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慧娟
太原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部,山西 太原 030024
当前孝道伦理教育的现状分析和提升对策
孙慧娟*
太原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部,山西太原030024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讲求父慈子孝的国度,孝道观念和行为受到人们的褒奖和敬仰。当前孝道伦理在当代人心中的地位越来越低,甚至出现了孝道伦理观念缺失的现象,这正是由于孝道伦理教育的衰微所造成的。当前孝道伦理教育的问题有:孝教育内容缺乏,孝教育形式单一化,孝教育效果甚微等。加强当前孝道伦理教育,对子女进行感恩教育,不仅永远不会过时,而且非常必要,刻不容缓。
孝道伦理;教育;策略
孝是所有道德的根基,也是人性的出发点,更是最为基本和最为天然的社会化元素。自古以来,它无不时刻规范着人们的思想行为和社会人伦关系,并推动着社会的前进和发展。孝,始于事亲和父慈子孝。在儒学中,孝通常表现为养亲、敬亲、悦亲和谏亲。俗话说得好,金碗银碗,不如话暖。对于老人来说,他们并不图子女为家做多大贡献,只希望子女能够“常回家看看”。如今,随着老年人口的大幅增长,“常回家看看”赋予了孝道伦理以新的含意。众所周知,新修订的老年法草案硬生生地将子女“常回家看看”纳入法律,并在“精神慰藉”一章中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还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这便意味着作为精神慰藉的“常回家看看”,将不再仅仅是一种美好的愿望,还有可能成为法律义务。
如今,这种将道德法制化的举措,将关心老人的社会公德有形地异化成了令人反感的精神信仰的堕落,如果中国人沦落到要靠法律约束被迫去看望老人、孝敬老人,这或许才更是一个家庭的悲哀、一个社会的悲哀和一个国家的悲哀。然而,这条草案的出台,恰恰凸显了当代社会条件下孝道伦理教育的缺失及其重要性。孝道伦理教育在当代具有重要的意义,加强孝道伦理教育不仅是对我国传统孝文化的继承和发展,而且对我国国民素质的整体提高至关重要,同时也是现代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的需求。
孝,既是中国传统伦理的元德,又是中华文化传统提倡的行为,指儿女的行为不应违背父母、家中长辈及前辈的良心意愿,使他们不至于行差踏错,是一种稳定伦常关系的表现。自古以来,中国就是一个十分讲求父慈子孝的国家,孝道观念和行为受到人们的一致褒奖和敬仰。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围炉夜话》.,孝,在中华礼乐文明中处于核心地位。孔子在《礼记》中指出:“为人子之礼,冬温而夏清,昏定而晨醒。”*《礼记·曲礼上》.也就是说,做儿女的应该真诚地体贴父母,冬天使他们感到温暖,夏天使他们感到凉快,并且要早晚看望和悉心赡养。周公也倡导世人:“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纵做到极处,俱是合当如此,着不得一毫感激的念头。如施者仁德,受者怀思,便是路人,变成市道矣。”*李毓秀,《弟子规入则孝》.由此可见,我国慈孝文化源远流长,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是家庭和睦的基础,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期的孝道,既承接了历史上孝道的优良传统,又吸纳了鲜活的时代精神,内涵更加丰富。在现阶段,孝道主要表现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即物质上的必要帮助和精神上的关心照顾,并且这种义务是无任何附加条件的。
然而,孝道伦理在当代人心中的地位越来越低,甚至出现了孝道伦理观念缺失的现象:一是子女不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很多子女不仅缺乏赡养老人、感恩老人的意识,而且还无视赡养老人的责任,甚至出现谩骂、殴打、虐待双亲,弑亲等行为;二是子女漠视老人的精神需要,孝道观念不应该流于形式,如果仅仅是在物质上赡养老人,而没有满足老人在精神方面的需求,那么也不能算作孝。换言之,这些孝道伦理观念缺失的现象,根源就在于孝道伦理教育的衰微。
