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朝辉
(玉环县公安局,浙江玉环 317600)
推动公安基础信息化、信息基础化融合发展的思考
——以玉环县公安局为例
□罗朝辉
(玉环县公安局,浙江玉环 317600)
信息化时代下做好警务工作,破解基层基础工作难题,必须推动公安基础工作与信息化的高度融合,促进基础信息化、信息基础化。基础信息化,就是将警务基础工作利用信息化的手段进行处理,使基础工作以数据信息形式予以呈现;信息基础化,就是将海量数据资源利用软件工具进行研判推送,使基础警务活动更加精准科学。基础信息化的建设任务,就是打好硬件基础,抓好信息采集,搞好资源整合。信息基础化的反哺路径,就是要依托大数据,再造警务管理流程;建立警务云,优化信息系统平台;善用云计算,推动智能研判应用。推动基层基础与信息化高度融合,在统筹规划上,要处理好顶层设计与基层需求的关系;在建设应用上,要处理好实用实效与安全运维的关系;在保障支撑上,要处理好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的关系。
公安工作;基础信息化;信息基础化;融合发展;玉环县公安局
基础信息化、信息基础化是信息化时代的警务战略决策,旨在推动公安基础工作与信息化的高度融合,以信息化的手段破解基层基础难题,提升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作为新形势下现代警务的发展方向,公安基础如何与信息融合、信息如何服务公安基础,笔者结合玉环县公安局(以下简称“我局”)基础信息化建设情况,就此谈点个人拙见,以供参考。
所谓基础信息化,就是顺应信息时代发展,从“人、事、地、物、组织”等基础治安要素和“吃、住、行、消、乐”等基本活动轨迹入手,将警务基础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处理,使基础工作以“数据信息”形式予以呈现。其研究的是如何将警务基础工作插上科技的翅膀,解决的是基础信息采集录入、信息资源整合共享问题。
所谓信息基础化,就是着眼现代警务需求,从“打、防、管、控、建”等公安基本任务入手,将海量数据资源利用软件工具进行研判推送,使基础警务活动更加精准科学。其研究的是如何将信息化技术反哺基础工作,解决的是情报信息深度研判与实战应用问题。
基础信息化是做细做实基层基础的根本,信息基础化是做强做精基层基础的前提,两者相辅相成,互为促进。基础信息化注重的是基础工作手段的优化,信息基础化注重的是勤务模式的改良,前者把量大面广的基础工作用信息化这一更优的手段进行处置,基础是广泛的,信息也是全面的;而后者是把量大面广的信息进行加工,提取情报,信息是精确的,基础是精细的。基层基础一旦离开信息化,就会失去升级转型的动力,变得无以支撑;公安信息化如果不能及时反哺基层基础,就会失去方向,变成无的之矢。基础信息化、信息基础化,就是适应信息化时代背景,利用信息化技术,规范业务流、整合数据流、强化管理流,从而推动基层基础工作提质增效,这是现代警务发展的必然趋势和有效方式。
信息是现代社会最大的资源。基础信息化的任务就是搜集情报、采录信息、整合资源,从而打实基础、做强基层,提高智能性、减少随机性。
(一)打好硬件基础。硬件设施是基础信息化的关键,必须打牢打实。经过金盾工程、“三基”工程、“四项建设”等,我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落实经费保障,已全面建立无线通信、有线通信、视频专线、计算机网络等基础信息设施,并延伸到派出所,基本满足全局公安内部信息通信需求。但从现代警务发展形势来看,仍存在“三个不够”问题:一是通信网络不够顺畅,远程视频会议、移动警务终端连接时有中断;二是可视链路不够智能,警用地图标注、视频监控及警务指挥体系还不能“一点通”式连接;三是传输通道不够联通,移动互联网数据与公安内网传输渠道尚未打通。要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快捷、安全、顺畅的网络安全运行体系。一要优化公安通信网络基础。从扩容带宽、设备升级、数据储存、安全运维等入手,加强公安通信网络链路双设备、双冗余、双路由建设,推进350兆数字集群改造,加固安全防护措施,为数据、语音、图像及各类信息系统运行提供坚实保障。目前,我县已建成公安专网、视频专网、互联网、有线固话网、数字无线网等五大网络体系,其中公安专网、视频专网达到千兆级带宽并实现县内全覆盖。二要升级可视警务指挥体系。按照1:2000矢量图和0.3米影像数据的标准要求,深化警用地理信息基础平台和标准地址建设,对接天网工程视频作战侦查平台,关联政府投资建设、社会自主建设的各类视频探头,连接110指挥平台,实现“警力调度图上指挥、警情案件图上分析、视频图像图上查看、人员轨迹图上展示”的目标。三要打通内外联网传输通道。目前,我县已建立网上公安局,在互联网边界设立防火墙,通过镜像与内网建立信息传输通道,将公安行政管理相关项目,以外网受理、内网办理、通道传输方式进行对接。要进一步探索解决前端感知层数据采集传输问题,建立共享其他单位的内外网安全交互通道。
