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反腐倡廉思想史论

2016-02-12 05:57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同志思想

程 浩

(深圳大学 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深圳 南山)

习近平同志在担任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期间,特别是担任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以来,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不少新论断,提出了不少新观点,初步凝练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治国理政思想理论体系。尤其是在中共历史上,习近平同志第一次将伟大工程与伟大事业同步谋划、协同推进,概炼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思想。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是关键,处于战略布局中的核心地位,发挥着主导性作用。而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布局中,反腐倡廉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是最鲜明、最具特色、最受关注、最有影响的。

对习近平反腐倡廉思想进行“史论”,不能撇开“史料”天马行空,也就是说,不能撇开习近平同志有关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说去研究、写作。但同时,又不能止于“史料”的庞杂堆砌和简单陈述,而是要对此种思想的形成理路、基本内容进行理论审思和解析,以为剖析当下腐败问题的根源、建构破解腐败难题的理路,提供重要的理论借鉴和思想启迪。鉴于此,本文基于习近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一方面系统梳理习近平同志有关反腐倡廉的重要论断和观点,即“还原历史”;另一方面深度解读这些论断和观点背后的思想沉淀,即“解释历史”。

一、习近平反腐倡廉思想的发展脉络

反腐倡廉建设是习近平同志担任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时始终高度重视并着力推进的一件大事。习近平反腐倡廉思想渐趋成熟,既奠基于工作实践,又得益于理论思考。

(一)正定时期(1982-1985年):思想雏形。1982年4月初,习近平同志从中央军委办公厅秘书(现役)岗位,转任河北省正定县委副书记,分管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政策等工作。在此期间,他积极主动地落实好当时中央有关全面纠正“文革”期间的冤假错案、落实干部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等政策部署,强调“少数党员、干部存在违法乱纪、贪污腐败、作风涣散等问题,非下大力气抓好不可”[1]。1983年12月,在时任正定县委书记习近平同志的主持下,正定县委制定了《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的六项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坚持以身作则,不搞不正之风”,他自己“在生活上不搞特殊”[1]。《中共正定县委1984年工作大纲》专门提出解决以权谋私等腐败问题。这一时期,习近平反腐倡廉思想渐显雏形,主要体现为严格执行党纪政策、拒斥官僚主义、纠正不良倾向、破除歪风邪气等党风党纪整肃思维,以及反对以权谋私、去特殊化等反腐败思维。

(二)福建时期(1985-2002年):思想沉淀。任职福建省厦门市委常委、副市长(1985-1988年)的3年,是习近平同志第一次亲历城市的管理和发展。习近平同志开始思考,如何建立一种机制,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预防“三农”、城市开发建设等分管领域的贪污腐败问题。在担任宁德地委书记(1988-1990年)期间,习近平同志开始着力反腐,查办了一批腐败案件,坚持“遏制歪风,立说立行”,鲜明指出“廉政建设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如果我们不能承担起这种历史使命,我们就会失去民心”[2-1],强调“建立一整套系统、全面的制度以制约和监督权力的使用,这是杜绝腐败的根本性措施”[2-2]。缘此,1989年3月底,在习近平同志的推动和主持下,宁德地委和行署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12条规定、关于党政机关廉政建设的5条补充规定应运而生。1990年,始任福州市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撰文指出,在政治上结党营私,“行为上就会违背道德施欺骗邪恶之术,终难逃脱身败名裂的下场”[3]。1995年12月,习近平同志主导推动福州市明察暗访公款吃喝玩乐等问题,随后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出台规定,严肃查处违纪人员,防止用公款请客送礼、吃喝玩乐等歪风回潮。2000年初,刚刚履新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出台规定,在省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就痛批官场积弊。在福建任职时期,习近平同志有关反腐倡廉的思考和措施,真正落了地、扎了根,取得了实际成效,其反腐倡廉思想开始沉淀,为十八大以后全局性、整体性的反腐倡廉工作及反腐倡廉思想体系的形成,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浙江-上海时期(2002-2007年):渐成体系。习近平同志担任浙江省委书记后,在2004年5月12日的一次党内重要会议上,诫勉浙江的“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而不能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4-1]。在2004年7月15日全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习近平同志代表省委常委,向全省人民作出“六项廉政承诺”[5],严肃要求每一位省委常委和其他省级领导班子成员都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遵照执行。随后,习近平同志针对腐败多发领域和重要部位、关键岗位,提出“要注重探索特点,寻求规律”,“关口前移,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4-2]。2005年1月7日,习近平同志在与浙江省委督查室干部座谈时又强调:每一位从事督查工作的同志,都要“敢于反映问题、揭露问题。虽然,这样做可能会得罪一些人,但你们不要怕,这是省委授予你们的一项重要职权”[6]。此后,浙江专门制定了10项具体的监督制度,包括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巡视和派驻、经济责任审计和质询制、问责制等,从制度上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2007年3月24日,习近平同志在上海履新大会发表就职感言时强调:“反腐倡廉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坚持不懈抓下去”,“反腐倡廉要突出重点,尤其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教育和作风建设”[7]。为了保障上海的良好发展环境,习近平在多种场合特别强调反腐的重要性,强调要切实过好思想关、权力关、社会关、亲属关、生活关等“五关”,仔细算好利益账、法纪账、良心账等“三账”,坚持正确的利益原则、法纪原则、良知原则,切实做到慎独、慎欲、慎微。习近平同志在浙江、上海任职时期有关反腐倡廉的思考和措施,初步呈现体系化。

