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是国家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州、盟)、县(市、旗)、乡(镇、苏木)四级预算组成。2015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台湾、港澳,下同),省级预算单位36个,地级334个,县级2850个,乡级39789个。
2015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预算数为85070亿元,决算数为83002.04亿元,完成预算的97.6%,比上年增长4.8%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预算数为145988亿元,决算数为150335.62亿元,完成预算的103%,比上年增长13.3%。
(一)国内增值税(25%部分)预算数为16200亿元,决算 数 为 10112.52亿 元 ,完 成 预 算 的 62.4%,比 上 年 增 长3.7%。
(二)营业税预算数为11200亿元,决算数为19162.11亿元,完成预算的171.1%,比上年增长8.2%。
(三)企业所得税(含所得税退税)预算数为9560亿元,决算数为9493.79亿元,完成预算的99.3%,比上年增长7.5%。
(四)个人所得税预算数为3245亿元,决算数为3446.75亿元,完成预算的106.2%,比上年增长16.8%。
(五)资源税预算数为1915亿元,决算数为997.07亿元,完成预算的52.1%,比上年下降4.1%。
(六)城市维护建设税预算数为3750亿元,决算数为3707.04亿元,完成预算的98.9%,比上年增长7.1%。
(七)房产税预算数为2040亿元,决算数为2050.9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5%,比上年增长10.8%。
(八)印花税预算数为990亿元,决算数为965.29亿元,完成预算的97.5%,比上年增长8.1%。
(九)城镇土地使用税预算数为2350亿元,决算数为2142.04亿元,完成预算的91.2%,比上年增长7.5%。
(十)土地增值税预算数为4580亿元,决算数为3832.18亿元,完成预算的83.7%,比上年下降2.1%。
(十一)车船税预算数为590亿元,决算数为613.29亿元,完成预算的103.9%,比上年增长13.3%。
( 十 二 )耕 地占 用 税 预 算数 为2350 亿 元,决算 数 为2097.21亿元,完成预算的89.2%,比上年增长1.9%。
(十三)契税预算数为4380亿元,决算数为3898.55亿元,完成预算的89%,比上年下降2.6%。
( 十 四 )非 税 收 入 预 算 数 为 21760 亿 元,决 算 数 为20340.11亿元,完成预算的93.5%,比上年增长1.4%。
分地区看,31个地区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幅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有19个,分别是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甘肃和宁夏,增幅最高的是上海,最低的是辽宁。最高和最低增幅间相差53.8个百分点。
( 一 )教 育 支 出 预 算 数 为 25866.07亿 元,决 算 数 为24913.71亿元,完成预算的96.3%,比上年增长8.7%。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为17603.69亿元,决算数为18295.62亿元,完成预算的103.9%,比上年增长17.6%。
(三)农林水事务支出预算数为16291.92亿元,决算数为16641.71亿元,完成预算的102.1%,比上年增长17.3%。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数为11740.90亿元,决算数为11868.67亿元,完成预算的101.1%,比上年增长17.7%。
(五)节能环保支出预算数为3736.61亿元,决算数为4402.48亿元,完成预算的117.8%,比上年增长26.8%。
(六)科学技术支出预算数为3117.65亿元,决算数为3384.18亿元,完成预算的108.5%,比上年增长17.6%。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数为2841.59亿元,决算数为2804.65亿元,完成预算的98.7%,比上年增长9.1%。
(八)城乡社区事务支出预算数为14088.25 亿元,决算 数 为 15875.53亿 元,完 成 预 算 的 112.7%,比 上 年 增 长11.4%。
(九)交通运输支出预算数为10252.65亿元,决算数为11503.27亿元,完成预算的112.2%,比上年增长18.5%。
(十)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预算数为4994.71亿元,决算数为5663.56 亿 元,完 成 预 算 的 113.4%,比 上 年 增 长22.2%。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数为4989.39亿元,决算数为5395.84亿元,完成预算的108.1%,比上年增长16.3%。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数为13678.24亿元,决算数为12492.49亿元,完成预算的91.3%,比上年增长2.3%。
(十三)公共安全支出预算数为7357.61亿元,决算数为7795.79亿元,完成预算的106%,比上年增长13.3%。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预算数为1330.13亿元,决算数为1724.76 亿元,完成预算的129.7%,比上年增长30.7%。
(十五)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预算数为1827.01亿元,决算数为1766.76亿元,完成预算的96.7%,比上年增长2.6%。
(十六)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预算数为826.60亿元,决算数为777.01亿元,完成预算的94%,比上年下降0.2%。
分地区来看,31个地区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幅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有11个,分别是北京、河北、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湖北、广东、广西、西藏和甘肃,增长幅度最高的是广东,最低的是辽宁。最高和最低增幅间相差52个百分点。
(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级完成情况。2015年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002.04亿元。其中,省级收入17158.28亿元,占20.7 % ;地市级收入26144.75亿元,占31.5% ;县级收入39700.01亿元,占47.8%。主体税种分级次看(地方分成部分),增值税省级收入占19.5%,地市级占33%,县级占47.5% ;营业税省级收入占26%,地市级占26.3%,县级占47.7% ;企业所得税省级收入占33.8%,地 市 级 占 31%,县 级 占35.2% ;个 人 所 得 税 省 级 收 入 占34.5%,地市级占29%,县级占36.5%。
(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级完成情况。2015年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335.62亿元。其中,省级支出26819.07亿元,占17.8% ;地 市级支 出 42429.01亿 元,占28.2% ;县 级支 出 71654.85亿元,占 47.7% ;乡 镇 级支 出9432.69亿元,占6.3%。品管理。将地方政府债券纳入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和试点地区国库现金管理质押品范围,并相应调低质押比例。
(财政部预算司供稿,郭建平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