(二)抓好信息采集。信息数据是基础信息化的基础,必须又好又多。近年来,我局积极开展基础信息大采集,明确采集内容、标准,建立信息增、改、删工作机制,信息采集的广度和深度、数量和质量均实现不同程度的突破和提升。但是,就大数据时代而言,采集数据离信息主导警务还有很大差距。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采集主体单一,“采得很苦”。警务信息采集任务基本都压在基层所队,且各业务条线采集标准不一、要求各异,相互之间不能兼容,重复采、多头录,基层民警苦不堪言。大量社会信息尚未借助社会力量进行采集,部门数据停留在公安自主采集、拷贝采集层面,处于“孤军作战”境地。二是采集种类缺乏,“采得很少”。目前,我们采集信息基本是与治安管理有关的显性信息,仅是“沧海一粟”,而大量“藏富于民”的隐性数据却尚未涉猎,如物联网、滴滴打车、E代驾等科技公司数据,餐饮、购物、诊所、行业协会等重点领域数据,基本处于空白状态。三是采集方式滞后,“采得很繁”。大量信息依赖基层民警人工采集,而利用通信、网络、系统集成等技术手段采集信息较少,致使基层采集量大面广,任务繁重,导致民警“采得繁、不愿采”。信息采集是基础信息化的前置条件,这些问题必须逐步加以解决,努力做大信息数量,做优信息质量。一是标准信息规范采,即“精采”。按照《浙江公安基础工作信息化建设工作规范》要求,建立派出所民警采录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采录内容、规范采录标准、严格采录流程,推动基础信息采录与日常执法执勤一体化运作。同时,根据基础工作需要,结合业务系统需求,明确必采信息基本项目,推进不同业务系统平台信息采录网上流转,做到“一次采集、全网共享”。二是海量信息社会采,即“普采”。围绕社会治安要素,发动社会力量采集其相关信息,如村居、行业、中介等,一个领域设立一个信息库,从而形成不同业态的数据集群,公安民警只需对相关信息进行甄别,就能提取有价值线索为我所用。三是网络信息智能采,即“智采”。依托互联网信息平台,把传统信息采集形式与现代化信息传输手段有机结合,加快公共区域和交通要道的人像自动采集识别系统、车辆牌号与特征抓拍识别系统、互联网虚拟身份与电子轨迹采录系统建设,实时共享长途客运站、轮渡码头实名制购票系统、出租车GPS轨迹信息系统信息。
(三)搞好资源整合。资源共享是基础信息化的前提,必须互联互通。在推进基础信息化过程中,我们坚持“上接顶层设计、下夯信息基础,内促集成联通、外推资源整合”,以定期通报和数据交换等形式大力开展信息资源整合工作,有效服务警务实战。据统计,全县公安机关共整合20个部门32类信息,交换数据7000余万条。目前主要存在两方面突出问题:从内部看,业务条上“壁垒森严”,形成“孤岛信息”。上级警种根据各自职能要求,自主建立应用平台,设置不同要求,而综合部门没有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各个系统,系统之间不能互通,且业务部门掌握的数据资源对下开放、授予基层权限远远不够,制约基础信息化的应用。据统计,目前我局在用各类平台系统52个,大多处于相对封闭运行状态,信息传递、共享不畅。区域块上“各自为营”,建设“自成体系”。各县(市、区)从本位主义出发,认为自己花了很大精力搜录的信息只能自己用,故意设置信息屏障,兄弟单位难以共享。如门户网页信息简报、领导讲话等,台州市内相关县(市、区)设置IP屏蔽,其他地市也有类似情况。从外部看,部门信息“整不来”。目前,我县公安机关虽已整合民政、税务、教育、卫生等部门的信息资源,但因缺少一个统一的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各部门从自身利益、保密安全等考虑,对信息数据“不想整、不愿整”。行业信息“不会整”。各个地方均有不同支柱产业,如玉环有汽摩配、医药化工、眼镜、制鞋等行业,这些行业的工艺技术、基础原料可能就是侦查破案的“源泉”,但其基本信息目前还未搜集。台州制鞋业发达,如果将各厂家鞋样提取建立专门库,将为鞋印比对打下基础。信息不能共享就难发挥应有作用,必须按照“共享是原则,不共享是例外”原则,加大整合力度,筑牢警务大数据基础。一是内部要集成化共享。从顶层设计开始,把系统建设由警种主导的分散模式转变为全局统筹的集约模式,确定业务警种系统搜集信息基本项,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等,作为基本信息源在业务系统中流转,其他项目根据业务要求自行设定,从而避免重复建设。同时,按照横向物理整合、纵向逻辑合成思路,打破警种信息壁垒,建立内部信息资源目录,明确共享数据种类、范围、方式、权限,以及提供方和使用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减少人为信息封锁。