(四)担任中央重要领导职务初期(2007-2012年):渐上高度。如果说在地方任职期间,习近平同志思考反腐倡廉工作的聚焦点,主要在于如何结合当时当地实际,“坚决、认真、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的精神”,决不“阳奉阴违,另搞一套”[4-3],那么,在2007年底担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党校校长之后,习近平同志开始着眼长远和全局,将反腐倡廉融入党的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之中。习近平同志于2008年9月1日在出席中央党校2008年秋季学期开学典礼的讲话中指出,如何有效抵制消极腐败现象对党的肌体的侵蚀,“是我们党在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长期面对的重大课题”,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消极腐败现象滋长蔓延的问题,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突出地表现出来”,强调“越是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要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越要坚持不懈地反对和防止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8]。2009年9月1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党校2009年秋季开学典礼上的讲话中又强调,针对改革开放条件下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情况,必须“始终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坚定不移地开展反腐倡廉建设”[9]。此后,习近平同志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思考,始终是延续性、连贯性的。

(五)全面主持中央工作之后(2012-):渐趋成熟。在当选总书记后的2012年11月15日中外记者见面会上,习近平同志就严肃指出,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等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全党必须警醒起来”[10-1]。两天后的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习近平同志又指出,反腐倡廉建设“始终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10-2]。半个多月后的12月4日,习近平同志主持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八项规定”,强调“八项规定”既不是最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改进作风的第一步。此后的两年多时间内,习近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经盘点后公开集结出版的讲话、文章、批示等重要文献①参见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年版。,就有40多篇,论述216段,中纪委网站和人民网先后摘出的“犀利论述”亦有60多段,由此可见习近平同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高度重视和系统思考,其反腐倡廉思想已渐趋成熟。

从正定到福建,到浙江,到上海,再到中央,习近平同志立足不同时期不同场域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着眼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突出问题,抓制度规范,抓贯彻落实,言必信,行必果。由此,习近平反腐倡廉思想脉络逐步清晰。

二、习近平反腐倡廉思想的认知基础

任何一种思想,都是对前人思想成果的精益汲取,都是对社会现实的真实反照。习近平反腐倡廉思想,既充分汲取了前人治国理政、建党治党的丰富思想,更来源于其本人孜孜不倦地学习实践与毫不懈怠地总结思考。

(一)逻辑起点:反腐倡廉的价值定位。习近平同志深刻总结古往今来帝国崩溃、王朝覆灭、执政党下台与当政者作风不正、腐败盛行、丧失人心之间的因果关系,总结近年来一些国家民怨载道、社会动荡、政权垮台的重要根源,总结中共反腐倡廉工作的历史经验和教训,严肃指出,“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强调反腐倡廉“始终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广大干部群众始终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10-2],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11-1],“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11-2],“是我们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11-3],进而要求“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全党同志的思想和行动中”[10-3]。习近平同志关于腐败问题的危险性(亡党亡国)、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关系人心向背)及其任务属性(政治立场问题、重大政治问题、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的价值定位,是其反腐倡廉思想形成的逻辑起点。