在我国现存最早的汉字文献资料殷商甲骨卜辞之中就已出现“孝”字。《说文解字》认为:“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说文解字》.由此我们能够看出,“孝”之古文字形与“善事父母”之义是吻合的。孝是什么?孝就是子女对父母长辈的一种善行,一种美德,就是家庭中晚辈在处理与长辈的关系时应该具有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此外,《诗经》中有这么一段话:“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蓄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诗经》.所谓“百行孝为先”*《围炉夜话》.,恰恰反映了中华民族极为重视孝的观念。中国最早的一部解释词义的著作《尔雅》对孝的定义是:善事父母为孝。汉代贾谊在《新书》中界定孝为“子爱利亲谓之孝”。当今社会,又有多少子女能够做到鸟的反哺之情和羊的跪乳之恩呢?因此,加强当前孝道伦理教育,对子女进行感恩教育,不仅永远不会过时,而且非常必要,刻不容缓。
在今天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当前孝道伦理教育的相关内容涉及甚少,形式过于单一化,相关实践也是少之又少,淡化、甚至忽视了孝道伦理教育,从而导致孝道伦理教育效果甚微,当代子女孝意识淡薄,不懂孝。
当代教育大致有三类,即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这三种教育在传承孝文化的过程中都或多或少有所偏失,以致于孝文化传承不力。
首先,学校教育方面,教学课程安排不合理。中国现代学校普遍缺乏行之有效的德育教育,“重智轻德”成为孝道伦理教育缺失的根源。“重智轻德”是当代学校教育共存的一个现象,越来越大的升学压力使越来越多的学校在培养学生方面更加侧重于知识的单一传授和灌输,往往忽视了对其在德育层面的培养。目前,我国中小学校普遍设置了德育教学课程,但却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孝道伦理教育体系。这种带有短期行为和功利主义色彩的学校教育方式,恰恰成为当前孝道伦理教育逐渐衰落的根本原因。
其次,家庭教育方面,父母自身孝意识淡薄。为人父母者,若希望儿女做到什么,自身就要先做到什么。很多老人在晚年抱怨子女不行孝、不懂孝,却不反思自己为人子女时是如何对待自己父母的。父母自身孝意识淡薄,在孝道方面做得不好与其子女的孝道伦理观念缺失有直接的关联。所谓因果相关,当子女长大了,往往也会重蹈覆辙,整个家族陷入一种孝道欠缺的恶循环之中。尤其是“4-2-1”*“4-2-1”指的是中国独生子女政策造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4”是指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的四个人;“2”是指父亲母亲;“1”指独生子女.“4-2-1家庭”,就是指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和独生子女构成的家庭.虽然并不是大家都住在一起生活,但四位祖父母和两位父母仍然积极地围着一个“小皇帝”,使他们变得“只知受爱,难知爱人;依赖性强独立性差;生理发育提前,心理成熟滞后”.家庭模式,它导致越来越多的独生子女感恩意识大打折扣。此外,我国长期以来家庭教育中的“成龙”情结致使家长格外注重孩子文化成绩的分数和课外兴趣的培养,唯独忽视了孝道伦理观念的培养。
最后,社会教育方面,社会孝意识宣传不力,孝实践活动匮乏。如今,社会孝实践活动的意义在追功逐利的过程中逐渐被淹没了,这是现代化的代价。但是现代化或者道德文明秩序需要孝实践活动的极大发展,社会秩序的失调、尊卑不分的伦理常德、计划标准过高、榜样的力量失去了真实性,以及过分强调自我的社会都有可能导致孝意识淡薄的社会。另外,西方价值观念及各种社会思潮的涌入对我国传统孝文化造成极大的冲击,导致价值观念混乱,这无不从另一方面极大地淡化了当前孝道伦理教育。
通过审视现存的孝道伦理教育偏失的种种现象,我们可以从中看到当前孝道伦理教育缺失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现代社会大环境下,孝道伦理观念被弱化。我国60年代中期进入了人口老龄化阶段,且1999年进入老龄化国家行列,随着市场经济转型和改革的深入,以及西方各种思潮的冲击,许多年轻人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于受西方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和物质主义的影响,他们更看重效率、时间和竞争,致使他们更加看重社会中的人际关系,而对家庭中的情感关系却采取忽略甚至无视的态度,认为孝道伦理观念在当代社会已不再重要,因而理所当然的混淆孝道伦理认知、不及时行孝、将孝道伦理观念至于无足轻重的地位。
