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兆琨+梁伟
“边疆小村寨,你是百姓贴心人,崎岖扬长路,你是普法好使者。风沙漫漫,无怨无悔,万里走单骑,你的足迹踏遍边疆五省区,一心助他人,你把光明带给千家万户”。这是法援律师马兰在今年12月4日获得“2015年度法治人物”的颁奖词。
“马兰花,马兰花,风吹雨打都不怕,勤劳的人在说话,请你现在就开花……”神奇的马兰花似乎总能帮助善良、勤劳、勇敢的人们实现愿望,给大家带来幸福。而马兰具有上述马兰花的所有特质。她有着顽强的生命力,情系雪域高原,让法治的光芒映照在边远地区善良、勤劳、勇敢的人们的心坎上。
马兰说:“律师不是只有少数有钱人才能享受的奢侈品,我们把这种工作带到边远的山区,免费帮助贫困群体实现法律上的权益,我就是想做一名人民律师。”
“志愿律师圆了我多年的梦”
1989年大学毕业的马兰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她先是从事法律咨询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后来成为专职律师。2010年4月,马兰在网上看到一则招收援助律师的新闻。当得知全国还有200多个县没有律师时,她的心里产生了不小的震动,觉得自己可以做些什么。
那一年,司法部、团中央联合组织发起“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一批批律师顺应法治时代的召唤,纷纷响应这一行动,告别舒适的现代都市,作别朝夕相处的亲朋好友,奔赴国家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扎根当地,服务当地人民,给绝望者以希望,给贫弱者以力量,助社会建和谐,让法治的光芒照耀每一个角落。
当年7月22日,马兰毅然加入了“1+1”这支队伍。她告别家人,背起行囊,踏上了人生中第一次志愿者之旅,服务期限一年。她的目的地是甘肃省山丹县,属于传统的塞北大漠地区。“不止一次被人问起,为什么选择做一名志愿律师?北京律师人数上万,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可是在偏远地区,律师却极缺,老百姓该有多无助。”马兰说,“我一直希望做点公益,成为志愿律师圆了我多年的梦。”
经过20个小时的车程到达兰州后,接着换乘汽车,沿着河西走廊颠簸了大约5个小时,才到达山丹县。到了山丹,马兰才发现,现实远非想象中的模样:山丹县地处河西走廊中部,常年干旱少雨,自然环境恶劣,是一个人口只有20万,缺水、干燥、偏僻,以农耕为主的地方。山丹县只有一名注册律师,其他都是没有律师执照的法律服务人员。山丹县法律援助中心只有3名工作人员,没有职业律师。正因为律师极度短缺,所以法律援助案件大都由当地法律服务所的人员办理。而他们业务素质有限,法律援助积极性不高,当地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很好维护。
不久,她接手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6名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将一名不满14岁的初一学生活活打死,并焚尸掩埋。马兰为其中一名叫小强的14岁被告人辩护。“翻看卷宗材料,心情像过山车。”她没想到6名年轻被告人的手段是如此残忍。看到被害人被烧得黑黢黢的尸体无力向上张着的样子,柔弱又无助,马兰心疼不已。
第一次去看守所会见小强,马兰发现小强有着大大的眼睛,圆圆的脸庞,怎么也无法将他和“故意伤害”、“暴力犯罪”这样的字眼联系在一起。小强的一席话,更是让马兰难以释怀。“马阿姨,我知道您是北京来的志愿律师,您回去后,能不能转告我的父母,让他们花上大价钱请您,让您好好给我辩辩吗?”马兰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捅了一下,顿时生疼。为了不让小强看见自己眼角渗出的泪水,她赶紧走出门外,假装抬头看天。那一刻,马兰意识到,在律师资源缺乏的西部,一名律师对被告人意味着什么。正是那一刻,马兰对自己来西部做志愿律师这一决定,感到由衷地欣慰和自豪。
“战胜一切困难和不如意”
马兰的办公和生活条件都非常简陋。她工作的山丹县法律援助中心,只有一台电脑,属于大家共用。由于办公经费紧张,甚至连装卷宗材料的文件袋都没有。山丹县司法局很难给她提供像样的住处,几经周折,才把她安排到当地检察院的单身宿舍楼。这是一座废弃的办公楼,平时大部分时间全楼只有马兰一个人。马兰住在一间外面用玻璃封死的房间,里面密不透风,即使白天进去,也是黑咕隆咚的。房间里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山丹的冬天异常寒冷,北风凛冽,水管里流出来的水冰冷刺骨。一到周末,全县城经常停电停水,她只好买来矿泉水解渴;周末没有地方吃饭的时候,只好靠饼子和拉面打发。
这些困难并没有难倒马兰。她说:“既然我选择了做一名志愿者律师,就已经做好了吃苦的思想准备,就能战胜一切困难和不如意。”正是靠着坚强的信念和不服输的劲头,马兰几乎将所有的精力全部投入到工作之中,精力旺盛,干劲十足。她每天迎着朝阳上班,伴着星光回到宿舍。从夏到秋,又从春到夏。山丹,留下了她坚实的脚印。