(二)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研究学习。习近平同志在《之江新语》中就曾强调要“多读书,修政德”[4-4],“理论学习要有三种境界”[4-5]。在2011 年5月13日出席中央党校春季学期第二批入学学员开学典礼时,习近平同志专门围绕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发表了长篇讲话,特别指出,“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包含着经典作家所汲取的人类探索真理的丰富思想成果,体现着经典作家攀登科学理论高峰的不懈追求和艰辛历程”,“必须专心致志地读、原原本本地读”,并指出10卷本《马克思恩格斯文集》和5卷本《列宁专题文集》“这两部文集是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权威性教材,领导干部可以精读其中的代表性篇目”,“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要认真学习毛泽东同志的重要著作”[12]。2013年12月3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特别强调要“原原本本学习和研读经典著作,努力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自己的看家本领”[13]。2014年2月7日,习近平同志在俄罗斯索契接受俄罗斯电视台专访时,谈到了自己的读书爱好,并坦言“现在,我经常能做到的是读书,读书已成了我的一种生活方式”[14]。根据2016年2月中组部印发的《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建设的通知》的引证,习近平同志特别就学习毛泽东的《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作出重要批示,对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重温这篇经典文献提出明确要求。学习和研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实际上是习近平同志多年来反复强调的一个重要观点,更是其反腐倡廉思想得以形成的思想理论基础。

(三)传统承袭:历史经验教训和中共历届领导人的反腐倡廉思想。习近平同志把反腐倡廉建设提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是深刻总结了古今中外的历史教训的”,“中国历史上因为统治集团严重腐败导致人亡政息的例子比比皆是,当今世界上由于执政党腐化堕落、严重脱离群众导致失去政权的例子也不胜枚举啊!”[11-4]。特别是中国共产党自身的反腐倡廉思想及其经验非常丰富。翻开《毛泽东选集》,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打击贪污腐化防止消极腐败的文章和言论比比皆是。毛泽东曾领导苏区和抗日根据地军民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反腐败斗争,惩治了一大批腐败分子;曾领导新中国开展“整风”“三反”“五反”运动,查处了刘青山、张子善等典型腐败案件。邓小平在继承毛泽东廉政思想的基础上,深刻揭示了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关乎现代化建设的成败,是一项长期要抓的重要工作;强调“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对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15-1],告诫全党“不惩治腐败,特别是党内的高层的腐败现象,确实有失败的危险”[15-2]。其后的反腐倡廉思想、理路、措施和机制等,逐步趋于明晰,积累了较好的历史经验。古今中外特别是中国共产党九十多年来一以贯之反腐败的优良传统和历届领导人的反腐倡廉思想,为习近平反腐倡廉思想的形成提供了重要借鉴和启示。

(四)实践经验:习近平同志丰富的人生阅历和多年的从政经历。习近平同志智识超群、阅历丰富,尤其是知青下乡的那段特殊经历和长期主政地方基层的工作体验,给了他长时间亲身体验基层民生情况的机会,促使他养成了一种亲民作风和亲民品质。习近平同志曾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大学毕业后在中央军委工作,28岁时主动要求下基层锻炼,并从任职正定县委副书记起,开始担任各级重要领导职务。其间,他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各种不正之风,领导干部政治迟钝、思想保守、以权谋私等问题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势进行了入微观察和冷静思考,深刻认识到,只有真正解决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各种复杂而尖锐的问题,打赢反腐败斗争这场持久而艰难的攻坚战,党和国家才能真正长治久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才能真正实现。正是习近平同志多样的个人人生经历和丰富的从政体验,构成了其反腐倡廉思想的实践经验基础。

三、习近平反腐倡廉思想的基本内容

习近平同志始终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并进行着缜密的理论思考,逐步凝练形成了一系列相互关联、内涵丰富的反腐倡廉思想。

