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明
西方新闻特征理论的当代发展
刘建明
西方新闻学者对当代新闻特征的研究,突破了旧知识的书卷气,摆脱了对新闻浅层认识的局限。作为媒体的常规与核心报道,新闻具有机构性、指称性、场域性和公共性四个深层特征,这是权力与资本支配关系作用于媒体和受众的结果。
新闻的深层特征;新闻意识形态;新闻与权力;新闻与公共事务
传统新闻理论认为,新闻是事实的报道,具有真实性、客观性和时效性,从20世纪末,西方学者对新闻这四个浅层特征做了深化和补充,在更高层次上做出阐释。美国学者M•舒德森在1996年提出,新闻作为现代公共意识的代表者、携载者、解释者和创造者,已成为制度化的竞争商品,是公共福祉的呼唤者。[1]这一观点激发了西方新闻学者对新闻特征的研究兴趣。1997年,几十位学者和记者先后汇集在哈佛和剑桥大学,对当代新闻的属性与特征进行了研讨。他们指出:“新闻究竟是广告?娱乐?电子商务?宣传?网络新闻集成商?还是上述事物的新混合体?”B•科瓦奇和T•罗森斯蒂尔得出的结论是:“新闻正变成娱乐和娱乐化”, “独立新闻将被流言和伪装的商业精神所代替”,新闻的基本原则应是“向人民传递获得自由和自治所需的信息……鼓励公民参与公共生活。”[2]3许多学者得出结论认为,当代新闻具有机构性、指称性、场域性和公共性,这是新闻不同于其他传播形式的深层特征。
新闻不是记者个人的发现,而是媒体同社会机构合作的产物,带有机构的思想痕迹。机构性是新闻的显著特征。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末,美国学者B•罗斯科曾指出:“新闻具有双重本质。首先,新闻是一种社会产物(social producte),其内容反映的是孕育新闻的社会现实。其次,新闻也是某个社会组织的产物(orgenizational product),是专门从事搜集、传播新闻的专业机构制作出来的成品。这两个相互影响和交互作用的因素,使新闻具有社会性。”[3]
到80年代,G•塔奇曼明确指出:“新闻从根本上说具有机构的属性。首先,新闻是向消费者发布信息的机构方式,消费者购买报纸是想看漫画或玩桥牌,想了解天气预报,想知道影院上映的片目,想了解社会生活中各种天灾人祸、风云变故。第二,新闻是合法机构联合制作的,国务卿可以在媒体上散布某种观点,‘普通’人则无法办到。‘普通’公民也不像有合法地位的政界人士和官员们那样,有权力把自己对新闻的态度变为公共政策和公共计划。第三,新闻是以组织方式进行工作的专业人员采制和传播的。所以,新闻必然是新闻工作者通过机构程序并遵循机构规范而制作的产品。”[4]
社会机构向记者提供新闻素材,对媒体的采写编发生不同程度、不同方向的诱导,使新闻成为媒体和社会机构两个系统合作的结晶。正如美国学者H•甘斯所说:“记者从行政机构获知新闻事件时,这一事件已经带有行政机构作用的痕迹。记者对事件的加工,新闻叙事的形式,都源自行政机构和新闻媒体的看法,使新闻形成统一标准的作品,而行政机构则源源不断地为其提供可靠的、可预测的、甚至事先预定的新闻原料。”[5]L•西加尔认为,在这一过程中,“这些机构中不同的人扮演不同的角色,记者难以脱离社会权势组织掌握的社会情况,新闻制作流程在很大程度上受官僚机构的支配。”[6]
这样,“久而久之,记者变成政治机制的一部分(即使只扮演边缘的角色)。他的报道有选择性,有时有意地选择,但大多数是不能不选择。记者对采访对象所知渐多,不可避免地影响自己的判断:形成喜恶,或与政治圈产生认同,常常会略去‘不恰当’的内容,帮助那些他认为应该获得重视的人或事加以报道。”[7]不言而喻,记者被社会机构逐渐“染色”,思想慢慢机构化,新闻不可避免地也被机构化了。