对不能全部开放的,统筹考虑实战需求和保密要求,合理设置不同层级、不同岗位民警应用权限;对不能放开的,最大限度地将各警种系统权限集中起来,为基层提供24小时权限应用服务保障,方便实战应用。比如技侦、网警部门的相关数据,可以经过脱密处理或数据项切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共享。二是外部要交互式整合。社会信息整合必须由政府主导,要以浙江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整合社会信息资源推进平安浙江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契机,依托智慧政府建设,建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制订社会信息采集目标,通过专线引入、数据交换、定期共享等,依法获取人社、民政、工商、住建、教育、卫生等政府部门和银行、通信、水电气、物流等社会信息资源。依托各行业协会,建立行业信息资源平台,有效获取不同行业基础资料。三是数据要常态化清洗。信息积累后,要设置“海量池”“标准池”“垃圾池”,将通过不同途径汇集到“海量池”的信息进行全面梳理、过滤、修正,分别放入“标准池”“垃圾池”,去粗取精,为我所用。要制订统一的数据集合规范、描述方式标准、优化重组规则,建立常态清洗转化机制,对错误数据,采取一致性检验、处理效值和缺失值等方式纠错、灭虚、更新;对重复数据,通过人工识别、建立辅助信息库等手段进行匹配、补充、替换;对碎片信息,开展数据重新排序、叠加、关联、再造,理顺数据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数据质效。
基层基础是整个公安工作的根基。信息基础化的目的就是利用信息化的手段破解基层基础难题,分析规律、把握特点、预判趋势,从而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有效服务决策、支撑勤务。
目前,信息警务仍处在一个摸索前行的阶段,应对严峻治安形势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三多三少现象”:一是战术应用多,战略应用少。当前信息基础化主要是利用现有信息系统进行查询比对,发现线索、核查身份、管控人员等,基本是用于侦查破案、管理服务等战术领域,而对分散、孤立信息缺乏综合评估,难以捕捉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带有规律性、全局性意见,用于指挥决策、改革勤务、预警预测等战略领域更是鲜有少见。二是专业应用多,普及应用少。全省从省厅至市局、县局均成立专门情报部门,汇集各警种专业人才,集中各警种专门手段,解决了不少警务工作难题,但由于机制、权限等问题,量大面广的实战民警虽对信息系统需求很大,却应用不到,导致信息意识淡化,碰到问题直接推向情报部门,造成情报中心“一个人在战斗”,离普及应用还有很大差距。三是人工应用多,智能应用少。主要依靠情报人员通过各个信息系统进行比对碰撞、合成研判,圈划轨迹、掌握动态,开展侦查打击、管理服务,缺少利用研判工具自主挖掘比对、关联分析,信息主导警务的实战效益还没有释放出来。之所以存在以上现象,究其原因:一是机制不够顺畅。目前,我局设有指挥中心、情报中心、合成作战室三个部门(部门人员均在10人以下),情报部门研判的成果要通过指挥中心来流转,导致一些重大事件处置、重大情报的预测预警,难以第一时间进行成果转化,特别是信息主导勤务、信息引导打防、信息助推管控等机制尚未建立。二是平台不够便捷。虽然已建立大数据实战平台,配备移动警务终端,但实战平台不是将各个系统纳入其中的系统群,移动警务终端链接不稳定,使用对接不顺畅,难以在一个平台完成多警种所需的信息的采录、管控。三是能力不够专业。从我局情况来看,大部分民警信息化意识停留在查询比对上,上级专门要求能遵照执行,但二级应用意识模糊,既懂信息技术又懂公安业务的复合型高端人才紧缺,擅长计算机应用、数据分析、网络维护、情报资源“二次加工”等的专业人员缺乏。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推进信息基础化要围绕态势感知、趋势预判、动向洞察,着重在“组织体系更顺畅、应用平台更便捷、使用工具更智能、运行机制更长效”上下功夫,从而推进信息主导警务,实现科学指挥决策、精准打防管控。