(一)坚守思想道德防线思维:加强修养,筑牢防线,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在浙江任职时,习近平同志即提出“保证各级领导干部清正廉洁,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首要任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把领导干部管住管好”,强调“越是领导机关,越是领导干部,越是主要领导,越要廉洁自律,加强监督,以身作则,当好表率”[4-6],诫勉“领导干部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4-7]。习近平同志认为,“干部廉洁自律的关键在于守住底线”,而“反腐倡廉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但从思想道德抓起具有基础性作用”[11-5],因此,要“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11-6]。在2014年5月8日同中央办公厅各单位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代表座谈时,习近平同志强调指出,廉洁自律“必须筑牢思想防线”,“加强党性修养,做到持之为明镜、内化为修养、升华为信条”,强调“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11-7]。次日在参加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习近平同志又强调,廉洁自律“一个要有情操,这是一道防线”,“一个要有戒惧,一定要有敬畏之心”[11-8]。思想道德情操既是防线,也是底线。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等不同场合,习近平同志多次重申并强调,要坚持底线思维,做到居安思危。

(二)恪守党纪国法红线思维:在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底线不能破,红线不能碰。此方面的基本内容,大致涵盖三个方面:一是从严治党,严明党纪。习近平反腐倡廉思想是其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反腐倡廉,党纪从严。在中央政治局第七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同志严正指出,“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纪律松弛、组织涣散,正气上不来、邪气压不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那么我们党迟早会出大问题”[11-9]。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习近平同志严明要求,“执行党的纪律不能有任何含糊,不能让党纪党规成为‘纸老虎’‘稻草人’,造成‘破窗效应’”[11-10]。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同志强调指出,“腐败问题与政治问题往往是相伴而生的”,“不能只讲腐败问题、不讲政治问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谁都不能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11-11]。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同志特别强调,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16],尤其是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十分明确地强调、十分坚定地执行,“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11-12],“凡是违反党章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的行为,都不能放过,更不能放纵”[11-10]。

二是严守“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习近平同志关于改进作风、纠正歪风的思想严明而连贯。1983年12月的正定县委“六项规定”、1989年3月的宁德廉政12条及5月的补充规定5条,都可以看做新一届中央“八项规定”的雏形。中央“八项规定”是新时期改进作风的一个切入口、一个动员令。在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习近平同志特别强调,“我们抓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看起来是小事,但体现的是一种精神”[11-13]。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习近平同志又指出,“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形成优良作风不可能一劳永逸,克服不良作风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11-14],“解决‘四风’问题没有休止符”[11-15]。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同志要求,必须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常抓抓出习惯、抓出长效,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16]。习近平同志还提出了抓作风建设的方法论问题,就是要“抓常、抓细、抓长”。抓常,就是要“经常抓、见常态”;抓细,就是要“深入抓、见实招”;抓长,就是要“持久抓、见长效”[11-16]。

三是坚守法治方略,司法守底。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要坚持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开展工作,“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11-17],“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11-18],注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习近平同志特别指出,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清除司法腐败,坚决遏制司法人员作风不正、办案不廉,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吃了原告吃被告”等腐败现象,“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17]。

(三)注重体制机制导致的腐败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破题。腐败案件暴露的问题,除了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个人自身素质不硬等重要因素外,还有体制机制上的深层次原因。在参加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习近平同志敏锐指出,“许多问题,看起来是风气问题,往深处剖析又往往是体制机制问题”,强调“要从体制机制层面进一步破题,为作风建设形成长效化保障”,“要鼓励基层大胆探索实践,努力取得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形成长效化体制机制的创新成果”[11-19],要“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11-18]。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同志又着重指出,反腐倡廉建章立制要着力抓好四个方面的制度建设,包括党内监督制度、选人用人管人制度等,强调要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破除体制机制上的顽疾以及由此导致的腐败问题。

(四)注重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反腐倡廉的核心是制约和监督权力。习近平同志特别重视权力与腐败的衍生关系,特别强调制度在反腐倡廉中的根本性地位和作用,指出“如何靠制度更有效地防治腐败,仍然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11-20],提出“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11-18];认为制度是“杜绝腐败的根本性措施”[2],强调“要狠抓制度执行,扎牢制度篱笆,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11-21],“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增强制度整体功能,增强制度执行力,不留“暗门”、不开“天窗”,“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18]。这些论断,进一步彰显了习近平同志主张通过制度惩治权力腐败的理念和思路。

