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远刚
(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山东枣庄 277103)
十里泉发电厂新环保指标监督管理体系及实施效果分析
彭远刚
(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山东枣庄 277103)
自2014年5月以来,随着一系列环境法规、政策的出台实施,控制污染物达标排放成为企业环保工作的主要任务;同时,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发电企业利润空间减少,努力降低成本成为企业内部管理的第一要务。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通过建立和实施全新的“环保能耗指标”和奖惩管理体系,创新全厂全员参与监管模式,确保了环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全年污染物达标排放率99.97%,同时,环保能耗水平比2014年降低10%以上,创造经济效益706.95万元,实现了“环保”与“节能”工作的双赢。
节能环保;环保运行指标;监督管理体系;可靠性管理;实施效果
1.1 环保政策日益严格
《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4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办法》规定污染物超标排放高于排放限值1倍以内的扣除相应的环保电价,超标1倍以上的处环保电价款5倍以下罚款。根据环办〔2015〕10号《关于执行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政策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排污费征收标准将大幅度提高,对超标排放的将加倍征收排污费,日均值超标判定当月排放超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环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1.2 污染物排放小时均值超标严重
一方面,脱硫、脱硝设施设备故障率较高,设备维护和检修没能及时跟上;另一方面,运行经验欠缺,调整粗放,设备启停、污染物排放浓度控制不合理,造成2014年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以下简称十里泉发电厂)污染物超标排放总计达721 h,严重影响了企业环保形象和环保电价的兑现。
1.3 运行调整粗放造成污染物排放浓度控制不合理
受机组负荷、煤质、燃烧工况等因素影响,脱硫原烟气硫分、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产生大幅波动。部分运行值班人员在设备启停、参数调整上疏于操作,排放浓度控制不稳定,会造成排放浓度超标或者严重偏离最佳经济运行值。一方面造成排放超标,另一方面造成厂用电、石灰石、液氨的浪费,增加运营成本。
十里泉发电厂秉承“保达标、保节能”环保管理理念,以达标排放为首要目标,以环保指标竞赛为手段,兼顾环保设施的各项健康指标、环保指标和能耗指标,制定和实施了《环保指标监督管理体系》,在环保设施安全可靠运行的基础上,力求污染物经济、达标排放,追求企业效益最大化。
2.1 构建环保指标监督管理体系
2.1.1 环保指标监督管理体系
环保指标监督管理体系包括环保设施运行指标和环保设施可靠性指标,环保设施运行指标包括脱硫、脱硝两大运行指标,环保设施可靠性指标包括非计划停运、环保设施异常两大指标[1]。
2.1.2 环保设施运行指标管理
(1)脱硫运行指标引入二氧化硫达标排放率、脱硫单耗、石灰石单耗、脱硫水耗率、石膏产出率5个单项指标。
(2)脱硝运行指标引入氮氧化物达标排放率、液氨单耗、选择性催化还原(SCR)系统入口NOx浓度达标率3个单项指标。
(3)管理方式。依托于运行小指标管理,分设脱硫、脱硝环保指标竞赛,在环保设施安全、可靠运行的基础上,力求污染物经济达标排放,追求企业效益最大化。以上指标均按5个值进行单项排名和指标的累计得分进行横向排名,分别取前4名进行奖励,奖励幅度分别为奖励基数的40%,30%,20%,10%。拉开各运行值奖励差距,提高工作积极性,注重安全、达标、降耗的协调控制。
2.1.3 环保设施可靠性管理
引入2个非计划停运指标,即环保设施故障造成的机组非计划停运和环保设施故障非计划停运;3个环保设施异常指标,即环保设施的故障次数、环保设施的缺陷延期次数、环保设施重复消缺次数。设立环保设施可靠性管理专项奖励基金,竞赛采用积分制,相关检修车间参加竞赛,每个检修车间依据管辖的环保设施的重要性和设备数量,设立多少不等的基础分,采用倒扣分制。
(1)因环保设施故障造成的机组非计划停运为一票否决项。出现因环保设施原因造成的机组非计划停运,则全厂取消该月的环保设施可靠性奖励基金,责任单位连续3个月不享受环保设施可靠性奖励。
(2)环保设施故障非计划停运,视故障影响结果扣分。故障非停不影响达标排放的按5分/次考核责任单位;未造成机组停运,影响污染物达标排放或造成机组被迫降负荷运行的,按10分/次考核责任单位;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按500元/h考核责任车间。
(3)环保设施的故障次数按环保设施的缺陷条数进行扣分。对不影响环保设备运行和备用的一般缺陷按0.5分/条考核责任车间,对影响环保设备运行和破坏备用的缺陷按2分/条考核责任车间。缺陷考核均以缺陷管理(FAM)系统登录缺陷为准。
(4)环保设施缺陷未在规定时间消除,延期处理的按5分/次进行考核。
(5)重复发生的环保设施缺陷按5分/次进行考核。
2.2 环保指标监督管理体系的具体实施
为确保环保指标监督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实现可靠达标和降耗增效的目标,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2.2.1 强化监督确保环保指标精细化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1)依托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华电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和省、市环保监控平台,对环保设施的运行状况和污染物排放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对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设定上下限值,超出规定限值的纳入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
