《尚书》中记载的周公训诫,在明清时期达到鼎盛。其中,最负盛名的有《颜氏家训》《袁氏世范》《治家格言》《弟子规》等。传统家训给我们留下许多脍炙人口的话语,如朱伯庐在《治家格言》中说“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宜未雨而绸缪,毋临渴而掘井”。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说“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自芳也;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自臭也”。具体来说,家训的内容主要涉及齐家治国、为人处世之说,例如孝道、勤俭、谦恭、诚信、体恤、谦和、无争、交友、自省、向善安分、积德等诸方面的问题。这些道德规范以家训的形式延续至今,成为弘扬优秀家风的重要方式。

传统家训作为一种特色鲜明的教育范式,承载着非常重要的道德思想资源,是彰显“家国情怀”的价值理念和道德规范。然而,现代社会对家训文化的关注存在一定的认识误区,人们多年来停留在静观的认知状态,比如僵化地学习和记忆家训格言,在家庭教育中直接照搬传统家训中的内容和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推崇古人,体现了对传统优秀文化的敬重,但包括家训在内的传统文化如果不能实现向现代生活的真实渗透,就不能实现家训文化的现代价值。我们今天重视传统家训的研究,不仅是因为家训是让中国人感到自豪的文化遗产,体现了中国自古以来的文明发展历程,更为重要的是现代中国社会具有致力于以家训文化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际需求。事实上,我们日常遵循的道德观念,如爱国、诚信、友善、敬业、和谐、正义、孝敬父母、自强不息、以和为贵等,并不是因为我们掌握了一些伦理学、道德哲学的知识,而是来自于千百年来人们的社会历史实践和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深厚积淀。这些道德观念在今天同样有重要的生活指导意义,是因为中国文明的发展史从未间断,传统优秀文化资源已经深刻固化在每一代中国人的心灵深处。

以传统家训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目的,是通过良好的家风和良好的社会风尚进一步夯实核心价值观的道德基础。家训是中国古代家教的内容,家风是家训和家教的外在表现。每一位社会成员从小都接受家庭教育,这是培育核心价值观的初期阶段。现代家庭教育和传统教育相比,虽然存在巨大的差异,但对子女的道德要求始终是每个家庭都重视的问题。需要注意的是,传统家训的内容是在特定的历史时代中产生的,家训属于家庭或家族内部的道德教化,它虽然立足于儒家道德体系,但与社会道德教育相比,在教化内容上有自己鲜明的特色和家庭内部的针对性。充分吸收和借鉴传统家训文化,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为参照,梳理家训中有益于现代生活的教化内容和教化方法,使家训文化在现代教育实践中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判断和价值导向作用。在根本的意义上,家训文化的价值不仅在于某些行为规范经过转化之后可以发挥传承功能,而且要使这种传承赋予当代人的道德文化自信,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导向作用的重要基础。

创造性转化的核心是“转化”,原则是体现文化创新。实现传统家训的创造性转化,核心问题是要寻求家训中的道德精髓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链接,按照新时代的发展要求和价值要求,对传统家训进行观念革新,丰富传统家训内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内涵,增强感召力与影响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参照,对传统家训进行创造性转化,是由家训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通相融决定的,这就需要把家训中有助于阐释核心价值观的内容提炼出来,使其发挥应有的价值,增强传统文化的生命活力,赋予新的时代特色和现代表达形式,让人们在了解核心价值观时与家训中的内容形成共鸣。在传统家训中,许多道德观念和交往方式在现代中国社会的影响十分深远,人们在人际关系、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处理上有着明显的传统观念的烙印。由于传统的印记在现实生活中根深蒂固,使原本作为静止的文化储存的家训获得思想上重新建构的可能。

2 传统家训创造性转化的原则

传统家训是中国古代农耕文明的产物,它具有与现代文化不同的社会基础和思想前提。家训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受到当时人们的认识水平、时代条件、社会制度的局限、制约和影响,其中一些内容在今天看来观念陈旧、良莠不齐,这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传统家训进行创造性转化首先面临的障碍。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虽然是当代中国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但各种社会思潮尤其是西方价值文化的冲击力并没有减弱,从而增加了传统家训创造性转化的复杂性。这就要求我们在这一问题上坚持有鉴别对待、有扬弃继承的根本原则,同时也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使这一原则具体化。