(五)坚持走群众路线:人民群众是反腐倡廉的力量源泉。习近平同志在地方任职期间,就注重扎根基层,践行群众路线,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到群众中去,与群众交朋友,为群众送温暖、办实事,努力做到廉政、勤政。十八大结束后不久,在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同志即指出,“要从人民伟大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19]。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习近平同志又指出,“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智慧和力量,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强调“让人民支持和帮助我们从严治党,要注意畅通两个渠道,一个是建言献策渠道,一个是批评监督渠道”,“只有织密群众监督之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才能让‘隐身人’无处藏身”,“群众发现党员、干部有违纪违法问题,要让他们有安全畅通的举报渠道”[18]。

(六)创新巡视制度:用好反腐“利剑”。习近平同志特别重视巡视工作,把巡视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而非权宜之计,强调“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要“抓好工作创新”,“推动巡视内容、方式方法、制度建设等方面与时俱进,完善工作机制”,“要切实运用好巡视成果。更好发挥巡视在党内监督中的重要作用”[11-22]。在审议2013年上半年中央巡视组巡视情况综合报告时,习近平同志要求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凡是违纪违法的都要严肃查处”,“要一网打尽,有多少就处理多少”[11-23]。在听取2013年下半年中央巡视组巡视情况汇报时,习近平同志要求“通过组织制度创新,增强巡视的机动性和灵活性,落实全覆盖要求,形成更大震慑力”,“要在创新机制上下功夫”,要“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11-24],同时要求发挥巡视威慑作用和巡视遏制作用。在听取2014年中央巡视组首轮巡视情况汇报时,习近平同志又强调,要用好巡视这把反腐“利剑”,“向被巡视地区、单位反馈时,要直指问题”,“不能看人看地方下‘菜碟’,对领导同志工作过的地方,不能投鼠忌器,要全部扫描”[11-25]。在听取2014年中央巡视组第二轮巡视情况汇报时,习近平同志则强调,“要加强‘回头看’”,“要出其不意,杀个‘回马枪’”,要“巩固和深化专项巡视”,“抓紧修订巡视工作条例”,“不断完善巡视制度,更好依纪依法巡视”[11-26]。这些重要论述,集中反映了习近平同志关于巡视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基本要求,是推动巡视工作不断取得重大成效的思想武器。

(七)严格责任界分:落实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习近平同志指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全党动手”[11-27]。各级党委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体责任,纪委要负监督责任,强调“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11-27],党委(党组)书记“既要挂帅又要出征”[11-28],要求中央纪委“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纠,有责必问”[11-29],要“严格执行责任制,分解责任要明确,检查考核要严格,责任追究要到位,让责任制落到实处”,“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执行有关纪律处分规定”[11-30],“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责任。决不允许出现底下问题成串、为官麻木不仁的现象!”[11-31]。全党动手,分清责任,把责任落到实处,严肃问责,是习近平反腐倡廉思想的重点和亮点。

四、习近平反腐倡廉思想的理论特质

习近平反腐倡廉思想有一个随着实践和思考不断丰富、发展与深化的过程。可以说,习近平反腐倡廉思想是一种带有“习式风格”的思想,有其鲜明的理论特质。

(一)使命担当:将廉政建设当使命。主政宁德期间,习近平同志即指出一条“真理”:中国共产党人要靠廉洁奉公得民心,要将廉政建设当使命[2]。担任总书记之初,习近平同志痛批“腐败是社会毒瘤”,直陈“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11-2]。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同志即指出,当前腐败现象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11-32]。随后,习近平同志多次指出,从巡视看问题,再次印证了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因此,习近平同志明确要求,要正视严峻的形势,严肃纪律,严惩腐败。作为杰出的中国共产党人,习近平同志始终自觉担当起反腐倡廉建设的历史使命。

(二)立场坚定:严惩不贷。1990年,时任福州市委书记的习近平即撰文指称,官之本在于“为官一场,造福一方”;政治上结党营私,难逃身败名裂的下场[3]。在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同志即强调,反腐倡廉始终是政治立场问题,“各级党委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决不允许以权谋私,决不允许搞特权”,坚称“对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必须严惩不贷,决不能手软”[19]。此后,习近平同志在不同场合,均多次严肃重申,要坚决反腐败、对任何腐败分子都不放过、不放纵,都要“严惩不贷”,充分彰显了习近平反腐倡廉思想的坚定政治立场。

