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旭
〔塔城地区纤维检验所,新疆乌苏833000〕
浅谈棉花加工企业监管
■张晓旭
〔塔城地区纤维检验所,新疆乌苏833000〕
随着棉花市场放开,加工企业趋于多元化,棉花种植的品种繁杂,造成我国现阶段棉花质量和价格受市场影响波动较大。2016年新棉收购工作已经开始,做好棉花目标价格改革新形势下的棉花加工企业的检查工作,防止出现籽棉抢购或放松收购、加工等现象,严厉打击棉花收购、加工等环节各种质量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各方利益是现阶段纤维检验机场工作的重中之重。笔者结合实际工作谈一下新形势下对棉花加工企业监管工作的看法。
(一)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现在棉花加工企业中很多都是短期打工者,这些人员的文化水平较低、流动性大、缺乏质量意识。加之目前本地区多数棉花加工企业为股份制私人企业,这类企业多为家族式管理,在用人上非亲即故,尤其是技术含量较高的岗位能完全胜任的不多,或者过多干预技术人员的正常工作。这些人员往往质量意识淡薄,素质参差不齐,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二)不能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混等级收购和加工
由于收购市场放开,竞争激烈,为了抢收棉花,加工厂混等收购加工时有发生。尽管纤检机构增加了巡查力度和加大打击力度,但如果在源头就没做到“四分”(分摘、分晒、分存、分售),混收必然导致混加。即便对籽棉试轧、定级,其实也往往是走过场,体现不出优质优价。
(一)加大对棉花加工企业的监督力度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求棉花加工企业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籽棉收购过程中检查籽棉收购原始记录、籽棉收购票据和籽棉收购量,核查加工的皮棉和收购的籽棉是否对应。在加工方面严查企业加工跟班记录、加工检验信息,是否存在空打条码、棉包回包、双层包装、撕换包头、切割样品是否正常。检查加工检验信息系统时一旦发现存在空打条码的情况,及时立案调查,对存在棉包回包、双层包装、撕换包头的,严肃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积极主动与企业进行联系,对每个企业加工的皮棉在入库前开展外包装、批号、包号、加工单位、加工日期、质量标识等核查并做好监督检查原始记录,严肃查处无资质企业擅自挂靠有资质企业条码信息系统,建立健全每个企业的监督检查档案。
(二)切实加强对入出库监管棉花的跟踪监督
积极主动与专业监管仓库所在地的专业纤检机构密切联系,做好与在库承检机构、专业监管仓库、棉花交易市场的沟通和协调,对在库棉花要开展常态化核查工作,发现问题线索要密切跟踪出库批次棉花的流向,通过棉花交易市场核查棉花出疆情况。
(三)对棉花加工企业的质量要求
首先,要求棉花加工企业建立健全棉花质量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制定相应的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
其次,纤维检验机构应积极主动和棉花加工企业签订产品质量承诺书,对加工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对企业信用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履行棉花加工企业质量义务情况将企业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企业质量信用最高;其次为B类企业;达不到B类标准或干扰监督检查或公证检验工作,使用不正当手段影响公正检验公证性的评定为C类。对A类企业实行以服务为主的监管模式,鼓励引导企业争创区域性品牌;对B类企业实行以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同时积极帮扶B类企业向A类企业转变;对C类企业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增加日常监督巡查频次,对棉花加工企业使用的棉花检验设备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要求辖区内所有棉花加工企业在加工环节认真做好加工跟班检验检测记录,必须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四)积极开展两个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改善棉花质量,将整治异性纤维和混等混级两个专项行动与日常棉花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对所有的棉花企业进行不间断地巡回检查,以改善棉花中异性纤维含量严重超标、混等混级的质量问题,促进辖区内棉花整体质量提升。各个企业应完善异性纤维管理制度,在收购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一旦发现异性纤维管理松懈、混等混级收购行为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