2.1 传统家训的创造性转化要以基本价值主题为导向

传统家训在内容上纷繁复杂,例如《颜氏家训》不仅涉及教子、兄弟和睦、续弦再娶、治家、风度节操、仰慕贤才、言行一致、知足不贪等道德训诫的内容,也包括文辞修饰、专心世务、养生、虔诚信佛、技艺等与道德教化没有太多关系的问题。诸葛亮的《诫子书》推崇淡泊明志、宁静致远,司马谈《命子迁》强调孝道,包拯37字家训“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告诫子孙秉持廉洁,袁采的《袁氏世范》和朱柏庐的《朱子家训》关注处世之道,清代晋商家训强调诚信经营,等等。可以说,在历代名人家训中,有共同关注的问题,也有不同的取向,这为我们实现家训的创造性转化提供了丰富的资源。面对纷繁庞杂的家训体系,在取舍上不仅要善于分辨良莠,还要集中体现一定的价值主题,充分汲取传统家训文化的价值精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传统家训的创造性转化,要立足于现代社会的价值体系,从传统家训文化中凝练价值主题,按照“仁爱”“诚信”“和合”“正义”“民本”“大同”的价值指向对传统家训的内容加以梳理和鉴别,展示传统家训创造性转化的时代价值。可以说,这六种价值观是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精髓,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源泉,体现了深厚的历史底蕴。以此为参照深入挖掘传统家训文化中的思想道德资源,至少有以下两个方面的重要意义。其一,使传统家训的创造性转化具有极强的针对性,抓住了当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基本问题,在复杂的社会思潮交锋中凝聚了社会成员的基本共识,有助于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其二,有助于提升传统家训文化创造性转化的实际效果。由于传统家训文化的历史跨度较大,家训关注的问题具有分散性、繁杂性的特点,如果不考虑特定的时代价值,或者在内容的梳理鉴别过程中主次不分,就会减弱传统家训文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涵养效果。以“仁爱、诚信、和合、正义、民本、大同”等价值参照来考察传统家训,可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从而进一步提升传统家训文化创造性转化的实际效果,使传统家训文化更好地服务中国现代社会。这样,我们就能立足于现代文明来感悟传统家训的精神主旨,从古代优秀文化的历史深度中增强文化自信。

2.2 传统家训的创造性转化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传统家训的创造性转化,转化的立足点是核心价值观,传统家训如何转化、在内容上如何取舍,应以核心价值观为依据。传统家训的创造性转化,要看家训中的内容和观念对于核心价值观在多大程度上具有价值支撑作用,否则这种转化就存在一定的盲目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主体是知识水平参差不齐的社会大众,许多社会成员并不具有知识精英对价值观概念的理解深度。这不仅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当关注的问题,也是实现包括家训在内的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中必须谨慎对待的问题。例如,“自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但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范畴内理解的“自由”既不同于西方文化的“自由”,也不同于我国传统文化对“自由”的认识。如果不对“自由”进行科学的解释,那么“自由”这个价值观在实践中有可能被不正确理解和使用,甚至被故意曲解,从而导致社会思潮波动。在社会层面上理解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由”,主要是指每一位社会成员依靠智力、能力开创事业的积极自由,目的是激发社会成员的自我实现和对生活理想的追求。那么,这个意义上的“自由”在传统家训中有没有,在家训中是如何表述的,有待于我们去鉴别分析。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传统家训的创造性转化中,对于民主、平等、法治、公正等价值观的解释,也同样会受到家训中的传统观念的影响,这些价值概念都需要有鉴别地对待。比如传统的“隆礼重法”与现代法治就有很大差异,但也不能因此就轻易否认前者对后者的涵养作用。

