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经济建设工作

2016-02-12 00:42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中国财政年鉴 2016年0期
关键词:试点改革

财政经济建设工作

2015年,财政经济建设围绕财政部党组中心工作,积极进取、主动作为,在重点领域改革、产业企业提质增效、生态环保节能减排与扩大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突破

(一)提出农产品临时收储制度改革建议,促进建立农产品价格市场化机制。一是玉米临储制度改革建议并稳步推进。针对当前玉米严重供过于求、库存积压,及时到东北产区调研,呈报了有关政策建议。2015年玉米临储价格较上年下降0.12元/斤,为2016年推进玉米临储制度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国家政策性粮棉油库存消化处理思路。提出政策性粮棉油库存一揽子销售消化方案,销售消化老库存,将暗亏变明亏,根据不同粮棉油品种性质特点、市场化程度、市场容量等制定差异化处理策略,不仅有利于减少国家损失、减轻财政负担,还为推进农产品临储制度改革扫清了障碍。三是推进油菜籽临储改革并顺利实施。2015年起,不再实施油菜籽临时收储政策,完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中央财政从粮油大县奖励资金中对油菜籽主产省给予倾斜。为了解政策改革效果,赴5个油菜籽主产省进行跟踪评估,与33家主要收购企业、15家贸易商、25户农民进行了座谈。四是完善棉花、大豆目标价格改革政策。2015年度棉花目标价格确定为19100元/吨,较上年下调700元/吨 ;大豆目标价格维持上年水平不变。

(二)协调推进成品油价格补贴改革,取消财政不合理承诺。一是完成渔业油价补贴改革。会同农业部报国务院批准后印发了《关于调整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补贴不再与用油量及油价挂钩,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支持渔民减船转产和渔船更新,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截至2015年底,各地渔业油价补贴改革推进顺利。二是启动城市公交车油价补贴改革。印发政策调整文件,并会同有关部门召开视频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地方、企业代表介绍了工作情况,推进改革加快实施。三是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远洋渔业、林业油补改革方案已形成一致意见。与有关部门反复沟通,研究形成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远洋渔业、林业油价补贴改革方案。

(三)通过设立政府投资基金等方式,实现竞争性领域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的根本性变革。一是做好政府投资基金顶层设计。在广泛调研听取意见后,印发了《关于财政性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二是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当年设立当年运行。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经反复研究论证,中央财政通过整合资金150亿元,广泛吸引社会资本,设立总规模600亿元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务院批准同意后组建了基金理事会,研究建立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基金管理机构选聘工作等。经多方共同努力,12月24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首支实体基金注册设立,总规模60亿元,中央财政出资15亿元。基金设立后即开始运行。三是推进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设立并启动一般合伙人(GP)招标工作。不断完善设立思路,修改设立方案,于8月获国务院批复,年底已启动GP招标工作。四是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运营良好。会同工信部督促基金公司规范治理结构,加大投资力度,全年实现240亿元投资,完成对集成电路产业链初步布局。集成电路募资投资成果受到行业内外广泛肯定。

(四)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动相关行业改革。一是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脱钩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做好部内外协调等工作,为第一批148家试点协会商会作政策讲解,保障试点顺利推进。二是推动供销合作社改革。参与有关改革文件制定全过程,支持供销合作社成为新时期为农服务的主力军和综合平台。

二、聚焦关键环节,促进产业企业提质增效

(一)统筹资金支持实施《中国制造2025》。一是加大对智能制造的支持力度。研究起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智能制造发展工作方案,提出以当前产业发展最急迫的安全可控产品标准为主,集中支持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发展。二是研究建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启动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利用财政资金调动保险机构积极性,发挥保险工具功能,降低用户风险,推广应用国产重大技术装备。2015年试点工作初见成效,保单超过100个,保费总计2122万元,承保金额达到157亿元,带动一大批重大装备打开市场。三是支持工业强基。为补齐短板,对工业转型升级强基工程予以支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遴选承担单位,在高端装备和电子信息等2个领域选择55个重点方向提升工业基础能力。

