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教科文工作

2016-02-12 00:42财政部教科文司
中国财政年鉴 2016年0期
关键词:改革文化研究

财政教科文工作

2015年,财政教科文工作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锐意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全年共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63.91亿元。其中,教育支出4171.84亿元、科学技术支出1188.53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03.54亿元。

一、强化责任担当,推进财政教科文重大改革创新

(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取得新突破。会同教育部研究起草并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2016年正式实施。首次建立起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实现相关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这是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守住民生底线的重大体制机制突破,是健全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一体化、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大制度创新,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

(二)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实行重大改革。会同教育部研究起草并报经国务院同意后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完善基本支出体系,重构项目支出体系,将原13个专项优化整合为6个,改进资金分配和管理方式,构建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导向清晰、讲求绩效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此次改革是财政支持方式的重要变革,是通过改革盘活存量资金用好增量资金的有力措施,是引导中央高校转变发展模式的重要制度设计。

(三)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按照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动真碰硬,完成大部分科技计划优化整合工作,盘活了存量资金,优化了支出结构,释放了“改革红利”。设计了体现重点专项全链条一体化特点的概预算管理新模式,有效配置中央财政、地方财政、项目实施单位、社会资金等各渠道资金投入,遵循预算管理改革要求,有力破解了科研项目资金配置“层层切块”的弊端。构建新的科技计划体系,明确过渡期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要求,做好重点专项的启动实施工作,研究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优化整合工作。会同科技部初步建成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并对其运行机制进行制度化设计。配合科技部等部门认真研究并初步形成《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改革方案》,及时推动4个重大专项管理改革试点和专业机构改建工作。

(四)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成效显著。抓好改革试点任务分工落实,委托第三方开展监测评估,及时上报改革试点进展情况及成效。全面总结改革试点情况并上报国务院。改革解决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的关键制度性障碍,激发了科研人员创新创造的积极性。

(五)支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会同文化部等部门起草并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 年),提出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以标准化推进均等化,在此基础上明确了相关财政投入机制。按照《意见》部署,会同文化部等部门起草并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着力补齐基层公共文化资源短板;会同文化部等部门印发了《“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改善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能力,服务扶贫攻坚大局。

(六)支持中国足球改革发展迈出重要步伐。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指示精神,会同国家体育总局等部门起草并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财政部研究出台了《关于完善足球改革发展财政投入机制的意见》,参与制定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设立方案,会同教育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快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和《青少年校园足球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参与制定中国足球协会调整改革方案,支持中国足协脱钩改革,研究制定国家体育总局向中国足协购买服务目录。

二、认真履职尽责,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发展

(一)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1.推进学前教育发展。支持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政策。调整中西部农村偏远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组织方式,由地方自主实施,中央给予奖补。

2.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全国约1.1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免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约2944万名城市学生享受免学杂费政策或相应补助。继续实施贫困地区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改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继续实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学生约3320万。支持特殊教育发展,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益。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配合教育部制定《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多渠道扩充乡村学校优质师资,调整完善中央财政相关支持政策。参与研究《关于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支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地方是建立完善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责任主体,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引导,同时建立健全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多元投入机制。配合做好全国人大《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参加分组审计并答复代表询问,有关工作得到全国人大领导同志的肯定。

4.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配合教育部等部门研究制定并报国务院印发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按照“以一流为目标、以学科为基础、以绩效为杠杆、以改革为动力”的原则,加快建成一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参与制定《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研究完善支持教育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配合教育部起草《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经中央深改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5.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会同教育部等部门研究起草并报经国务院同意后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将大学生士官纳入资助范围。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由年生均1500元提高到2000元。中央财政安排国家资助资金502亿元,全国约775万高校学生、514万普通高中学生和265万中职学生得到资助,约1045万中职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

6.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配合教育部研究起草《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稿,对民办学校进行分类管理,完善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扶持制度,已经中央深改领导小组审议。

(二)支持科技创新,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1.完善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机制。启动实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综合运用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贷款风险补偿等方式,吸引社会、金融资本进入创新领域。支持第一批设立的3支子基金。会同科技部制定引导基金贷款风险补偿管理办法。探索科研项目后补助机制,完成第一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后补助备案工作。