2.3 传统家训的创造性转化要以现代社会伦理关系为依托

实现传统优秀家训文化的创造性转化,还需要考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导致的现实生活世界和社会伦理关系的变迁。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推进了我国的社会转型,熟人社会和陌生人社会共存成为当代中国社会伦理关系的基本特征之一。同时也必须认识到,由于传统伦理关系的社会基础依然存在,根深蒂固的传统文化心理和交往观念仍然在社会交往中发挥基本作用,熟人之间的“人情”“关系”等交往逻辑与陌生人社会领域中所要求的法治观念、契约精神、权利意识相互交织,整个社会的伦理关系、交往规则以及个体的道德选择以及所遵循的道德原则变得日益复杂。

从社会基础的差异来看,传统家训文化是中国古代熟人社会的产物,家训所关注的人际交往原则和道德规范的载体是传统社会中的伦理关系,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立足于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基本现实。因此,实现传统家训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充分发挥传统家训文化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功能,就要充分考虑传统文化心理和现代熟人社会思想道德观念的区别和联系。

由于熟人交往观念对社会生活的深层影响,因此要充分重视传统家训文化关于社会交往方面的积极内涵,削弱“人情”“关系”等交往逻辑在现代生活中的消极影响。与此同时,陌生人交往呈现了法理社会的特征,人们对契约精神、权利意识的追求体现了对自由、法治、平等、公正、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崇尚与敬重。总之,在熟人社会和陌生人社会并存的条件下,要以现代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伦理关系为依托,从现实生活的具体实际出发,准确把握传统家训创造性转化的社会背景和实现机制。

2.4 要准确把握传统家训中一些价值观念的古今之别

以文本形式存在的传统家训虽然是静态的,但其思想精华的历史传承是动态的过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传统家训进行创造性转化,不仅要基于现代社会的价值导向进行内容的重组,也要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对传统家训中的思想观念进行科学的解读。

在今天的传统文化研究和传播中,存在着这样一种现象,就是一些人喜欢用“历史的眼光”来审视现代人生、审视当前社会,这看上去是尊重传统,实际上与现代价值追求相去甚远。例如,有的人面对今天的社会问题,直接援引传统观点对号入座,既不考虑这些观念的时代局限性,也不分析当代问题的现实向度,在结论上往往弄巧成拙,甚至贻笑大方。以传统家训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能单纯为了寻求核心价值观的历史文化渊源而不加区分地嫁接或糅合。如果我们不能把握传统家训的历史局限性,就容易在创造性转化中使家训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间穿凿附会。例如,传统家训大都强调“忠君”,宋代贾昌朝《诫子孙》说“今诲汝等,居家孝,事君忠”[4]557,叶梦得在《石林家训》中说“忠敬不存,所率领皆菲其道。是以忠不及而失其守,非惟危身,而辱必及其亲也。”[5]488中国传统社会强调“家国一体”,崇尚“家国情怀”,皇帝是最大的家长,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忠君”与“爱国”具有一致的基础。但传统家训强调的“忠君”,是专制社会的产物,“忠君”是封建统治者对社会成员的要求,是法律严密控制下的“忠君”,而不完全是社会成员的自觉意识,否则就不会发生农民起义、宫廷政变等引起王朝统治的权力更迭。因此,在这个意义上理解的“忠君”与“爱国”并不具有相同的指向。而且,“爱国”在中国古代是一个相对模糊的概念,与我们今天所讲的爱国不可同日而语。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爱国”,是社会成员的真实情感,是社会核心价值观中最深层、最根本、最永恒的因素。

2.5 传统家训的创造性转化要力求避免观念上的僵化滞后

从传统家训的内容上看,主要是关于一些做人做事的告诫,它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诚信、敬业、友善等价值观具有高度的关联。这些概念在总体上看比较容易把握,当然所谓的“容易”只是表象性的感受,事实上每个概念都有其复杂性。

