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念与新闻制度基本关系初论(下)

2016-02-01 21:44杨保军
西部学刊 2016年2期
关键词:制度化变革观念

杨保军

新闻观念与新闻制度基本关系初论(下)

杨保军

新闻制度是约束和管理新闻活动主体新闻行为的规范或规则体系。新闻观念是新闻制度的灵魂,新闻观念也是新闻制度变革的精神动力;新闻制度是新闻观念的规则化、形式化和符号化表现,新闻制度是固化和维护新闻观念最有力的方式。新闻观念与新闻制度最基本的关系可以概括为:有什么样的新闻观念,就有什么样的新闻制度;新闻制度变革总是依赖新闻观念的创新;新闻制度一旦建立,便会在一定程度上以自身的稳定性或刚性约束新闻观念的存在方式与演变走向。

新闻观念;新闻制度;基本关系

三、新闻观念是变革新闻制度的精神动力

一项好的制度,应该是能够不断自我调整、修正、自我改善的制度,是具有“与时俱进”品格和完善机制的制度。还有一些制度,可能随着社会的变迁,环境的变化,时代的发展,需要彻底的改革、抛弃或废除。在制度演变发展与更新变革的过程中,相关的观念演变与观念变革更新是其内在的或背后的重要精神动力。新闻制度的变革,同样遵循这样的基本逻辑。

首先,没有新闻观念的革新,就不可能有新闻制度变革的意识和设想。“制度的革故鼎新必然伴随着精神的吐故纳新”;[14]38美国未来学家、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说:“思想和文化风格并不改变历史——至少不会在一夜之间改变历史。但是它们是变革的必然序幕,因为意识上的变革——价值观和道德伦理上的变革——会推动人们去改变他们的社会安排和体制。”[15]530观念变革是建立新制度的思想前提;新闻观念是新闻制度设计建构的前提。因而,从逻辑上说,如果没有新的新闻观念的生成和出现,就没有审视既存新闻制度的精神武器,也就不可能产生对既有新闻制度革新或变革的设想,也就不大可能对既有制度做出审查、反思和批判。这里也从一个侧面再次说明:新闻制度的变革更新,实质上就是新闻观念变革更新的规范化、形式化表现。

其次,新闻观念变革的程度,可以说决定着新闻制度革新的程度。人们知道,对于社会整体或一定的社会领域,变革更新最艰难的领域就是制度变革更新,它是任何改革甚或革命的最后一个堡垒。制度的变革,本质上是价值观念的变革,而价值观念作为制度灵魂中的灵魂,是最为坚固的、稳定的。因此,可以说,一个领域观念更新变革的程度与水平,从精神层面决定着其领域制度变革更新的可能范围与程度。观念产生、更新有自身的历史过程、客观逻辑,有一个观念能量、精神动力的积淀凝聚过程;并不是所有的观念更新都能引发新闻制度的变革,只有观念更新达到一定的程度和水平,才有可能积聚形成一种比较强大的观念力量或精神动力,进而促成新闻制度的变革或更新;而新的新闻观念的性质、内容,将影响新闻制度更新变革的方向和具体内容。一般说来,观念能够设想的范围,实质性地划定了制度调整、完善、变革的可能边界。同样,针对一个社会领域如何变革发展的观念不可能是单一的,而是多元的、多样的、多层次的,各种观念都想为自己赢得生存发展的机会,都试图通过制度化的方式确保自身的稳定地位与功能发挥,因而观念之间的斗争与博弈是必然的,因而并不是每一种新生的观念都有机会转化为制度性的存在、固化为规范性的形式;事实上,只有那些能够在观念博弈竞争中胜出的观念,才有可能最终体现在制度设计与建构之中。

