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

2016-02-12 00:42上海市财政局
中国财政年鉴 2016年0期
关键词:全市债务政府

上海市

2015年,上 海 市 实 现 生 产 总 值 24964.99 亿 元,比 上年增长6.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109.78亿元,下降13.2% ;第 二 产业增加值7940.69亿元,增长1.2% ;第三产业增加值 16914.52亿元,增长10.6%。第三产业增加值占上海市生产总值的比重为67.8%,比上年提高3.0个百分点。全市按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生产总值为 10.31万元。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055.76亿元,增长8.1%。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 102.4,全社会固定 资产投资总额6352.70亿元,增长 5.6%。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新增注册企业 18269户。新增各类金融单位93家,至年末,全市有各类金融单位1430家,实现金融业增加值4052.23亿元,增长22.9%。上海关区货物进出口总额50838.17亿元,下降 4.2%。上海市货物进出口总额28060.88亿元,下降 2.1%。上 海市 服 务 贸 易进 出 口 总 额 (按 国 际 收 支统 计口径)1966.72亿美元,增长12.2%。上海港口货物吞吐量71739.64万吨,下降5.0%;集装箱吞吐量3653.70万国际标准箱,增长3.5%。

全 市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5519.5 亿 元,为 预 算 的105.9%,比上年增长13.3%。加上中央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650.9 亿元,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动用历年结余等 1020.4亿元,以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 801亿元,收入总量为7991.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91.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8%,增长19.5%。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649 亿元、上解中央财政支出203.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02.2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98亿元、增设预算周转金47.8亿元,支出总量为7991.8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

市 本 级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收 入 2806.1 亿 元,为 预 算 的107.3%,增长14.8%。加上中央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650.9亿元、区县上解收入113.3亿元、中央财政专款上年结转收入50.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801亿元、调入资金230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0亿元、动用历年 结 余 33.6亿 元,收 入 总 量 为 4805.1亿 元。市本 级一 般公共预算支出2333.5 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6%,增长24.8%。加上上解中央财政支出203.2 亿元、市对区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1050.9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 14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677亿元、增设预算周转金43.8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6.7亿元和结转下年支出45亿元,支出总量为4805.1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

市对区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1050.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9%。其中 :市对区县税收返还630.9亿元,完成预算的101.5% ;市对区县转移支付420 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在市对区县转移支付中,一般性转移支付382.3 亿元,占91% ;专项转移支付37.7亿元,占9%。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 入 2312.2亿元,为预算的119%,下降0.5%。加上中央财政补助收入18.8 亿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和调入资金等836.7 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411亿元,收入总量为3578.7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184.9 亿 元,完 成 调 整预 算的 108.6%,增 长0.6%。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 本 支 出 378亿元、调出资金705 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10.8亿元,支出总量为3578.7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895.2亿元,为预算的129.5%,增长8.5%。加上中央财政补助收入18.8亿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300.7 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411亿元,收入总量为1625.7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693.2 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7%,下降5.7%。加上市对区县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67.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 6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345亿元、调出资金220亿元和结转下年支出234.3亿元,支出总量为1625.7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10.3亿元,为预算的140.9%,增 长 79.1%。加 上 上 年 结 转 收 入 3.6 亿 元,收 入 总 量 为113.9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81.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2.3 亿元,结转下年使用。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92.3亿元,为预算的140.9%,增长 100.7%。加上上年结转收入0.7亿元,收入总量为93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65.5亿元,完成预算的99.2%,增长7.9%。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7.5亿元,结转下年使用。

全 市 10项社会 保 险基金 收 入 3269.9亿元,为预算 的116.3%。其 中 :保 险 费 收 入2768.5 亿 元,财 政 补 贴 收 入442.3亿元。全市10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2819.6亿元,完成预算的109.3%。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450.3亿元,年末累计结余3043.9亿元。

截至年底,上海市发行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余额总量为1163亿元(其中 :市本级使用210亿元、区县级使用953亿元),上海市发行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余额总量为411亿元(其中 :市本级使用66亿元、区县级使用345亿元)。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即“三公”经费)支出合计6.49亿元,比预算减少1.47亿元。

一、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基础设施投入向郊区倾斜的决策部署,提高郊区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市级投资比重,减轻区县财政支出压力;加大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转贷区县力度(“十二五”期间,市转贷区县的政府债券资金总量为 1298亿元,占 80.6%),有序推进存量债务置换,进一步优化区县政府的债务结构、降低债务成本、缓解偿债压力 ;加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取消1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缩小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范围,对小微企业免征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5项政府性基金 ;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上海成为全国首批全面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城市;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并自2015年9月15日起,在上海港港区内对海关查验没有问题的进出口集装箱(重箱)货物(固体废物除外),免除企业缴纳的查验作业服务费,着力促进外贸出口稳定增长。

当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866.7亿元,主要用于S7公路、嘉闵高架(S32-莘松路)道路新建工程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淀东泵站、友谊河泵站等城市运行保障设施建设;市第六人民医院科研综合楼等社会民生事业设施建设;曲阳污水厂、白龙港污水厂提标改造等生态环境建设和整治;经济薄弱村内道路改造、大型居住区内文化活动中心等郊区农业及大型居住区配套建设;安排市级政府性债务偿债资金等支出。

