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刑法对国有资产的保护

2016-02-01 22:34
法制博览 2016年29期
关键词:国有资产刑法犯罪

张 旭

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吉林 长春 130117



浅谈我国刑法对国有资产的保护

张 旭

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吉林 长春 130117

随着新时代的到来,经济在不断地进行着发展,社会也在不断地向前进步,并逐渐达到一个新的水平,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日益提高。在这个新型的时代中,我国的经济结构也在慢慢地发生着变化,所有制结构逐渐成为了经济结构中的中心,并占据主要位置。随之而来的是,国有资产的比重占社会总资产比重越来越大,逐渐形成了一足鼎立的趋势。由此可以轻而易举的看出,国有资产对于人们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重要意义。现在,法制化社会已经开始发展,对于我国刑法对国有资产的保护我们应该积极地进行思考和讨论,对于侵犯国有资产的违法行为我们应该利用刑法中的具体条例去整治,争取让国有资产不得以流失。

我国刑法;国有资产;相关保护

现在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我国的经济结构在进行着明显地改变。各行各业的发展都影响着我国的经济结构的改变。由于改革开放后,我国与国际上的各大国的经济交流合作也越来越多,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已经逐渐把国有资产作为主要资产,国有资产是国家所能并能为国家提供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国有资产是以国家为基础的,所以,国有资产也是随着国家变动而变动的,正是因为国有资产的地位如此重要,所以,我们才要保证国有资产不受流失。国家必然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置财经委来设立国有资产保护的法律。针对我国刑法对国有资产的保护我们要思考和讨论。

一、国有资产的流失的具体表现

(一)国有资产流失的具体含义

国有资产的流失,是国有资产因为某种原因数量逐渐减少的现象。在信息化逐渐发展的今天,国有资产流失这种现象的出现频率只增不减,并且,国有资产流失这种现象的出现已经有了多种表现形式,有了不同的渠道,这正是这种现象的可怕之处,所以,更应该及时地进行解决,防止越来越多的国有资产流失,造成更多更大的损失。国有资产的流失主要是由于国有资产的出资者管理者经营者等,因为主观故意或者过失,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造成的国有资产的损失。一般,引起国有资产流失的首要原因就是决策的失误,在决策过程中,主观意识太强,一味的盲目引进,重复建设,有具体的实例,有个别省市,为了使本省的冰箱产量达标,不注重实际情况,盲目引进冰箱生产线,但是,往往出现供大于求的情况,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其次的原因可能是政府调整不够力度,没有跟上市场的变化,资产市场一直都在变化,如果政府调整政策不及时跟上,很容易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的不良后果。市场表现情况不能够计划,很可能会出现暂时性的过热情况,市场的过热很可能让政府出现过度兴奋,在过度兴奋的情况下,决策失误就很容易解释了,决策失误接下来的情况就承接第一种原因了,更容易解释了。

(二)国有资产的流失的具体途径

1.企业破产过程中

对于种种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途径中,企业破产无疑是最容易想到的,也是最重要的,现在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阶段,市场经济飞速发展,市场经济拉动着众多产业的发展,市场为了协调发展,机制也在不断地完善。在不断完善的市场机制中,在市场中站住脚的企业能够生存,根基不稳的企业自然就不能经受住市场的考验,这一类的企业只能有一个命运,就是破产,当然,现在,破产已经越来越被人们所利用,企业为了更多更长时间的占有国有资产,不想承担过多的债务,为此,他们选择不同方法去破产,破产企业携带的国有资产数量极大,它们带来的国有资产流失越来越多,所以,这一关键流失途径值得我们去重视和思考。