新闻的指称性作为其重要特征,是说新闻都隐含特定的客观指向,尽管记者有时并不直接将它说出来。正如盖伊•塔奇曼指出的:“新闻报道则经常具有指称性,也就是说新闻从制作的语境中脱离了出来,这一特征见之于对事实的客观化。记者会引用某个消息源,但不会说明某个问题何以引出消息提供者的答案;记者会认可一个事实,但不会解释这个事实如何成为毫无疑问的细节。新闻的指称性既包含其非历史性,也包含其具体的逻辑性,是新闻工作者坚持不懈地拒绝仅仅在他们经历的时代语境中提供新闻,而应在对昨天、今天和明天的相互关系中进行分析。”[8]181
显示出某种意旨,揭示同事件相关的某种思想,或对现实作出暗示,或显露新闻事实固有的意义(内在逻辑),让受众察觉到新闻的思想象征,是新闻指称性的全部含义。正如舒德森所说“新闻的决定因素在于思想和象征之间的联系”。[9]在芬兰学者L.阿拉苏塔里看来,新闻题材反映了现代文化意指和文化价值,对新闻的文化理解和文化实践是认识新闻形式和内容的关键因素,因为新闻的指称离不开文化,也与社会实践密切相关。[10]新闻通过对事件特殊细节和某些特征性事实的选择,帮助公众形成对事件的理解。“以一场暴乱的报道为例,通过报道参与人数、死伤人数、财产损失、结果与进展(一人被捕,随后一群暴徒聚集在警察局),把原本一个无组织的偶然事件转变成一个公共事件和公众关心的暴乱,形成对所有暴乱的一般特征的概念。”“依据新闻数据而没有考虑事件的其他内容,正是社会学家考察社会暴乱实际运用的新闻的指称性。”[8]179
政治新闻的指称性不仅明显,而且具有普遍性,因为政治新闻无论在感性或理性层面一旦引起人们的注意,都以一个或一些关键词、观点或主题开始,让人们思考政治客体(政治问题、事件或政治人物)究竟是什么,有什么意义,推想与此相关的事务或发展结果。美国学者贝内特认为:“政治主题和口号推动人们对某一局势发挥自己的想象。一种形象的产生并非毫无基础,它是人类思维在政治信息作用下的产物,具有暗示性的象征意义。一个形象的象征意义一旦非常单一和抽象,并缺乏必要的细节,人们就会添加自己的理解,使它真正有某种意义。”[11]
许多记者利用新闻的这一特征,隐蔽地把某种意指加入新闻叙事,强化新闻的指称性。正如英国学者尼古拉斯•阿伯克龙比(Nicholas Abercrombie)指出:“电视新闻有取有舍。它收进某些观点和信息,并加以突出;同时,它又排除其他的、或许是相反的观点,并以此挡住观众的视线。这一过程是以几种不同的方式发生的。最为重要的是,新闻明确了问题,决定哪些是重要的,并根据哪些新闻价值来安排内容的播报。”[12]74也有学者认为,记者在写作中并没有意识到选择不同的事实、使用不同的词汇说明他们的态度与观点,好像无意识地赋予新闻的指称性。赫伯特•甘斯写道:“绝大多数观点看起来都是在无意识之间进入到新闻中……当新闻工作者将公民骚乱的参与者描绘成‘群氓’或‘乌合之众’,当他们消极地报道生活费用的上涨,或以讽刺的口吻描述青少年的行为,都是在表露观点,但他们可能对此浑然不知。此后,这些观点可能被抛弃、调和或转变为立场。”[13]无论明显还是隐晦,无论被受众拒绝、妥协或接受,新闻中的观点大都是事实和媒体反映和被反映的结果,这正是新闻指称性——隐晦意识形态的再现。
显然,新闻的指称性孕育了新闻的倾向性,政治新闻难以摆脱倾向的纠缠。英国学者布赖恩•麦克乃尔强调:“不管我们如何高估媒体反对现有政治体制的作用,我们不能忽视大众媒体(特别是报纸)确实具有政治倾向。了解这一点对于理解媒体在民主进程中的作用更为重要。我们已经看到在英国这样的资本主义社会里,报纸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人们也期待它这样做。”[14]英国学者约翰•埃尔德里奇也认为,“在实践中,我们的方法揭示了新闻具有‘倾向性’的内涵,媒体某些观点的重复、解释及被新闻工作者采用、强调,构成新闻过程的一部分。这还表现在材料的选择、突出主题与它们最后做出结论之间的联系。”[15]
