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2015年,四川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30103.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677.3 亿元,增长 3.7% ;第二产业增加值 14293.2亿元,增 长7.8% ;第 三 产 业 增 加 值 12132.6亿 元,增 长 9.4%。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6836元,增长 7.2%。三次产业对经济 增 长 的 贡 献 率 分 别 为5.0%、53.9% 和 41.1%。三 次 产业结 构由 上 年的 12.4 :48.9 :38.7调 整为 12.2 :47.5 :40.3。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5973.7亿元,比上年增长 10.2%。进 出口 总 额3190.3 亿元,比 上 年下降 26%。其 中,出 口 额 2056.5亿 元,下 降 25.3% ;进 口 额1133.8亿元,下降 27.2%。全年居民消费 价格总水平比上年 上涨1.5%,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2.9%,居住类价格上涨0.5%。商品零售价格上涨0.2%。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1.5%。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下降3.6%,其中,生产资料价格下降4.7%,生活资料价格上涨0.2%。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下降3.3%。
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355.4亿元,完成预算的101.5%,增 长 8.1%. 其 中,税 收 收 入 2353.5亿 元,增长 1.8% ;非 税 收 入 1001.9 亿 元,增 长 33.8%。加 上 中央补助3779.6亿元、上年结转534.1亿元、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 券 1230亿元、调入资金等516.9亿元,收入 总量 为9416亿 元。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7497.5亿元,完 成预 算 的 94.2%,增 长 10.3%。加 上 上 缴 中 央 支 出 14.4 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4.2亿元、偿还地方政府债务 等 1036.9 亿元,支 出 总 量 为 8953亿 元。其 中,教 育 支出1252.3亿 元,完 成 预 算 的 95.7% ;社 会保 障和 就业 支出 1111.8亿 元,完 成 预 算 的96% ;农 林 水 支 出 926.6 亿元,完 成 预算的 94.4% ;医 疗 卫 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6.4亿元,完成预算 的 97.4% ;交通运输 支 出 601.1亿 元,完成预算的 96.9% ;住房保障支出 288.9亿元,完成预算的97.6% ;科学技术支出96.7亿元,完成预算的94.2%。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结转结余 463亿元,全省算总账实现收支平衡。
政 府 性 基 金收 入 1761.1亿 元,其 中 国 土 方面 收 入1519亿元,完成预算的115.5%。加上中央补助83.1亿元、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务 560亿元、上年结余389.5亿元,收入总量为 2793.7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798.1亿元,其中国土方面支出 1525.9亿元,完成预算的 87.4%。加上偿还地方政府债务498.6亿元、调出资金236.9亿元,支出总量为 2533.6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结余资金 260.1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28.2亿元,加上上年结转5.5亿元,收入总量为33.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26.6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后,结转资金7.1亿元。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收 入 2700.8亿 元,加 上 上 年 结 余3151亿元,收入总量为5851.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333.1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后,滚存结余3518.7亿元。
(一)加大收入征管力度。面对十分严峻的财政收入形势,坚持抓大不放小,深挖增收潜力,牢牢抓住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强税源管理,加大税收稽查特别是对以前年度欠税的清缴力度。开展置换债券“偿债、清欠、解困、搞活”专项工作,促使清缴企业欠税。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按规定将国有资产经营和处置收益、10项政府性基金等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督促非税收入及时缴库。
(二)严格支出执行管理。加强资金统筹,落实省政府盘活存量资金方面的政策,及时将收回的存量资金统筹安排用于急需事项。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重点,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调资等政策兑现,“十项民生工程”、20件民生大事等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严格控制新增支出,强化预算约束,严查擅自扩大范围、提高标准等行为。加快资金分配,加大专项预算执行进度绩效考核力度。
(三)增加政府公共投资。争取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 175亿元、新增地方债券额度323亿元、在建项目融资额度219亿元。用好增量、盘活存量、调整结构,统筹安排各类专项资金、债券资金、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公益性项目。
(四)加大减税降费力度。认真贯彻国务院精神,推动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全面落实营改增试点、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个人住房转让免征营业税优惠政策,研究出台支持降低居民普通住房购房成本的财政政策。落实成都高新区和绵阳科技城享受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清理规范收费政策,取消、暂停行政事业性收费56项,降低12项收费标准。