还有一些道德规范在今天要有鉴别地对待,例如传统家训强调的勤俭、俭以养德等要在现代生活中赋予新的理解。勤俭无疑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一认识在道德意义上适用于任何时代。但对勤俭的认识又不能拘泥于道德范畴,而要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价值观的完整视域中来把握。事实上,当一个社会经济水平较低、人民生活相对贫穷的历史时期,勤俭是无奈的选择,否则生活资料的供应就难以为继。但在社会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的历史阶段,勤俭观念在事实上受到削弱。例如,在扩大国内消费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的情况下,一味地固守勤俭原则就是一种僵化的思维。如果增加消费、促进国家经济发展是爱国主义的彰显,那么因循守旧的、僵化理解的勤俭与爱国就难免是矛盾的。由于在核心价值观的诸因素中不能出现相互抵触的概念,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勤俭不能成为当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原因。这是我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传统家训进行创造性转化中应当重视的问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仅是个人的道德修为,而且是涵盖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等关系到国家前途和命运的重大价值范畴。

此外,传统家训毫无例外地强调孝道观念,这是中国古代社会的治家之本,也是国家治理和维护皇权统治的基石。但传统的孝文化和孝观念具有与现代家庭不同的社会基础,尤其是家训这种具有家族权威的孝道教化在现代家庭教育中需要深刻的反思。另一方面,我们还必须考虑如何处理传统孝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间的关系。虽然孝敬父母并没有直接体现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但不能说古代社会的孝文化不能成为传统家训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因素。例如我们可以把孝道观念与平等、公正、诚信、友善等现代社会和现代家庭所必须的价值观加以融合,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高度上重新认识和把握孝道的积极内涵。

总之,在传统家训的创造性转化问题上要避免狭隘的思维方式,从关注重大格局、整体视角的方面挖掘传统家训的现代价值。

3 传统家训创造性转化的基本策略

虽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酝酿和提出是近几年的事情,但核心价值观所表达的思想和观念始终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方向和动力,是每一位社会成员谋求自我实现的基本要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行为指南而不是空洞的口号,每一种价值观都要实现社会的全面覆盖,并固化于每一位社会成员的心灵深处。对于有初步知识结构和生活经历的社会成员,要在实际生活中把核心价值观作为处理自己与他人、社会和国家等关系的标准。例如,在与他人的交往中,检视自己是不是符合诚信和友善;在日常的工作中是否做到敬业,在认识和分析国家和社会的重大问题上,是不是从爱国、民主、平等、公正、法治、和谐等价值观立场出发进行思考。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传统家训的创造性转化,就是要使传统家训起到进一步深化和涵养每一名社会成员基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正确的自我判断、自我选择的作用。

3.1 传承家训文化中的规矩意识

传统家训虽然是家庭或家族内部的教化形式,但本质上强调了人际交往和各行各业的规矩意识。人们常说“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就是传统家训文化中历史悠久、内涵丰富的规矩意识的具体体现。规矩就是做人做事的基本规则。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把规矩作为不可逾越或违背的准则,把守规矩作为对自己品行的要求。现实社会中存在的违反道德规范、违反法律的现象,都体现了人们规矩意识的淡漠。在规矩意识淡漠的地方,人们的行为就缺乏约束,就没有公正透明的市场经济运行法则,从而发生权力寻租的现象。在行为规矩缺乏稳定预期的情况下,人们由于无法预知行为结果,导致了普遍的行为短视化。

以传统家训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通过家庭权威向社会权威进一步延伸,增强社会成员的规矩意识,从而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现实生活中的权威性。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其中第8条规定了“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不仅表明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家训教化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也体现了恪守规矩正是良好家风的基本要求。在广义的理解上,所谓“恪守规矩”就是对规则意识的敬重,体现了现代国家和社会的法的理念,而法的理念在现代社会集中体现为法治观念。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素中具有制度性特征的价值范畴,是现代社会的根本标志。当前,全面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本方略,而实现这一使命的重要前提是形成法治意识在社会领域的全面覆盖。在中国社会,法治意识的形成不仅需要现代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的支撑,还需要传统家训中规矩意识的滋养。传统家训文化中的家规、家法虽然不同于国家法律,但家规、家法所蕴含的规矩意识、规则理念应当成为每一社会成员从家庭走向社会的基础性共识。