二、支持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制定和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若干配套政策》及其具体实施办法,从改革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完善资金投入方式、发挥政策引导效应、激励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入手,构建与经济发展新常态相适应、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符合上海实际的财税政策和制度体系;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的整合、规范和支持力度,设立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的成长型中小企业,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放大和撬动作用;支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压缩化解过剩产能,推广新能源汽车,促进实现要素配置合理化和产业发展融合化。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科学技术支出271.9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 135.3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地方配套,支持集成电路制造装备、重大新药创制等产业发展;资助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支持人才和团队建设;支持城市建设与安全、能源科技、农业科技等重大社会公益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支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和能力提升;加大高新领域科技攻关;支持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持续投入机制,落实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产业转型升级(产业技术创新)、信息化发展、知识产权专利资助等专项资金;支持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紫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园区发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节能环保支出104.4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 59.3亿元,主要用于支持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施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2442台,继续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支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整项目1236个,支持苏州河上游、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等9个重点专项调整区域落后劣势企业成片淘汰,支持燃煤电厂脱硫脱硝设施超量减排,加强环保科研和环境监测。

三、支持上海“四个中心”建设与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联动发展,促进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统筹安排使用上海自贸试验区与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资金,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法人合伙人投资抵免等税收政策;积极配合财政部等国家有关部门做好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总部落户上海挂牌运营和财税配套政策细化落实工作,鼓励和引导各类总部型、功能性金融机构集聚发展;结合落实“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支持对外投资合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提升中小企业走出去的能力和水平;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覆盖面,加大国际航运中心枢纽港建设的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力度,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国际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

当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6.8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37.5亿元,主要用于落实国际旅游度假区、原闸北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等专项;落实出口信用保险补贴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推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鼓励和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落实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服务业投入。

四、支持社会事业和社会治理改革创新,促进民生持续改善

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支持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试点拓宽教育费附加资金的支出使用范围,完善高等教育财政投入机制,支持上海高校“高峰高原学科”建设;加强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保障,健全以基本项目与标化工作量为基础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政补偿机制,支持发展社会办医;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实施以奖代补政策;支持深化文艺院团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完善基本公共文化供给和配送体系,进一步缩小基本公共服务的城乡差距;支持旧区改造、老旧住房安全隐患处置、区县公租房建设运营,建立健全镇村河道整治补贴机制,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制定和实施《关于居委会工作经费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符合群众团体组织特点的财政经费保障和管理使用机制,确保上海群众团体改革试点顺利实施。

当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3.2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99.2亿元,主要用于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补助,按月人均增加120元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推进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退役安置、社会福利等专项经费,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支持实施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经费,为1000户上海市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实施奖励。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767.3 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242.8亿元,主要用于落实地方公办高校生均综合定额和经常性内涵建设经费;启动实施以一流学科、领军人才、高水平大学建设等为核心的“高峰高原学科”计划,安排高校政府化债专项资金,启动学生公寓修缮项目,推进上海科技大学新校区建设等重大市级教育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安排引导鼓励和培养大学生科技创业项目;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实施中职品牌学校、特色示范校职业学校创建;鼓励企业组织开展职工职业培训、支持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等社会培训机构建设。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8.2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52亿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共文化服务提供、公共文化场馆建设与免费开放;支持“市民文化节”系列群众文化活动与公益性文化艺术展览;加强经典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推进上海文博事业发展,加强文物保护修缮、收藏征集与博物馆管理;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增强国有文艺院团发展活力;引导扶持数字出版、网络视听、绿色印刷等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支持上海电影产业发展;落实体育专项经费,促进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3.5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82.2亿元,主要用于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支持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落实市级公立医院医疗设备购置、学科人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补助资金,继续实施四家郊区新建三级医院过渡期财政补偿政策,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经费,提高市医疗急救中心人员经费财政保障水平,支持血液安全核酸检测,启动实施第四轮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落实食品药品抽验、食品安全风险标准及检测评估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支出。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城乡社区支出1173.9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55.5亿元,主要用于落实轨道交通大修和更新改造、轨道交通站点配套设施建设经费;实施住宅小区电能计量表前设施改造工程;落实城市道路等公共设施维护,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和管理监督、市容环境监测、城市网格化信息系统和快速路监控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和废弃物处置管理等经费支出。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交通运输支出274.7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202.9亿元,主要用于落实公交车辆购置、优惠换乘、老年人乘车优惠、新能源车运营等公共交通补贴,支持公路建设和养护、航空枢纽建设。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住房保障支出123.4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21.3亿元。

五、深化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改革,推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选择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市与区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有效调动区县政府积极性。将新增机动车额度拍卖收入和7项政府性基金分别纳入和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缴范围,提高收益收缴比例,政府预算体系日趋完善。在对存量债务进行全面清理甄别的基础上,将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专项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并按国家对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办法,规范和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妥善解决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严控债务总量规模。全市的政府债务率保持在合理范围内,风险总体可控。截至2015年末,上海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4880亿元,其中 :市本级1413亿元、区县级3467亿元。按审计口径计算的2015年末债务率为44.3%。多措并举盘活财政沉淀资金,并将上收的部门结转结余资金调整用于保民生、补短板。出台《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市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探索试编2016-2018年全市中期财政规划,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试编范围从市本级和区县延伸扩大到23个乡镇。

六、夯实财政管理基础,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重点开展以《预算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培训。制定并修订完善社区矫正、养老服务补贴等29个财政支出标准。制定和实施《上海市市级财政项目预算评审管理办法》、《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操作指南》,深化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稳步实施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开展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资金和科技、环保投入等专项检查,实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治理。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部细化公开到按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表按险种列示公开,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按项目、按地区细化公开。除涉密内容外,将部门预决算全部纳入主动公开范围,部门预决算支出全部按功能分类细化公开到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公开到类级科目。

(上海市财政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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