新闻倾向引起不同阶层的受众做出不同的判断,浸润着意识形态的两种因素,即重要新闻都有思想指向,不同受众对同一条新闻有不同的认识。在上个世纪80年代,美国盖洛普的民意调查就指出:“(人们)往往根据自己的意识形态来判断某一媒体大多数的报道或一段时间内一贯的倾向性,这一结论有民意调查结果为证:中间立场的人认为媒体比较中立;左派人士则抱怨媒体太保守;而右派人士则认为媒体有左倾的干系。”[16]在美国学者贝内特看来,造成受众这种不同看法的原因是,重要新闻本身就具有意识形态倾向,很难做到中立和客观。“一是,即使媒体可以做到中立或客观,在一些问题上观点明确的公众也不会认可;二是,新闻中包含很强的意识形态,有观点的人一眼就能察觉出报道中的倾向,但他们依旧坚持自己的观点,毫不动摇。”[17]
重要新闻,特别是政治新闻无一不带有意识形态,为此,美国詹姆斯•埃特玛(James Ettema)教授总结道:“新闻天然就是意识形态的,尽力使用实际的证据对事实作出判断。”[18]英国学者麦克奈尔则强调:“新闻获得理论家所称道的意识形态内容,新闻工作变得不是传播新闻,而是一种社会再生产,服务的对象不是社会整体,而是优势群体和阶层……这种媒体成为意识形态的生产者,代表少数精英对多数从属阶层的统治利益。”[19]新闻带有意识形态,但并不等同于意识形态,每条新闻并不吐露系统的思想;新闻与信息相关,也不完全等于信息,它是最新的信息。新闻是在事实中潜伏意识形态的力量,是政治行为的一种形式,主要用事实发出号召、唤起人们的行动。[20]
新闻场是西方学者分析权力控制新闻、影响受众的特殊概念,由法国学者皮埃尔•布迪厄(Bourdieu Pierre)在上个世纪90年代提出,认为新闻是社会各种关系和环境的产物,每条新闻难以摆脱场域性。“新闻场”(journalistic neld)是一个“具有自身规律的微观世界”,“生产出来的新闻将特有的政治视角强加给公众,而政治视角则根深蒂固地存在于新闻场的结构和记者身上。”[21]重要新闻是社会关系,特别是政治关系事件,总是出现在具体场合、具体地点。“从分析角度看,一个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各种位置的客观关系所形成的网络,或称一个架构。这些位置和它们强加给处于特定地位的人或机构的决定因素,被不同类型的权力(或资本)所界定,占有这些权力就意味着把持了这一场域的专门利益,也表明它们的实际和潜在的处境,以及它们与其他位置之间的客观关系——支配关系、屈从关系、同源关系,等等。”[22]
这一论断颇为费解,实际是说,新闻场作为社会结构的一种空间,由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形成恒定、持久的不平等关系。产生于不同空间(位置)的新闻总是由处于统治地位的力量——政府权力和资本权力所决定的,因为他们总要对一切社会关系与社会问题作出说明,维护其有利的地位和特殊利益。从这一角度出发,布迪厄分析了以电视为代表的大众传媒怎样从民主的非凡工具蜕变为压迫的工具,充当维护现存秩序的手段,“行使了一种特别有害的象征性暴力,这是一种通过施加者与承受者的合谋和默契而施加的一种暴力,双方通常都意识不到自己是在施行或在承受。”[23]“象征暴力”看起来披上了“自愿与自由”的外衣,实质贯穿强行支配的“场域”机制。新闻不仅在这里产生,而且新闻的说服与欺骗也变得自然而然。