3.2 依靠传统家训增强现代家庭教育的权威感

从概念上来讲,“家训”是一个具有浓厚权威色彩的概念,在教育方法上显示出家庭和家族内部的强制性和严肃性,其作用机制是通过自上而下的训诫来实现的,这与倡导家庭成员平等相处的现代教育理念有很大差异。但我们剥离“家训”的传统外衣,可以发现家训的主旨是形成良好的家风,是借助于家庭教育来实现个体对社会责任的认知和道德实践,其本质是以文化人。

家训教化的理念虽然有别于现代教育理念,但在很大程度上符合中国家庭的实际情况,例如父母对子女的威严仍然是必要的。因此,家训的创造性转化不仅是思想内容的重新建构,还在于家训作为一种教育方法,通过在现代家庭教育中合理的应用,对于现代家庭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独特的推动力。

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说,“夫同言而信,信其所亲;同命而行,行其所服”,意思是说,同样的一句话,有的人会信服,是因为说话者是他们所亲近的人,同样一个命令,有的人会执行,是因为命令者是他们所敬服的人。可见,由于家训在家庭教育中具有特殊的权威性,家训对家庭成员的教化要比社会教化、学校教育更加有力,使子女能从家训中感受到权威的力量,形成一种詹姆斯所讲的“权力的良心”。

3.3 实现传统家训与现代学校思想道德教育的有机结合

家训作为传统教育方式虽然限于家族内部,但其思想道德资源应当在现代教育领域普遍化,这就首先要求在学校教育中发挥传统家训中的德育功能。具体来讲,思想道德教育要以学校教育体系为依托,通过中小学思想品德课程教学推进传统家训的创造性转化。教师要善于把家训内容中具有现代价值的道德规范纳入教学内容,培养青少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在学校教育中推进传统家训文化的创造性转化,要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承和弘扬家训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例如,要充分发挥传统家训的文字特色,使其在发挥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具有不同于其他传统文化样式的优势。传统家训的许多内容是以箴言、遗言、遗训、书信、诗歌、格言、警句、故事、铭文、碑刻等形式表达的。例如,《颜氏家训》虽然有浓重的书卷气和学术特色,但其中许多教育理念是以讲故事的方式来体现的。对于未成年人尤其是年龄小的孩子,通过讲一些历史上尊德守德的故事向他们传递做人做事的道理,比纯粹理论宣讲的效果好得多。

此外,传统家训之所以流传至今,与其易于记忆有很大的关系。朱柏庐的《朱子家训》被认为是最具有普众意义的家训,它采用了一种既通俗易懂又讲究语言骈偶的形式。例如,“人有喜庆,不可生妒忌心;人有祸患,不可生喜幸心”,“善欲人见,不是真善;恶恐人知,便是大恶”,“施惠无念,受恩莫忘”等,直到今天传诵不绝。这种语言风格朗朗上口,容易被青少年所接受。可见,充分利用传统家训的语言优势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学校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策略。

3.4 实现优秀家训文化对社会生活的全面覆盖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传统家训的创造性转化,要把传统家训中具有时代价值的思想道德资源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会贯通,融入社会各行各业的规章制度、市民守则、乡规民约等行为准则中去,使之成为人们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基本遵循。人们在社会经济、文化活动中越来越需要理念的支撑,这就有必要把传统家训文化中有价值的商业观念、交往观念、处事原则等与现代生活的文化需求相对接,例如现代家族企业可以把清代著名的商贾家训中的商业规则与现代企业文化相通相融。此外,在企业、农村、社区开展传统优秀家训文化的宣传,开展家训经典诵读、家训历史巡礼等活动,实现传统家训在社会生活中的全面覆盖。要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讲中征引家训文化中的优秀内容,重视发挥传统家训在解读核心价值观中的文化支撑功能,增强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和传统家训文化的归属感。

参考文献:

[1]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2] 辞海[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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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李茂旭.中华传世家训[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1998.

[5] 叶梦得.石林家训从书集成续编:第60册[M].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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