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丽梅 (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畜牧总站 137300)
高明 郭继宝 (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兽医院 137300)
提认识多举措强化 “瘦肉精”监管工作
史丽梅 (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畜牧总站 137300)
高明 郭继宝 (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兽医院 137300)
近几年来。镇赉县始终把 “瘦肉精”监管工作作为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具体工作中。我们结合县域实际。把提高认识作为前提。把队伍建设作为保障。把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作为重点。切实加大对 “瘦肉精”的监管力度。取得了较好效果。
“瘦肉精”监管工作涉及面广。涉及到投入品、饲养、加工、畜禽产品等整个产业链的监管。为了统筹做好这项工作。市、县两级都成立了以局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体系。统一组织领导、安排部署 “瘦肉精”监管工作。同时。确定了主管科室和站所。明确了职责。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按照国家和吉林省局的要求。全市所有乡镇畜牧站都加挂了 “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中心”牌子。形成了市、县、乡三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为做好 “瘦肉精”监管工作。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组织保障。
为切实做好 “瘦肉精”监管工作。市、县两级畜牧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扩大宣传。特别是向广大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养殖场户宣传。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向社会公众宣传。促进社会监督;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宣传。争取各级领导重视和支持。在全市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使管理者依法行政。使生产、经营、使用者奉公守法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去年。全市在 “瘦肉精”监管工作宣传中。共出动车辆210次。宣传人员1000多人次。印发宣传资料近2万份。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特别是在市政府网站上多次报道 “瘦肉精”监管工作信息。引起各级领导、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大力支持。同时也提高了管理对象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为做好 “瘦肉精”监管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去年以来。在 “瘦肉精”监管工作上。我们主要采取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办法。确保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和制度化。
按照吉林省局和白城市的工作部署。我们以 “三深入、两签订、一严打”活动为契机。下大力气开展 “瘦肉精”整治专项排查。全年共集中排查12次。现场排查近千余批次。“两书签订”2695份。
在动物检疫工作上。共检疫动物3.9万头 (匹、只)、动物产品80.8万千克。定点屠宰检疫动物8500头 (匹、只)。检疫动物产品60.3万千克。产地检疫动物1万头 (匹、只)。检疫畜产品羊胴体14万千克、鹅胴体4.9万千克、皮张1.6万千克。
去年对全县69家兽药饲料经营企业和大牲畜屠宰环节做好瘦肉精监管工作。并下发了瘦肉精传单。开展投入品集中检查4次。立案7起。没收不合格兽药582盒 (袋、瓶)。教导兽药饲料经营企业严禁经营瘦肉精。为确保上市畜禽产品的安全。本县还每周不定期地对市场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查处。保证了上市畜禽产品的安全。上市动物产品持证率达到100%。
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同时。我们紧紧抓住 “五一”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元旦和春节等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在全市集中开展 “瘦肉精”等违法添加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去年年底。我们依据国家和吉林省局例行监测的结果。深入剖析形势。认真查找隐患漏洞。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今年的元旦、春节 “两节”期间。全市畜牧系统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加大 “瘦肉精”专项整治力度。
(1)从养殖环节入手。采取地毯式排查方式。加大排查力度。强化对牛、羊、生猪养殖场 (小区)的 “瘦肉精”排查力度。不落一户。不留死角。重新梳理 “三深入、两签订、一严打”工作。在 “两签订”过程中对新建、改建的养殖场及时补签。对企业法人更换的重新签订。签订率达到100%。养殖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2)从屠宰环节入手。加大查验力度。加大对屠宰企业“瘦肉精”自查情况的监督。进一步落实屠宰企业 “瘦肉精”查验制度。加强对屠宰企业的监管。落实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在对屠宰企业监管中。我们始终做到严把 “三关”:①严格入厂 (场)关。入场的畜禽必须有产地检疫合格证明、防疫耳标和 “瘦肉精”检测证明。经驻场动检人员现场检疫合格。并详细记录入场时间、产地来源、供货数量、品种等信息。配合动检部门加大对进厂活体生猪 “瘦肉精”的抽检。②严把屠宰检疫检验关。严禁屠宰加工未经检疫和含“瘦肉精”的生猪。严格生猪宰前、宰中、宰后检疫、检验制度。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屠宰生猪。③严把肉品“出场关”。经检疫检验合格的肉品出场必须做到 “两证”齐全。随肉同行。做好产品销售台账记录。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一律不准出场。必须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我们在 “瘦肉精”监管上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一是 “瘦肉精”的品种越来越多。五花八门。使用方式越来越隐蔽。给我们监管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二是检测费用不足。法律法规不健全。给我们监管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三是监管设施滞后、监管环节多。人员不足。同时。周边省份 “瘦肉精”牛、羊随时进入本市。 “圈、堵、查”难度增大。给我们监管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四是本市80%以上的定点屠宰场规模小、设施落后。缺少 “瘦肉精”监测设备和能力。屠宰企业只能配合动检部门进行监测。自身根本无能力进行自检。屠宰场又无法收取 “瘦肉精”检测费用。给我们在屠宰环节监管带来困难。上述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尽快制定政策加以解决。
我们在做好自身监管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学习兄弟县市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强全市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销售、使用 “瘦肉精”等违禁物违法行为。坚持 “完善体系。排除隐患。降低风险。确保安全”的原则。从养殖环节、屠宰环节、投入品环节、组织建设入手。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不出现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史丽梅 (1976.05-),女,汉族,吉林省镇赉县人,大学本科,畜牧师,主要从事家畜繁育改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