(一)依托大数据,再造警务管理流程。警务流程决定警务活动的开展,信息化时代必须依托大数据引领和指导打防管控,推动公安机关战斗力生成模式转变。一要建立大情指中心机构。推行大部门制改革,设置情指中心,整合情报中心、指挥中心、网警大队、信通科等部门力量,集中情报、视侦、网侦、技侦、刑侦等手段,将获取的各种数据资源进行转化,建成大数据资源服务平台,实现资源动态调配、情指无缝对接、管理规范有序。二要建立集成化作战机制。加强情指中心建设,分设110指挥决策、维稳处突、“盗抢骗”侦控、网络侦查、视频侦查等若干小组,建立以人案物为核心的情报信息合成作战机制,每天定期研判、集中会商,对各专业领域、全局性不稳定因素形成综合预测报告,由值班局领导根据研判调整勤务,下达警务指令。遇重大涉稳突发事件,由局长主持会商,坐镇指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处置的实效性,实现情报与指挥、情报与勤务无缝对接。三要建立“互联网+”警务模式。强化各类数据深度研判、预警发布,探索“互联网+”大数据背景下指挥决策、反恐处突、侦查打击、治安巡防、行政服务等警务模式,使业务工作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提升警务运行质态。
(二)建立警务云,优化信息系统平台。系统平台是信息基础化的“集散地”和“加工厂”,必须形成警务云,作为民警执法执勤的载体和工具。一要建好警务云平台。对接上级警用综合信息应用平台,将各业务系统数据资源统一整合,形成警用系统集群,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警务云平台,实现警务数据、设备资源、业务应用的统一管理、关联调度,使警务云平台能够满足多警种、多层级、多方位的实战需求。二要用好移动警务终端。借助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覆盖基础管控、实战勤务、执法办案等一线勤务于一体的移动警务管理平台,推动业务工作轨迹自动记录、管理结果自动生成、采集核录自动比对,真正让基层民警乐于采、方便录、喜欢用,解决移动应用“最后一公里”问题。三要办好网上公安局。坚持“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将治安、刑侦、消防、交通、出入境、网警、禁毒等相关业务移植网上,利用大数据对一段时期业务数据进行关联分析,预测群众服务需求,最大限度简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三)善用云计算,推动智能研判应用。智能应用是信息基础化的落脚点,云计算就是利用大数据资源,采用分布式运算处理技术,挖掘数据内在联系,从而进行高效精确研判。一要建立智能模型工具集。由市局牵头,对接部、省资源库,负责全局基础性、通用型模型开发,建立关系人分析、人案物关联分析、高危车辆分析、网络轨迹分析模型,着重加强“专业技能、同业人员、从业地区”多点叠加的以业管人工具、“工作单位、现住地址、消费场所、住宿宾馆”多点叠加的以地查人工具、“视频图像、WIFI热点、MAC地址、电子围栏、卡点盘查”多点叠加的以轨控人工具等研发,打造全局大数据应用“工具包”。实现数据查询、模型应用“一个平台、一个账号”。二要提炼实战应用技战法。以县局或警种为单位,以典型案例为目标,围绕信息生成、搜集、传递、处理、判断、使用、反馈等环节,抓好战法总结提炼,将实战检验证明行之有效的技战法固化为模型工具,努力实现“点对面”的针对性控制和“点对点”的精确性打击。今年,我局着眼系列性、团伙性侵财案件,先后研究多种网侦手段,探索总结出各种网侦技战法,相继破获5串有影响的系列案。三要扩大信息应用覆盖面。将信息化应用作为基层民警执法执勤的必要手段,严格落实“不会信息化的民警失去工作权”的硬性要求,以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比武竞赛、考核考评”活动为载体,建立信息化等级考核机制,通过智能模块管理全警信息应用数据,倒逼全警触网、深度应用,推动形成“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一直以来,公安机关十分注重基层基础工作,做了大量打基础、聚能量、利长远的工作,有效推动了公安工作发展。但基础不实、活力不强问题依然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最重要的是基础工作与信息化贴靠不紧、粘合不密,导致基础信息作用发挥不好、效果不佳。2015年11月18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长郭声琨在部分地方公安机关座谈会上强调,全国公安机关要更加主动顺应数据科技发展趋势,不断推动公安基础工作与信息化的融合;更加强化公安信息化建设的顶层设计,最大限度整合社会信息资源;更加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实现从传统警务向智慧警务的转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基础信息化、信息基础化置于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的地位,坚持强基层基础与强科技支撑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推动基层基础与信息化高度融合,从而为公安工作长远发展打实基础、增强后劲。