2010年8月24日,为了一件交通肇事案,马兰需要到新疆哈密巴里坤法庭开庭。由于时间紧迫,事先没有订上火车座票,当事人又是拄着双拐的残疾人。马兰不但要照顾残疾人,还要帮忙到处找座位。第二天一大早赶到哈密后,又马不停蹄坐小巴赶往巴里坤,中途须穿越天山。而穿越天山的路是极为险峻狭窄的单行线,沿途都是几乎呈90度的直角大拐弯,拐弯时,开车的司机看不到对方来车,以致马兰一路上紧张得一刻都不敢闭眼。经过4个多小时的车程到达巴里坤后,随便填饱肚子,又赶快去法庭开庭。由于案情复杂,开庭从下午4点一直开到当晚9点半。马兰事前对案件研究透彻,准备充分,并且在法庭上论理充分,表述严谨,法官最终全部采纳她的代理意见。判决结果下来后,当事人不用负任何赔偿责任。拿到判决那天,那位不善言辞的残疾汉子紧紧握住她的手,流下了激动的泪水,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对每一桩案件,无论是简单的离婚案件,还是复杂的房产纠纷,无论当事人是拄着双拐的残疾人,还是在交通事故中失去左眼的幸存者,无论是叫她“马兰姐姐”、常年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还是以养羊为生,舍不得吃羊肉,一夜间却丢了一大群羊的牧民,马兰都一样用心对待,把他们当成最值得同情、最值得帮助的兄弟姐妹。马兰与当地人民结下了深厚的感情,无形中也在被他们感动着。他们记得,马兰来到乡间地头,乡村茅舍,跟他们倾心交谈,听他们讲述遇到的法律难题。农民兄弟没有钱,却记得过年过节蒸些馍馍,从乡下跑到城里,专门送给她吃。失去丈夫的妇女,亲手缝制鞋垫送来留作纪念;在路上遇到穿着校服、充满朝气的学生,亲切地喊她“马老师”。这一切经历,在喧嚣的大都市是永远难以体验、难以拥有的。
西部之行让她深度反思人生的真正意义。她说:“正是这次难忘的志愿者之旅,让我深刻意识到,一个人的价值,一个律师的价值,究竟该如何评判。”“我更喜欢走到乡间农舍,跟农民朋友聊聊天,说说话。我不愿想着要住装修多豪华的房子,宁愿待在简陋的办公室,接待遇到法律难题的群众。上班不一定非要坐车,上楼也不非要乘电梯,我更喜欢用脚步去丈量我真实的人生。”
一直奔走在法律援助最前线
在甘肃山丹县的一年志愿服务期快要结束时,马兰毫不犹豫地报名去了西藏,理由很简单:“甘肃都这么缺律师,西藏一定更缺。”
2011年7月,马兰来到了西藏拉萨市城关区法律援助中心。在这个平均海拔超过4000米的青藏高原,考验她的,不只是高寒缺氧的气候,还有服务地没有法律援助中心的尴尬。马兰并没有心灰意冷,找办公室、挂牌、工作,一切都在有条不紊中展开并走上正轨。
马兰对前来求援的藏族同胞总是视同亲人,见他们舍不得在外吃饭,马兰总把自己的饭菜、干粮拿出来分给大家吃。一些老人,一遍又一遍跟马兰重复地诉说案情。虽然马兰已经听了很多遍,可每次听,马兰都像第一次听一样颇具耐心。她知道这些老人担心的不只是怕她没听清,还从心里把马兰当成了自己的“救星”。
在西藏一年志愿服务期过去一大半时,拉萨城关区司法局局长孟祥斌专程来到马兰的办公室,请求她留下来。“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法援中心,我不忍心看到你走后再次关门。”局长情真意切的话语,顿时让马兰脑海里浮现出了多少次百姓寻求法律援助的场景,一切似乎让马兰别无选择,留下来一干又是一年。
马兰在日记中写道:“我在西藏一干就是两年。要不是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领导考虑到我的身体,强行将我调整到云南,我还不愿意离开呢。西藏是个神奇的地方。两年的志愿经历,让我对西藏产生了很深的感情。我常常想,藏族为什么那么笃信宗教?因为那里的大自然太过神奇,与之相比,人类又显得太过渺小。”
在西藏两年的志愿经历,让马兰对幸福有了更为深刻的领会。“物质生活可以平淡,精神生活一定要丰满。”
马兰继续奔走在法援之路上:2013年7月,云南西盟;2014年7月,贵州省黔西南州。
这些年不管在什么地方,马兰对自己要求都很严格,除了在法律服务专业上的技能提升外,她还要求自己在心理辅导方面也多多学习,“因为我经常面对的都是弱势群体,比如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因为一次事故瘫在了床上,女朋友离他而去,他甚至想到了自杀,我能做的除了法律援助之外,更多的是一种心理上的疏导。”
如果有人问:“你为什么乐此不疲地在此扎根工作?”可以相信,因为她长年累月工作和奔走在那块土地上,马兰会这样回答:“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无论如何,因为专业技能和竭诚服务而被需要、被认同、被感激,是一个人很高层次的人生需求和自我实现。从第一次接触到村民渴望的眼神和他们淳朴的生活状态时起,马兰觉得自己没有白来,“走到哪儿,就应该将自己的光发到哪儿。”
“人生得失,绝不只是计算器加减乘除得出的简单算术,更是精神的富有和高贵。我是个普通律师,一辈子也不可能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能在有生之年,深入基层,深入百姓,能够为西部贫困地区的百姓做点事,我感到心里很充实。”马兰在日志里这么写道。谈到未来,马兰说,如果可以,她想一直奔走在法律援助最前线。