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庭审驾驭能力的培养与提高

2016-02-02 14:17项鹏举
法制博览 2016年36期
关键词:案情庭审法庭

项鹏举

乌审旗人民法院,内蒙古 鄂尔多斯 017300



民事庭审驾驭能力的培养与提高

项鹏举

乌审旗人民法院,内蒙古 鄂尔多斯 017300

对于法庭控制与处理能力是一个优秀的法官所必备的素质与能力,这需要靠法官个人的魅力、依据法律来进行公正裁决,使用扎实的基本功将诉讼程序完美展示,呈现一场精彩的法庭审查与辩论。法官负责主持法庭,控制局面,使得所有人能够依法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和辩护权利,从而将案情查明,责任关系分清从而进行公正地裁决。

庭审能力;司法公平;权威意识

一、强化两种司法理念

最高人民法院的院长肖扬曾提出,我国的全体法官必须秉承“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独立、文明”的社会主义的法治意识。通过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来提升法官驾驭法庭的能力,我认为,要提高法庭的驾驭能力,需要加强下面两种法律理念。

法官有公平与独立高效的理念。法官的中立是极为必要的,换句话说,法官在庭审现场中必须公平、公开、不偏袒,审案的态度要公平公正。法官能否独立体现着法律的公开性与透明性,法官持中立的原则也已经深入人心,司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需要得到保证,这也是当今世界上各个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大都确认过的法则,同时也是现代的法治国家所要普遍遵守的一项基本的法治理念。法官的中立性决定了司法的公正性,这也要求法官在诉讼过程中能够得到相应的权威。

当事人有着平等的诉讼权利和自由对等的理念。当事人根据诉讼权利平等的原则,也就是说在民事方面的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平等地保有和行使诉讼的权利。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第八条:民事的诉讼当事人有着对等的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按照民事案件审查法律的规定,有效地为当事人行使权利,为当事人提供保护的权利,在适用的法律上做到一切平等的规定。

二、提高三种能力

提高语言表达能力。庭审的语言要在整个庭审前后都有体现,法官要怀有智慧与良知。从长远来看,更为必要的是,法官一定要有驾驭法庭整个审判过程的能力。

提高倾听能力。法官通过倾听,来静静蕴含与表达着这种潜在的权威性和法庭的力量。法官在开庭的审理过程中的这项具有程序价值的能力,体现了法官的法庭处理能力、审判观念和办案准则。法官不能多说,应该多聆听,谨慎地发表自己的看法。法官的个人的魅力并不体现在他的语言能力上,更多的是他的思考方式和判断准则,法官的威严和能力,会在恰到好处的沉默表达。

提高应变能力。法律是神圣的,因为它庄严肃穆、充满力量。法庭中的各种情节布置都是根据具体的审判目睹而诞生的,但是其正常运行发展需要依靠法官本人的行为与魅力才能体现其直接价值。一名法官在遇到案情时,应该临危不惧,这也是其必须拥有的能力。对于一些诉讼者来说,通过各种方法将自己的权益保持最大化,在庭审前后可能会遇到很多复杂的情况,凭借相关法律进行及时办理,在不影响办案的效率的情形下,将案件各方都处理好,需要法官的深厚的法学的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

三、做好多方面的准备工作

开庭审理能否顺利进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庭审前相关人员的处理与准备,这对于案件的审理来说是基础工作,对于庭审的效率和裁决的公正性影响均较大。

恰当行使法律解释权。解释权,可以用来阐述法令规定的权利,在庭审现场,法官如果对于诉讼者所表达的意见或提供的信息不够明确,情况不适当,可根据相关条令对当事人进行详细地问询或者要求当事人对其所表述的事物来做到澄清与修改的法律义务。法律的解释权是根据审判权利的条约规定,而产生的一种权利,属于法官,同时这也在法庭诉讼与法官的案情指挥范畴之中。

准确分析矛盾焦点。矛盾焦点主要集中在诉讼环节里,当事人之间无法调和的,对案情造成干涉的问题与法律。在案情问题上存在着案件最终结论不相关的争议,就不应当被列为争论的焦点。法官需要对双方的冲突进行总结,法院的调查也必须基于矛盾的焦点。只要矛盾的中心足够集中,法官的审判也将有的放矢,案情的关键点也才能被大多数人所看清,这才能顺利地让当事人进行举证,将案件和事实快速查明,将庭审的质量和效率提高。

严格遵循司法礼仪。司法礼仪对于庭审的顺利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法官对于司法礼仪没有足够的重视,那么作为庭审的重要内容,司法礼仪无法得到贯彻执行,司法的权威性也将受到极大的影响。法官的尊严与形象会大打折扣,诉讼者及相关人员对于法庭的程序将产生质疑,庭审能力的提高也将变得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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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A

2095-4379-(2016)36-0160-01

项鹏举(1979-),男,内蒙古乌审旗人,乌审旗人民法院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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