权力与受众、权力与媒体的支配关系构成新闻的社会场域,受众需求又形成新闻的报道场域。到20世纪末,媒介抢占受众的竞争开始白热化,各个媒体在新闻报道场中激烈角逐,报道有时迎合官方,有时取悦公众,商业因素造成强大的信息流,新闻由追求文化品位转向迎合观众趣味。“各电视台越来越求助于轰动性报刊使用过的老掉牙的手段,虽不是把整个位置,但把首要位置让给了社会新闻和体育消息。新闻场的特殊性在于,比其他文化生产场,如数学场、文学场、法律场、科学场等等,更受外部力量的钳制。它直接受需求的支配,也许比政治场还更加受市场和公众的控制。”[23]
西方权力阶层的内讧和媒体口味向权力和公众两个天平倾斜,导致传播内容的污名化和娱乐化,推动了新闻报道场域的低俗化。布迪厄认为,相对于文化生产的其他领域,如司法、文学、艺术或科学,新闻界同样拥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权,但决定报道内容和形式通常需要这样的社会条件——权力和公众都喜欢的新闻才能既在当权者那里找到靠山,也能让广大公众津津乐道。于是在新闻报道场域盛行操纵新闻的手法是:“对事件进行掩饰,理顺其中的头绪,去掉其政治色彩,或渲染轶闻趣事和丑闻”。布迪厄继而写道:“大家都知道这样的‘规则’,如果报纸或其他媒介想扩大覆盖面,就得磨光棱角,排除任何可能分化或排斥读者的因素。”[24]因为新闻报道场比科学场、艺术场甚至司法场更受制于市场逻辑的裁决。
新闻场最终体现为新闻话语场,大众文化话语占据主流地位。话语和话语方式实质就是说什么和怎么说,传媒乐此不疲地寻找话题,把大众吸引到它的话语场。当政治、司法、科学、文学、艺术等领域的专家人物在媒体上与公众对话,这些“快思手”(fast-thinkers)喜欢用大众词汇制造新闻气氛和民主气氛,吸引公众倾听他们的调侃。布迪厄指出,一个文化生产者越自主,越有专业资本,竞争对手就失去了顾客市场。与之相反,越把自己的话语投向大众,就越倾向于外部权力,如国家、教会、党派互斗,就可能屈从于它们的要求或指挥。“这些‘电视快思手’、记者、史学家、辞典编纂家或靠录音机对当代思想进行总结的人,都毫无顾忌地利用社会学——他们理解的社会学——在知识场四处出击,发动独特意义的‘政变’。”[25]作为思想竞争的场所,新闻媒体一旦用大众话语提出新议题,就占据了主导地位,等同于一场思想政变的成功。
美国学者A•克莱因把新闻报道场视为智力场的纯理性领域,这里充满能知、想知、已知及语言的复杂关系,有知识的人才能如鱼得水。他认为,新闻是最重要的文化话语,驱动人们的智力,使处于主导地位的修辞产生效果。新闻场告诉我们“谁能知,他知道什么,是怎么知道的,他如何建立和受众的关系,借助语言如何构筑理性领域。新闻工作是一种理论实践,而大多数记者没有意识到这种作用。”[26]
克莱因进而对新闻场进行了总结,指出新闻场具有物理场的因素,正如结构偏差理论与叙事理论所揭示的那样:“社会政治背景下的结构推出新闻产品,决定新闻实践的效果。记者套用叙事结构,创建社会意识的连贯性和因果感,并形成时代的主导话语。”在他看来,新闻这个非封闭系统,传达了这样的纯理性意义:(1)什么可以知道和什么不能知道;(2)能知道的问题的性质;(3)社会关系与认识者之间的性质;(4)新闻语言的内在意义与本质。 “换句话说,对于新闻场而言,(1)有什么方法可以知道和怎么知道;(2)谁是知者,为什么?(3)什么是记者,他同事实来源和受众之间的关系;(4)新闻语言如何创建这种关系,并提供新闻。”[26]就是说,新闻场这种权力和智力场所,充满让知和不让知、能知和不能知的角力。
