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副部长
周学文
凝心聚力开拓创新谱写“十三五”农村水电改革发展新篇章
——在农村水电暨“十三五”增效扩容改造工作会上的讲话
水利部副部长
周学文
(2016年4月7日)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的决策部署,系统总结“十二五”和2015年农村水电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明确农村水电“十三五”目标任务,安排2016年重点工作,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努力谱写“十三五”农村水电改革发展新篇章。下面,我讲五点意见。
“十二五”期间,农村水电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水电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水利部党组的工作要求,切实转变发展思路,全力推进“民生、平安、绿色、和谐”四个水电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规划目标全面完成
“十二五”新增农村水电装机1400万千瓦,2015年底总装机容量达到7500多万千瓦,提前5年实现《全国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确定的农村水电发展目标。“十二五”民生水电建设任务全面完成,300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主要指标基本完成,新增装机515万千瓦;建设小水电代燃料项目325个,新增装机95万千瓦;增效扩容改造老旧电站4400座,巩固和新增装机900万千瓦。
(二)中央投入大幅增加
“十二五”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农村水电建设资金146亿元,是“十一五”的6倍多。其中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58亿元,比“十一五”增加142%;安排中央财政专项88亿元,这在农村水电行业尚属首次。在中央投资的带动下,全国农村水电完成投资1400多亿元,相当于中央投入1块钱带动地方和社会投资9块钱。
(三)节能减排贡献突出
“十二五”农村水电累计发电超过1万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3.4亿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8.4亿吨,为我国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作出了重要贡献。增效扩容改造的4400座老旧电站,改造后年发电量从240亿千瓦时提高到350亿千瓦时,能效提高40%以上。
(四)强农惠农成效显著
“十二五”农村水电建设解决了82万无电人口和228万缺电人口用电问题;建成3个代燃料生态示范县、80个代燃料乡和1478个代燃料村,稳定解决了224万山区农民的生活燃料问题,保护森林面积820多万亩;新增及巩固恢复水库库容600多亿立方米,提高了农村防洪灌溉供水能力。
(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在“十一五”强力治理违规水电站的基础上,“十二五”全面落实了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和监管“双主体”责任并向社会公示,通过增效扩容改造等多种措施消除电站安全隐患,启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电站建设,持续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教育培训。“十二五”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比“十一五”年均起数下降了65%,年均死亡人数下降了62%,2015年首次实现了人身伤亡责任事故零报告。
(六)生态环境保护明显加强
在农村水电规划、设计、施工、运行中更加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绿色小水电在行业内形成广泛共识。3600多条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工作基本完成,制修订发布了31项农村水电标准,开展了《绿色小水电评价标准》编制和评价试点工作。通过增设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推进电力梯级联合调度和河流水量生态调度,改善了2000多条中小河流的生态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得益于水利部党组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也是农村水电行业干部职工抢抓机遇、迎难而上、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水利部党组向农村水电行业干部职工表示诚挚的慰问!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刚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纲要描绘了未来5年国家发展的宏伟蓝图,把水利摆在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位置,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农村水电是水利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山区农村重要的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既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挑战。
(一)精准脱贫对农村水电建设提出了新任务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扶贫攻坚目标。全国832个国家重点扶贫县中80%拥有农村水能资源,且开发程度还较低,加快贫困地区农村水电开发,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可加快这些地区脱贫奔小康步伐。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实现3000万以上贫困人口脱贫,并要求大力扶持贫困地区农村水电开发,今后农村水电建设要围绕精准扶贫下功夫。
(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农村水电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要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生产领域要加强优质供给。我国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标,是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比重由目前的12%提高到15%。农村水电不仅是国际公认的清洁可再生能源,还可作为风能、光伏发电等新能源的调节电源,是优化电力供给、保障电力安全、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电力结构调整中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
(三)电力体制改革为农村水电发展提供了新契机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要求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开放电网公平接入,积极发展分布式电源,认真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制度,并将农村水电纳入保障性收购范围。农村水电技术成熟、成本较低、调度灵活,是我国最具优势的清洁可再生能源,也是重要的分布式电源,随着电力体制改革逐步深化,农村水电将迎来新的发展契机。
(四)生态文明建设对农村水电发展提出了新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年初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强调,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农村水电过去受开发理念、技术和资金等制约,部分地区、部分河流存在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开发导致的生态环境问题,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强化规划和环境保护工作,加大河流生态修复力度,进一步优化电站布局,解决局部河段减水脱流问题,恢复绿水青山。
(五)资源环境制约对农村水电发展提出了新挑战
目前,全国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程度接近60%,虽然总体上还有较大的开发潜力,但生态环境制约因素凸显,技术经济指标较好的农村水能资源点越来越少,开发的难度越来越大,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成本大幅度提高,资源环境的制约十分突出。
(一)“十三五”农村水电发展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着力转方式调结构,大力推进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和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建设,积极开展绿色小水电建设,修复河流生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和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民生、平安、绿色、和谐水电建设,实现农村水电可持续发展。
(二)“十三五”农村水电发展目标
新增农村水电装机600万千瓦,全国农村水电装机容量超过8100万千瓦;完成3000座老旧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开展绿色小水电建设,修复1000条中小河流生态环境;建成200万千瓦农村小水电扶贫电站,持续稳定帮扶100万户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实现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全覆盖,建成4000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电站;农村水电规划和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三)“十三五”农村水电工作重点