再次,新闻观念的变革方向,决定和影响着新闻制度的价值取向。作为新闻制度产生或更新之观念动力的新闻观念,其价值指向性毫无疑问会直接地或间接地影响新闻制度的价值取向。即有什么样的新闻价值观念,新闻制度就会追求什么样的价值目标。因此,新的新闻观念与既有新闻制度内含新闻观念在价值性质上的同异,将直接决定新闻制度的变化是属于调整完善还是属于性质变革。因而,从原则上说,如果新的新闻观念在性质上(主要是指价值取向上)与既有新闻制度内含的新闻观念相一致,那么,由其作为动力促成的制度变化就只能是具体内容或多或少的变化,属于制度性质范围内的事情;如果新的新闻观念在性质上与既有新闻制度内含的新闻观念不一致,那对新闻制度的改变可能就属于性质更新性的变革。

最后,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新闻制度的更新变革动力并不只是来源于新闻领域内部,并不仅仅以新闻观念的更新为前提、为灵魂、为动力,甚至可能主要不是由于新闻观念自身的更新与变革,而是来自新闻领域所依托的一定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技术领域的变革或转型,受制于整个世界发展大气候的影响和作用。我们理应明白,一种制度变革特别是根本性制度的更新,总是需要多重力量、多种因素、多种条件、多重机制的共同作用。诚如有学者所言:“大规模制度变迁涉及多重过程和机制”。[16]132社会整体的制度变迁如此,任何一个社会领域既有制度的变革更新也是如此。

四、新闻制度对新闻观念的约束与制约

观念一经转化成为形式化、规则性、规范性的制度、政策,便具有了自身的刚性特征,“制度的根本特征就在于它的刚性”。[17]1刚性就是稳定性和不变性,刚性制度必然限定新闻活动者的可能空间。制度以其刚性的特点既固化先前观念的成果,又防护新观念的冲击,这便是新闻制度对新闻观念的制约作用。

(一)新闻制度对既成新闻观念的固化

新闻观念一旦被制度化,就有了刚性特征,就获得了一定历史时期的稳定性,就有了形式化、规范化的固化外壳,就获得了新的符号化表现形式。新闻制度对新闻观念的这种固化,使新闻观念以新的形式获得了以下一些突出特点,并能够形成一些特殊的影响和作用。

第一,新闻观念的制度化,使得被制度化的新闻观念在固化之后获得了特有的地位与作用,具有了更大的权威性。尽管制度性准则与规范在不同社会中的权威性是有所差异的,但一般来说,在一个讲法治、讲规则的社会中,制度权威应该是最高权威。其一,新闻观念一旦转化成规则化或规范化的制度,就成为一定社会环境中相关活动主体必须(如法律和政策)或应该(如道德)遵守的规范,而凡是与制度相冲突的其他观念,都会受到限制和约束;其二,这种权威性最典型的表现是,它为一定社会中的新闻活动特别是建制性的新闻活动,以硬性方式设定了行动范围、行为规则,设定了行为目标。其三,这种权威性的另一突出表现是,它为新闻活动主体(组织主体和个体)建立了明确的衡量新闻行为正误对错应否的现实标准。

第二,新闻制度对有关新闻观念的固化,也使被制度化的观念可能失去随时而变、不断更新的灵活性,或者说使相应新闻观念更容易趋于保守、不易变革更新。一些新的新闻观念一旦被制度化,它便同时失去了自身作为观念文化的某种独立性和自主性、自由性和灵活性,可能会逐渐趋于保守,使自己逐步变成不适应社会环境变化和落后于时代的观念。其实,得到制度化的观念在其施行过程中逐步趋于保守具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制度一旦制定,制度内在的稳定性就会要求相应的观念也应该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不能轻易变动;一种观念一旦被制度化,就自然会以各种方式维护自身的权威性,很难与其他观念再展开平等的对话与交流,也就不易吸纳其他观念特别是那些与自己具有一定冲突性、矛盾性观念的精华;这就是说,制度易于使内在的观念趋于保守而不是更新。

