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利军带队开展科技创新立法调研
1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苟利军带领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就修改《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和制定《天津市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到市科委开展立法调研。调研人员听取了市科委法规起草情况的汇报,对立法中的主要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建议。苟利军在讲话时指出,人大相关立法要适应新常态和转变发展方式的新要求,寻找和激活新的增长点,营造激励创新的政策环境,完善成果引进、转化激励政策;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分析解决面临的新问题;要拓宽创新领域,做好体制、机制的创新;要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学习借鉴外省市成功做法,突出地方特色,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市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积极推进立法进程,为我市科技创新提供法制保障。
(胡洪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