第二、就孝道伦理教育本身来说,其自身的局限性致使孝道伦理教育难以展开和传承。首先,孝道伦理教育不同于其他教育,教育程度难以把握;其次,孝道伦理教育带来的经济效益甚微;最后,孝道伦理教育实践难搞纪念基地,有异于其他教育实践,如爱国主义教育实践。
除此之外,学术界对孝道伦理教育的研究甚少,这也给了当前孝道伦理教育致命的一击。
作为老人,他们的一生不仅对社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又为抚养和教育晚辈付出了心血,当他们年老体弱时,理应得到社会、子女及其家庭成员的尊重与爱护。子女要尊敬、关心、体贴父母及长辈,自觉履行和赡养老人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在我国社会中,强调尊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它不仅成为社会繁衍的一个内在要求,而且对于解决日趋凸显的老龄化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要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坚决反对虐待、遗弃老人的行为。
第一,要加强当前孝道伦理教育,要有可操作性很强的理论指导。孝道伦理教育是一项实践活动,这种实践活动不是盲目地进行的,而是以一定的理论为基础,并在这个基础上提出和制定出一套孝道伦理教育的目标、内容和方法,从而使孝道伦理教育得到不断改进和发展。课堂教学首当其冲应成为孝道伦理教育的主渠道,积极展开学术活动、社会服务。学校应该在重“智”的同时应设置孝道伦理教育课程,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孝道伦理教育,使其形成一个系统的而非支离破碎的孝道伦理观念体系。
第二,要加强当前孝道伦理教育,家庭孝道伦理教育的作用不可忽视。父母要从小培养子女使其形成一定的孝道伦理观念,父母是孩子的思想启蒙老师,也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始终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在家庭中,父母要以身作则,孝敬双亲、善待长辈,给子女树立孝的榜样,以切实的行动影响孩子的思想,从而传递给孩子孝道伦理观念。
第三,要加强当前孝道伦理教育,社会在宣扬孝道伦理观念的同时更要践行之。孝道伦理观念的形成不仅仅是形式上对孝道伦理的认知,更应该在社会实践中言行一致。大众传媒是孝道伦理教育有力的传播工具。孝道伦理观念需要在社会上大力倡导和宣扬,发挥社会主导作用,用我们身边榜样的力量鼓舞和激励每一个人将孝道伦理观念付诸于行动,让老人得到应有的物质赡养和精神赡养。在实践中增强孝道伦理观念,增强孝意识,弘扬孝文化。
第四,要加强当前孝道伦理教育,应以及安全带法治为基础。新加坡政府通过各种立法保证子女照顾和供养自己的老人,只是作为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并在住房及相关税收政策方面对与老人共居的家庭实行优惠,使传统道德和风俗法制化。上有法律来开道,下有制度作保障,这样就能使孝道伦理驾驭在具体实施中有坚实的后盾。
孝道伦理是一种在实践中传承和发展的文化。由于现代社会“4-2-1”家庭模式越来越普遍,越来越多的子女更多地是在向父母无限索取,而非给予老人应得到的关爱和照顾。对于孝道的实现,我们不仅要大力做好孝道伦理教育方面的工作,更应该将其理论内容潜行默化到每一个为人子女的实际行动中去。只有将孝道落到实处,才能更加有效地宣传我国孝文化并将其代代传承和发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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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慧娟(1989-),女,山西临汾人,太原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部,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思想道德与法律素质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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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0049-(2016)20-008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