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铎
在刚刚召开不久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这一掷地有声的话,既引发与会同志共鸣,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015年,称得上中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全面提速换挡之年。“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五年、十年、二十年都要追,要切断腐败分子的后路。”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语铿锵有力!
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将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体部署,首次作为全年七项任务之一进行安排。海外追逃是中国反腐败的“第二战场”,从2014年的“猎狐”行动,到2015年的“天网”行动,中国不断寻求反腐败国际合作。
境内“打虎拍蝇”,境外密织“天网”。我方对外交涉力度持续加大,遍及全球的“天罗地网”越织越密。多边合作方面,在亚太经合组织框架下,加强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建设,推动将落实《北京反腐败宣言》作为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工作组常设议题;在二十国集团框架下,推动召开“拒绝腐败分子入境机制”第一次会议;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框架下,与新加坡、新西兰等国开展个案合作。双边合作方面,以美、加、澳等腐败分子外逃主要目的地国为重点,继续推动合作机制化建设。
从国内来看,追逃追赃全国“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等追逃办成员单位和各省区市均在2015年建立了内部追逃追赃协调机制,省级追逃追赃协调机制全面建立。
世界上难寻“避罪天堂”,外逃也难逃“天网”,境外绝非“法外之地”。事实证明,在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的人间正道上,我们占据了国际道义制高点,赢得了战略主动和国际社会的尊重。美国《华尔街日报》援引华盛顿智库欧亚集团的一篇报告认为,中国的反腐行动不会很快结束,且从长期来看,反腐对中国的经济有积极意义。
当然,国际追逃追赃的道路既非坦途,也不风顺。
国际舞台上,在道义、正义、公义面前,并非所有的国家都“心口如一”,尤其是繁复冗杂的法令和程序,必然为追逃追赃带来障碍,况且追赃必会涉及资产问题。2005年,《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正式生效,最重要的一点即第五章“资产追回”。以中美为例,近年来,中美之间加强合作,联合追逃追赃鼓点越来越密、动作越来越大,但合作渠道仍专注于贪官的签证欺诈和洗钱问题,在追回资产上仍有改善空间。
一直以来,出于种种利益考量,加上宽松的金融管理体系,美国一度成为各国贪官的“洗钱天堂”:开设秘密账户,变相投资洗钱。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这些变相投资对美国利益无损,甚至对其经济发展有利,所以美国对此佯装不知甚或暗中纵容。但随着国际政治的进一步透明和不断进步,“洗钱”的标签逐渐成了美国脸上的一块不光彩的膏药,来自内外的压力令美国的大门开始对外国贪官逐渐紧闭、门槛也越来越高。2004年,美国司法部成立“资产没收和反洗钱部门”,美國国务院于2012年5月发布《美国资产追回手段及程序:国际合作实用指南》,都有利于其他国家的跨国追赃行动。
引人注目的是,韩国追回前总统全斗焕这位“最后的独裁者”藏匿在美国的上百万美元财产。钱虽少,却具有里程碑意义——这是韩国有效利用美国法律体系追回来的贪官资产,也为我们提供了借鉴和启发。
国内国外的追逃追赃成功案例,告诫有问题的党员干部不要企图逃避、逃也没用,随着追逃追赃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国际合作的驾轻就熟,腐败最终必将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