公共性是新闻更重要的深层特征。塔奇曼在《做新闻》一书中认为:“新闻报道不仅赋予自然事件以公共事件的存在方式,而且还赋予其特征,因为新闻报道通过对事件特殊细节和‘特色’的选择性披露,帮助公众形成关于事件的定义。”[8]179丹尼尔•戴杨(Dayan,D.)与伊莱休•卡茨(Katz,E.)也认为:“人们每天从新闻接收大量信息,在接受、认知过程中必然与人们谈论与自己生活圈子相关的新闻。新闻为人类生活提供了交流的话题,给人造成一种同情的思绪,随之在大众中流行。人们打电话联系或互相走访来评论事件,重新激活家庭纽带和人们的友谊。”[27]新闻给人们提出的公共问题,让许多人关心公共生活,这些新闻就成为社会公共事务的焦点。
许多西方学者强调,新闻不仅是大众消费品,还是公共服务产品。新闻扩展公众对身处环境的理解,满足其监测环境的需要,把公共事件提出来让受众审视和交流。“虽然说,更多的受众可能会选择更简单、更煽情的新闻,如来自电讯服务机构和广播网的新闻报道,而不是选择不太吸引人的、有关地方政府和商业的新闻报道。根据新闻模式,我们可以预测大量的新闻发现是积极的,或者说,至少在电视台能够在承受成本基础上报道积极的新闻,推进大众对公共事务的讨论和认识。”[28]西方的民主政治提倡,公民对社会政策要共同做出选择,媒体提供的公共事务新闻便成为民众选择的前提,也是构建社会公共领域的基础。新闻服务于民众主要给人们提供精神指导,吸引他们参与公共事务,进入公共领域。而“公共领域本质上是由社会中的传播机构组成的。事实和观点在这些机构中流通,集体的政治性活动依赖信息共享。换句话说,这些传播机构就是我们的大众传媒,为公民的自由传播提供信息。”[29]
广播电视新闻被经济学家罗伯特•皮卡德(Picard,Robert G)称为“公共商品”(Public Good),这种公共商品有下列性质:(一)它是公共产品,面向或供给每个受众,价格低廉或无偿供给,是保障政治生活正常进行的必不可少的公用事业。(二)新闻的质量并不完全决定新闻媒体的收益,新闻的吸引力决定媒体的利润,在媒体和广告商的眼里新闻的收受率才是新闻的标准。[30]媒体把收受率作为新闻的最高标准,资本对新闻的支配作用便处于首要地位,这样一来,媒体的公共服务职能不能不削弱,商业性能却不断增强。
为了充分实现媒体的民主功能,进而生成一个真正的“公共领域”,大众传媒“必须对所有公民开放,信息必须公开,对于那些可能会被信息左右的人而言,必须在制度上保障‘公共领域’的存在。”[31]反之,则要窒息公共生活的生机,正如英国学者霍华德•图姆博(Howard Tumber)反思新闻及媒体丧失公共性所带来的危险时指出的:“(1)新闻忽视了有效报道公共生活的责任;(2)这种失责必然引起公共生活的萎靡;(3)新闻应该而且可以成为振兴公共生活的主要因素;(4)但前提条件是新闻业必须做出巨大改变。当然,我并不认为新闻业是唯一因素,普通大众和政治家也应该做出贡献。”[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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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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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61-1487-(2016)01-2-00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