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汾河水源地保护工程探析

2016-02-05 01:46杨翀天
山西水利 2016年9期
关键词:泉域临汾市汾河

杨翀天

(山西省郭庄泉域管理处,山西 临汾 041000)

临汾市汾河水源地保护工程探析

杨翀天

(山西省郭庄泉域管理处,山西 临汾 041000)

加强汾河水源地保护事关临汾水生态文明建设、经济发展大局和人民的切身利益,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加快全市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概述了临汾市汾河水源地的组成和现状,分析了汾河水源地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保护措施。

汾河水源地;水源现状;保护措施;临汾市

临汾市汾河干流全长173.5 km,区间流域面积为10 310 km2,所流经的7个县(市、区)经济总量占全市的77%,人口占全市的74%,因此,加强汾河主要支流、重点泉域、重要引水工程等汾河主要水源地的保护和利用,对于保障汾河的生态环境乃至临汾的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1 临汾市汾河水源地组成及现状

汾河为黄河的一级支流,发源于山西省西北部,流经临汾市霍州、洪洞、尧都、襄汾、曲沃、侯马6县(市、区)。沿河主要支流有南涧河、团柏河、洪安涧河、涝巨河、仙洞沟、豁都峪、浍河等,沿河主要泉域地下水有郭庄泉、霍泉和龙子祠泉。“十二五”期间,临汾市实施了百里汾河生态经济带河道治理工程以及引沁入汾、禹门口东扩“二水济汾”工程,基本完成了对汾河干流的生态修复治理,同时从沁河、黄河干流向汾河补水,改善了汾河水生态环境。

1.1 重大引水工程现状

近年来,临汾市主要实施引沁入汾、禹门口提水东扩“二水济汾”工程。引沁入汾和入川引水工程全线长86.7 km,设计通过沁河上的和川水库每年向汾河流域调水5 900万m3,输送至五马、曲亭、涝河、洰河水库,通过“五库联调”,实现了汾河流域“多源互补”的水资源配置格局。自2011年以来,引沁入汾工程已累计向汾河流域供水超过1.5亿m3,其中农业供水0.7亿m3、工业供水0.16亿m3、涝河生态公园供水0.36亿m3。禹门口提水东扩工程自黄河干流提水至临汾市汾河流域南部襄汾、侯马、曲沃、翼城4县(市),年总供水量为11 375万m3,改善灌溉面积19 053.33 hm2,每年向汾河补充生态用水1 446万m3,是当地工农业、生活、生态供水的重要保障。这两项工程的实施,不仅可以直接改善汾河干流生态环境,而且通过以黄河、沁河水置换地下水,改善汾河流域地下水超采状况,具有重要的生态效益。

1.2 岩溶地下水现状

临汾市汾河流域岩溶泉域总面积达6 631 km2,约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25%,主要有郭庄泉、霍泉、龙子祠泉三大泉域,其中郭庄泉域总面积3 130 km2,龙子祠泉域总面积2 250 km2,霍泉泉域总面积744 km2。岩溶泉多年平均水资源量6.82亿m3,占全市水资源总量的44.8%。龙子祠泉是临汾市区和工农业生产的重要水源,泉水首先满足临汾市区用水和龙子祠灌区灌溉用水,余水通过跃进渠输送到襄汾县七一水库,由七一水库供襄汾县当地农业灌溉和工业供水,并通过输水管道向曲沃县工业园区和侯马市提供工业用水。霍泉是洪洞县城市供水、农业灌溉和工业生产的重要水源地,每年向农业灌溉供水3 446万m3、向洪洞县城市供水1 200万m3,余水通过跃进渠进入曲亭水库,用于南垣灌区农业灌溉。郭庄泉除了为霍州、汾西提供工农业和生产生活用水外,还通过七一渠,引泉水灌溉洪洞、襄汾等县(市),灌溉面积13 334 hm2,同时输水到七一水库,间接向侯马市和曲沃县工业供水。

2 汾河水源地保护工作存在问题

临汾市在保护汾河水源地方面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创造性地开展了水资源研究保护和管理等多项工作,然而许多方面还不够完善,有待加强。