第三,与第二点可能相反相成的是,被制度化、形式化、规则化了的新闻观念,尽管获得了特有的地位与作用,但也可能成为人们相对能够有机会集中关注、审视、批评、反思的观念对象。可以说,新闻观念在成为新闻制度的那一时刻起,一方面获得了权威性的存在,同时,它也就成为人们特别注视的观念对象,成为人们更易直接观察的新闻观念,更易反思批评的新闻观念。

(二)新闻制度对新生新闻观念的约束

某种新闻制度一旦建立,就会对新闻观念的变化、更新形成一定的约束限制作用。同时,新闻制度一旦建立,就成了既定的刚性存在,它与既往的观念、既在的观念和未来的可能观念,都会形成新的关系。从新闻制度角度看,既有制度会以规则的方式对各种可能的新闻观念做出性质划界,或者说合理性划定。符合既有制度的观念,会被认定是合理的,不符合既有制度的观念,就会被认定是不合理的。因此,新闻制度一旦建立,就等于为制度之外的其他观念设定了一种权威性的参照准则,为合理性观念的运行划定了某种轨道,就会对新的新闻观念的孕育、成长、传播和流行构成某种限制或约束。

第一,维护、支持与新闻制度相一致的新闻观念。新闻制度首先是维护自身合法性、正当性的工具,往往会表现出比较强烈的保守性。任何一种新闻制度,都会用构成新闻制度的内在新闻观念为自己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辩护,并把这种观念作为与其他新闻观念展开论辩最基本的观念工具。这种自我论证、论辩当然不会限于新闻领域范围,而是会在新闻领域所依托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技术等共同塑造的环境中寻求最后的根据。

第二,抵制、压制与新闻制度相抵触的甚至是试图反抗新闻制度的各种新闻观念,这是新闻制度保护自身及其内在观念的又一重要表现。如果从新闻文化角度看,新闻观念与新闻制度有着内在的关系,新闻观念与新闻制度不过是新闻文化的两个层面或两个基本维度。但是,它们不只是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也有一定的张力或紧张关系。制度既成,对新观念往往首先是抵制的,而不是宽容的或开放的。“当制度的制定者要建立某种制度的时候,其目的就是要对现实生活的某个领域进行规制。而规制的实质就是对人们的相关行为进行调控、约束和限制。”[18]49其实,一种制度限制约束的不只是相关活动主体的外在行为,它同时也会对与制度内在精神、内在观念不一致的其他观念进行抵制甚至是限制和压制,使其不能得到正常的孕育和成长、传播和流行。

第三,新闻制度对新生观念的约束与限制,还有一种特殊的机制,实质上也是一种深层次的潜移默化的长效机制,这就是通过可以称之为“制度内化”的方式,使新闻活动主体特别是职业新闻传播者将外在的新闻制度规则主体化或内在化,转化成为活动主体的自觉观念。即新闻主体在遵守、贯彻、落实新闻制度规范要求的过程中,经过长期的新闻实践,也会把新闻制度内在的精神——新闻观念——内化为自己的观念、内化为自己的精神。这就是说,在新闻活动领域,新闻制度一旦建立,它本身不仅是直接的行为约束规范,指明新闻活动者的行为方向,同时制度也会成为教化、塑造、引导行动者行为观念的重要工具。

(三)新闻制度范导制约行为方向

观念一旦获得正式的制度化的存在方式,也就成了可以进行制度化整合、约束相关行为的规范。最关键的是,制度一旦建立,它与制度所依托的观念的约束力就具有了质的差别。观念对主体(群体和个体)的约束或规范本质上说是软性的,首先属于精神范围、观念范围的事情,可一旦观念转化成了具有刚性的或强制性的制度,它对主体行为的约束与限制便是硬性的,是主体必须遵守的。制度规范制约着行为主体的行为方式、行为方向,一旦背离就会被校正。