(二)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对小微企业的个别企业、个别项目的支持,改为对示范城市的整体支持,并创新资金分配方式,通过公开竞争,将山西省太原市等15个城市纳入首批示范名单,通过财政资金奖励,支持引导示范城市不断提高对小微企业的全方位服务支撑能力。该项工作有效调动了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社会反响大,政策效果不断显现。

(三)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深入研究产业更替趋势,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业态加快发展。一是支持新兴产业集群。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集中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经济、稀土行业、信息产业等集聚发展和集群发展。二是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支持8个省份建立养老服务产业基金,探索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新模式。三是促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新增支持24个循环化改造园区、4个“城市矿产”示范基地、17个餐厨试点,启动“以旧换再”推广试点,支持工业和农业领域清洁生产。

(四)研究工业稳增长政策体系。详细梳理工业稳增长方面已出台的财税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并从扩大有效需求、调整产业结构、释放改革红利、减轻企业负担等方面提出33条拟出台的财税政策措施。

(五)支持知识产权运营推广。探索以市场化方式促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支持北京、上海等10个试点省市引入社会资本共同设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支持市场主体培育和运营高价值专利。

三、突出问题导向,支持生态环保和节能减排

(一)推动环境保护制度建设。一是推动环境监测体制改革。会同环保部印发了《关于支持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环境监测体制改革,中央适当上收监测事权,在大气、水、土壤方面形成监测直管网。二是完善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在京津冀水源涵养区、广西广东九洲江、福建广东汀江-韩江等开展跨地区生态补偿试点,到当年底汀江、九洲江流域已经取得明显进展,上下游省份已达成一致,并形成工作方案。

(二)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一是制定出台2016 - 2020年财政补贴方案。在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后,印发了《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补贴方式从原来普惠制、广覆盖调整为扶优扶强,不直接干预技术路线,并以退坡方式倒逼企业加快降低成本。二是研究完善充电设施支持政策。按照各地新能源汽车推广量分档给予充电设施建设奖励,支持上海等13个省市开展充电设施建设。以此为基础,深入研究“十三五”时期充电设施建设支持政策,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后修改印发。

(三)深入推动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会同环保部对农村环保“以奖促治”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联合召开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现场会,对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四)统筹资金支持环境污染防治。一是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效果。进一步支持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印发《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使用绩效的通知》,切实抓好预算执行,发挥财政资金在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引导作用。二是加强水污染防治。支持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新增15个一般引导湖泊纳入财政支持范围。开展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推动流域资源环境综合治理与协同保护,首批启动滦河、东江2个试点。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和南水北调上游区及汉江流域、长江上游流域、黄河上游流域、“中华水塔”三江源等重点流域加强水污染防治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三是转变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使用方式。通过竞争性分配方式选择31个地市共39个重点区域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控,调动了地方政府积极性,效率明显提升。

(五)加快油品质量升级。抓住当前油价处于低位的时机,扩大车用汽柴油国Ⅴ标准执行范围,提前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供应时间,中央财政对炼油企业成品油质量升级改造贷款给予贴息支持。

四、补齐发展短板,扩大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

(一)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示范。会同住建部、水利部启动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示范,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选择包头等10个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济南等16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中央财政资金以奖代补支持引导。

(二)推动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和智能化改造。加大仓储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将辽宁等16个省份纳入重点支持范围,并支持湖南等3个省份开展粮库智能化改造,支持河北等20个省份开展应急供应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推动粮食仓储管理短时间内实现智能化目标,破解了我国粮食管理难题。

(三)支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相关工作。一是深入推动新型城镇化。参与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扩围工作,将北京市房山区等59个城市(镇)纳入第二批试点。二是推动城管执法体制改革。配合住建部、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研究起草《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牵头研究具体财政支持政策,解决当前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管理体制不顺、职责边界不清等突出问题。

(四)支持实施电信等普遍服务。一是支持完善电信普遍服务机制。落实“宽带中国”等有关战略,研究支持电信普遍服务的长效机制,按照“中央资金引导、地方协调支持、企业为主推进”的思路,支持农村及偏远地区宽带建设发展,第一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已启动。二是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按照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互联网+”行动计划要求,加大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支持力度,支持200个县开展示范工作,并向中西部特别是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倾斜,开发出一条“电商+扶贫”的新路子,提升政策综合效益。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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