2.推动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改革和重大科技项目论证工作。配合科技部等研究提出《关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聚焦调整的意见》,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印发实施。配合科技部等部门论证提出《事关我国未来发展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工程的立项建议》,经国家科改领导小组和科教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推动形成梯次接续的系统布局。

3.支持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特别是加强对基础研究的支持,研究从科研布局、科研评价、政策环境等方面进行顶层设计,多措并举,为自主创新提供源头动力。参与研究国家实验室顶层设计。研究启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后补助试点工作。

4.支持科研院所改革发展。加大科研机构“普惠性”稳定支持力度,保障基本运转,支持自主选题研究和科研条件建设。推动部分重点院所“个性化”发展改革,支持中科院实施“率先行动”计划,支持社科院、农科院实施创新工程,研究支持医科院实施创新工程。研究修订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扩大开支范围,完善管理机制,支持科研院所根据所属行业需求开展行业基础性、支撑性、应急性科研。

5.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逐步细化落地。修订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并取消比例限制,引入间接成本补偿机制,强化资金管理。制订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过渡期资金管理规定,研究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科研信用管理制度及其与间接费用核定、结余留用挂钩机制等,回应科技界关切,确保项目资金管理改革顺利推进。

(三)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1.支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继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支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全国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引导和支持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保障广大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2.支持文艺繁荣发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参与研究起草《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戏曲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等文件,明确相关财政支持政策。继续安排国家艺术基金、国家出版基金和国家电影精品专项资金,支持繁荣文艺创作与生产。

3.支持加强文化交流与传播。继续支持开展政府间文化交流与合作、承办国际书展主宾国活动,支持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支持实施中国当代作品翻译工程、丝绸之路影视桥和丝路书香工程,加强国家对外宣传旗舰媒体建设,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

4.支持优秀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重点支持世界文化遗产、大遗址保护、全国重点文物、抗战文物和“一带一路”文物保护、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等,支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继续支持“平安故宫”工程、全国古籍保护计划等。

5.支持体育事业协调发展。统筹安排一般公共预算、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等,支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雪炭工程、奥运备战和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以及地方体育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继续支持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支持北京张家口成功申办2022年第24届冬季奥运会。

(四)支持其他事业发展。研究完善国家重点档案财政支持政策,会同国家档案局起草并报经中央办公厅同意后印发了《“十三五”时期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总体规划》。支持中央党校实施教学和智库建设创新工程,推动提升科研和决策咨询水平。大力支持民族地区教育文化事业发展。支持提升地震监测预报和应急救援现代化能力。保障科普工作顺利开展,实施科技馆免费开放、科普信息化建设工程、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等。

三、强化政策研究,提高工作前瞻性和科学性

(一)围绕“十三五”规划制定开展财政教科文重大问题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和宏观思维,部署十余项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完成《中国特色智库建设及筹资机制研究报告》、《教育公平与收入分配专题研究报告》、《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方向和重点研究报告》、《“十三五”时期文化体育发展研究报告》等,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同时,认真领会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神,围绕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益,研究财政教育、科技领域供给侧改革的思路和政策建议。

(二)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先后赴湖南、广东、浙江就全面改薄、职业教育、基层公共文化建设以及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课题,开展专题调研,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赴农科院开展“解剖麻雀式”调研,研究支持国立科研机构改革与发展的思路。

四、加强财政管理基础工作,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一是改革年度预算控制方式,部署中央教科文部门的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做好2016 年部门预算和2016-2018年支出规划编制工作,试编《2016-2018年义务教育财政投入规划》。二是按照新《预算法》时限要求,建立倒计时下达台账和半月通报制度,做好转移支付和代编预算下达工作。完成2016年转移支付提前下达工作,下达率达到70.5%。三是加强绩效管理,组织开展免费师范生政策、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各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绩效评价工作。

(二)狠抓预算执行。以建机制、建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通报制度、约谈制度、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等。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请执行偏慢的部门逐一分析原因并接受点评,收到良好效果。按照国务院部署,清理财政沉淀资金,盘活存量,收回存量资金约7.7亿元。

(三)加强制度建设。落实重大任务分工工作机制,建立台账制度、全链条责任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沟通协调制度和检查督办制度,逐项梳理牵头落实的重大任务,确保承担的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改革任务如期完成。同时,修订《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10多项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财政管理规范化水平。

(财政部教科文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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