2.企业改制过程中

相比较企业破产过程中携带走的国有资产数量,虽然企业改制过程中没有那么多,但是,因为企业改制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也同样应该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因为,由于这个原因带来的国有资产流失数量也很庞大。在国家召开中共中央第十五大全国代表大会之后,我国众多国有企业意识到了股份制结构的好处,所以,股份制结构被更广泛地推广,然而,国有企业的改制并不是容易的事情,如果企业一旦出现不规范的改制操作,很容易使得国有资产遭受流失,对其中的几类常见情况应该进行及时总结,首先是改制过程中把国有资产低值评估,更有的企业不进行资产评估就把国有资产入股,这很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再者,就是跟国有企业的员工有关,有的员工因为无偿赠送国有资产给他人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另外,与上种情况类似,企业在分红时一旦不均等分配,很容易使国有资产流失,也会造成企业经济效益受损。

二、我国现行刑法对国有资产保护的不足

(一)刑法更新换代不及时

现在已经步入了新的时代,信息代替了经济成为了时代的主题,经济在发展,社会也在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但是,与此同时,犯罪发生率只增不减。国有资产流失中新型的违法行为越来越多,犯罪分子的花样也越来越多,刑法的诞生是为了保护我国的国有资产,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但是,如果刑法的更新换代速度都赶不上国有资产流失中新型违法行为出现速度,那么刑法的设置只能是无用的,现在有很多关于国有资产流失的违法行为刑法中都没有涉及。首先,不实文件行为刑法中没有明确提及,国有资产管理者经营者等都需要掌握最基本真实的文件,使用不实文件来控制国有资产的行为很明显是违法行为,但是,这种行为屡禁不止,刑法中却没有明确表示,这是一个明确的不足之处。刑法更新换代不及时,速度慢于违法行为出现速度,这对于国有资产来说是不负责任,甚至造成更多的国有资产流失。

(二)刑法涉及犯罪主体狭窄

对于涉及到国有资产流失的犯罪主体来说,已经不仅仅只包括企业法人了,但是。现在我国刑法涉及到的国有资产流失犯罪主题却还围绕着企业法人。久而久之,这种刑法只会造成更多的违法犯罪行为不受管理。首先,除去企业法人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控制国有资产行为的可以是相关法人单位,法人单位可以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例如虚假破产,盲目决策,违法挪用资金,利用不实文件等等,如果刑法只一味认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犯罪主体不会更改,那么只会任由更多的犯罪行为滋生,所以,刑法涉及到的关于国有资产流失的犯罪主体应该扩充,不放过任何对国有资产保护造成威胁的人。

三、我国刑法对国有资产保护的具体措施

(一)刑法要及时地更新换代

现在经济也在发展,社会也在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提高。各行各业都在发展,几乎没有一成不变的东西。刑法亦是如此,现在不仅仅是国有资产流失的犯罪现象层出不穷,犯罪手法越来越多,许多的犯罪行为法律中都没有明确的处理方法,这对于受害者是不负责任的,对于那些侵犯国有资产的不良分子,理应受到处罚,可是,如果刑法中没有明确的犯罪处理方法,那么刑法也只是摆设而已。所以,面对越来越多的犯罪手法,刑法中也应该及时补充,让刑法的威严充分发挥,更好更及时准确的保护我国的国有资产,让国有资产发挥自己国家经济基础的功能和作用。

(二)扩充刑法中侵犯国有资产的犯罪主体

前文已经提及,我国刑法对于侵犯国有资产的犯罪主体太过确定,没有意识到犯罪主体的种类现在已经越来越多,如果长久下去,那么,这种行为只会是对犯罪分子的纵容。所以,在信息化时代,法制化社会的今天,我们应该扩充刑法中侵犯国有资产的犯罪主体,应该由专门的刑法撰写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刑法编写,不给任何试图侵犯国有资产的犯罪人员以机会。

四、结语

我国刑法对国有资产的保护现在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总体来说,前景还是很好的,对于刑法中不足的不完善的地方应该及时地补充完善,剔除掉不符合实际的条例,让刑法真正起到保护国有资产的作用。

[1]陈兴良.我国刑法对国有资产的保护情况[Z].刑法总论,2013,4(6):93-98.

[2]阎爱武.我国刑法对国有资产保护的思考[J].河南社会科学,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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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1985-),男,汉族,吉林人,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学系,硕士,国家检察官培训学院吉林分院,助教,研究方向: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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