其一,新闻制度对新闻行为具有硬约束的作用和影响。未被制度化的新闻观念可以看作是“软制度”,它存在于人们的内心,主体是否按照一定的新闻观念展开自己的新闻行为,主要依赖于主体对相关新闻观念的认知与信念,不具有强迫性;但是,被制度化了的新闻观念可以说是“硬观念”,它已转化成硬准则,表现为符号化、形式化的规范,原则上必须遵守,不许违背,因而已经不属于新闻活动主体愿意不愿意执行的事情了;如果活动主体真是不愿意遵守、没有遵守,就必然要受到相应制度规范或轻或重的制裁和惩罚。

其二,新闻制度对新闻行为的(价值)方向性有着明确的规定和指示,成为新闻活动主体的行为准则。新闻制度作为规范,不仅具有硬性特征,并且具有明确的行为指向、价值指向;也就是说,制度的刚性或硬性,最显著的体现就是它对主体行为的方向做出了直接的、明晰的规定,等于为活动主体设定了宏观的行为轨道。当然,作为规范,总有一些内容具有一定的弹性范围,但在范围之内和之外的正确与错误、合理与不合理、应该与不应该是不能模糊的,而必须是明确的。制度建立之后,便具有刚性或稳定性,对制度规范的对象领域的各种变化发展形成约束和限制,这也是一种制度路径依赖现象的典型表现①。有了观念,人就会依赖观念行动;同样,有了制度,人就会依赖制度展开行动。在这样的意义上,人不只是观念性的动物,也是制度性的动物。“制度构建旨归在于有效规范和约束人们行为,并对人们行为选择产生强大的激励和导向性。”[19]173新闻制度对新闻行为具有明确的约束作用,明确的范导指向作用,规范会成为行为的标准,成为可以直接用来衡量人们行为的尺度。

上面,我们阐释了新闻观念与新闻制度的基本关系,但就总体来看,特别是在新闻实践层面上,新闻观念与新闻制度对新闻活动的功能作用是共时的,只是它们对活动主体作用影响的方式、机制有所不同而已。前者更多指向主体的精神世界、心理世界,后者更多指向主体的外在行为;前者更“软”一些,特别依赖于主体的自觉,后者更“硬”一些,特别依赖于制度自身的刚性力量。正是这种差异性的存在,使它们有了真实而明显的区别。正是作用指向与作用软硬机制的不同,提醒人们如果新闻观念不能转换为制度化方式(制度安排、制度运行、制度实施等),那就很可能使一些新闻观念无效地漂浮在精神空间。因此,新闻观念的制度化是必须的。但任何制度的有效性都不是一劳永逸的,总是需要不断的修正、调整、完善、变革、革新,因此,总是需要有新的观念不断孕育、产生、成长,成为新的新闻制度设计与建构的前提和精神动力,推动更为优良的新闻制度的出现。

注 释:

①按照历史制度主义的研究,路径依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路径依赖是指前一阶段上的事件可能会对后一阶段上的事件产生某种影响和制约作用;狭义上的路径依赖是指回报递减,即一旦进入某种制度模式之后,沿着同一条路深入下去的可能性会增大。参见杨光斌、高卫民:《历史唯物主义与历史制度主义:范式比较》,载《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1年第2期,142-148页。

[14]张雄,颜景高.历史转折与先进文化的核心价值观[J].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0(4).

[15](美)丹尼尔•贝尔.后工业社会的来临[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16]周雪光,艾云.多重逻辑下的制度变迁:一个分析框架[J].中国社会科学,2010(4).

[17]戴焰军.制度建设的根本出路[J].理论视野,2012(7).

[18]李景鹏.论制度与机制[J].天津社会科学,2010(3)

[19]赵泉民,井世洁.从“断裂”走向“互构”——转型社会中制度与人的协同构建论[J].人文杂志,2011(5).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博导,新闻学院副院长、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闻类专业委员会委员;《国际新闻界》副主编;全国新闻学研究会常任理事、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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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61-1487-(2016)01-2-0011-03

本文受到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重大基础研究计划”《马克思主义新闻理论创新研究》(二期)的支持,项目批准号为:12XNL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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