(三)态度鲜明:零容忍。习近平同志严肃要求,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11-33],既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又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对腐败问题要零容忍”[11-23]。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同志诫勉“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11-34]。在听取2014年中央巡视组首轮巡视情况汇报时,习近平同志忧虑“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尚未有效遏制”,要求“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有贪必反,有腐必惩!”[11-35]。在关于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讲话中,习近平同志亮剑“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11-35]。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同志严明要求,“做到零容忍的态度不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凡腐必反,除恶务尽”[11-36]。

(四)问题导向:举现象作靶,拿问题开刀。习近平反腐倡廉思想中,问题意识很凸显、很强烈,问题始终是导向、是号角。习近平同志论腐败直陈病根,反腐败有的放矢,廉政建设直指体制要害。习近平同志直言,“党面临的最大风险和挑战是来自党内的腐败和不正之风”[11-37],近年来党内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性质非常恶劣,政治影响极坏,令人触目惊心”[10-2],“一些腐败分子贪腐胃口之大、数额之巨、时间之长、情节之恶劣,令人触目惊心!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塌方式腐败’!”[11-38]。强调反腐巡视“要以问题为导向,派出‘侦察兵’,哪里反映声音大、问题多,就派到哪里去侦察”[11-24]。当然,习近平同志坚持认为,有问题并不可怕,怕的是对问题麻木不仁、见怪不怪、甚至觉得理所当然,“久入鲍肆而不闻其臭”[10-4],因此,习近平同志要求“要对症下药,亡羊补牢,未为晚矣”[11-39]。不讳言、不回避问题,是习近平反腐倡廉思想的重要特质。

(五)内涵丰富:思想性实践性相统一。习近平同志对反腐倡廉的认识、思考,针对反腐倡廉提出的观点、论断,围绕反腐倡廉做出的部署、安排,等等,其思想性与实践性都是合一的。习近平同志认为,“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20-1],“一心可以丧邦,一心可以兴邦,只在公私之间尔”,“廉不言贫,勤不道苦”[20-2],“谁云交际之常,廉耻实伤;倘非不义之财,此物何来?”[20-3]“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20-4],“公生明,廉生威”[20-5],“奢靡之始,危亡之渐”[20-6],指出廉政建设中的“缺钙”“软骨病”“社会毒瘤”,要求“照镜子、正衣冠”,“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老虎’‘苍蝇’一起打”,等等,都充分展示出习近平反腐倡廉思想的丰富内涵。

(六)语言独特:习式风格。语言是思想的载体。习近平同志论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语言,要么用大白话、大实话和群众生活语言,深入浅出、解惑释疑;要么用极其凝炼、高度概括的哲理化话语,提纲挈领、大开大合;要么引经据典、广征博引,纵横捭阖、振聋发聩。其语言表达,要么用讲故事、举事例、摆事实的方式,要么用聊天式、谈心式、诫勉式的语气。这种语言风格和特点,既承载并滋养了习近平反腐倡廉思想,又生活化、接地气、听得懂、看得明白,充满吸引力、感染力、感召力,形成了鲜明的“习式风格”。

习近平同志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的深谋远虑和历史担当,着眼于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反腐倡廉深入思考,逐步凝练形成了习近平反腐倡廉思想。这一思想既继承传统又创新发展,既坚守远大政治抱负又抱持大国大党情怀,既有国际视野更有民族立场,是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饱含着习近平同志长期深刻思考反腐倡廉工作的理论结晶”,“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实践品质,它凝聚着反腐倡廉的中国经验,蕴含着反腐倡廉的中国元素,彰显了反腐倡廉的中国精神,描绘了反腐倡廉的中国道路,是对中国反腐倡廉实践过程、实践经验的理论诠释、提炼、升华和创新”[21]。借用习近平同志自己的话,这一思想是“从前人留下的思想宝库中汲取治国理政的珍贵滋养,从人类创造的最新文明成果中寻找登高望远的思想阶梯”[22],是一种具有较高学术研究价值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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