一是以绿色小水电建设为主线,推进科学发展。大力开展绿色小水电建设,继续加强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工作,优化流域水能资源开发布局。新建电站要严格建设程序,落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使农村水电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是以增效扩容改造为抓手,修复河流生态。已建电站要以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为契机,在提高水能资源利用效率、巩固和增加可再生能源供应、促进节能减排的同时,落实各项河流生态修复措施,推进河流水量生态调度,恢复和保障河道生态流量。
三是以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为依托,助力精准脱贫。发挥农村小水电产业扶贫优势,在推进贫困地区小水电科学发展的同时,建立贫困户直接受益机制。要认真做好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试点工作,不断完善体制机制,确保如期顺利推开,持续稳定为贫困地区精准脱贫贡献力量。
四是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提升安全生产水平。要进一步强化防汛度汛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改进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深入开展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公共安全和生产安全。
五是以夯实行业基础为支撑,促进行业管理上台阶。积极参与电力体制改革,在对已建电站进行现状摸底和评估的基础上,研究并推动出台有针对性的农村水电电价、上网和税收的区别政策,促进农村水电转型升级。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和统计制度,对接互联网+,推进行业技术进步,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继续支持以河流为单元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建设也即将启动,各地要提前谋划,抓好落实。
(一)继续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
“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的相关文件已经印发,实施内容和绩效目标在“十二五”主要要求提高能效的基础上,增加了修复河流生态、提高防洪灌溉供水能力、消除老旧电站安全隐患等新的要求。新的政策框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为提升农村水电行业管理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巩固和壮大农村水电发展成果带来了难得机遇。
一要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十三五”增效扩容改造要以修复河流生态为主要内容,以河流为单元编制改造方案。申报环节要把握地方和业主自愿的原则。要引入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改造方案和绩效评价报告要进行公示。
二要强化项目管理。指导基层选好项目、做好设计、编好实施方案,确保2016年如期启动;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三制”,加强质量、安全和进度管理,确保2019年年底完成改造任务。
三要抓好关键环节。设备订货、水轮发电机组制造等是控制工期的关键环节,要结合实际合理排定工期,落实进度要求,确保项目年度资金计划当年完成。
四要加强资金管理。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分解下达中央财政资金,落实好地方财政和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改造项目资金需求。
五要做好绩效评价。“十三五”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继续与绩效评价结果直接挂钩,未达到改造要求的河流将全额追回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优秀省份的额外奖励从“十二五”中央资金总额的1%提高到5%。希望各地严格按照绩效评价的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绩效评价工作。
(二)认真开展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建设
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是国家实施资产收益类扶贫的重要内容,是新时期特色产业扶贫的重要举措。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的目标是助力贫困农民脱贫,采取国家补助投资、市场化运作方式,将中央投资支持农村小水电建设形成的资产收益用于扶持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要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先行选择部分地区部分项目开展试点,在受益范围如何确定、贫困户认定与退出、分红标准与模式等方面开展探索,及时总结试点经验,视情况决定下一步支持方式。这项工作对我们来说是新探索,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地高度重视。
一要做好试点前期准备工作。各地要根据贫困地区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结合精准扶贫任务科学合理确定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建设范围和规模,编制好试点实施方案。试点项目要完善前期工作,依法履行征地、环评等各项行政许可手续,要精选技术经济指标好和业主自筹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项目,确保扶贫电站按时建成和贫困农户受益。
二要创新体制机制。农村小水电扶贫项目要按照“国家补助、市场运作、贫困农民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创新体制机制,确保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长效稳定发挥效益。建立健全财政补助投资出资人制度,要利用县级国有资产平台,加强对财政补助投资形成资产的管理。要建立并发挥小水电扶贫协会的监督作用,采取补助对象、补助金额公示等,完善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监督机制。
三要落实配套政策。按合理电价全额上网是保障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效益发挥的关键。各地要积极争取农村小水电扶贫电站电价执行本省标杆电价,协调有关部门明确保障全额收购上网电量的配套措施。要落实好省级配套资金和相关税费优惠等政策。
四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各地要精心组织试点项目建设,跟踪了解试点建设情况,掌握建设进度,对建设过程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认真总结经验,确保试点取得成效,为全面实施创造条件。
“十三五”农村水电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要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水电工作,加强农村水电机构能力建设,落实相关职能;要将目标责任细化到前期工作、配套资金、项目建设、运行管理等各个环节,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沟通协调
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农村水电扶贫、增效扩容改造、河流生态修复、安全监管、电力体制改革等方面的经验做法,认真研究农村水电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加强与发改、财政、环保、安监、能源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不断推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三)加强舆论引导
要主动借助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为农村水电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风险防控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和扶贫工程项目点多面广,中央资金切块下达,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在基层。要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水利部党组的有关规定,要强化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要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完善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和生产安全。
同志们,“十三五”农村水电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下一步关键是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我们要按照水利部党组的部署和要求,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以农村水电建设新成效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10.16617/j.cnki.11-5543/TK.2016.0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