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管干部近期人事任免(截至2016年4月15日)
庄建南同志任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吴国潮、周广仁同志任浙江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何永明同志任中共浙江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浙江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陆发桃同志任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副校长(常务,正厅长级)、浙江行政学院副院长,免去其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职务;
陈海鹰同志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林骏同志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免去其浙江省人民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职务;
陈根芳同志任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免去其浙江财经大学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蔡步雄同志任浙江省公安厅巡视员,免去其中共舟山市委常委、委员,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党工委委员职务;
马柏伟同志任浙江省司法厅厅长、党委委员、书记,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治委员(兼),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免去其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马时明同志任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免去其浙江省司法厅纪委书记、委员职务;
林健东同志任浙江省农业厅厅长、党组书记,免去其中共嘉兴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市长职务;
陈瑶同志任浙江省文化厅党组副书记,免去其浙江省文物局局长职务;
柳河同志任浙江省文物局局长,免去其浙江省文化厅副厅长职务;
刁玉泉同志任浙江省文化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任群同志任浙江省文化厅副巡视员;
潘晓波同志任浙江省省属企业外派监事会主席,免去其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职务;
邢泽亮、白雪同志任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巡视员;
率永利同志任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免去其浙江省人民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职务;
邵峰同志任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夏炳荣同志任浙江省海洋港口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免去其浙江省人民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职务;
姜长才同志任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党组成员,免去其浙江省地质勘查局党委委员、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局长、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郑宪宏同志任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党组成员,免去其浙江省人民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职务;
吴永平同志任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副巡视员;
免去李军同志的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周长甬同志的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骆建华同志的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赵光育、朱祖德同志的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朱健同志的中共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张善坤同志的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浙江省海洋经济工作办公室(省长三角合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智伟同志的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巡视员职务;
免去汪晓村同志的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潘群策同志的浙江省国家安全厅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赵光君同志的浙江省司法厅厅长、党委书记、委员,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治委员(兼),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宋培军同志的浙江省财政厅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史济锡同志的浙江省农业厅厅长、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赵伟同志的浙江省地质勘查局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郑黎明同志的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巡视员职务;
免去虞希华同志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浙江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效清同志的浙江省省属企业外派监事会主席职务;
免去王申东同志的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毛永同志的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刘小潮同志的浙江省总工会副巡视员职务;
朱斌同志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共青团浙江省委员会副书记、常委、委员、党组成员职务;
吕金海同志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副校长;
史永安同志任浙江农林大学党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嘉兴学院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任文霞同志任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长;
郑亚莉同志任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院长,免去其浙江外国语学院副院长职务;
任光圆同志任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免去其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贾让成同志任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周国明同志任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陈仕俊同志任中共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委员会委员、书记;
郑能波同志任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院长;
免去龚祥国同志的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副校级巡视员职务;
免去盛健同志的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楼永志同志的浙江省农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徐蓬勃同志任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王振勇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代区长;
朱海平、王马青、朱伟同志任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孙建华同志任嘉兴市政协副主席;
童炜鑫同志任开化县代县长;
魏明同志任中共舟山市委委员、常委,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党工委委员,免去其绍兴市越城区区长职务;
方敏同志任嵊泗县代县长;
林康同志任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朱山华、邝平正、卢彩柳同志任丽水市政协副主席;
过孟超同志任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峻同志任中共松阳县委书记,免去其松阳县县长职务;
李汉勤同志任松阳县代县长;
李一波同志任缙云县代县长;
免去彭立华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区长职务;
免去谢剑锋同志的开化县县长职务;
免去王勇同志的嵊泗县县长职务;
免去吴炳全、庄志清同志的丽水市政协副主席职务;
免去吴筱琳同志的缙云县县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