(2)依托FAM系统,对环保设施缺陷(一般缺陷、重大缺陷、延期缺陷、重复缺陷)进行分类管理、分类考核。通过考核机制,不断降低环保设施的缺陷率,确保消缺时限性,提高环保设施的可靠性。
(3)节能环保管理人员深入现场,组织综合大检查,对检查情况下发《节能环保监督检查通报》。每年定期开展环保设施隐患排查和环保风险评估,对影响环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的缺陷、隐患,列入整改计划,对查出的问题严格考核。
(4)在全厂范围内开展“节能环保随手拍”活动,调动职工的能动性,全员参与节能环保监督管理,对生产现场出现的污染环境、浪费能源行为进行拍照监督,厂部依据情况对举报人给予适当奖励,同时责令责任部门按期整改。
2.2.2 加大科技投入提升环保技术管理水平
(1)结合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改造。先后完成了SCR系统出口测点后移、浆液pH计、密度计升级改造,烟气换热器(GGH)密封更换,空气预热器加装声波吹灰器,割除除尘器湿排系统,催化剂烟气导流板调整、更换,安装喷氨流量计旁路门等项目,大大提高了环保设备的可靠性,环保指标达标排放率也随之提高。针对脱硫石灰石含土量多及上料污染问题,自行研制了石灰石自动上料及清洗系统,减少人工上料时粉尘污染的同时,提高了石灰石中碳酸钙含量,提高了脱硫效率,脱硫石灰石单耗有所下降。该项目已于2015年8月19日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证书(ZL201520159304.2)。
(2)加强运行参数控制,制定环保设施优化运行技术措施。针对氨调门线性差、喷氨格栅、喷氨调门、流量计易堵问题,建立进氨支管调门调整档案,制定了喷氨格栅定期吹扫、SCR系统出口浓度定期标定,喷氨格栅定期进行调平测试等措施,在华电国际山东分公司各电厂中率先解决SCR系统出口浓度分布不均、偏差大,氨逃逸高,空气预热器堵塞,除尘器差压大,吸风机出力增加的问题,脱硝系统可靠、经济运行,吸风机耗电率降至历史最低。
2.2.3 加强培训教育提高环保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结合环保从业特点,制定《环保培训计划》,全厂范围内宣贯新《环法》,通过考试、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环保从业人员的环保守法意识。组织各部门编制《环保设施应急处置措施》,进行环保事件应急处置培训,避免和减少环保指标超标,为环保设施的安全、经济运行提供了坚实基础。
通过环保指标监督管理体系的实施运行,环保管理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提升,实现了全年生产和经营目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 管理效益
环保指标监督管理体系运行1年来,安全、节能、环保统筹协调管理优势得到了充分发挥,“两个等同于”的管理理念得到强化,形成了一体化的管理模式。节能环保部做好制度设计和日常监管、考核,检修车间做好环保设施的可靠性管理,运行车间做好运行指标的精细化调整,生技部做好技术指导。各专业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责权明晰,工作流程优化,衔接紧密,运转高效,真正实现了环保工作“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检查、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人落实”,确保了环保设施安全经济运行、污染物可靠达标排放,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生产经营任务。
3.2 安全效益
(1)可靠性。环保指标精细化管理体系运行1年来,环保设施可靠性大幅提高,全厂全年未发生因环保设施造成的机组非计划停运事件;2015年未发生环保设施非计划停运事件,比2014年减少了5次;2015年环保设施缺陷数为1 716条,比2014年1963条降低了12.6%;2015年环保设施缺陷延期处理次数为18次,比2014年29次降低了37.8%,全年无跨年度处理的环保设施缺陷。
(2)污染物达标排放率。2015年全厂污染物排放达标率为99.97%,2014年为96.79%,同比提高了3.18百分点。2015年全年污染物排放超标7 h,比2014年减少了714 h,其中:二氧化硫超标2 h,比2014年减少了313 h;氮氧化物超标3 h,比2014年减少了180h;烟尘超标2h,比2014年减少了221h。
3.3 经济效益
2015年脱硫厂用电率1.62%,2014年脱硫厂用电率1.81%,脱硫厂用电量同比降低了18%(2014年脱硫厂用电量7.9 GW·h,2015年脱硫厂用电量6.5 GW·h);2015年每削减1 t二氧化硫消耗石灰石1.687 t,2014年每削减1 t二氧化硫消耗石灰石1.903 t,石灰石单耗同比降低了11.35%;2015年每削减1t氮氧化物消耗液氨313kg,2014年每削减1 t氮氧化物消耗液氨350 kg,液氨消耗率同比降低了10.57%;2015年全年实际发生排污费391.6万元,全年节省排污费212.4万元(2015年下达排污费计划为604.0万元),在排污费收费标准大幅提高的前提下(自2015年10月1日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污费由每当量1.2元提高至3.0元)比2014年减少56.53万元,同比降低了12.61%。
3.4 效益小结
2015年通过环保指标监督管理,全厂脱硫厂用电率、石灰石消耗率、液氨消耗率、脱硫水耗率、排污费均大幅降低,全年节省厂用电折合350.00万元,排污费212.40万元,水费44.64万元,环保电价37.47万元,液氨33.64万元,石灰石28.80万元,合计706.95万元,经济效益良好。
[1]火电厂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运行导则:DL/T 1149—2010[S].
(本文责编:白银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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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1951(2016)10-0057-03
彭远刚(1976—),男,山东枣庄人,工程师,从事火力发电厂节能环保管理方面的工作(E-mail:pyg760615@126.com)。
2016-03-24;
2016-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