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宇
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2
武汉自贸区建设及相关法律完善
——从海关、金融和负面清单三要素出发
王亚宇
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62
摘要:自上海自贸区建成以来,由于其具有国际化运营模式、自由化金融氛围等优势,部分具有海外业务的大型企业更愿意把总部设在上海,且已公布的第二批自贸区更具有针对性,进一步影响到湖北省进出口贸易和招商引资。武汉市通过建立试点,进行尝试已取得一定成果,本文试图从海关、金融及负面清单这三个要素出发,借鉴国内外自贸区在相关问题上的实践经验,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进而对完善武汉自贸区的建设提出建议。
关键词:海关;金融;负面清单;武汉自贸区建设
自贸区建设被誉为新一轮改革开放,上海自贸区重心为发展服务贸易和金融中心。长期以来,武汉的经济发展以加工、科技金融和转口贸易为主,在以上自贸区蓬勃发展的情况下,如何根据地方特色建设武汉自贸区值得我们思考,在借鉴其他自贸区发展的过程中对我市相关法律的完善也是亟待解决的事情。
一、国内外相关问题实践
马瑙斯是巴西亚马逊河流域最大城市,内陆腹地,马瑙斯自贸区具有自由贸易和加工贸易的特征,当地政府充分利用其地理优势,采取免税或大幅减税的措施,大力发展内陆港口贸易。首先是进口关税的减免。其次。再次州流通税的退税,即根据不同的产品从55%到100%退税。最后法人所得税的免除,即从开始盈利年度算起10年间100%免税。法人所得税是巴西一种重税,税率达75%。[1]巴西属于保护主义重税国,马瑙斯采取四大减免税措施效果显著,使得以其为首的亚马孙州从长年严重依靠国家的财政补贴区域一跃成为北部巴西各州里唯一能向国库纳税的州。
上海自贸区的重点发展领域就是对金融市场的开放。在金融创新的视野里,上海自贸区的基本特征是允许试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鼓励跨境融资自由化以及境外股权投资,并且支持有条件的投资者设立境外股权投资的母基金。[2]这些特征盘活了上海金融市场,然而全面开放金融市场使得上海自贸区面临巨大风险,为加强金融监管,促进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保证金融市场安全,央行发布了支持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的七项细则,包括《关于上海市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实施意见》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试行)》等。这些细则的发布不仅为后续改革提供操作载体和空间,而且对金融市场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规范和监管。
美国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其负面清单是根据国内法律法规制定的,一旦因负面清单内的事项引起法律纠纷,均可找到与之相对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解决,从而保证了负面清单的效力。
二、武汉当前在自贸区建设中的相关实践
为争取第三批自贸区落户武汉,武汉市政府在东湖高新区进行自贸区试点,为打造内陆自贸区,联合了阳逻港、东西湖保税物流中心、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以及武汉开发区出口加工区。此外,内地惟一一个享受退税的起运港就是阳逻港,这为武汉申请自贸区奠定根基。相比于陆路、航空运输,水路运输更为经济实惠,地方政府也充分认识到武汉处于长江中下游的地理条件,建立出口加工区、阳逻港,大力发展出口加工贸易。此外,武汉海关为了提高贸易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实施13项监管措施,如无纸化通关付单,集中申报等。
2014年8月出台的《关于开展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试点工作方案》,该方案的负面清单最大亮点在于形成“一口受理、联合审批、综合执法”三大方式,以此转变行政审批部门一贯的工作理念。其亮点之一“承诺审批”,即对负面清单所列举项目之外的工业企业简化开工前的审批手续,先开工后审批,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亮点之二将失信项目法人记入诚信档案,承诺审批带来的风险很大,为降低风险建立全省统一的信用平台。工商部门会强化信征管理,对未按规定将相关信息公示,或对公示信息隐瞒、弄虚作假的企业,会将其记入经营异常名录,提醒其履行相应义务;记入异常名录超3年仍未履行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受到信用约束机制的相关限制。
相比于上海国际金融的定位,武汉更加强调科技金融,科技创新是武汉经济发展的一大特色,可以建立新的以科技创新为主的自由贸易区。我国第二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就是东湖高新区,其已基本形成了光电子信息为主导,生物、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共同发展的“131”产业格局。在科技创新促经济发展的氛围下,政府也出台相关政策支持产业发展。2015年1月15日审议通过的《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规定,该创新示范区内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科技成就,能够自行处理,不再需要资产管理部门和科技主管部门的审批和备案。相关人士表示,“不再审批和备案”是全国首创的规定,该规定和之前国家教育部出台的部分文件有冲突,但根据法律规定,省
级政府的法律效力是要高于国家部委的规定,该“创新”也为科学技人员打开了更为宽广的转化科技成果之路。
三、相关实践对武汉自贸区的借鉴
武汉为争取自贸区落户此地在转变职能部门工作方式、出台相关政策促改革等方面做出不少努力,但在建设过程中仍有不少其他方面需要进行尝试与改进。
首先,借鉴巴西马瑙斯自贸区经验,武汉海关对于从其他自贸区运来的货物,进口关税措施应适当放宽。武汉的航运能力并不能与马瑙斯相媲美,因此对于马瑙斯自贸区的与进出口税收有关的措施对于武汉这种内陆城市是相当富有启发的。武汉自贸区的转口贸易除了向东部沿海城市发展以外,还应着眼于西部地区。目前,武汉海关的货物量不足,经济发展体量不够大。有关部委提出要建立“综合性运输”体系即沿江地区与内陆的水陆联合货运贯通,建立这样一个快捷的通道,不仅把长江流域的货物运到上海,从上海出口,也使另外两个轴得以建立——中巴、中印缅,因此当下的改革开放不仅仅是针对沿海地区的开放,也是对于西部地区的开放。
其次,落户于武汉的金融机构大都以分公司和分支机构为主,这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其在更大领域内发挥对经济的带动作用。目前为止,在国际金融方面东湖高新已经争取到两项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和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经营管理试点。“在国际金融领域,大部分改革措施是由国家授权的,地方只能先报上去,再慢慢争取,最后便是对外开放。”涂山峰表示。①若要暂停实施法律需要上报全国人大或有关部委审批,因而武汉要想像上海自贸区一张争取到改革试验权很难,所以武汉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施对外开放,而不应过分依赖这种法律上的授权。
最后,对特别管理措施加强其透明度,并逐步减少对相关行业的限制。目前,湖北省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还处于探索试验阶段,更多的是抛出了负面清单管理的概念,试图让政府职能审批部门逐渐转变观念。接下来就需要对负面清单中所限制的行业进行相关法律的完善,对具体的限制措施进行解释,增强其透明度。由于特变管理措施过多过长,所以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已经公布遭到外界质疑。因此,武汉在接下来在完善负面清单的过程中,尽量将不会影响国民经济和民生行业从负面清单列表上清除,如可以制定汽车租赁和运营等行业的法律法规对国内外相关企业进行统一监管。
[注释]
①武汉版“内陆自贸区”将争取单项或多项改革突破[EB/OL].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dfjj/20140904/030120206389.shtml.
[参考文献]
[1]何力.南美沿海型和内陆型自贸区实践与我国自贸区建设[J].国际商务研究,2014(3).
[2]季卫东.金融改革与“法律特区”——关于上海自贸区研究的一点刍议[J].东方法学,2014(01).
[3]张伟,杨文硕.上海自贸区金融开放的定位与路径分析——兼与香港自由港金融演进路径比较[J].商业研究,2014(1).
中图分类号:D922.2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19-0231-02
作者简介:王亚宇(1991-),女,汉族,湖北襄阳人,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在读,研究方向: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