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曙光
潍坊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刘曙光
近年来,山东省潍坊市按照中央和省有关部署要求,坚持“简字当头、效率为先、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理念,积极构建科学的审批管理机制、规范的审批运行机制、严密的审批监督机制和便捷的审批惠民机制,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做好简政放权“加减法”,最大限度地约束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实施审批事项清单管理,加强涉审中介规范管理,推行政务服务标准管理,积极构建科学的审批管理机制。
(一)实施审批事项清单管理。按照“只减不增、应减尽减、应放尽放、应快尽快”的原则,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接、放、管”工作。“接”就是对上级政府放给市场、交给社会的权力接转并放开,不变相保留,同时对上级政府下放的170项审批权限做好衔接,防止缺位断档。“放”就是以取消或简化前置性审批或法律法规依据不足事项为重点,先后五轮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并依法依规分三批主动下放市级审批事项87项。“管”就是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建立评审委员会制度、日常检查制度和部门定期反馈制度,对审批事项调整实行事前论证、事中检查和效果评估,形成管理闭环。
(二)加强涉审中介规范管理。坚持“市场导向、规范运作、加强监管、提速提效”原则,按照“破、建、管”的思路规范中介服务。“破”就是破除中介行业垄断。坚持“非禁即入”,鼓励各类资本依法依规进入中介市场开展业务,目前已引进培育实力强、信誉好、层次高的中介服务机构60多家,同时,原隶属行政机关的中介机构已全部脱钩。“建”就是建立中介服务超市。在市县两级推动建设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超市和网络平台,促进中介服务有序运行、公平竞争。目前,市级行政审批中介超市已确定进驻中介服务机构53家,涉及36类中介服务事项。“管”就是强化中介服务监管。建立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由审改、监察、政务服务、物价、民政、工商六部门会同各中介行业主管部门,统筹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服务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理,取消42项,保留35项。
(三)推行政务服务标准管理。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作为群众检验和感受审改成效的“试金石”,实现窗口管理服务的“精、准、严”。“精”就是内部管理精细化。围绕中心管理、事项管理、窗口管理等8个方面,制定具体服务标准162项,规范窗口服务行为。“准”就是岗位服务标准化。将中心工作标准细化为通用工作、领导工作、窗口人员工作和中心科室人员工作标准等122项具体要求,促使每名工作人员言行有规范、办事有程序、服务有方向。“严”就是严格考核奖惩。制定了办件反馈和考核奖惩制度体系,每月对各窗口的办件、纪律、文明服务、群众评议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并将其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通过推行标准化管理,办件时限平均缩短32%。
潍坊市着眼于提高审批效率,通过优化审批流程、拓展网上审批和搭建代办平台等举措,建立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
(一)优化简化审批流程。一是探索“集约化”审批,实现企业设立“五事合一”。把24个审批窗口整合为“一窗通”,40多张审批表格精简为“一表通”,15天审批时限缩短为“一日通”,20多个证照合并为“一照通”,异地审批升级为“一网通”,平均为企业节省时间80%以上。二是推行“模块化”审批,规范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在全国创新实施“非制造业告知承诺制”,把水评、能评、震评等立项前置评估报告通过承诺的方式转换为后置,有效缩短项目落地周期40%以上。三是规范跨区域审批流程。简化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实行“一口受理、内部流转、一级审批”。比如,为促进齐鲁台湾城项目尽快建成,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先后组织召开11次联审会议,协调解决各类问题20余个,累计缩短审批时限近百个工作日。
(二)升级改造网上审批平台。一是拓展网上审批功能。优化全市网上审批系统,启用40个部门单位101个电子印章,建立了全程网上审批“快速通道”。二是推行市县镇三级“网上联审联办”。梳理规范各类网上审批事项957项,解决了层级间“信息孤岛”和办事群众反复递交材料的问题。三是健全网上审批运行机制。所有事项开通网上申报功能,审批人员在线反馈预审结果。自2015年6月新升级审批平台运行以来,办结事项31238件,审批时限比法定时限均缩短60%以上。
(三)搭建三级代办服务平台。出台《关于推行重点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的实施意见》,市县镇三级政务服务中心共向社会公开招聘238名专职代办员,并从政务服务中心和审批窗口选拔了811名兼职专办员,依托市县镇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立了横向覆盖全部审批部门、纵向延伸到所有镇街的代办服务网络,全面推行重点投资项目审批全程无偿代办制。2015年以来,共与48家企业签订了代办协议,为中国食品谷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北汽福田诸城汽车厂工艺优化升级等54个重点投资项目代办审批服务事项213项,涉及投资额276.3亿元。
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监督落实机制、严格执纪问责,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维护公开公平的市场秩序,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自主发展。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强化监管制度机制建设。出台《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及配套实施方案,推进行政机关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二是健全监管体系。建立“3+X”监管体系,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三大重点领域监管责任,其他领域分别明确监管对象、内容、程序等七项内容,落实日常监管、风险监测防范等九类措施,逐步在所有部门实现事中事后监管全覆盖。三是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公众举报受理网上平台,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引导全社会参与监督,形成监管合力。
(二)凝聚社会监督合力。一是开展第三方评估。委托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每半年进行一次审改满意度评估,先后采集有效样本1.8万个,收集服务对象和公众反馈意见4000余条,提高了工作透明度。二是主动接受社会评议。通过网站开设专栏、参与“电视议事厅”、主流报刊解读等方式,及时公开审改最新动态。三是建立调查回访机制。建立了每月一次电话、每季度一次座谈、每半年一次满意度调查的审批服务调查回访机制,及时解决审批、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2015年以来,共调查回访600余人次,解决问题85个。
(三)健全督查落实机制。一是强化督查督办。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改革重点任务列为市政府重点督办事项,确保政策落地。二是开展跟踪审计。配合审计部门对行政审批有关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就发现的审批事项管理不规范、部分承接事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整改通知单,督促整改落实。三是严格执纪问责。联合市监察局先后5次对审改政策和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分别形成问题清单和问责清单,发现并整改5大类134个问题。
大力开展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工作,通过简化优化办事流程,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
(一)编制公共服务目录。将公共服务事项分为政策支持类、法律和信息咨询类、就业技术培训类、公共教育和劳动就业类等16个大类,对各级各部门以及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各类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编制目录清单,列明实施主体、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等内容,形成高质量的政府公共服务目录清单。按照简洁明了、通俗易懂的原则,对依申请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要逐项编制服务指南,保障群众能看懂、易操作。
(二)清理证明材料和盖章环节。结合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对申请人办理公共服务事项过程中需提交的各类证明及盖章材料逐项进行研究,制定取消或保留的意见。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对于通过内部查询、征求意见或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积极探索实行事前告知承诺等审批办法,进一步减少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深入推进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加强公共服务事项的集中统一管理,对依申请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全部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办理。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推广网上办理、网上受理、网上反馈。依托“互联网+”,促进办事部门间公共服务相互衔接,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
(作者系潍坊市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