(一)在统筹规划上,要处理好顶层设计与基层需求的关系。基础信息化、信息基础化是具有全局性、长远性的战略谋局,涉及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必须运用系统论的方法从顶层与基层两方面入手,抓好规划设计。一方面,定位要准、职责要明、任务要清。基础信息化、信息基础化的定位就是推进基础工作的现代化、实战化,建设过程要明确上级机关综合谋划与基层一线具体实施的职责。上级机关要广泛听取基层民警呼声,了解一线实战期盼,科学制订发展规划,确定每年具体任务,落实分步实施举措。基础一线是具体执行者,主要负责信息采集、录入、传输、检索、研判,应用信息化手段破解治安难题,既要将上级专业情报机构综合研判的结果用于警务决策和执行,又要做好情报应用的反馈评估,还要结合辖区治安形势做好情报研判分析,对职能部门的工作重心和警力部署作出调整。另一方面,要突出实战需求性、操作便捷性、建设长效性。顶层设计从实战部门经办案事件的经验教训中梳理短板软肋,打通壁垒梗阻,使系统便于操作、贴近实战,避免系统不兼容、数据不匹配等问题。上级公安机关推广使用的信息系统,应为基层留“接口”,适度下放管理权限,供基层部门研发一些短平快、满足实战需要的子系统。同时,着眼可持续发展,从系统建设的前瞻性、长效性入手,抓好系统可行性调研,力争长久、稳定运行。
(二)在建设应用上,要处理好实用实效与安全运维的关系。基础信息化、信息基础化是公安战斗力模式生成和转变的关键要素。一要抓住预警预测这一核心。在加强信息资源整合、查询、比对的基础上,改变事后侦查破案、定点稳控的模式,加强信息深度挖掘,将重心转为预警预测、动态管控,提前预防,将矛盾处置在萌芽状态、将隐患消除在始发阶段、将案件遏制在未形成之前,从而更好地维护一方稳定。二要抓住畅通机制这一关键。注重上下衔接、内外衔接和各警种内部之间的衔接,将基层基础工作中的大量信息通过信息网络平台与各级、各业务部门的警务信息系统有机联系起来,建立精准化推送机制。自上而下,通过大数据云计算,将海量信息与基础业务进行关联,分级分类研判预测结果,指令到相关部门或基层所队,实施精确制导下的抓捕、经营、管控、监测、稳控等;自下而上,根据上级要求,采集录入信息、核查反馈线索、适时调整勤务,从而实现精准治安。三要抓住安全运维这一根本。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管理应用保密制度,健全信息网络和信息资源安全监管体系,将基础信息化设施、虚拟化资源、大数据应用系统、移动警务终端等进行统一监控,实行可视化展示、层级式告警、流程化处理、自动化运维,确保信息安全高效运行。
(三)在保障支撑上,要处理好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的关系。基础信息化、信息基础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必须紧跟时代发展,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一是导向要明确。把决策导向、工作导向、考评导向重心放在基础信息化上,明确短期解决的突出问题,确定长期推进的具体事项,严格考核奖惩,持之以恒、锲而不舍地抓好落实。二是支撑要有力。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把基础信息化、信息基础化纳入智慧城市建设整体框架,做到同规划、同设计、同建设、同验收,从根本上解决顶层设计和经费持续保障问题。三是能力要跟上。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培训体系,加强信息化教官、情报专家、分析研判能手、软件开发师等人才库建设,着力培养数据分析、软件开发、安全检测、情报研判、视频应用等专业人才,真正以人才这一“第一资源”的优化,提升科技这一“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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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杨正律.论新形势下西部地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创新与发展[J].公安研究,2004(5).
(责任编辑:郭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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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3040(2016)06-0035-05
2016-09-29
罗朝辉,浙江省玉环县公安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