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赫男 范广达
1.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吉林 长春 130117;2.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四川 成都 611731;3.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吉林 长春 130117
吉林省高校法治建设的路径探寻*
李赫男1,2范广达3
1.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吉林 长春 130117;2.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四川 成都 611731;3.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吉林 长春 130117
加强高校法治建设工作,能够加强高校文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与教学水平,是保障高校人群基本权益的重要渠道。在吉林省高校法治建设建中,虽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阻碍因素,但是通过国家、政府、群众的共同努力,笔者相信我省高校法治建设工作会进一步完善。本文主要以吉林省高校法治建设为出发点,浅析如何推动我省高校法治建设工作。
吉林省;高校;法治建设;措施
纵观吉林省高校法治建设现状,依旧存在着法制体现不健全、高校人员法制观念缺乏、主体意识不强等因素。在新形势下,法治建设作为高校发展的核心因素,高校必须通过加强法制建设工作来提高高校内部管理中,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高校法治文化主要分为广义与狭义之说。法制文化从广义上说,主要包含在法治制度、法治行为、法治精神与法治载体上;法治文化从狭义上说,则重点突出在法治精神意识主导的层面上。而高校法治文化主要是指高校有关人群,其对于高校法律以价值观所持有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1]。高校法治文化是以国家法律为基本背景,同样也是我国法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涵盖法治规范制度、法治物质载体、法治精神意识以及法治行为等方面;其核心是现如今高校人群的法治文化共识、行为方式和价值取向,主要包括高校人群对高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施行实践所持有意识、观念、思想、态度、情感等内容。而这些因素正是推动我省高校法治建设的重要因素,同样也是必然因素。
(一)建立健全高校法制体系建设
法治与法制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却有很大的不同,可以说法制是法治的基础,也可以说法治是法制的实践。所以说我省高校想要更好的完成法治建设,就必须要建立健全我省法制体系。如今,我省现有的教育法制体系还不够完善,与发达地区存在着一定差距,而法治的实现主要体现在有法可依,有法可依可是实现法治建设的前提。我省想要加强法制建设,就要根据省内实际情况出台有利高校发展、有利维护师生各项权益的法律法规,让我省高校的各个环节、各种行为都能够保证有法可依。
(二)加强高校中法治文化的普及与研究
只有做好高校法治文化理论工作,才能够让法治建设工作应用到实践中去。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近些年来也推出一些关于法治文化的著述,可以说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于我省高校法治文化的普及与研究,还要客观的建立在中西方法治文化、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以及高校文化基础之上,根据我省高校实际情况进行法治理论构建。由于教育机构的特殊性,使得高校相关的法律知识比较复杂,高校想要更好的推动法治建设,就必须培养一批懂法律、懂技术、懂科学的综合性人才,肩负起高校法治文化的教育与研究的重任,为我省高校法治建设工作提供强大的动力[2]。
(三)注重高校人群的法治理念塑造
首先,想要加强我省高校法治建设,就必须要塑造法律至上的理念。法律应该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任何事物都无法凌驾于法律至上,不得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在高校中,作为权利执掌者,也可以称之为管理者,必须要带头执行、遵守法律法规,将自身的权利归纳到法律范围之内,从而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师生也要遵守法律法规,根据法律要求做事,通过树立法律权威。
其次,权利本位取向。权利本位对唤醒人民群众的主观独立意识与个体解放有着积极的作用,是实现法治的重要因素。所以,高校在法治建设过程中,要重点保障高校人群的自由与权利,从而唤醒高校人群的独立意识与主体意识等权利本位取向,推动高校人群全面发展的需求。
最后,权利制约取向。无论是管理者还是被管理者,在行驶权利的过程中必须要受到权利制约,这也是人治与法治的重要差别。所以,高校想要实现法治建设的作用,保障高校人群的基本利益,就必须要加强外部的监督作用和内部的监督制约,充分发挥高校人群的监督作用和社会人群的监督作用。
随着我国法律法规不断的完善与普及,高校法治建设已成为必然趋势。通过高校法治建设能够从根本上保障高校人群的基本利益,真正的做到有法可依,推动高校内“以人为本”“人人平等”观念的实现,保证我省高校能够可持续发展,为未来我国教育能够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1][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9:347.
[2]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12:312-316.
*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推进吉林省高校教育法治建设方法创新研究(批准号:ZD15175),立项实践:201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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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095-4379-(2016)36-0061-01
李赫男(1975-),女,吉林长春人,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基础课部,副教授;范广达(1982-),男,吉林长春人,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