2.1 汾河流域水量呈下降趋势

据观测、调查和统计分析,临汾市汾河流域水资源总量由于自然和人为因素,近年来持续减少。根据第二次水资源评价结果,2000年以前,临汾市汾河流域河流地表水资源量多年平均值为8.45亿m3,2013年下降为6.72亿m3,下降幅度达到20%;三大岩溶泉年径流量多年平均值为5.7亿m3,2013年下降为2.53亿m3,下降了55%。汾河流域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的持续减少,对汾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挑战,充分说明汾河流域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2 汾河水源地水质污染不容忽视

近年来,临汾市汾河干流、支流以及泉域地下水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水资源水质评价结果显示,近年来汾河干流与其支流下游段水质虽然逐步改善,但与沿黄各支流和沁河水质相比,污染仍然严重,汾河水系优于Ⅲ类水质的河长占比多年来均未超过20%。三大岩溶泉水质也不容乐观,泉域内水源地周边企业和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排放物造成了水质污染;矿藏资源无序乱采,破坏了天然植被,致使水土流失严重等不同程度地影响着水源地水质。不难想象,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汾河主要支流下游地区和泉域内农药、化肥、生活污水及工业“三废”的排放量将日益增大,如果这些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将会对汾河造成严重污染。

2.3 泉域水资源管理体制不够健全

临汾市汾河流域三大岩溶泉,只有作为六大省管泉之一的郭庄泉由省水资委依据《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的规定,专门下发文件,委托临汾市成立副处(县)级的郭庄泉域管理处,代表省水资委对郭庄泉域水资源行使管理权。龙子祠泉和霍泉由属取水户性质的临汾市汾西灌区和洪洞县南垣灌区两个灌区维持管理,水资源没有实行统一管理。郭庄泉跨三个市级行政区,虽然管理机构是省委托成立,但由于机构人员任命和管理权仍属于临汾市政府,泉域管理和行政区划管理难以协调,其管理范围仅限制在临汾市境内,郭庄泉域管理处难以对上游地区行使有效的管理。

3 加强汾河水源地保护措施

汾河水源地保护工作事关临汾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事关百里汾河生态经济带战略的实现,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汾河水源地的保护工作。

3.1 增强汾河水源地保护意识

一方面,加强汾河水源地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水资源警示教育,在全市广大群众中建立起水资源危机意识,提高全社会水源地保护意识,把节约水资源作为自觉的行为准则。另一方面,要限制高耗水高污染工业在水源地内发展,对水资源污染与浪费要实行严厉处罚措施;新建工业和城市供水工程挤占农业灌溉水源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偿,所交纳的水资源补偿费应主要用于开源节流和保护。

3.2 加强泉域水资源统一管理

岩溶泉域水资源统一管理是实现水资源保护利用的前提和保证。应当坚决贯彻《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山西省泉域水资源管理条例》的规定,从整个泉域水资源系统考虑,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明确统一管理职责,建立科学、关系协调、运行有力的泉域水资源管理体系。同时对岩溶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合理安排,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高效发挥水资源利用水平。

3.3 加强重大引水工程管理

针对跨流域调水工程由省水利厅直接管理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工程的利用水平,更好地发挥工程对汾河流域工农业生产和生态的保护作用,可以考虑成立联合协调管理机构,共同制定用水计划,科学调蓄和运用水资源。

3.4 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

一要做好汾河干流和主要支流的保护规划,建设保护区湿地,涵养水源,合理调配工农业用水,并通过提升水利工程设施,使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最大作用。二要重点加强泉域保护,对泉域划定保护范围,严格禁止在泉域内打井、挖泉、截流采煤、开矿、开山采石等破坏行为,同时禁止在泉域重点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一切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三要加强重要水源地的自然环境保护,在宜林区域进行植树造林,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入汾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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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7042(2016)09-0003-02

杨翀天(1977-),男,2000年毕业于长沙理工大学交通运输专业,工程师。

2016-07-06;

201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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