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甲松
(余姚市小曹娥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浙江余姚 315475)
余姚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和成效调查
林甲松
(余姚市小曹娥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浙江余姚 315475)
近年来,随着畜牧业的快速发展,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产生病死动物。如对病死动物尸体处置不当,则会引起生态环境污染,进一步加剧动物疫病传播,甚至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余姚市作为浙江省畜禽养殖业发达地区之一,全市现有存栏生猪17.7万头,家禽92.3万羽,羊1.87万只,牛2103头,家兔8.2万只;年均可能产生病死猪尸体6万余头,其他动物300余t。如以传统分散式、粗放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势必加大病死动物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压力。所以,加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安全、快速、妥善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1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现状
余姚市辖区6个街道,14镇,1个乡。各乡镇(街道)畜禽养殖场点多面广,但养殖业主由于病死动物自行处理能力不足、法律意识淡薄,以及利益驱使等多种原因,随意丢弃甚至贩卖病死动物行为时有发生。
近年来,为规范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该市根据农业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指导意见,采用掩埋法、化制法、焚烧法、发酵法等常规技术对病死动物进行属地无害化处理,但由于受土地资源紧缺等因素制约及生物安全性、生态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因素影响,离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无害化、清洁化、资源化”总体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亟须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从分散式转化为集中式,从低技术含量转向高技术含量,从单纯注重 “无害化”转向 “无害化、资源化”并重转变。为此,余姚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十分重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紧紧围绕“保供给、保安全、保生态”总体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一收集,集中处置”原则,于2014年开始积极开展病死动物无化害处理体系建设。
2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措施
2.1加强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该市根据统筹规划,统一布局,明确了市农林局对病死动物统一收集、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负总责;市财政局负责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做好病死动物统一收集、集中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全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点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的有关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动态监管;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小曹娥分所负责处理中心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日常监管,做好处理中心从各收集点转运、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的数据审核工作。各乡镇(街道)负责做好辖区内病死动物统一收集、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监管,安排专职人员,具体做好病死动物收集、移交数量的核实和信息上报工作,负责收集点的正常运营及相关台帐记录;各乡镇(街道)收集点、规模场收集点、生猪定点屠宰收集点做好病死动物的收集、保存、移交和相关记录工作;处理中心负责将全市各收集点暂存的病死动物转运至处理中心并集中无害化处理,做好病死动物入库存、无害化处理等台帐,按时上报相关报表。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职责明确、各部门协同配合的高效组织管理体系,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推进,全力支持该项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资金到位和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2.2强化队伍建设为了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有效运行,保障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一支精干高效的专职化监管队伍。为此,市农林局调整充实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人员,优化监管执法人员结构,进行监管队伍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培训和建设。除市农林局、市财政局、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派人监管外,各乡镇(街道)组建了由农业副镇长、农办主任、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所长、监管人员和收集人员构成的无害化处理专职队伍97人,不断加强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确认、汇总、上报和补助经费发放等各项工作进行全程监管,确保工作有序规范。
2.3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该市以BOO模式参与投资、建设、运营,与浙江悟能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了余姚市悟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根据余姚市生态畜牧业优化布局方案,中心建设选址于小曹娥镇北侧围垦滩涂,占地面积10亩(1亩=667 m2),负责全市各乡镇(街道)各收集点和规模场暂存的病死动物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中心采用自主研发的热解炭化技术和“悟能1000系列”热解炭化设备,该技术和设备具有占地小、灭菌彻底、无需破碎、无异味、无二次污染和资源可再生利用等优点。收集运输采用特种车辆,配备有密闭系统、液压尾板装载系统、卫星定位行车记录仪等,达到生物安全防护标准。中心配置终端远程的监控系统和监管人员,实时监控内部处理车间、冷库及进出人员、车辆动态,将各收集点移交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全面纳入监管视线,实现病死动物不流失,保障生产安全。目前已建成日均处理病死动物6 t,年处理能力1600 t规模,与全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需求基本相适应。
2.4搞好病死动物收集点建设据调查,目前余姚全市已建成收集点33个,其中乡镇17个、规模养殖场13个和生猪定点屠宰场3个。每个收集点建有管理房,配备30 m3左右冷库1座,小型运输车1辆及相关收集人员、监管人员,并配套一系列管理和运行制度。各收集点于2015年8月投入运行,负责辖区内和场内养殖环节病死动物和屠宰环节病死动物、副产品的统一收集、冷库暂存,移交和消毒环节等全过程监管,严格按照病死动物“五不一处理”:即不宰杀、不销售、不食用、不转运、不丢弃,集中无害化处理的要求运行。
2.5做好病死动物信息统计和报送要求各收集点和中心认真做好病死动物收集、移交的相关台帐与统计工作,于每月28日前将病死动物收集、移交、处理的月报表和汇总表上报各乡镇(街道)农办审核后,上报市畜牧兽医局,经市畜牧兽医局汇总审核后报市农林局、财政局,最后经市农林局、财政局审核后上报宁波市相关部门。做到信息统计和审核报送的真实性、有效性、可溯源性。
3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成效
余姚市自2015年8月无害化体系建设以来,体系运行情况良好,截至2016年3月共收集病死猪48685头,其它动物228.8 t;集中处理病死猪47845头,其它动物128.7 t,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3.1增强养殖户自律行为尽管养殖业主是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直接责任人,但因种种原因和受利益驱使,随意丢弃甚至贩卖病死动物行为时有发生。自体系运行以来,通过与养殖业主签订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告知承诺书,使其增强了主体责任意识;下发了《余姚市病死动物统一收集、集中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实施方案》,对养殖户进行无害化处理补贴;强化宣传教育,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提高公众的动物防疫和食品安全意识,有效增强了养殖户的自律行为。
3.2增强诚信经营意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违反规定丢弃病死动物,或出售、屠宰病死或死因不明、染疫或检疫不合格等动物的养殖场(户)、屠宰场,依法查处,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有不良经营记录的场(户)则纳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控,取消其享受畜牧业扶持政策资格,提高其违法成本。自体系运行以来,由于增强了诚信经营意识,故从未发生类似违规案件。
3.3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常规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方式,不仅浪费土地资源,加重环境保护负担,片面追求“无害化”,而且病死动物无害化后的资源未得到有效利用。该体系采用先进设施和技术,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用地需求少,无害化处理彻底,将动物尸体经过600℃以上热解炭化后,可回收到质量比为5%~10%的固态物质碳化物,可作为土壤改良剂、炼钢保温、调湿材料和脱臭碳等使用,用途十分广泛,既环保又创收,有效地提高了资源综合利用率。
3.4利于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监管采用病死动物集中收集,封闭式移交,热解炭化无害化处理可有效消灭疫病传染源和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动物,是防控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蔓延的有效手段。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全面纳入监管视线,可把控病死畜产品的流失,从源头上保障了畜产品安全。
收稿日期:2016-04-12
中图分类号:S851.2+3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5-7307(2016)04-002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