(五)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支持淘汰过剩产能,鼓励新兴产业、高端成长型产业加快发展。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深化财政科技管理改革,改进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继续增加“三农”投入,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化,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六)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完善了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和考核办法。支持天府新区、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等重点特色区域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大对重金属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等方面支持力度,开展省级湿地生态补偿试点、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探索空气环境改善激励机制。启动第三批“百镇建设行动”,实施建制镇示范试点,支持区域中心城市新区建设,推进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达4873.4亿元,占支出的 65%。“十项 民 生 工程”和 20 件民生大事实现支出 1720亿元,为计划安排的 122.7%。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实施城乡义务教育“三免一补”全覆盖,建立健全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财政经费保障体系。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推进异地就医费用即时结算。支持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文化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年开工35.2万套,实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11.9万户。芦山地震中央重建资金 460亿元、康定地震重建资金22亿元全部到位,灾后重建财政资金保障有力。加大扶贫资金投入,研究财政扶贫政策,解决困难群众现实需求和长远生计,做好扶贫资金平衡、贫困地区基本财力保障、扶贫资金到村到户精准帮扶、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等九方面工作。
(一)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按照“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管理要求,健全政府预算体系,首次将省级“四本预决算”报省人代会及人大常委会审议。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启动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提高财政政策的连续性和前瞻性。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不断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实现省级预算公开范围和公开内容全覆盖。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省级专项项目总数比上年下降10%。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拓展评价范围,强化结果运用。
(二)建立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体系。出台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通过基金管理机构的专业化运作,促进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的有效融合,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资兴业,推动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中小企业、集成电路、旅游、双创、健康养老产业等11只基金陆续设立,未来两年全省基金总规模将超过千亿元,为加快建设西部股权投资中心打下坚实基础。
(三)健全财金互动政策体系。鼓励撬动金融资本加大投放、优化结构,实施支持做大金融产业、促进扩大信贷增量、激励增加定向贷款、鼓励直接融资等七方面共22条措施。通过激励政策的组合实施,带动金融资本加大对实体经济投入,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水平。
(四)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出台全省推进PPP工作实施意见,制定了项目推进办法、综合补助资金和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初步建立起“1+X”制度体系。成功组织PPP项目推介会,现场签署项目总投资额约1600亿元。推选 4个项目入选财政部第二批示范项目。
(一)加强财政基础管理。扎实推进依法理财,严格落实新预算法要求,推动出台《四川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条例》,推进“两依”示范点建设。继续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落到实处。加大财政管理“约法十章”执行检查力度。公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完善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范围扩大到县。启动乡镇财政规范管理改革试点,将财政改革向纵深推进。完善采购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法制化建设,规范各方当事人行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投资评审、会计财务、资产评估、票据监管等工作。
(二)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开展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清理,严格控制新增债务规模,严禁各级政府超限举债。政府债务一律分类纳入预算。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方式,严禁各级各部门在债券之外违法违规举借政府债务和提供担保承诺。建立完善债务管理考核问责机制,严控高风险地区新增债务,将新增债务情况作为评价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指标,新增债券资金分配实行债务“增减挂钩”。2015年四川省第一次自主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完成发行额度1790亿元,其中1467亿元置换债券已全部安排偿还债务,完成销号,有效缓解了偿债压力、消除了当期债务风险。
(三)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在全系统开展“严肃财经纪律、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资金安全”专项整治,消除基层财政部门存在的资金管理漏洞和潜在隐患。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盘活存量资金、预决算公开情况、民生工程实施等15项专项检查,坚决查处和惩治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四川省财政厅供稿,马 忠、罗任飞、周 宇、刘 俊、李 洵、余 翔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