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 开拓进取打好农村水电精准扶贫攻坚战

2016-02-04 10:35重庆市水利局
中国水能及电气化 2016年6期
关键词:水利部门水电电站



创新机制开拓进取打好农村水电精准扶贫攻坚战

重庆市水利局

一、“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成效显著

“十二五”期间,我市18个电气化区县完成电源建设投资150.4亿元,较“十一五”增长36.1%。新建、扩建水电站164座,增效扩容改造电站387座,新增装机112.5万千瓦、年发电量33.1亿千瓦时,分别是“十一五”的2.2倍和1.46倍,乡村通电率、户通电率分别达到100%、99.9%,人均年用电量、户均年生活用电量分别增长43.2%、32.0%,其他各项电气化建设指标均到达或超过规定标准,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

一是经济效益。18个电气化区县农村水电企业总收入增长56.2%,利润总额增长138.2%,老旧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后全部扭亏为盈,助推项目区县国内生产总值(GDP)、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77.7%、149.5%和93.6%。

二是社会效益。新增、改善灌溉面积255.2万亩,新建和改善乡村道路6116.6公里,农民电炊具等普及率66.8%,6.7万户农民享受代燃料优惠用电,电气化对农民增收贡献率平均达16%,极大地提高了山区农民生活水平。

三是生态效益。新增年发电量36.1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123.4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16.7万吨,森林覆盖率提高5.7%,有效地改善了生态环境。

二、精心准备,统筹推进农村水电精准扶贫项目建设

按照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计划在农村水能资源丰富的12个贫困县新建水电装机30万千瓦,帮扶15万户建卡贫困农民每年获得稳定收益。为实现以上目标,我们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坚持“四个原则”,做好统筹兼顾。一是坚持水电精准扶贫与农村水电“十三五”发展相结合原则,通过扶贫项目建设促进农村水电事业发展;二是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原则,项目的开发符合河流规划,在充分利用水能资源的基础上统筹兼顾当地生产、生活、生态用水需求;三是坚持政府扶持与开发式扶贫相结合原则,充分调动贫困人口的积极性,利用征地补偿、自有资金、投工投劳等方式入股参与扶贫电站建设,享受电站开发收益;四是坚持水电扶贫与科技扶贫相结合原则,注重经营管理模式创新,积极招纳贫困人口参与电站建设和生产运行,培训贫困人口的职业技能。

(二)严格“四个条件”,抓好前期工作。项目选择严格遵循四个条件:一是项目所在县已纳入水电扶贫工程规划范围;二是扶贫电站技术经济指标优良;三是项目业主积极性高,自筹资金有保障;四是电站建设条件好,能够在规定时间投产发电。所有水电扶贫项目,均要完成可研和初步设计审批,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电站扶贫目标与任务,将扶持人口和电站效益分红资金精准落实到户。

(三)把握“四个环节”,推进项目实施。一是把握启动环节,在充分筹备的基础上召开启动会议,对试点的各项任务要求进行安排部署。二是把握推进环节,根据建设内容逐个项目安排施工工序,排出重要时间节点,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每月检查并向项目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通报进展情况,对未达到进度计划的督促落实赶工措施。三是把握验收环节,重点把好机组启动验收和项目竣工验收两个关口,验收工作由项目所在县水利、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实施,市水利、发展改革部门根据验收备案情况进行抽查。四是把握电站运行管理环节,电站投产后按照水电站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建立指挥统一、职责分明、责权一致、精干高效的内部管理和生产组织体系,选用懂管理、善经营的人员参与电站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四)落实“四项政策”,降低建设成本。一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水电扶贫项目建设的建安营业税实行先征后返,运行的增值税市级留成部分自投产之日起返还5年。二是落实土地划拨政策,对水电扶贫项目建设用地实行划拨。三是落实上网扶持政策,水电扶贫项目上网线路由供电企业投资并支持并网接入,争取适当上调上网电价,确保电量全额上网。四是落实市级配套资金,争取中央、市级按1∶0.2的标准执行。

(五)加强“四个管理”,保障建设安全。一是加强“四制”管理,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建立专户专账,强化使用管理,严格资金稽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确保资金安全,干部安全;严格水电扶贫国有资产管理,以租赁或委托国有平台公司等方式进行经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运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严把设备、材料质量关,加强中间成品检测,对建设全过程进行质量监控。四是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例会制,落实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按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和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问题,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六)强化“四项措施”,加强组织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项目县政府成立水电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水利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具体负责水电扶贫工作。二是强化部门协调,积极与发展改革、财政、扶贫等部门及金融机构协调沟通,形成促进农村水电发展的合力。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市水利部门与项目县水利部门签订责任书,县水利部门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层层落实责任,并将推进和完成情况纳入全市水利系统“禹王杯”综合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四是强化检查督察,在市上加强对项目县督促指导的同时,由项目县政府将农村水电扶贫工作纳入对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工作督察范围,对工作进度缓慢、推进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者挂牌督办,力保项目按期投产,助推贫困人口早日脱贫。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创新机制、开拓进取,努力打好重庆农村水电精准扶贫攻坚战。

DOI:10.16617/j.cnki.11-5543/TK.2016.0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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